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小李飞刀之一名结缘 作者:哈尼雅 文案 作为一名灵物,李饴糖能被雕成石像放在大户人家的园子里充当观赏物不容易。 可当她准备安安稳稳天天没事与园子里的灵物们聊聊八卦,或每天充当小主人的倾诉者待到功德圆满飞升之时,她竟然被易主了!【并不 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地点:小酒馆门口左侧的墙壁前 酒馆招聘:品酒师傅兼后院打杂 职位描述: 1、擅长喝酒不醉者优先。 2、自卫能力强,心理承受能力强,拳脚功夫不错,不怕死,处变不惊,够毒舌者优先。 3、爱甜品,爱麦芽糖者优先。 李寻欢:“……” 第1条他能理解,第2条和第3条是什么鬼? 李寻欢:娘子总喜欢收藏他用过的东西……巾子,头发,小刀,发带,居然连【哔——】都不放过!求该怎么转变娘子的癖好! 阿飞:……自求多福。 李饴糖:相公你怎么又把我藏起来的【哔——】给丢了! 入(避)文(雷)须(指)知(南): 1、坚持1对1,不玩NP,男主除了李寻欢没别人!【喂 2、作者经常三观很正(并不!?),此文走向欢乐崩坏的甜文,请不适者自行绕道。 3、女主是穿越者,但时间过去太久,连她自己都忘记自己是现代人这回事。(PS:女主是好孩子!脑回路估计跟正常人差不多。。。) 4、请妹纸们不要连文案都不看,就随意扔砖,那是非常不道德的事情。若你不喜欢,可以按XX,文章是每个作者的心血,请不要胡乱糟蹋他人的心血!! 5、祝每位妹纸看文愉快!! PS:如有雷者请自带避雷针,如看不下去者请自动点击右上角的XX,本文不接受拍砖~~还有请各位不要BW啊啊啊啊!!! 内容标签:恩怨情仇 灵异神怪 穿越时空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饴糖(李饴糖) ┃ 配角:李寻欢 ┃ 其它:阿飞,红绫,一干灵神鬼怪,专注扯淡一万年!   ☆、第一回   书生说:待我功成名就,许你携手一生。   姑娘回:待你榜上有名,怀中富贵人家。   不知从何时起,路过君望山半山腰的人喜欢在她面前诗词歌赋,谈情说爱,把酒言欢。她是一块很大的,爬满藤蔓和斑驳青苔的石头。有记忆以来,她就一直待在这儿,无论是风吹雨打还是万里晴空。直到某一天,一个穿着金丝镶边衣衫的大胖子一手拿着丝绢一手指挥着带来的一群大汉将她给抬走。   光着膀子的大汉们抬着她晃悠了足一天的路程才将她抬离君望山,她不知道自己将会被抬去哪里,只知道抬走的路上,一晃一晃的实在太容易引瞌睡了,而她也真的睡了过去,这一睡到底睡了多久,她算不准,只知道等她睡醒的时候,她已焕然一新。本来还有棱有角,全身爬满天然‘新衣’藤蔓和青苔的她不知被谁雕刻成了如今这般仕女模样。   挽着圆髻的发上插着两朵花,看模样倒像是红梅,对襟齐胸襦裙,挽在双臂间的披帛以及脚上那双露出翘头的翘头履。她的手上持着一莲花灯,灯托底部雕刻着繁杂的花纹,看着倒也别致。   她自被抬离君望山,就一直待在一家老雕刻师傅家,静静地当老师傅的倾诉者,每天听他发牢骚。她算得上是老师傅雕磨的第一尊仕女像,以往老师傅雕刻的不是动物就是动物,想想她能被雕成如今这般人模人样着实不容易。   在老师傅家待了十年之久,在老师傅因病逝世后,她就被老师傅的儿子给卖了。买她的人家姓李,是书本网,李家住的宅子叫李园,其实她觉着这名字真是太没内涵了,李园,李园,不就是因为自个儿姓李的关系嘛。   李家现任当家的是个探花郎,他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考个状元郎,无奈花落别家,只能摸个探花之名。不得状元之名,李探花郎那个叫抑郁啊,成天闷闷不乐的,就算就任朝廷命官,眉宇间也总是透着忧郁之色。   她倒觉得考上探花也是功名,有功名总比那些个考了一辈子都没功名的好。李探花郎整日里郁郁寡欢的看在她眼里倒是显得过于矫情了些。在他成天愁眉不展的第三年,李探花郎的夫人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看着可爱又精神的儿子,李探花郎心中有了个期望,那就是把自己的盼头交给儿子,由儿子来替他完成未达成的心愿。   李探花郎的儿子是个聪明娃子,两三岁就会背诵那些个词句高深的诗词赋。到这大李子五岁的那一年,他那娘亲给他添了个水灵灵的弟弟,也就是李探花郎的第二个儿子李寻欢。   李寻欢长得极像自己的娘亲,也就是李探花郎的夫人。他同他哥大李子一样聪明,小小年纪就已天资绝顶,才气纵横。李探花郎有这么两个聪明的娃子,自是高兴的,他现在已将所有的期望都放在两个儿子身上,只望他们中有一人能够替他圆了状元郎的梦。   不过,她觉得考状元这事真不能急,这李家长子现年十三岁,李家幼子现年八岁,要等他们光耀门楣……她算了算,李探花郎估计还要等个几年才行。   她在这李园待了个好些年,看着那大李子和小李子出生至现在会跑会跳会哭会笑也有十几个年头了,从最初被安置在前院的正中央到如今被安置于后院的亭内,倒也颇有些颠沛的味道。   后院内种满了梅树,彼时她还不知这座后院叫梅园。刚被搬到后院亭子的时候,她曾安静地端详过自己如今的模样,说实话,她对自己的仕女模样着实嫌弃不已,被雕刻着定了型的模样哪比得上她原本的石头模样自在,再说了,这手持莲花灯的动作一摆就摆上好些个年头,连换个姿势都不行。   坐落在她隔壁的假山兄在知道她原本的模样是大石头后就常嘲笑她的仕女模样,说她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好好的原身竟被那些个不懂事的凡人雕刻得七零八落。假山兄比她早入这园子,在这李园刚建造的时候,他就在了,春去秋来,一年又一年的过去,本来还没灵识的假山兄在她刚入李园的那一年里有了灵识。   假山兄很是聒噪,在这梅园里可说是最多话最八卦的灵物了,与整园子高冷绝艳的梅树姐姐们形成鲜明对比。梅园里这满园子的梅树不知何年起就在此处扎根,李园之所以建在此处,也因梅树姐妹们一棵棵出落不俗。梅树姐姐们不喜聒噪,她们最常喜静,偶尔假山兄太聒噪了,梅树姐姐们中的老大,那棵开得最盛的白梅姐姐就会出声将聒噪的假山兄说的每一句话全部给堵回去。久而久之,只要白梅姐姐出声吭一吭,假山兄就会把那张聒噪的嘴给合上。   她是这园子里待得时间是最短的,但她的年龄却是这园子里最年老的一个。她不知自己的名字,不知自己从何而来,或许以前是知道的,可她睡得太久,久到她已经把自己的过去都忘光了。自打醒醒睡睡,她算了算,约莫也过了千年之久。千年,对人而言,真是一个漫长的年份,但她来说,不过短短一瞬。她很喜欢睡觉,只有睡觉,时间才过去得快,也因为如此,她堂堂一个千年灵物硬是到现在都还是一块美石头,连化形都懒。   不过,她也不是很在意,一直以来她都秉持着不曾改变的宏愿,安静地当一块美美的石头,不对,现在该改成美仕女雕像了。   万物生灵,凡是想有造化的,自然都躲不过历劫二字,她也好,梅树姐姐们也好,假山兄也好,还是梅园内其他有灵识的生物,大家都自知躲不过上天派给他们的劫难。既然已知躲不过,自然是要早早给自己做打算,早早学会淡定历劫的。对他们来说,这劫啊,避过了,皆大欢喜。避不过嘛,只能自认倒霉,没什么好怨好恨的。   方圆附近但凡成精成妖或是有灵识的生物一提他们李园内的灵识生物都不禁摇头叹说他们李园一园子都是奇葩。毕竟,像他们这般无谷欠无求,每天过着不是看八卦聊八卦就是睡觉一点都不思进取的灵物真是难得一见。   她是觉得奇葩就奇葩吧,怎么着奇葩也是有奇葩的好处,起码他们李园里外的灵物都过得很是舒坦,比李园外头的那些精怪灵物都舒坦了不知多少。   在她待在李园第十个年头,也就是李寻欢六岁那年,她正儿八经的有了名字。那是李寻欢给她取的,叫饴糖。饴糖算是一种药,别名是麦芽糖。她不知道李寻欢这么个天资聪颖,肚子里满是墨水的小才子怎么就给她取了个特别没水准的名字,但她心里头就是高兴,千年来,这是头一次有个人愿意给她取个名字,就算这名字没啥含义和寓意。   自打有了名字后,满园子的灵物都羡慕她,尤其是假山兄,话里话外都充满了对她深深的艳羡。假山兄初次知道李寻欢给她取了个正儿八经的名字后,聒噪的家伙竟然破天荒地沉默了半晌,才道:“小李子一个堂堂探花郎的儿子竟然给你取了个特没水准和内涵的名字?难不成平日里的天资聪颖就是装出来欺骗大众的?”   她说:“滚边去吧,小李子才六岁,你还指望他能给我取个诗情画意的?饴糖这名字哪不好了?哪没水准了?哪没内涵了?不是挺好听的嘛~饴糖,饴糖的,听这名字心里就甜。”有了名字,说话也带着喜气,站在亭子里就算只是一尊摆设也比以往有了底气。梅树姐姐们和树爷爷都说她好福气,能得主人赏个名字,她自己也觉得她是好福气。   李寻欢五岁那年,也就是他给她取名字的前一年,李园迎来了一个女娃子,那时女娃子不过一岁多,小小一只,长得可水灵了,而且她还有个很富有诗情画意般的名字,叫林诗音。   林诗音是李探花郎的夫人的兄长的女儿,比小李子小了三岁多,四岁不到。因母家变故,怜兄长之女年幼,李夫人将还小的林诗音给抱养了来。自此,李园就有了三个娃子,两男一女。   大李子和小李子中,林诗音比较黏小李子李寻欢,估计是年龄相近的关系,她最喜欢的就是跟她的小表哥一起玩了。白日里,三粉雕玉琢的娃子多数是凑在一块儿的,他们每次都会跑到亭子里来看书,偶尔还会对着她评头论足一番,那场景当真是赏心悦目。不过,在大李子和小李子中,她最喜欢的还是李寻欢,那娃子小小年纪就长得贼水灵,挺直的鼻梁和大大的眼睛,长大后不知能迷倒多少姑娘。   “小李子长得真好看,将来要娶也该娶小李子这样好看的人。”   彼时,她就只是觉得小李子好看,没事对着他那张水灵的脸发发花痴罢了。至于,深一层的想法,她还真的没有过。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开启,祝大家国庆节快乐,么么哒!   ☆、第二回   时间过去真的很快,才一眨眼的功夫大李子就走上了奔赴考场的道路。大李子赶考的那一天,饴糖清晰记得李园上下简直跟死了谁似的,一个个哭丧着脸将他们的大少爷给送去赴京赶考了。   大李子离开那会儿,小李子李寻欢正在亭子里刻木雕,那是一尊人像,眼是眼,鼻是鼻,就饴糖的角度看过去,一眼就看出他雕的是什么了。不过,饴糖很诧异,为什么李寻欢会雕刻这个,不是该雕刻大李子的吗?怎么着大李子这一去也要好几个月,他不该雕个哥哥的人像缅怀的吗?   这边,李寻欢已止不住困倦,打了个哈欠,他放下手中的木雕,对着空无一人的亭子,轻问道:“饴糖,大哥若是考上了状元,我身上的担子是不是就轻了些?”   “嘻,表哥又在对饴糖说话了呀。”亭子外很快便传来一道银铃般的声音。说话的是个十岁左右的女孩,女孩胸前垂着两条大辫子,发鬓边贴着两簇紫色小花,穿着一条浅黄色裙子的她恰好提着裙摆从外头小跑进来。   那是林诗音,李家的外戚小姐,年纪虽小,却已出落可人,眉眼间看得出来,假以时日必将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儿。   林诗音跑进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从李寻欢手里抢过他的木雕。“让我来瞧瞧表哥你刻得是谁。”边笑边说着看向手中从李寻欢手里抢过的木雕。“咦!?这不是……饴糖吗?”那双明亮的眸子里充斥着困惑的光芒,她抬头看了看坐落在亭子西角落的石雕,又看了看面前的李寻欢。“表哥,你刻饴糖做什么呀?”   李寻欢唇角微微上翘,道:“饴糖容易刻啊。”简单不过的一句回答,却让身后的饴糖猛然嘴角抽搐,也让在场的灵物们喷然大笑起来。   灵物们说话时,做鬼脸时凡人们是听不到也看不到的。否则就他们那么闹腾的个性,这李园里里外外的人不早全跑光了。   假山兄笑得最不客气:“哈哈哈,说得太对了,你的的确确是我们园子里最容易揣摩着雕刻的东西了。”   假山兄比邻而居的池子里住着一家子鲤鱼,鲤鱼娘倒是不赞同假山兄的话,替饴糖说话道:“假山啊,你懂啥,这叫暗恋!小李子分明就是暗恋我们的小饴糖,不然干嘛谁不刻就单刻小饴糖啊。”说完,还不忘在水里吐了一圈泡泡。   不着痕迹地眨了眨眼,面上虽如既往般平静温柔,可心里却因鲤鱼娘的话而喜滋滋的。“小李子真喜欢我啊?”饴糖不确定地又问了一遍。   鲤鱼娘道:“自然是喜欢你了。这人类啊就喜欢遮遮掩掩的,喜欢个人都要拐弯抹角一番,绕来绕去的尽瞎折腾。”   园里的树爷爷听了鲤鱼娘的话,道:“鲤鱼娘,你啊就别瞎猜了。这小李子是人,咱们饴糖丫头是石头。人石有别,你见过人和石头在一起天长地久,携手到老的吗?就算咱们可以化形,那在人眼中也是异类,是必杀之后快的。”树爷爷的年纪自然比不上她的,但所见所闻倒是比她多,毕竟活得久不代表看得多。   鲤鱼爹很是赞同树爷爷的话,他扭了扭那条斑斓的尾巴,道:“树爷爷说得对,你这妇道人家除了情啊爱啊的还知道什么?就算你说得对,你以为小李子只要喜欢咱们的小饴糖,他们俩就欢天喜地在一起了?醒醒吧,小李子是人,凡人!我们可以活很久,可他们顶多就百年的生命,死了后前往鬼界,从此前尘往事皆不忆,你想让咱们的小饴糖守几辈子的活寡啊?”   鲤鱼爹这话让鲤鱼娘不满了,她在池子里愤怒地翻腾了一番,道:“既然不同种族的相爱了,自然是要爱得轰轰烈烈的,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呗!连爱都不敢说,活着做什么?”说完,她似想到什么,那双鲤鱼眼狠狠剜向鲤鱼爹。“好哇,你说那么多歪理,是不是想说你不爱我啊?夭寿的,你这条该死的鱼!难不成你跟我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我啊!!”鲤鱼爹的那一番话让鲤鱼娘彻底炸了,接下来就是他们夫妻俩在池子里展开了十八般武艺,俗称家暴。   随着鲤鱼爹和鲤鱼娘的激烈‘打斗’,园子里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支持饴糖去喜欢李寻欢的,也有反对饴糖去喜欢李寻欢的,总之形式分化相当明显。   对他们来说,人是相当复杂的生物,他们狡诈,阴险,甚至歹毒贪婪。以往的例子告诉他们,人只要是跟他们不同的种族在一块儿,悲伤的总是非人族的他们。瞧修行了千年的白蛇姐姐,瞧好不容易下凡一次就跟董永对上眼的七仙女……总之但凡跟人扯上瓜葛的精怪神魔仙灵就没一个是有好下场的!   这也应了一句很久前就流传的一句话:人与非人殊途啊。   梅树姐姐们中一棵年岁比较小的红梅是植在饴糖后方的,离她相当近,那株红梅姐姐轻声开口道:“饴糖妹子。”   “嗯?”   “饴糖妹子莫不是真喜欢上了小李子吧?”   饴糖不能动,也不能回头,只能以非常认真地口吻回了红梅姐姐的话道:“我喜欢小李子的脸。”   红梅姐姐哑然:“……”饴糖的回答让红梅姐姐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问下去。   饴糖的确喜欢李寻欢的脸,别看李寻欢才十三岁,那张小脸蛋可标志了。李探花郎的两儿子当中就属小儿子李寻欢长得最好看,他完全承袭了李探花郎和李夫人的优点。那浓黑的眉毛,直挺的鼻梁和凉薄的嘴唇,是真的难得好看的脸,只希望他将来不会走上长歪的道路。要知道,这世道小时候长得好看的娃子,长大后长歪的比比皆是,例子太多,真不差在多一个,唔,或者是两个。   “扑哧——”轻笑出声,林诗音阵没想到李寻欢的答案是如此意想不到。“饴糖哪容易刻啦?这有鼻有眼的远比园子里的其他东西难刻多了,尤其是这神韵。”说罢,她将目光看向了仕女雕像。   饴糖的身长约莫一个成年女子那般高,眉目含笑,圆髻两边各插了两朵梅花,其余的长发则柔顺地垂在胸前,那一丝一缕雕刻得特别清晰,不难看出当初雕刻她的老师傅是何等手巧。   “真是巧夺天工。若饴糖真实存在,那当真称得上清丽绝伦四个字。”林诗音喃喃自语,接着将目光落到李寻欢手上的木雕上,笑道:“表哥,你把饴糖刻得太丑了,这眉眼哪那么难看的?”   李寻欢盯了眼手头的木雕,又抬头看了看饴糖,半晌,道:“诗音说得倒是没错,我真把饴糖刻丑了,连她一丝神韵也没刻出来。”彼时的李寻欢雕刻人像的手法还不能算娴熟,就连他的功夫,就他对自己的要求来说,还只算得上是一般。   李寻欢会功夫,那一手飞刀堪称叫绝。他的飞刀很轻,很短,约莫长七寸,很薄,几乎宛如柳叶。他的飞刀都是他自己专用的,每一把刀身上都刻有李字标记。李寻欢练飞刀时,他们总会在旁观看着,因为每一次他飞出去的小刀总会扎到树爷爷的孙子,小柳树身上。   小柳树今年四十岁,虚长了李探花郎几岁。   在小柳树眼里,李寻欢就像是他的儿子。   因此,不管李寻欢的飞刀是否扎在他身上,小柳树也总是一笑而过。   “饴糖,等手法娴熟了,下回一定帮你刻个好看的。”对着饴糖笑了笑,李寻欢将手中的木雕放在了石桌上。   听他如此郑重,林诗音忍俊不住,道:“表哥,你成天对着饴糖说话,也不怕别人把你当成神经病。”   “不会的。”他说,那双好看的眉微微上挑。   林诗音摇头道:“哪不会呢?饴糖是石像,又不是活的。”   “就算不是活的,我也知道她听得到。”说着,唇边竟噙着一丝浅笑。   林诗音上下端详着自家表哥,心中忍不住叹了口气。她这表哥什么都好,就一点不好,喜欢对着个石雕自说自话。“表哥,你在那么下去,都快着魔了!”   “若是为了饴糖着魔也没什么不好的。”李寻欢低笑了一声。   林诗音听罢忍不住跺了跺脚丢下句‘笨蛋表哥,我不理你了’一句话就从亭子里跑了出去。   李寻欢的确有个略奇葩的癖好,那就是对着她这座石雕自说自话,时间长了,饴糖也就习惯当他的倾诉者了。开心的,不开心的,难过的,愉快的……只要是跟他自己有关的事,他总会跑来这边对她说。   其实,就凡人来看,李寻欢这小癖好就跟有病没差,而且还病得不轻。   但对饴糖来说,有个人能过来说说话也是好的,虽然平日里跟周围的灵物们叽叽呱呱的谈天说地,但怎么也比不上一个大活人把你当个活的没事就过来找你说话来得强。   那种被当人一样看待的平等感觉真的很好。   在这方面,园子里的大家都纷纷表示羡慕她的好福气。   被小主人赐了名不说,还带陪聊天,真真是几辈子都难修来的福气。   “饴糖,我相信你听得到我说话的。”   ☆、第三回   李寻欢刚会走路的时候,他就特别喜欢饴糖,每天都会摇摇晃晃地迈着两条肥肥的小短腿往亭子里跑。明明饴糖是一尊仕女雕像,明明她是死物,明明……可幼时的李寻欢就觉得她是活生生存在的。依稀记得,六岁那年,在给她正式起了名字的前一个晚上,他因为睡不着觉披了件衣服在梅园里散步,经过亭子时,他看到饴糖动了,那尊石头雕刻成的仕女雕像动了,本来半垂的眸子睁得圆滚滚的,本来只是微微翘起唇角,温柔微笑的她笑开了,就像诗音,他的表妹平日里笑得那么欢快。仅仅只是一瞬,等他再眨眼,饴糖又变成了平日里的模样,温雅柔美,透着一股女子特有的婉约。那天夜里,他坐在亭子里一直盯着饴糖瞧,这一瞧就是一个晚上,但饴糖的变化只出现在那一瞬,待第二日乳娘发现他,急得要他回去休息前,他又看到了惊奇的一幕。饴糖眉宇间透着一丝担忧,那不是假的,是真的,李寻欢发誓自己绝对没看错,虽然又只是一瞬间,但足够了。当天午后,他带着笔墨在亭子里大笔一挥给饴糖取了如今这名字。   李园上下包括李探花郎和李夫人在内都担心李寻欢的怪癖,毕竟这世上根本没一个正常人会喜欢对着一尊仕女雕像说话的。明明对方不会给他任何回应,但李寻欢偏就喜欢孜孜不倦的跑亭子里来找饴糖聊天说话。久而久之,大家也习惯了,反正李小少爷除了这怪癖外,其他都很优秀,那是别人家的孩子比不来的,也因李寻欢其他方面太过优秀,因此这点小怪癖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包容了。   当然,这些起因和后因饴糖和梅园里的灵物们自是不知其中缘由的。   被赐了名字,他们,包括被赐名的饴糖在内都只当这是运气好,老天眷顾。至于,李寻欢为什么会喜欢跑亭子里找饴糖聊天,他们所有人一致认为是这个园子里小孩子太少的关系,没个打诨顽皮的多个玩伴,人生总是不完整的。   若李寻欢有朝一知晓了他们的这个想法,绝对会哭笑不得。   李探花郎的大儿子,小名大李子,这个小名自是梅园的灵物们给起的,像他们这些个肚子里没啥墨水的灵物能取个易懂通俗且不难听的小名委实难得。比起外头的狗蛋,二丫子什么的好听得都快飞起来了。大李子在外赶考三四个月后,李园得到消息说他高中了。一听大少爷高中了,李园上下高兴得就差没给大李子相门亲事,顺道把他还不知道在哪边的未来老婆给娶回家。不过,高中和考上状元又是两码子事,进入前三甲之后,就要看皇帝老儿怎么定状元、榜眼和探花了。在李园上下包括在京就职的李探花郎在内揣着一颗上不上下不下的心脏时,前三甲的名头下来了,可怜的大李子夺得探花之名,跟他老爹一样,与状元无缘。   初时一听大李子是个探花郎,李园上下倒是挺开心的,怎么着他们的大少爷也是前三甲,比起那些个没高中的人来说,有出息了不止一丁点啊。可这样的喜讯对李探花郎来说,就跟噩耗没两样,大儿子同他一样是探花,真真胸闷到家,盼了十八年,期待了十八年,没想这回失望个透顶。别说李探花郎胸闷,就连大李子也是闷闷不乐,明明高中了,却跟他爹一样,整个人都是垂头丧气的。   这下,李寻欢肩负的担子加重了。他爹和他兄长将状元的期望都押在了他的身上,这看在李夫人和林诗音眼里自是心疼的。在她们眼里,能高中进入前三甲就很好了,状元也好,榜眼也好,探花也好,不过是虚名。可这等于她们眼中不过的虚名   在世人眼中却是大大的实名,而在李探花郎和大李子的眼中则是光宗耀祖之事。   大李子回来后没多久就搬出李园,因为皇帝老儿赐了他官邸,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住自然是不会在家里住了。大李子闷闷不乐地离开后,李寻欢就更加刻苦于读书,闲暇时也不再刻他的木雕,而是醉心于他的武功。李寻欢的武功如何,对他们这些灵物来说,真不知道该如何评断,凡人中或许是厉害的吧,但对他们这些非人来说,也就那样了。不过,对饴糖来说,李寻欢玩飞刀玩得倒是越发娴熟了,那真是一射一个准啊,小柳树身上的正中心窟窿每回都是没愈合就又被戳了一次,简直虐得不要不要。   李寻欢十八岁那年,同他哥大李子一样赴京赶考去了,这一去便是三四个月,待他的消息从京城传来后,李园上下不再同上回大李子高中时那么兴奋了。因为李寻欢也中了个探花,跟他爹和他哥一样,命里注定了只能是探花。就算饴糖和梅园的灵物们认为李寻欢很是惊才艳绝,考上个状元郎绝对稳稳妥妥的,也还是难逃一个命字。   命里注定他们李家只能出探花,命里注定他们李家与状元无缘。   这下,李探花郎胸闷到了一个境界,满怀希望的盼着两个儿子能考个状元回来,哪只最后都落得跟他一样,只能是个探花的命。李探花郎越想越郁闷,提笔写下『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字样贴在李园大门门口的柱子上,表达了他心中的憋屈和对考不上状元的怨怼。就这样,不到两年,天天心情不佳的李探花郎还未含饴弄孙,看到两儿子给他娶两个儿媳妇过门,他就去世了。李探花郎刚去世没多久,李夫人也因病跟着李探花郎走了,这倒是应了虽不能同生,但起码死的时候差不多一块儿,这样走黄泉路,过奈何桥时也不会太寂寞的话。   李探花郎和李夫人逝世不出三年,大李子查出得了不治之症,看着自己的兄长因不得状元而日日寡欢的得了如今这般心病,李寻欢更是心灰意冷。那段时间,是他最煎熬的日子,索性有林诗音陪着,也有他们梅园的灵物们时刻照应着,否则他自己也早被拖累垮了。   白梅姐姐说大李子的心病需要心药来医,饴糖觉得这心药简直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大李子回炉重造重新去考试,但考状元这种事本就不是你想考上就能考上的,中了前三甲后,还要看皇帝老儿怎么定了。所以说,这最后的状元、榜眼和探花全都要看皇帝老儿的心情。   大李子怎么着也是他们看着长大的,自是不能让他那么年轻就逝世了。某天晚上,假山兄想了个听上去不那么馊的馊主意,那就是去给大李子做心理辅助,说白了就是给他找个能专治心理毛病的大夫,让他把对考状元的执念放下。这执念一旦放下了,他的心情就会开朗,这一开朗了,病自然就会药到病除。   假山兄的这个方法不能说不好,也不能说很好,毕竟这年头要找个专治心理毛病的大夫简直就是在扯淡!现在的大夫只管治身体上的毛病,谁会没空闲着无聊去治心理病呢?在大家伙格外鄙视假山兄的提议时,饴糖表示很赞同假山兄,心理治疗远比放任着他去喝些不知道会不会把自己给喝死,治标不治本的中药要好太多了。与饴糖站在同一阵线的还有白梅姐姐,白梅姐姐说:“要不,我去治治?反正我现在也能化形了,扮个大夫什么的还是挺容易的。”   饴糖听罢沉吟道:“白梅姐姐,那你得给自己取个上道的,听着就像是个有名大夫的名字才行。”   白梅姐姐道:“白雪如何?我觉得这名字衬我气质。”   满园子的灵物们&假山兄:“……”他们可以做出鄙视表情吗?这跟治疗大李子的病有一铜板关系吗?没有吧!快点回归正题啊喂!   既然打定主意去充当心理治疗的大夫,当天夜里白梅姐姐就化为人形,‘咻’的一下从李园消失了。她走得太快,以至于大家伙还没来得及看清她化为人形的模样,她就这样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走了。   白梅姐姐,啊,以后应该叫白雪姐姐了,因为她给自己取了个特别……听在饴糖耳朵里特别苏的名字。白雪离开没一会儿,李寻欢就披着件外披,提着壶烫酒,踩着厚实的枯黄落叶踏入了亭子。   此时的李寻欢已长得很高,比饴糖高了一个头,那张英俊的脸上多了丝憔悴。他将烫酒放在石桌上后,转而走向饴糖,来到饴糖面前,他伸出手拍了拍饴糖的脑袋,轻笑道:“饴糖,现在比我矮了呢。”   饴糖:“……”她是石雕,被定型了,能长高就奇迹了。   见过石头长个的吗?石头长个几乎不可能好吗?   忍不住将吐槽压抑在心里,饴糖静静地看着李寻欢,即使她现在的模样看在李寻欢眼里跟寻常时没什么变化。   “饴糖,当官并没想象中那么好,怪不得爹常说在官场行事需谨慎在谨慎。明知官场险恶,明知这条路不好走,为什么爹还是要让我和大哥考状元呢?父子三探花……看在别人眼里倒是殊荣,但对我们李家来说却是一个诅咒……我,累了。”李寻欢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里带着一丝忧郁之色,这样的他让她不觉想起了他爹和他哥。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忧郁起来就跟一模子刻出来似的→_→   明明李寻欢在倾诉悲伤的地方,偏偏饴糖的思想开起了小差。   若是李寻欢知晓饴糖在发呆,一定会被气得呕出一口老血来。   ☆、第四回   雪,飘飘扬扬的将整片大地裹上素妆。   冬风自没有窗门的亭子外吹了进来,挂在亭子里的浅色纱帐微微被吹动起来。点点银屑片片随风吹起飞扬,好些落在饴糖身上。白袍一角落入亭子,只见李寻欢穿了一袭狐裘白衣,如黑的墨发仅有一根玉簪,其余松垮垂在了背后。   他边上站着个打着素伞的漂亮少女,少女一袭紫衣,外头裹了件滚着件狐狸毛滚边的织锦缎披风,兜帽下那双明亮的眼睛里带了一丝幽怨之意。“表哥,你真的要去?”   李寻欢凝视着饴糖,嘴角噙了抹淡笑。“大哥好不容易寻我一回,纵然千难万难,我也是要赶过去的。”上月初,李寻欢之兄,也就是李园上下灵物们亲切唤为大李子的李修文来信托李寻欢在年前到他府邸一趟,虽不知是何事,但既是李修文开口,李寻欢定是会赶过去的。   李氏兄弟半年未见过一面,林诗音岂会不知?她只是觉着大过年的风大雪大出门甚为不妥罢了。“表哥,你……你且当心,代我向修文哥问好,我,我在家等你回来。”林诗音现在所能做的就只是等待,那么多年过去,她已明白自己在李寻欢心中的定位是什么。   微颔首,李寻欢算是应了林诗音的话,接着就看到他对饴糖轻笑道:“饴糖,我要出门四五天,且等我回来。”明明饴糖不会给他任何答复,但李寻欢每一次出门总会跟她打个招呼。   林诗音早已习惯李寻欢这小怪癖,她这表哥什么都好,就这一点不好,那就是喜欢对着个仕女雕像自说自话。   这天下午,李寻欢出门。   这天,梅花开得好美。林诗音站在大门口,与随侍的丫鬟目送着独自离去的李寻欢,大雪纷飞之下,她那张红扑扑的脸蛋比园子里盛开的梅花还要娇艳三分。直至李寻欢的身影隐没于风雪中,林诗音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对身边从小就一直随侍在旁的丫鬟,轻声道:“喜儿,我们进去吧。”   喜儿是个长得很可爱的小姑娘,那张苹果脸圆圆的,特别喜气。“是,小姐。”搀着林诗音的手臂,喜儿与身后的丫头们一起跨过高高的门槛,进了大门。   李寻欢这人前脚刚走,梅园里的灵物们就开始咋咋呼呼猜测这回大李子唤小李子过去做啥。平日里就十分八卦的假山兄沉思道:“你们说这大李子唤小李子回去,不会是为了抓白雪吧?”   鲤鱼儿子晃着他的花尾巴,鄙视了一把假山兄,道:“你当白雪姐傻啊?”   红梅姐姐们的其中一株,嬉笑道:“他这笨石头不就希望白雪姐姐傻么~~”   假山兄:“……”   饴糖道:“假山,你真是太不会说话了,真给我们石头一族招黑。”   同为石头,她可比假山兄聪慧了不止一丁点~~明明物种相同,怎么智商就不能同步呢?   假山兄:“……”   画眉兄一脸无语地蹲在老幺小红梅的枝桠上,道:“你们的重点是不是错了?我们现在该讨论下大李子找小李子去他那儿做什么?而且,都半年过去了,白雪姐姐怎么还没治好大李子啊?”   自打半年前白梅老大白雪离开李园去救治李修文后就没怎么好好回过李园,这期间她基本是断断续续回来个几天,可每次都不会超过三四天又走了。   “你们说,大李子不会是……”小柳树突然开口,这话还没说完,就被大家伙给打断了。   “啊呸呸!说什么晦气话呢?咱们看着长大的大李子才不是短命的主!”说话的是鲤鱼娘,身为鱼母的她自不允许别人说出如此晦气的猜测。“再说了,白雪姑娘好歹也四百八十几岁了,就她的道行还治不了大李子?”   一边的鲤鱼爹插话道:“大李子那是心病,你以为是摔着磕着碰着的小伤啊?那是难治的毛病,不花点功夫,很容易死人的!”   鲤鱼娘甩了甩她的尾巴,恶狠狠地瞪了眼鲤鱼爹,道:“你,一边玩儿去。”   鲤鱼爹:“……”   兔子弟趴在假山兄的石洞里,他个头小,缩在里面还有空余,他伸出自己那颗毛绒绒的雪白脑袋,轻声轻语道:“那个,我总有种不祥预感。”   鲤鱼女儿在池子里游啊游的游到了边上,问道:“啥不祥预感啊?”   兔子弟道:“小李子自辞官回乡后在江湖上就结了不少仇家。你们记得不?上回有个家伙被他给教训了一回。”   饴糖没翻眼皮,只是淡淡接问道:“然后呢?”   兔子弟缩了缩自己的小脑袋,回道:“我觉得此行不祥。”   鲤鱼女儿的头浮到水面上,道:“小李子的功夫不错,在凡人当中属于高手那一列的,你啊就被瞎操心了。”   鲤鱼女儿的话没说错,就李寻欢的功夫,他不去欺负别人就不去了,哪轮得上别人欺负他呢?再说了,他的飞刀,例无虚发,这些年来,哪次失手过?   兔子弟嗫嚅着他的小嘴巴,想了想,也觉着鲤鱼女儿的话挺有道理的。   “也不知道二少爷着了什么魔,明明诗音小姐一个大活人在他身边,他却偏偏看不见,总是对着块石头温柔细语的。”这时,梅园里传来了不急不缓的脚步声和少女特有的娇俏中含着的不满之声。   “你别说,那仕女雕像长得可真美,若她真存在,定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回话的声音有些轻,与前者比起来,显得文静许多。   果不其然,当说话的两人一走进亭子,饴糖就知道她们是谁了。   替林诗音抱不平的是林诗音的贴身丫鬟喜儿,而说饴糖长得好看的则是李园厨房大娘张嫂的女儿王婉儿。两个年岁不过在十五岁左右的小丫头站在亭子里,细细打量着饴糖这尊仕女雕像。   喜儿鼓着腮帮,道:“再好看也是块石头。”   王婉儿羡慕地瞧着饴糖,道:“若哪个姑娘有她十分之一的好看,这辈子就不愁嫁了。”   喜儿道:“咱们诗音小姐也长得好看,哪里比不上一块石头了。”人,一旦有了偏见,就算对方的优点在好,也会当做看不见的。   王婉儿轻笑道:“是,是,咱们的诗音小姐最美了。你啊,也别总替诗音小姐抱不平,一切还要看二少爷是怎么想的。”   两小丫头你一言我一语的,殊不知她们的话都被亭子里的饴糖和园子里的灵物们尽数听了去。   假山兄撇嘴道:“凡人的审美真奇怪。”   鲤鱼女儿在池子里翻了个身,道:“饴糖姐姐的长相在凡人眼里已属国色天香,可,可什么来着,啊,对了,可入宫当妃子,就像当年那只狐狸精一样,在宫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吃好吃的,喝好喝的,欺负想要欺负的!”   饴糖:“……”她没那么大志向,真的!   鲤鱼娘甩了女儿一尾巴道:“说什么瞎话!干那些个损事会折我们的福,到时候天降大劫,还不一雷劈成焦炭啊!”   王婉儿对饴糖的赞美和羡慕倒是没让她怎么开心,凡人与灵物们的眼光总是有很大差别的,就好比她到目前为止最满意的还是她当初的原身模样,一块有棱有角,全身爬满青苔和绿色藤蔓的大石头。   李寻欢这一去,谁也没料到竟是五日都未归。林诗音天天守在大门口等着她心爱的表哥归来,可这等来等去的,就是等不见李寻欢的踪影。   饴糖待在亭子里想起了兔子弟当时的预感。   不祥这两个字在她心头盘旋着。   当即,也没多想,饴糖决定化为人形去找李寻欢。   李家已走了李探花郎和李夫人,这剩下的大李子和小李子可不能有任何闪失。虽非亲生却如亲生。他们看大的孩子,哪是别人可欺负的。没多想,饴糖便化为人形在大家伙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从李园离开了。   看着空荡荡的亭子,假山兄抽了抽嘴角,道:“她走前就不能化个假的出来吗?这青天白日的没了尊仕女雕像还是很容易引起恐慌的好吗?”   树爷爷轻叹道:“老朽来吧。”说着,树枝晃了晃,只见一道绿光直入亭子,顷刻间饴糖消失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一尊与她一模一样的仕女雕像。   鲤鱼娘用她的鱼身撞了撞鲤鱼爹,道:“你说,小李子不会真出什么事吧?”   鲤鱼爹道:“放心,小李子吉人天相,决不会出事,估计是路上有什么事耽搁了。”   鲤鱼娘还是有些担心,这都五天过去了,说好四五天回来的呢!“孩子他爹,那你说大李子那边呢?他是不是有什么事呢?”不然,小李子咋会五天过去了都没回来呢?   鲤鱼儿子在旁插嘴道:“大李子那边有白雪姐在呢。”就白雪那道行,普通凡人还真不是她对手,除非对方是道士和修士。   这个时候,李园上下的灵物们说了些什么,饴糖一概不知。   雪,已停。   风,却吹得衣袍朔朔。   李饴糖没有刻意跑到更远的地方去找,而是迅速在往大李子的路上寻找李寻欢的下落。他能走的地方就是这条路,除了这里外,真没其他地可以走。   果然,饴糖真找到了李寻欢,在口外回去的路上。   ☆、第五回   李寻欢回来的路上遇上了他的仇家。他的仇家是在江湖上结怨的,本以为当年之事就那么过去,谁料这人心胸狭隘,竟勾结当地凶名最盛的‘关外三凶’的邯郸大道上夹击他。他虽手刃了十九人,却也到了重伤不支的地步。血,顺着他的伤口一滴滴落下,将他雪白的衣服染成了一朵朵红梅。   二凶和他手底下的那帮子人都被他手刃,然而这大凶卜霸的确有点本事,偏是只受了点轻伤。在场还有好些人,有他的仇家,也有大凶卜霸手底下的。那大凶卜霸长得极其丑陋,一双鼠目细小如缝,那张脸和身体堆积着满满脂肪和肥肉。大凶卜霸有一双喂毒跨虎蓝的兵器,上面布满了剧毒,只要沾一下就毙命。   李寻欢捂着伤口,单膝跪在地上,血水一滴滴落在地上,覆上雪的地上都是血,有李寻欢的,有二凶他们的,也有大凶卜霸和他仇家的。缓缓闭了闭眼,李寻欢想他是该到头了,可惜说好四五天就归去的,没想到却是对饴糖食了言。   大凶卜霸朝李寻欢走近,他和李寻欢的仇家脸上带着快意的微笑,那其中还夹杂着得意。就在这时,只听‘啪’的一下,他那仇家面带微笑以极其古怪的姿势倒在了地上。对方没死,李寻欢很确定。他的仇家只是动弹不得罢了。大凶卜霸和他手底下的人大惊,连忙后退了数步,喝道:“谁?是什么人?”   在场除了他们自己和受了重伤的李寻欢外,别无人影。   既无人影,又怎能鬼魅般地伤人呢?大凶卜霸的手下变色道:“老,老大,这,这怎么回事?”   大凶卜霸踹了他一脚道:“妈的,老子怎么知道?去,给老子过去看看。”   那名手下被大凶卜霸踹得脚下一个趔趄,差点就摔了个狗啃泥,他颤抖着一双腿晃悠悠地往倒下去的人走了去。来到那人面前,看着那人面上带着微笑一动不动的,这名手下伸出手探了探那人的鼻息,微弱的热气拂过手指,象征着对方还活着。这名手下吞了口唾沫,刚想回头对大凶卜霸说什么,就再也发不出一个声音来。就着转头的姿势,这名手下倒在了地上。许多双眼睛都专注着他们,却无一人看出他是如何倒下的。   其他人的面色终于变了,其中一黄衫人粗哑的嗓子发出了颤抖的声音。“莫,莫非真的遇见鬼了?”   大凶卜霸沉吟半晌,突然朝前走去,道:“让我去看看是何人在装神弄鬼!”   手持着一双兵器,大凶卜霸朝前走了去,来到被暗算的两人面前,他缓慢蹲下身,伸出一只手去探那二人的鼻息。怎料手才刚触到他们其中一人的鼻间,就再也无法动弹了,满面虬髯的汉子就这样倒在了地上。眼见老大倒下,周围的人都慌了,他们吓得再也不敢留下来,剩余的人就那么一哄而散。   重伤的李寻欢也似惊得呆了,大风刮过,满地都是雪的不远处缓缓走来一道纤细而又苗条的身影。那是一名少女,挽着圆髻,穿着湖绿色对襟齐胸襦裙,挽着一披嫩黄色披帛,脚穿一双绿色织锦缎翘头履的少女。李寻欢睁大眼睛,看着她一步步朝他走近。待她来到他面前,李寻欢轻轻道:“饴糖。”   蹲到他面前,饴糖微侧脑袋,睁着一双漂亮的眼睛,认真地看着他,道:“小李子,双拳难敌四手,对方带那么多人过来,你就不会跑啊?”   饴糖说得太认真,以至于李寻欢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答。待他回神,面前已然伸过来一只手,纤弱白皙的手,这些年来,这只手一直手持着一盏莲花灯从未变过,如今,它就在自己的面前,活的。   伸出自己的手,李寻欢先是试探性地触碰了下,随后立马握住她的,一双好看的瞳仁里带着喜气,嘴角也忍不住翘了起来。“饴糖。”   “嗯?”   “饴糖。”   “嗯?”   “饴糖。”   “在。”李寻欢一遍又一遍地叫着她的名字,而她也一遍又一遍地应答着。   雪,又下了起来。   纷纷扬扬地飘在他们的身上。   抬头看了看天,饴糖道:“小李子,走,我带你去就近的地方治疗。”李寻欢受的伤比较重,为了不让他的伤口凝结成冰点,她必须带着他去就近的医馆。不多想,饴糖将李寻欢从地上扶了起来。饴糖的个子在姑娘中不算矮,但有了李寻欢这个对比,她就显得格外娇小。搀扶住李寻欢,饴糖带着他很快就离开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郊地。   找医馆很方便,饴糖在出来寻他的路上就看到过一家医馆。她是灵物,随手生火,随手刮风,随手……反正很多事她都能简单解决,但救人这方面就太看得起她了,她没学过这方面的救治,简单的还能试试,可像李寻欢这样的重伤,她只能无语望天了。很有自知之明的扶着李寻欢进入医馆,饴糖连忙拉着里头蓄着白色长须的灰袍老者看看李寻欢的伤势如何。   看着一身斑斑血迹的李寻欢,老者连忙拉下竹帘,让饴糖外面等着。待在屋外,饴糖坐在青石台阶上,双手撑着脑袋,看着空无一人的大街。雪,依然扑朔朔地下着,有好些片还落在她的睫毛上,凉凉的,倒也没啥感觉,本来她就是一块大石头,冷热都这样。   饴糖在外头坐了好久,里头都没啥动静,她知道李寻欢受了重伤,却不知他到底有多重。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还未等到里头的老者出来,一行不速之客就出现了。饴糖不认得他们,他们却知道饴糖,正确来说是知道屋里头的那人是李寻欢。   一伙人就这样蜂拥而至将医馆的门口围了个水泄不通,她对这样的阵仗很好奇,平生第一次,心里头不知有多激动。   为首的是个身形佝偻着的病老人,他居高临下地盯着饴糖,一双眼亮得惊人。“这小李飞刀倒是挺有美人福的,都到那地步了,还有美人相伴。”   饴糖不是很喜欢病老人,他看人的眼光里透着一丝不舒服的打量。“你是谁?”论岁数,她都是病老人祖宗的祖宗了,让她唤病老人老爷爷什么的,委实有点为难她。   此时,一穿着袄子,脸上有着满面麻子的人跳出来指着她喝道:“还不闪开,小姑娘可知你面前的人是谁?”   饴糖皱眉道:“你又是谁?”   麻子道:“我是谁你不用知道,你只要知道你面前的这位大人是谁就可以了!”   饴糖重新转向病老人,很诚心地问道:“那他是谁?”   麻子清了清喉咙,道:“给我听好了,你面前的正是武林上赫赫有名的双霸刀柳青岚。”   这名头听在外人耳里可是赫赫有名,但听在饴糖耳里却是陌生得很。   脸上没有如预期那般的震惊和惊恐,饴糖的反应平淡到令麻子尴尬。   病老人眯眼看着饴糖,虽觉得面前的小姑娘长得漂亮,可那木讷的表现倒是让人乏味,他很不喜欢饴糖的态度,像他这般响当当的人物,哪个女人不趋之若鹜,只有饴糖傻愣愣的一副步子所云。   双刀铮铮出鞘的声音在这寂静之时显得格外杀伐寒意。   饴糖没跟人类起过正面冲突,这头一回出来,就遇上了个喜欢找人麻烦的主。柳青岚的双刀很霸气,跟它的名头一样,他是从哪里舞出两把双刀的她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人在普通人中算是一好手。   眼眸一厉,狠狠瞪了一眼柳青岚,未等他所反映,那把砍向饴糖的刀就‘锵’的一声擦过了她的肩膀。刀与她的肩膀摩擦,激起了不小的火花,而她的衣服也被刀给擦去了一大片,但除此之外,饴糖根本没受半点伤害。   这下,柳青岚傻眼了,就连周遭围着她的一伙人也吓了一跳。   捻了个口诀,饴糖撇了撇嘴巴,手只轻轻一挥,围在周围的人就被她给全部挥飞了。一群人高马大的汉子就跟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子一般远远地倒在了地方。柳青岚握着双刀的手抖了抖,一双还算亮得惊人的眼睛里此刻染上了一丝恐惧,不等饴糖朝前靠近一步,他就吓得大叫一声连平日里该有的威风都不在意连滚带爬的跑掉了。   柳青岚一跑,别人自是跑得比他更没形象,只不过片刻,这些本来雄赳赳找李寻欢麻烦的人,在连李寻欢的面都没见着的情况完败给了饴糖。   一伙人跑光,周围再度归于宁静。   突然,身后的屋内传出来急促的脚步声,只见李寻欢披着件单薄的衣物,站在她身后直愣愣地看着她。那双充满活力的眼睛里带着一丝担忧之色,正待他张了张嘴,屋子最里头竟然传来了混乱的脚步声,只听那个先前还在替李寻欢治疗的老者跌跌撞撞地倒在了地上。他摔得可不轻,脸上噌的一下就青了一块,可就算如此,他还是很快地爬起来,嘴里大叫着妖怪从屋里遛窜了出去。   人从饴糖身边冲了出去,明明这医馆是老者的,可他却没心思留在这里了。   人,到了危难之刻,总会为了性命而舍弃掉一切。   门大开,风雪飘入,冷飕飕的。   李寻欢凝视着面色平静的饴糖,嗫嚅了几番才道:“饴糖,你……”   挠了挠脑袋,饴糖直直看着他,道:“你想问什么?”   李寻欢张了张嘴终是没将他想问的话说出来。   饴糖道:“我不是妖怪。”她是灵物,跟妖怪不一样,他们李园一园子都是灵物,与外头的精怪们不同,他们不是靠歪道修炼,而是靠着最正宗的吸取天地灵气修炼的。   李寻欢看了她一会儿,突然间颇为无奈地笑出声来。   饴糖撇嘴道:“笑什么?”   李寻欢走上前,不顾风雪之大,站在门槛前,伸手拉住了饴糖的,道:“饴糖,我不在乎你是什么,只要你是饴糖就可以了。”   眨眨眼,饴糖歪了歪脑袋,道:“小李子。”   “嗯?”   “冷不?”   “挺冷的。”   “那就进屋吧。大风雪的站在门口,你看我,我看你的,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我们是神经病呢。”   李寻欢嘴角抑制不住地往上抽了抽:“……嗯。”   ☆、第六回   柳青岚是个麻烦的主,李寻欢知道,饴糖却不知道。   柳青岚一直不满百晓生的排名竟然让他比李寻欢差了不止一丁点。   江湖上,百晓生兵器谱上,李寻欢的小李飞刀排名第三,他柳青岚双霸刀排名是在六十六,这之间的差距可想而知。李寻欢是当朝探花,就任官职,按理说找他的麻烦真的是件不明智举动,就算他已辞官回乡,可皇帝老儿对他本人还是很器重的,怎么说他们家都是官世家,再者当哥的李修文还在朝廷替皇帝老儿卖命。可这回想找李寻欢仇的不是别人,正是当朝宰相之子。既然有这么大一个靠山在后,柳青岚就算把李寻欢给杀了,他也不怕会惹上□□烦。所以,在那名一看就是浪荡子的宰相之子找上‘关外三凶’想把李寻欢给宰了的时候,他出现了,并与他们谋算了从口外归来的李寻欢。   本以为一切都在计划之中,哪只李寻欢的命那么大,‘关外三凶’不但没能将李寻欢如何,还被一败涂地。他一直守在邻镇等消息,等了个大半天,没把‘关外三凶’等到,却把李寻欢给等来了,这回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个受了伤的李寻欢,而他边上还有个小姑娘。   柳青岚那时候就想他机会来了,只要在这时候把李寻欢给杀了,那他就挤入兵器谱上的前三甲,想想都有些小激动。柳青岚猜中了开头,却没猜中结尾,他没有料到饴糖这个意外。   李寻欢身边竟然有只妖怪,柳青岚想想都觉毛骨悚然,幸好当时他跑得够快,不然哪够那只女妖怪塞牙缝。那女妖怪长得是漂亮,可望出来的眼神寒冷森然,一看就不是人该有的眼神。   柳青岚灰溜溜回去后,越想越耳止辱,为了一雪前耳止,他决意找帮手,第一件事就是先把李寻欢身边的女妖怪给解决了。书信一封送往最近一镇上略有名气的道观,请了里头赫赫有名的道人下山来收妖。   此时,李寻欢和饴糖压根不知道他们被柳青岚给惦记上了。   老者吓得跑开后,医馆就成了李寻欢和饴糖暂时居留之所,这里面什么都有,就是没个懂行的大夫。饴糖不懂歧黄之术,盯着一些药方只能干瞪眼,幸好李寻欢略懂歧黄之术,就算重伤,他也能自己治自己。   四日后的清楚,天蒙蒙亮,李寻欢就外出去打点东西准备打道回府。离开前,他再三嘱咐饴糖,让她好好留在医馆等他回来,不管是谁来敲门,除了他之外,都不许给开门。饴糖听了自是满口答应的。   李寻欢走后没多久,一名穿得颇为仙风道骨的年轻人来到了医馆门前。手中拂尘轻敲屋门,不多时,屋门大开,站在门前的赫然就是前一刻还答应李寻欢说除他之外绝不给外人开门的饴糖。   那年轻人是个道士,模样看起来俊秀轻尘。“胆子倒大,做出如此妄为之事竟还敢留在此处。”   道士见饴糖的第一句话便是这个,倒是让饴糖怔了个半晌,她没料到自己会碰上一个道士。虽道士在门外时让她感受到了一股别样的灵力,却怎也未料到竟然来了个道士。这道士一看便是来收她的,目标太明确了。“我没做什么坏事。”   道士冷笑一声道:“没?你没做坏事,却强占着别人的医馆,还杀了那么多无辜之人?”   眨了眨眼,饴糖道:“这医馆是那大夫自己跑掉不要的。杀人?我没杀过人,你不能乱冤枉人的?”   “冤枉?那么多人作证,求我来此,会是冤枉?更何况,一介妖物也敢配说人这个字?”   “我是君望山上一块石头所化的灵物,不是妖物。”饴糖觉得道士的眼神不是很好使,妖物和灵物都分不清。   “哼,是与不是,一验便知!”道士的拂尘一甩,白色的毛直接擦过饴糖的脸和鼻子,甩得她差点就喷了道士一脸。   忍住打喷嚏,饴糖问道:“怎么个验法?”她很想跟道士打一架然后跑路,但想了想委实不大划算,若以后被道士记恨外加一群道士同行追着打一辈子,那真是太扌喿蛋了。   她只想当一块安静的美石头,哦,不,美仕女雕像!   “三昧真火。”道士姓安,名安宁,道号清源。看模样不过二十出头点,实际年龄已过两百,算是他们青云观的老祖。   饴糖想了想,思索了半晌,点头同意道:“可以,那如果验出来我不是妖物,你就不许找我麻烦,而且你的同行们也不行!”   清源道士被饴糖的这句话弄得有些发懵,眼前的妖物似乎与以往他所除去的妖物都不同。   跨门而出,饴糖快步走到了街上,此时的清源还怔在医馆门口,见他一动不动的,饴糖反而皱起了眉头。重新走回去,拽住清源的手臂一拉,道:“不是说验吗?那就走啊,早验早结束,我还要带小李子回家呢!”   这时的饴糖根本没想到被三昧真火烧一回,她就不可能有活路。   街上的雪融得差不多,露出了一块一块层次不齐的青石街面。雪停,风依旧大,饴糖走在清源前面,她不逃也不反抗,只是往前走着。镇上最中心有个菜市口,那里有个台子,专门处刑犯人用的。此时,那里已经站了几个人,饴糖一眼就认出那人是前两天吓得跑掉的柳青岚。眉头紧皱,饴糖心里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停下脚步,在还没走过去的情况下,她转过头对清源,道:“加个条件。”   清源一愣,半晌皱眉道:“还想耍什么阴谋诡计?”   “如果验出来我非妖物,你必须保全小李子的安全,并送他回家。”   清源不知饴糖口中的小李子是谁,但想了想也约莫知晓是何人,毕竟柳青岚书信让他下山的时候提过那位与女妖怪在一起的小李子。   “好。”点头,清源答应了饴糖的条件。“只要你不是妖物,我就答应你提的这两个要求。”   台子上堆满了柴草,想来提前就做好准备把她给烧一回。柳青岚他们没想到饴糖竟然大摇大摆地出现在这里,而清源则走在她后面,一时间各个傻了眼。翻身跃到台子上,饴糖直接坐在了柴草上,那架势明显是等着被烧。   周围寥寥几人,都是柳青岚手底下的。   清源站在台下,神情略微复杂,他这辈子收妖无数,这还是头一回遇上个那么心甘情愿被他给烧的妖物。   袖袍一挥,只见一把与寻常火大为不同的火将周遭的柴火给烧了起来。饴糖坐在上面一动也不动的,当火舌吞噬她的裙角时,她的脸色还是那么平静。世间万物,但凡有灵的生物都是畏火的,尤其这火还是三昧真火。若要验出灵物与妖怪的区别,除了用三昧真火炼一炼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取那能照出世间万物生灵真身的照妖镜。可惜,这照妖镜是仙界法宝,要想借来一用,简直就是妄想!所以,用火一炼倒是最快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妖物被烧后,留下的内丹是浑浊且因属性的不同而各有色彩,灵物被烧后,留下的内丹是纯净无杂质的。   火灼烧的感觉很痛,饴糖紧抱着自己,想人生头一回化形,跑出来找李寻欢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恍惚间,她似乎听到了李寻欢的声音,那人依旧一袭狐裘白衣,只是那头长长的黑发因跑得太急,而有些凌乱地散在肩头。   “饴糖——!!”   火光漫天,本不算清朗的清晨被这火照得通亮。   李寻欢刚回医馆就看到大开的屋门和空空如也的医馆,而那位本该跑走的老者也回了医馆。老者说双霸刀柳青岚请了青云观的清源道士下山来将饴糖收走,老者说饴糖被带去的方向是菜市口方向……老者说他大好的一个年轻男子不该被个妖物所迷惑,老者……老者说什么李寻欢都听不进,他只想立刻赶去饴糖身边。   当他赶到菜市口的时候,饴糖正坐在台子上被火舌吞噬着。她的面上没有痛苦,只是一贯的清冷。李寻欢想上前,却被柳青岚一伙给拦住了。只听柳青岚哈哈大笑道:“李寻欢,没有了这女妖怪,我看你还能活着离开这里!”   眼睛没看柳青岚,李寻欢一直看着被烈火吞噬的饴糖,他想那么大的火,一定很疼。没了饴糖,柳青岚凶相毕露,他狞笑着将自己的诡计全都说了出来,包括谎称饴糖杀了很多人的事。   清源的世界观一直是降妖除魔,保护天下苍生,何时他会想到这世间险恶的往往不是妖灵鬼神,而是那包裹在人皮之下的人心。他诧异地看向柳青岚,明亮的眸子里闪着不可置信的目光,持在手中的拂尘一挥,火散去,却已没有饴糖的身影。清源迈开沉重的步子走上高台,在那一堆的灰烬中,一枚纯净无暇的内丹静静地躺在那儿。这世上,但凡犯了杀戒的灵物都会使得内丹沾染浊气而从灵化为妖物。饴糖若是真杀了人,她的内丹不可能是纯净无暇到连一丝杂质都没有的。这一刻,清源的脸色渐渐变得苍白。他这一生从未错杀过一个妖物,而这一次却因人心之险恶害死了一只灵物。   因果循环,必有轮回。   他的罪因已种,就该还那恶果。   李寻欢看着清源从地上抓起一把白灰和那枚沾染着白灰的内丹,脸色顿时惨白如纸。他根本不打算理会柳青岚和他手底下那帮乌合之众,他踉跄着脚步跑上高台,在那堆白灰前跪了下来。   “饴糖……”手捧起地上的残灰,他轻唤着她的名字,带着无限的悲凉。   身体烧了个干净,只留一抹幽魂。   饴糖蹲在李寻欢的面前,想伸手去碰他,却在触及他时顿住了,缓慢地收回自己的手,她对李寻欢轻声应道:“嗯。”明明他听不到她的声音,明明他看不见她的身影,她却还是想回应他。   “对不起,小李子。”   ☆、第七回   纯净的内丹托在手掌间,清源活了两百多岁,却依然看不透所谓的世间险恶。柳青岚的那副嘴脸看在他眼里着实恶心,清源将饴糖的内丹放到李寻欢手掌间,那张过于年轻俊秀的脸上露出惯有的肃穆道:“我,还你们一个公道。”   清源成仙的那一年,不过百岁,一袭青衫的他迎来天引之光飞升。当天,他就发过誓此生只为守正辟邪,斩妖除魔,维护天下苍生而活。如今看来,他是不是错了?过度去信任人类,不去了解所谓的真相,只因根深蒂固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错杀了不该死的灵物。   他错了,错得离谱。   看着李寻欢跪倒在白灰前,呢喃着那名少女的名字,清源想他这事断得糊涂,错得极其离谱。   柳青岚得意地看着失魂落魄的李寻欢,觉得自己扬名的时机终于到了。待他要使出他的双霸刀砍向李寻欢的时候,清源拂尘一挥,将他的刀‘喀’的一下断成了两截。柳青岚的双霸刀是两柄钢刀,淬火而炼,极其难得,一般性是不可能有什么东西能将此刀一截为二的,如今清源的那把拂尘轻轻松松就将他的刀给截成了两段,其实力可想骇人。   柳青岚面色骤然大变,但仍强笑道:“道长这是何意?”   清源冷笑道:“何意?你们不是说她杀了你们好多人吗?你们不是说为了让这位公子清醒脱离妖物的迷惑才要将她除去吗?怎么刚才的说辞跟信上写的不一样呢?”说完,他一双眼如利刃一般狠狠瞪向柳青岚。“柳先生,念你已六十多岁之龄,我劝你还是带着你的人离开的好。这位公子的命,我管定了,谁都不能伤害他。”清源是个守信的人,既已答应了饴糖,自是不能食言。   况且,饴糖的魂魄还在李寻欢的边上看着。   柳青岚失声道:“道长……你……”话未说完,他和他手底下的人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震退了数步。清源仍站在高台之上,仙风道骨,俊秀轻尘,他面色冷然,道:“带着你的人,给我立刻滚。”清源从未如此生气过,他自幼聪慧,识人清晰,却不想这次真真被骗了个彻彻底底。   柳青岚这下真傻眼了,这跟他预料的完全不一样啊。年过六十多的老人就那样站在原地浑身颤抖,纵然双眼怒凸,满面怒容,却也只是敢怒不敢言。大手一挥,柳青岚带着自己手下的人,灰溜溜地离开了这还未人声鼎沸的菜市口。   待柳青岚一伙人离开,清源才重新将目光落在已缓缓从地上起来的李寻欢。“对不起,是我……害得你们……”最后四个字,他说不出口,因为李寻欢看他的眼神让他再也说不出一个字,就好像全身衣物都被扒了个干净一般让人难堪不已。   “你说给我和饴糖一个公道?呵,道长打算怎么给?”他说得平静,但声音里透着的冷意让清源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清源道:“你想要贫道怎么还?”   李寻欢看着清源,冷着脸,一字一字道:“我要她活,好好地站在我面前,像从前一样。”   清源眉头微皱,想说什么却被李寻欢打断掉。“若是做不到,就不要说还我们一个公道。道长想来这一生从未做错过一件事吧?然而今次之事,道长你觉得你该怎么做,才能还李某和饴糖一个公道呢?”   这句话更让清源哑然,他说不出一个字来。   古人云,一命换一命。   清源想他无论做什么,都是对不住这两人的。   这次是他的草率,害得这两人天人永隔。   闭了闭眼,清源想起自己手里头还有个偶然得来的上古之物。那是一面镜盘,镜面可照一人的前尘,边上的刻痕有着古老的咒语,只要转动便可逆转时间。然而,世间万物自有定数,哪是想改就能改的?若要启动那面镜盘,所付出的代价可想而知。清源知要还给李寻欢和饴糖一个公道,除此之外,就别无它法了。   轻叹一声,清源苦笑道:“看来唯有此法了。”说罢,他顿了顿道:“这位公子,贫道给她一个重活的机会,然而成与不成,却要看公子了。”   “什么意思?”   “贫道手中有一上古之物,能逆转时间,回到过去。”   “需要付出什么代价?”李寻欢直切重点,他怎么也是天资聪慧之人,怎会不知逆转时间是多么逆天的一件事。   清源一怔,半晌,轻笑道:“代价之事就不需要公子操心了,贫道种的因,就该由贫道去结这个果。”   李寻欢轻皱眉头,道:“那需要我做什么?”   “这上古之物到底会逆转到什么时间,贫道无法控制,可这时间一旦逆转,所有人和物将会回到最初它该有的位置上。一切回归原地,一切重头……而公子你对她的记忆也将不复存在。”   清源最后几句话让李寻欢宛如被巨雷轰顶一般。“忘……忘记饴糖的一切?”   “是的,忘记,公子将会将她忘得一干二净。”   看着失魂的李寻欢,清源轻叹道:“若想再度忆起与她的一切,就要看公子造化了。而且,从这一刻开始,她的命系于公子,若重来一次,公子再次与她见面,依然如初,届时记忆恢复,她也能安然活下去。可若是……”   “可若是什么?”   “可若到时公子已琵琶别抱,不再对她如初,那她将如现在这般,化为一滩白灰,魂魄游离,等待轮回。”   李寻欢皱紧眉头,语气坚定道:“除饴糖之外,我不会恋上其他女子。”   清源看着他摇了摇头道:“命由天定,一切都要看公子和她的造化了。若到时候公子真的已有其他女子,不再对她如初,在她重入轮回的那一刻,公子被封闭的记忆将再度恢复。”   逆转时间,这个代价真的很大。   所需的东西不单是施术者的命,更是另外一个人那颗始终如一的心。   “逆转的时效为三十年,三十年后若公子已心系旁人,她将彻底从公子你面前消失。”清源这句话说得极其认真,看了眼飘在李寻欢身边,脸上依旧那副清清淡淡模样的饴糖,他心里忍不住又叹了声气。   自己造的孽,真是只有自己知道。   “那就有劳道长了。”没有多留片语,就这简单的一句话已足够表明李寻欢的决心。   清源点点头,从袖袍中取出了那面镜盘。   这镜盘他一直随身带着,就怕有心人士乱使用它。   镜盘很古朴,看着就是比较远古的东西了,镜盘边缘上刻着密密麻麻的咒语,咒语繁杂,是上古文字。清源握紧镜盘,回头看向了饴糖,她的眼睛一直盯着李寻欢,嘴角微微往上翘出了愉悦的弧度。   清源这辈子还真没看过灵物和凡人相恋的。   他有些期待,期待这二人最终会走上怎样一条路。   想到这里,清源那张总是冷然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很浅的笑意。   转动镜盘,周遭一切犹如刀光剑影般开始不断往回倒去,时间是在流逝着,而清源则在流血。七窍中流下红色的血,清源扶着镜盘,单手捻了个诀向半空中一挥,金色的流光瞬间朝东面飞去,至于飞去哪里,或许只有清源自己知道。   时空一刹那间出现紊乱,天地秩序出现漏洞,这本就是不允许的。清源手中这面镜盘名为逆转镜,是上古时期一名神匠以因果石和女娲石打造而成的天地间唯一一面非凡宝器。逆转镜平日里是被封于天界的前尘阁中,唯有遇上重大事件,天帝才会开启前尘阁,使用这面逆转镜,然一般性来说,逆转镜的作用只是查查三界生灵的前尘罢了,至于逆转时间如此大逆不道破坏天地秩序之事,是万万不允许的。清源这一回,倒是为了自己的因果英雄得不要不要。   眼见天地之规混乱,饴糖张了张嘴,缓缓道:“你会死的。”   清源笑了笑,道:“贫道早已做好了心里准备,欠你们的,贫道还你们。接下来,就要看你们自己的造化了……时间倒回,那位公子将会彻底忘记于你。”   “那我……”饴糖想问她会不会忘记,可话还没全部问出口,她的身影就从清源的面前消失了。   看着已渐渐逆转的时间,清源缓缓闭上眼,紧握着逆转镜,与它一起从原地消失了。   风,停下。   雪,不复。   周遭一切起了变化,本该悄然无息的菜市口竟人声鼎沸。   阳光照下,来往人脸上都带着笑意。   饴糖回神的时候,发现她回到了李园,依然被安置在亭子里当她的仕女雕像。一切都没变化,除了一点,那就是李寻欢,本该二十多岁的李寻欢在此时才不过刚出生一月。   张张嘴,却不知道想说什么。   千年来,那颗顽固到不管怎么敲打都不会有任何动静的石头心在李寻欢对清源说:[我要她活,好好地站在我面前,像从前一样。]时难得动了动。   饴糖看着坐在亭子里抱着刚满月的李寻欢休憩的李夫人,目中似乎有什么热热的东西想要出来,忍下心中悸动,她在周围灵物的诧异目光下,轻声呢喃道:“小李子,我回来了。”    ☆、第八回   逆转镜一出,惊动上天。   清源的举动也引起了天上的注意。   在清源的身形彻底消失之际,天际曾降下一道耀眼的光,光团笼罩着他,将他给带上了重重天际。待清源回神时,他已跪在凌霄宝殿之上,殿内众仙全都打量着看他,有好奇,有同情,有叹息也有漠视的。   逆转镜还在他手里,静静地躺着。   高踞殿上的天帝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清源,在看到他手中的逆转镜时,一语不发,却露出些许轻笑。黑色瞳仁清澈透亮,露出几分愉悦之色,抬手一挥,逆转镜竟似活物一般‘咻’的一下归了它该去的地方。   清源是仙,但也只是一方散仙,散仙是仙中品级不算高的仙。对殿上的众仙来说,散仙的地位就如土地一般可有可无。天帝在将逆转镜送回原地后,对着清源缓缓道:“这世上没有几人可以催动逆转镜,你以区区散仙之力逆转时间很有本事,也很有趣。但逆天妄为之事,既已犯下,就要做好被惩罚的准备。念你无知,也未篡改时局,酿成滔天大祸,着判你入畜生道,轮回六世,尝遍被食之苦,方可再世为人。”   这样的惩罚算轻了,要知道逆天改命之举,严重者是要捆上诛仙台受销魂钉之苦和五雷之刑致使魂飞魄散才算完事的。清源早有被惩罚的觉悟,他跪拜在地上,对着那高高在上的天帝,笑道:“多谢天帝开恩。”   天帝打量了清源半晌,突轻笑出声,接着再度将那双看透世间万物的眼眸合上。   清源接受惩罚,被带入冥界,接受六世的畜生道之苦。   人间,自打逆转镜逆转时间回到最初李寻欢刚出生没多久的时候,饴糖是很高兴的。可渐渐的,在看着李寻欢成长的岁月中,饴糖发现有很多事情都已经不一样了。她一如过去那般一直看着他,但也只是看着他。当初清源那三昧真火烧得真不是一般的旺,再加上逆转镜逆转时间,使得她道行有损,暂时性不能化为人形,只能安静地当她一直以来的志愿,一尊美美的仕女雕像。   可这些对饴糖来说没那么重要,真正让她在意的是李寻欢的态度。当年他六岁时给她取过一个名字,而如今他已长大成人,高中探花归来,也未曾给她取过什么名字,就连以往喜欢每天到她这边来说话聊天的怪癖也不再有了。这一回,他有了喜欢的姑娘,那个姑娘不是别人,正是他的表妹林诗音。   林诗音已在当年他刚出生时就被定下成为他的未婚妻了。   看着他与林诗音欢声笑语,谈天谈地,饴糖心里有些难受。那个不惜逆天也要给她三十年在世机会,那个说要她活下,好好地站在他面前的人不在了。记忆一旦封闭,要想恢复也是三十年后的事,到那时李寻欢定会伤心难过的,他本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活得久了,对很多事就看淡了许多。   比如,自己的性命。   她已死过一回,三十年后再死一次,对她来说也就那样。   只是,看着那个让她的石头心好不容易动了动的人在乎了别人,心里总会有些不舒服的。   她真的很喜欢李寻欢唤她饴糖,一声又一声的,仿佛她是那么重要。   时间一天天过去,李家因三度与状元擦身使得李探花郎先一步离世,而李夫人也紧随其后离开人世。之后不出一年,大李子就郁郁寡欢患上了不治之症。这一回,白雪姐姐依然在大家伙瞎凑主意的情况下离开李园去帮大李子治疗心理疾病去了。一切都跟当初一样,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该出的事故也还是出了,比如李寻欢被他的仇家算计,只不过这一回救他的不是她,而是一名叫龙啸云的青年。   龙啸云长得相貌堂堂,人高马大,为人相当不错,单看他救下李寻欢,并尽心治愈好李寻欢的伤势,又一路送他回家的行径来看,就是条好汉。龙啸云并非百晓生兵器谱上的高手,但功夫不弱,擅使一柄银枪,颇有武将风采。   此后,龙啸云就成了李寻欢最好的朋友。   但是后来龙啸云突然间就生病了,病得相当严重,不出半个月这名强壮的汉子就瘦成了一竹竿子,戳哪儿都硌得慌。   龙啸云这一病引起了园子里的灵物们猜测,大家都在想到底是得了什么病才能使一个人在短短半个月里就形销骨立呢?猜来猜去,最后还是梅树姐姐中的一株红梅姑娘说了句:“这一看就是得了相思病。”   红梅姑娘这话真是吓到园里的大家伙了,假山兄惊道:“他看上谁了?难道是张嫂的闺女婉儿丫头?”   鲤鱼女儿甩了甩尾巴道:“你咋不说是喜儿呢?”   假山兄哼了哼道:“以人类的眼光来看,这长相方面还是婉儿丫头更甚一筹,这龙啸云的眼睛又不是有问题。”   鲤鱼女儿:“……”假山兄说得倒是挺有道理的,她无法反驳。   饴糖盯着亭子里不断询问龙啸云怎么了李寻欢,脑海里不知竟然出现了一个荒诞的猜测,那就是龙啸云看上的既不是喜儿丫头,也不是张嫂家的婉儿丫头,更不是李园内正值适婚年龄的妙龄姑娘们,而是看上了李寻欢的未婚妻林诗音。果然如饴糖所猜测,龙啸云的的确确看上了林诗音,这铁铮铮的硬汉对林诗音一见钟情,在将李寻欢安全送达家里的那天,他爱上了那笑起来比梅花还要艳上三分的少女。   当龙啸云说出他爱上林诗音的时候,饴糖看到李寻欢眼里闪过了一丝很浅的震惊之色,他或许没想到自己的救命恩人兼自己最好的兄弟喜欢上了他的未婚妻,他的表妹。彼时,龙啸云自是不知林诗音与李寻欢订了亲,所以他向李寻欢提了口头亲,希望李寻欢将林诗音许配给他,他答应李寻欢一定好好照顾她。   饴糖看到李寻欢放在桌子上的手抖了抖,他没有立刻答应,而是说去问问林诗音的意思。   那时候,龙啸云的眼睛是亮的,颓废了半个多月的人终于有了一丝活力。   当天晚上,李寻欢一人闷闷不乐地坐在亭子里喝酒,看着他喝了一瓶又一瓶的酒,梅园里的大家伙真是担心得要命。   假山兄在旁轻叹一声道:“苦逼的小李子,自己的恩人竟然喜欢上了自己的未婚妻,这就是他们人常说的造化弄人吧?”   梅树姐姐道:“你说,小李子会怎么做?”   假山兄回道:“当然拒绝了!”   鲤鱼儿子靠近假山,冒出小半个头插了句,道:“这事可悬,就小李子那圣父到不要不要的性格,绝壁会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事。”   假山兄:“……”说得真是太有道理了。   鲤鱼娘在水里翻了个身,道:“诗音姑娘眼睛又没瞎,龙啸云和咱家小李子比起来,就长相这方面,差远喽。”   兔子弟从假山兄的一小缝石洞里冒出个头,插嘴道:“保不准诗音姑娘最后真会选择龙啸云。”他们这些灵物对李家的两个儿子,尤其是幼子李寻欢的性格,简直已经到了解到就差成他肚子里的蛔虫了。   众人:“……”这实在大有可能啊→_→   李寻欢纵酒自遣,自是不晓得他一举一动和脸部表情全被围观了透。壶中酒一杯一杯的下肚,直至喝完,醉了,倒了,才停罢。趴伏石桌前,李寻欢那两道好看的眉皱在了一块儿,明明睡着了,可那眉头依然紧皱着,不肯松开。   饴糖无法化出实体人形,她的灵体飘出雕像,一如既往的仕女模样的她走到李寻欢面前,缓缓蹲下。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拂拭着他的眉头,见他似不安地动了动,饴糖嘴角无法抑制地往上翘了翘。明明触碰不到,明明指尖只稍在前进一分,就穿过了他的额头,饴糖还是固执地以指尖描摹着青年的脸轮廓。紧闭的眼睛,长而浓密的睫毛,直挺的鼻梁,凉薄的嘴唇,弧线美好的脸轮廓,他一向长得那么好看,尤其是那双眼睛,虽然现在紧闭着,但饴糖依然可以想起他睁眼时那盈满双眸的笑意和温柔,无怪乎下到八岁上到八十的女忄生看到他就会脸红。   饴糖对李寻欢的不寻常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以往那个只想安静做过美仕女雕像的前大块石头似乎动了凡心,对李园的二少爷小李子李寻欢起了喜欢的念头。灵物和凡人,这怎么看都是一盆子的狗血,想想都是个悲剧。   树爷爷曾劝说过饴糖,而当时饴糖只说了三个字。   这三个字堵住了大家伙的苦口婆心。   她说,放不下。   从一开始起了这个头的就是李寻欢,既然他自己都伸出了那只手,凭什么让她放下呢?她绝不放手,就算三十年后一切回归正轨,她再度被烧成一滩子白灰,她也不后悔!   “小李子,别难过,饴糖在这里陪你。”   她说,轻轻的。   明明李寻欢听不见,看不着,饴糖却固执地一遍又一遍地对他说话,就好像当年他是如此固执地来找她说话时一样。   只是,如今,重新来过,两人的位置换了下罢了。   ☆、第九回   李寻欢就是人太好,太圣父,所以才会将自己逼上了一条死胡同。他无法答应龙啸云的提亲,却也不能见着救命恩人兼好兄弟因相思而死。心里满怀矛盾,却死也开不了口去求林诗音嫁给龙啸云,更何况林诗音绝不会答应他的荒唐要求。   醉酒消愁了五天,李寻欢下定决心,做出一个令梅园的大家伙都不诧异的痛苦决定。   那就是让林诗音自己离开他。   对,对,就是那么蛋疼的一个决定。   李寻欢去求林诗音帮忙照顾龙啸云,借此让他们可以亲近的机会,然后他自己就跑出去做一个渣去了。对,没有看错,就是渣,而且还是一个花天酒地,纵情声色的渣。每天跑出去,不是去青楼找漂亮姑娘快活就是和一群所谓的文人雅士去酒楼对酒当歌,甚至个把月都不回家。   李寻欢的行为让梅园的大家伙忍不住想要去鄙视他,尤其是饴糖。   看着喝得酩酊大醉的李寻欢回来,饴糖抽了抽嘴角道:“想要林诗音离开他的法子那么多,他干嘛偏要选个自作自受的痛苦法子?小李子,他难道喜欢被虐?”   假山兄:“……”说得好真理啊,他都想点赞了喂!   兔子弟啃着从厨房顺来的胡萝卜抖了抖两边的长胡须,道:“可怜诗音姑娘了,这段时间天天以泪洗面,都快成孟姜女了。”   喜鹊妹站在梅树姐姐的枝干上,轻声道:“石雕姐姐,你这不有机会可以去勾搭小李子了吗?”   饴糖道:“你想让我和小李子人鬼情未了吗?我还没法化人形呢。”都二十二年过去了,她始终没法化为人形,除了灵体能飘出石雕,在李园里晃个晃外,几乎什么都触碰不到。   喜鹊妹:“……”啊,她忘记这茬了。   假山兄道:“人鬼情未了总比小李子去外头到处滥【哔——】好。”   饴糖:“……”这是骂小李子呢还是嫌弃小李子呢?   “你怎么就知道小李子去青楼就是【哔——】去的!你看到了?”饴糖没好气地问道。   假山兄理所当然地回道:“去青楼不去【哔——】去干什么?难道盖着棉被纯聊天吗?你当小李子是柳下惠吗?好歹他是身心健全的青年!”   饴糖:“……”假山兄辣么流氓,她以前怎么不知道?   红梅姑娘嗤笑道:“你当小李子跟天下的凡夫俗子一个德行啊?看到女人就想扑,看到床就想【哔——】?又不是到了春天就想【哔——】的那些个还未开灵智的动物。人啊,可是万物之首,有脑子,有思想的!你以为像你一整块斜眼歪嘴的破石头吗?连脑子都塞满了石颗粒。”   假山兄:“……”卧槽,这最后的话说得太毒了!还能愉快地玩耍吗?   喜鹊妹抬起自己的一只翅膀,默默地捂住了眼睛。   红梅姑娘VS假山兄,第一回合,红梅姑娘胜!   好吧,至此为止,假山兄没赢过梅树姐姐们一回。   真是够一败涂地的。   李寻欢的确给林诗音和龙啸云亲近的机会,而他自己则走上负心汉的道路,越走越远。林诗音不止一次劝他,可他却大笑着拂袖而去,然后开始变本加厉,将名满京城的名妓小红和小翠给接进了李园。   说实话,这小红和小翠长得真不是一般的漂亮,就是名字俗气了点。   小红,小翠什么的真是又俗又难听。   自古红配绿一坨翔。   这小红和小翠,一个特喜红衣,一个特喜绿衣。每天看着两个红+绿,浓妆艳抹,实则淡妆模样就很漂亮的京城名妓围在李寻欢身边,饴糖和众灵物们都忍不住嘴角抽搐。   画眉兄从离亭子比较近的梅树枝头落到了最远处的白梅枝头上。“这两位姑娘的打扮还不如咱们园子里的婉儿和喜儿呢!长得好看是好看,但为什么偏要打扮成这副红红绿绿的模样呢?”   “像外头的孔雀哥哥。”喜鹊妹咕哝道。   画眉兄:“……”孔雀哥哥比她们俩好看,真的!   饴糖的灵体飘出石雕,这回她是坐在李寻欢对面的石凳上,那双明亮的眼睛一直看着李寻欢。美人在怀,美酒佳肴,这是多少人一辈子都求的东西。现在,这些东西李寻欢都有了,可饴糖却知道他一点都不开心,明明那么不开心,却还要强装很开心,真的很自虐。   自己痛苦,别人也痛苦,这种两败俱伤的法子,或许这世上也只有李寻欢想得出来。   “既然要放下,为什么非要作践自己才开心呢?小李探花,惊才艳绝,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小李子,要怎样,你才会开心呢?”单手支着半边脑袋,饴糖轻声问着自己。   李寻欢应是听不到饴糖的声音的,然而不知为何,他却似有感应一般地朝饴糖坐着的对面看了去。那双好看的眼睛直直看向饴糖,就好像能看到她一样。放下手中酒杯,李寻欢本来还在笑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困惑,习武之人本就无感敏锐,他感受到一股视线,就在对面,可他的对面明明什么人都没有。   放开怀中的小红,李寻欢突然伸出手朝对面伸过去,当他那只修长的手来到饴糖面前时,饴糖突然笑了起来。   她说:“小李子,我就在这里。”   当饴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李寻欢的手正好停留在饴糖的脸颊侧。明亮的瞳仁里闪过一丝疑惑,他微微皱了皱眉,刚想说什么,就听边上的小绿娇笑道:“李公子,你这是在做什么呢?”   小绿的出声让李寻欢回神,收回自己的手,李寻欢拉过小绿的手,微微笑道:“让绿娘你见笑了。”美人在旁,李寻欢很快将刚才的异举抛诸脑后。   饴糖拿起披帛咬在嘴巴里,幽怨道:“我怎么就不能早些化为人形呢?这样好歹也能光明正大地勾搭小李子啊。”   假山兄:“……”这丫头病得不轻啊。   时间匆匆而过,一晃两年过去,李寻欢的变本加厉将林诗音越推越远,最终林诗音选择了对自己一往情深的龙啸云。在听到林诗音说要下嫁给龙啸云的时候,李寻欢明明脸上在笑,嘴里说着祝福的话,可饴糖和梅园的大家伙都知道,他心里的苦是多么的酸涩。   李寻欢的计划终是成功了,可他后来的行为却让饴糖和大家伙傻眼。   林诗音下嫁给龙啸云的当天,李寻欢将这座祖宅——李园当做嫁妆全送给了林诗音。这下可好,梅园的大家伙全炸了!他们遇过傻的,没遇过李寻欢那么傻的!将未婚妻拱手让人就算了,连家都可以送人的吗??   李寻欢离家时几乎什么都没带,独身一人离去,只字片语都未留下。   饴糖站在李园的大门口,看着跨出李家门槛的李寻欢,恨不得扑上去揍他一顿。妈蛋,她真的没那么生气过!!当天晚上,饴糖气得竟化出了人形,看着拥有实体的自己,饴糖冷笑道:“老娘特么不把他勾搭上,老娘就跟他姓!”   假山兄:“……”你就算把小李子勾搭上了也是跟他姓啊→_→   鲤鱼娘浮出水面,看着饴糖道:“丫头啊,你要去寻小李子?”   饴糖道:“他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李探花郎和李夫人都不在了,大李子也有了自己的府邸,离开了李园,现在……连他也走了,没有李家人的李园还是李园吗?更何况,他一个人走,我总是会担心的,与其待在没有李家人的李园,不如跟他一起离开。”   话刚落下,假山兄道:“那我跟你一起走吧。”   饴糖诧异地看向假山兄,将他上下打量一番,道:“你能化人形了?”   假山兄听了骄傲道:“嘿嘿嘿,你不知道吧,除了我,大家伙也都能化了,就是愿意不愿意的事。”   饴糖:“……”卧槽,藏那么深,说好做彼此的好基友的呢?那么藏着掖着到现在正确吗?   “既然要走,就一起走呗。”鲤鱼娘翻了翻鱼尾巴。   “一起,一起。”兔子弟从石洞里探出那颗毛绒绒的脑袋。   一时间,大家伙都说要一起走,连一向冷静稳重的树爷爷和梅树姐姐们也是。   饴糖看着大家,心里很是感动,她笑了笑道:“好,那就大家一起走!不过,在走之前也得把梅园处理下,不然明天肯定会把李园的上下的人都吓个半死。”集体搬迁,凭空消失,不把李园的那些下人们吓死才有鬼呢!   于是,这天晚上,李园的后院梅园热闹非凡,在李园内的人都睡得昏天暗地的时候,大家使用法术一堆一堆的把东西往梅园搬。   第二天,梅园看似依旧,实则早来了个乾坤大挪移,本是充满灵气的园子就那样变成了普通的园子,本在李园扎根的灵物们在五更天的时候集体离开,踏上了追寻李寻欢的道路。   彼时,李寻欢还不知道他正在被一群非人类追着跑→_→   ☆、第十回   大漠日夜寒暑明显,白日酷热夜晚酷寒,再加上烈日和风沙,能在此生活数年,甚至子子孙孙都在此扎根的都是生命力相当顽强的。饴糖他们集体搬迁李园后就直奔关外,在此搭建了一家酒馆,说是酒馆,实则里头还附带了住宿和吃饭。   灵福馆是饴糖他们开的酒馆名,馆内里里外外说不大,其实撇开东家,就单员工人数也要近二十。他们馆子跟别处的馆子不同,不同在于他们不单单只欢迎人类客人,连非人类的他们也欢迎,前提是不能在这里犯杀戒,否则……后果自负。   饴糖会将灵福馆开在这里,主要是因为李寻欢。他们集体搬迁离开李园也都是为了李寻欢。他们的主人是李家人,没有李家人的李园就不是他们的家。既然都不是他们家了,他们还待在那边干嘛?不如收拾收拾,自己打片天下,顺便把小主人给坑进来!对,没有看错,他们先李寻欢一步到达关外,在他绝壁会途经的路上开这家主卖酒的灵福馆,目的不要太明显哦,就是为了坑李寻欢进来!   六月中旬,夏至刚到,烈日当头,一辆马车自关内而来,滚动的车轮碾过细碎黄沙朝未知的方向赶去。李寻欢打了个哈欠,两条长腿搁在微凉的竹席上尽量伸直,为了避免车厢里的温度过高,一块方形的冰块被安置在靠角落的盆里,它正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驱散车厢里的热气。   替李寻欢在外赶车的是个虬髯大汉,名唤铁传甲,很多年前被李寻欢救过,自那以后就一直留在李园,成为李寻欢身边的仆人。这一次,李寻欢离开李园,准备去关外隐居,铁传甲也是二话不说收拾收拾行李,跟着就走。   那大汉赶着车远远就看到了伫立在大漠中独树一帜,绝对与众不同的一家酒馆。酒馆的大门口前有一副牌匾,匾上苍劲有力的写着灵福馆三字。来到门口,还未出声,就见一长得特别水灵,脸白眼大的少年满面笑容地迎了上来。“客官,您这是吃饭还是打尖呢?”   铁传甲瞅了眼这不同于其他馆子的灵福馆好奇地问道:“你这是客栈?”   少年笑眯眯地回道:“灵福馆主卖酒,但为了来往客人方便,也可住宿吃饭。”   铁传甲听罢,点头道:“给我来间雅静的上房,打扫干净些。”   “好叻。”少年点头哈腰,那张笑脸一直挂着,从未拉下过。明明是在笑,却没有半丝谄媚,看着并不令人生厌,反倒是觉得他很可爱。   李寻欢掀开车帘的时候,太阳正值当头,外头的温度相当高,扑面而来的热气让他忍不住想缩回车厢。眯了眯眼,李寻欢还是下了马车,当他站到灵福馆馆前的那一刻,一股从里头隐隐传出来的寒气驱散了烦闷的热气,沁人心脾,明明在他下马车的那一刻还是炎热难耐的。   此时,灵福馆的二楼有个穿着水红色长裙的少女跨出窗口正往下跳。身子不受控制地直直向下坠去,她嘴里刚喊出一个不特别走心的小心,人就跌入了一个怀抱。梅花的冷香中夹杂着幽幽酒香萦于鼻端,头上蓦地响起温柔的轻笑声。“姑娘多加小心才是。”   抬起头,黑瞳撞入他那双奇异的眼睛,明明该是黑色的,但在这一刻看着竟仿佛是碧绿色的,如春风吹拂的柳枝,温柔而灵动。饴糖紧紧抓住李寻欢的衣襟,面色微红,声音里带着一丝羞涩。“公子,能麻烦你负责任吗?”   铁传甲:“……”   少年:“……”什么乱七八糟的开场白!身为灵福馆的当家,真是太给他们灵福馆丢脸了!   一阵沉默,李寻欢将饴糖放下,慢悠悠道:“敢问姑娘想要在下负什么责任?”   饴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刚才那句话不过是脱口而出的,但说出去的话就跟泼出去的水一样,要想收回很困难,所以她就睁大着眼睛开始胡诌。“在我们家乡,未婚的姑娘是不允许与男子接触的,若是被某个男子碰到,就一定要嫁给那名男子为妻,不然……”   “不然如何?”李寻欢瞅着面前只到他胸前的姑娘,好奇她接下来会说什么。   “不然就只能去自杀。”说完这话,她那张含羞的脸上竟然换上了一副泫然欲泣的委屈表情。“你是准备对我始乱终弃吗?”   少年:“……”真是比红溪姐姐还会变脸啊喂!   铁传甲:“……”什么鬼!?   李寻欢没说话,只是用那一双漂亮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饴糖。   被那么盯着,饴糖自然是不甘示弱的,那张脸怎么看怎么委屈,盈满水光的眼睛就一直直视着李寻欢的眼睛。   李寻欢从未遇到过像饴糖这般大胆的姑娘,一时间两人加上两灯泡尴尬地站在灵福馆的大门口。二楼,趴在窗口准备看好戏的白衣姑娘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咬着手里头的梅花刺绣丝绢。在旁被她那股子狠劲给吓到的红衣姑娘嘴角狠狠抽了抽,连带周围坐着的其他几位白衣红衣姑娘也忍不住想要齐齐捂脸。   楼下那位,忒丢脸了!直接扑上去把对方给办了不就完事了吗?扯什么鬼!   看出她们脸上是啥表情的灰袍男子默默望向窗外的烈日,他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不知道!   这灵福馆虽说是饴糖开的,里里外外也是她的想法,但身为老板的她挡在大门口泡汉纸真的正确?还想不想好好做生意了?!   身为一名能干的小二,少年将搭在肩头的巾子一扯,出声道:“能进去两两相望不?这大门口站着,实在太挡其他客人的路了。”   他们三加上一站在门口迎客的小二杵在这里的确挺挡门口的,没多想就直接走进去找了间雅座坐下。待刚坐下,一名两颊边有小酒窝的圆脸少年拿了壶冰镇的酒上来,他朝饴糖不着痕迹地眨了眨眼睛后,就退出雅间,留饴糖、李寻欢和一盏超负荷亮度的电灯泡铁传甲留在里头你看我,我看你的。   饴糖一直在等李寻欢的答复,直到他杯中酒已巡过三回,方才开口道:“在下居无定所,孑然一身,四处游走,这样姑娘也想要在下负责任?”   饴糖用力地点头,道:“当然,你一定要负责任到底!”   李寻欢放下杯子,默默地看了会儿桌子正中央那盏燃着清香的琉璃盏。饴糖心里早做好了打算,若是李寻欢不肯,她就来硬的,等生米煮成熟饭,他想不负责任也不行。   不一会儿,他再次开口,道:“你父母知道吗?”   饴糖笑道:“我无父无母。”   李寻欢愣了愣,半晌,摇头道:“在下一介布衣,两袖清风,什么都没有,姑娘要我负责任只怕会吃苦。”   饴糖压根就不在乎李寻欢是不是一介布衣,是不是两袖清风,只要他还是那个小李子,就算他现在穷得响叮当,她也不会介意的。饴糖的脸上绽开一朵硕大的笑容,她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握上李寻欢那双修长好看的手,激动道:“没事,我养你便是。”   许是从未遇到过像饴糖这般说要养他的姑娘,李寻欢竟似呆住般直愣愣地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少女。   铁传甲目瞪口呆地看着饴糖,心里想这关外的姑娘真是胆大有魄力,关内哪家姑娘会对男方说养这个字呢?   最终,李寻欢还是没点头,不过也没摇头就是了。一计不成自然是要来第二计的,饴糖的主要目的是将李寻欢留下来,留在这灵福馆,虽说把他给办了的主意很实在,也很速成,但难保李寻欢不会反感,为了给他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饴糖将一张贴了半月有余却未有一人来面试的招工单放到了李寻欢的面前。   招工单很简洁也很明了,职位描述洋洋洒洒也就三行,每个字都写得很清晰,可这些字凑在一块儿,李寻欢就有些看不懂了。身为一个满腹经纶的前探花郎,李寻欢怎么说也是一个有文化的人,可如今看到饴糖放在他面前的招工单,李寻欢觉得他这辈子书都白读了。第一条他自然看得懂,可这第二条和第三条是什么鬼?不是招品酒师傅兼后院打杂吗?为什么需要自卫能力强,心理承受能力强,拳脚功夫不错,不怕死,处变不惊?尤其还要够毒舌是要做什么?第三条他就更加看不懂了,这爱甜品和爱麦芽糖跟品酒师傅兼后院打杂有关系吗?   “姑娘,这是……何意?”   “别一口一个姑娘的,我姓李,名唤饴糖,你唤我饴糖便是。”名字是李寻欢当年取的,这姓自然也得跟着他姓的,她一向是个很懂妇道的人【并不︿( ̄︶ ̄)︿   李寻欢笑起来道:“那倒是巧了,在下也姓李,名寻欢。”   饴糖一听他这么说,越发激动,再度伸出手抓住李寻欢的,道:“这就是缘分啊,说明我们很有夫妻缘。”   李寻欢:“……”   ☆、第十一回   李寻欢无奈成为灵福馆一员,想他与铁传甲路经此地,本来只是打个尖,暂住一晚便离开继续往北走的过客,却被灵福馆的当家姑娘李饴糖给‘半强迫性’的留下来负责任中。   灵福馆的后院里种满了梅树和奇珍异草,在这大漠中能有一方堪比江南水乡的绿地实属罕见。后院正中央有一座假山,紧挨着假山的是一池塘,正值夏季,池塘里自是开满了荷花,一朵朵饱满娇艳,清风摇曳,在这酷暑难耐的日子里,带来了难得的凉爽之意。   站在灵福馆门口迎客的少年是兔子弟,他给自己取了个自己的最爱,那就是萝卜,对,没有看错,就是萝卜。在堂内穿梭自如,脸上有一对小酒窝的少年是鲤鱼儿子,他的名字是鲤鱼娘取的,叫于扬。此时,正值客人不多,萝卜和于扬就坐在馆子内堂最角落的地方,盯着擦桌子的铁传甲猛瞧。   画眉兄桦沬抱着一叠账本经过内堂的时候就看到萝卜和于扬在盯着铁传甲猛瞧,走过去,厚厚的账本直接敲在他们俩的脑袋上,道:“看够了吧?没看过虬髯大汉吗?这个把月来,来往的客人当中,虬髯大汉最不缺。更何况,铁传甲在李园待了那么久,你们还没看够啊。”   于扬鼓了鼓嘴巴,道:“看是看够了,但不够仔细啊,多观察观察,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模仿他们。”   萝卜捂着脑袋,咕哝道:“桦沬哥哥,下回能换个轻点的敲脑袋不?账本那么厚,敲笨了怎么办?”   桦沬眯了眯眼,道:“就算不敲,你也没聪明到哪里去。”   萝卜:“……”这话好欠揍啊,还能愉快地玩耍吗?   树爷爷柳翁穿着件浅灰色的袍子,他吩咐着小柳树,他的孙子柳小幺送一壶冰镇酒到后院南面厢房。柳小幺黑衣黑裤,与同是灵福馆打手的假山兄贾汕是兄弟装,一色系的黑。他们的工作是负责馆内的安全问题,哪里有打架,哪里厮杀,哪里就有他们,虽然灵福馆开了个把月还没出现这类问题,但不代表以后不会出现。   鲤鱼女儿于淼淼,喜鹊妹喜鹊与梅树姐姐们坐在主院的三楼休息着,梅树姐姐们从白梅姐姐们开始依次是白蕊,白珊,白芸和白萱,她们四人是厨房的掌厨,与鲤鱼娘于薇和鲤鱼爹于翔夫妻俩专做素菜的不同,她们擅长荤菜。红梅姐姐这边从左边开始依次是红雅,红溪,红茵和红玥,她们充当着灵福馆的门面,一天总会在楼下的堂内进行两场表演给客人们看,但也只是看。   红梅中的老幺红绫提着红裙子,端着一碗冰镇绿豆从楼下缓缓走了上来,她在馆内负责的是照顾后院的奇珍异草,说白点就是园丁。她一上来就将一封垫在绿豆汤碗下的信交给白蕊,道:“白蕊姐,白雪姐姐来信了。”   没想到已快三年都没联系的白雪竟会来信,白蕊一双美目瞪得老大,急忙拆开信封,抽出信纸,当看着上头洋洋洒洒写的不超过二十个字的信后,她忍不住嘴角抽搐道:“大姐说八月末会带大李子来我们这儿。”   红雅用她的纤纤手指捏了块千层酥道:“白雪姐哪儿来的消息?我们这灵福馆才开了个把月,还没来得及书信给她,她就知道了?”   白蕊扬了扬手中的信纸,回道:“是饴糖那丫头通知大姐的。”   喜鹊有些开心,穿着嫩黄色裙子的她扯了扯穿着水蓝色裙子的于淼淼,笑道:“白雪姐和大李子都要来,你说,小李子看到大李子会高兴吗?”   于淼淼道:“一定很高兴,毕竟大李子也有两年半没瞅见过小李子了。不过,高兴中应该还有气愤吧,这回,诗音姑娘与龙啸云成亲,他也没过去,显然是被小李子的行为给气到了,你说,把未婚妻让出去也就算了,还把自家老宅给当嫁妆一起跟着诗音姑娘陪嫁给龙啸云,是你是话,你会不生气?”   喜鹊想了想,很认真地回道:“如果是我的话,我一定会先把小李子揍一顿。”   于淼淼点了点,道:“所以嘛,这八月末的见面,还真是一半喜一半忧。”   红玥在旁道:“大李子和小李子的事就不需要我们去掺和了。”说完,她顿了顿又接着道:“不管怎样,能见到白雪姐,也是件喜事,就不知这两年半来,她过得如何。”   白蕊放下信纸,道:“该是不错的,不然早回来了。”   众人点了点头,觉得白蕊说得没错,过得不好早回来了,咋会待到现在呢?又不是自虐。   后院南面的厢房里,李寻欢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他酒喝得并不快,但却可以几天几夜不停的喝,将林诗音推出去的最难熬的两年里,他就是那么过来的。将面前喝空的杯子再一次斟满,只听一个好听声音从外传了进来。“喝酒伤声,就算爱喝酒,也该适可而止,你不能拿酒当水喝。”   酒杯握在手心里,李寻欢看了眼饴糖,轻笑道:“你想劝我戒酒?”   饴糖摇了摇头,从外走进来,道:“你喜欢喝酒,我劝你做啥?只是,喝酒要有个度,喜欢可以,但不能当饭吃。况且,你是我们灵福馆的品酒师傅,你如果戒酒了,我找谁品酒去?”   李寻欢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才慢悠悠道:“饴糖找我有何事?”   饴糖直接坐在他边上,盯着他那张略显苍白的脸,她单手支着半边脸,道:“没事不能来找你吗?”   李寻欢没说话,只是笑了笑。他在这里待了四天,这四天里饴糖天天都会往他这边跑,不管有没有事,她总是会找个位子坐下看他,这一看便是大半天。今天,她也来了,穿这件浅粉色的裙子,一头长发绑成了两条粗辫子,垂在胸前,两鬓发侧边上插着一对垂着银色铃铛的发梳,走路也好,跑起来也好,叮当作响特别好听。   “我真有那么好看吗?”   饴糖从贴身挎着的荷花包里拿出一面小小圆圆的镜子塞到李寻欢手里,道:“来,拿着这个照一下,对自己信心点。”   李寻欢拿着这面小镜子,脸上的表情有些哭笑不得。   饴糖盯着李寻欢,心想她的小李子咋就那么好看呢?小时候就长得跟朵花似的,现下长大了更是俊逸出尘,站出去直接可以迷倒一大票的姑娘们!这么好的一个人,曾经是属于她的,而如今,他已是别人的了,那颗曾经只有她的心却是实实在在的装了别人在里面。   “小李子。”   李寻欢一怔,半晌,才道:“你,叫我什么?”   饴糖笑道:“我叫你小李子呀。”   李寻欢道:“随你吧。”   饴糖眼睛一亮,继续叫道:“小李子。”   “嗯?”   “小李子。”   “嗯?”   “小李子~~”   李寻欢:“……饴糖准备一直叫下去?”   饴糖道:“我想叫你一辈子。”她的表情太认真,认真到李寻欢有些不敢看她。李寻欢这短短的二十多年来,前面的漫长岁月里,他只在意过一名女子,那就是林诗音,他此生的挚爱,而在后的这两年里,为了让林诗音离开自己,他经常出入风月场所,算得上是阅女无数,虽说这不能算是一件光彩的事,但也算让他见识了很多不一样的姑娘,但如今看来,遇上过的那么多姑娘包括林诗音在内,没有一个是饴糖这样的。   李寻欢柔声道:“你,可以值得更好的人。”   饴糖这次沉默了许久,然后凝视着他的眼,缓缓道:“这世上,可以有很多叫李寻欢的,可他们没有一个是你,是我眼前这个李寻欢。小李子,值不值得只有我说了才算,我觉得你值得就可以了。”   握着杯子的手抖了抖,李寻欢凝注着饴糖,嘴角勾勒起一抹苦笑。   像饴糖这样的女孩子,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伸手去握李寻欢那只微微在颤抖的手,饴糖轻笑道:“小李子,你喜欢吃啥?晚上我亲自给你下厨。”红雅姐姐这两天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教训她,说她不懂抓男人的心。想她一块石头能动心不错了,抓男人心那么高等级的事着实有些为难她了→_→   李寻欢低头看了会儿那只覆在他手背上的手沉默了。   他何德何能得面前的小姑娘厚爱呢?   在将林诗音推出去的那一刻,李寻欢已经不能再接受任何人了。   他给自己套上了一个枷锁,这枷锁除了他自己外,无人能解开。   饴糖等着他的回答。面对那双明亮的眼睛,李寻欢做不到去漠视,明明认识才四天左右,他却有种他们认识很久的感觉。张了张嘴,嗫嚅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悠悠地开口道:“红焖冬笋,汉罗保,翡翠菜心,花菜草菇,笋尖冬菇豆腐羹。”   这四菜一汤全是素,饴糖将它记下后欢快地跑出了厢房。   看着少女蹦着跳着跑开的背影,李寻欢缓缓闭上了眼睛。     ☆、第十二回   在于薇和于翔的帮助下饴糖做完了四菜一汤的素料,她发现她在做料理方面还是蛮有天赋的。于翔和于薇只是从旁指点她顺便帮忙烧了个火,从切菜下锅到装盘点缀都是她一人完成的,只是她切菜太粗暴了,一刀下去切坏了两把菜刀和三块砧板,于翔和于薇就差没给她跪下了。   饴糖不容易受伤,她怕的只有火,不是普通的火,而是三昧真火。她被烧过一回,那种灼伤感真的很痛,尤其她是一块石头,烧的时间还颇长。将四菜一汤放上托盘,饴糖端着托盘快步朝南面厢房找李寻欢去了。到的时候,李寻欢正站在后院与一名姑娘说话,那姑娘长得好生漂亮,一袭红衣衬得她肤白貌美。   眯了眯眼,饴糖走入厢房,将手中托盘上的四菜一汤一一放在桌上。放好后,她站在门前双手抱胸,一双眼直勾勾地落在李寻欢身上。许是饴糖的目光太扎人,没一会儿那红衣姑娘就颇为尴尬地结束谈话,匆匆离开。   回过身,好看的眸子直直看向饴糖。“不喜欢我跟其他姑娘说话?”   如果是没有逆转时间前李寻欢说这句话,她一定会毫不客气地点头。可现在,她虽还是饴糖,而他却已不再是那个对着她一心一意的李寻欢。她不会撒娇,以前不会,现在不会,未来估计也不会。红雅姐姐说她在这方面比其他女人弱势不少,可她不觉得不会撒娇的女人就差,相反她觉得不会撒娇,不做作的女人更好,这世上不是所有人男人都受得了撒娇的女人。   踌躇了半分,饴糖给他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道:“进来吃饭吧,我做了你想吃的菜。”直接将话题给避开,饴糖转身进入屋子,给他空了的杯子,斟满酒。   李寻欢的视线越过饴糖的肩膀,落到厢房里头摆放在桌上的四菜一汤。只是随口一说,却没想到饴糖真的给他做了,四个素菜一个素汤,分毫不差。快步走回屋子,在饴糖站着的边上位置坐下,李寻欢的手执起桌上那双筷子,在伸向面前的红焖冬笋时,抬起头看向饴糖,道:“坐下来,一起吃吧。”   饴糖坐在他边上,却没打算吃。“我看着你吃就好。”说完,饴糖撑着腮,明亮的黑眸凝视着李寻欢。   吃掉筷子上夹着的红焖冬笋,他放下筷子端起面前的酒杯喝了一口,道:“看来你这灵福馆老板娘的手艺还是不错的。”   饴糖道:“自己吃吃还好,上台面就不行了,不过你觉着好吃就行。以后,我天天做给你吃,好不好?”   他喝酒的动作停下来,向上翘起的唇角拉直,视线慢慢移到中间那碗笋尖冬菇豆腐羹上,答非所问道:“你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会想到要在这大漠中开一个灵福馆呢?”   饴糖回道:“与人方便。”   这四个字当然是在瞎扯淡,若不是为了李寻欢,她才没空和大家伙一起跑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草都长不出一根的破地方来开什么馆子呢。   李寻欢点头道:“你倒是个挺会替别人着想的姑娘。”   饴糖笑了笑,没说话。   她才不是一个很替别人着想的姑娘呢→_→   半垂眼眸,李寻欢突然对她说道:“明天,我想吃别的,可以吗?”   饴糖眼睛一亮。“想吃什么?”   “佛跳墙。”就三个字,听这道菜就知道不会很简单。   饴糖没吃过佛跳墙,也不知道佛跳墙该怎么做,但只要是李寻欢想吃的,她都会给他做出来。   “佛跳墙?好,没问题,我明天就做给你吃。”   眼儿弯弯,饴糖笑起来的时候让李寻欢有一种想去捏捏她脸颊的谷欠望,可他没那么做,他也绝不能那么做。慢慢地扭转头,李寻欢低下头轻轻地咳嗽起来。见他咳嗽起来,饴糖紧张地凑过去,探出手贴上他的额头。“是不是着凉了?”   额头上温热的触觉让他心头一暖,李寻欢再度扭回头,看着脸上出现明显担忧之色的饴糖,轻轻道:“饴糖。”   “嗯?”   “别对我那么好。你要的,我给不起。”他的心在绞痛。明明,他已经无法给出什么,偏偏让他遇上眼前的少女。   饴糖知道林诗音和龙啸云的事将他伤得太深,独自一人承受那般自虐式的痛苦,是她也会将自己包裹在壳里,不愿示人。站起身,她在李寻欢的面前单膝半跪下,伸出双手,捧住他那张露出诧异表情的面庞,饴糖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字,尤其认真道:“我不需要你给什么,我只要你好好的。小李子,听着,也给我记着,永远的。”   “你若安好,我便晴天。”她说,如誓言一般。   窗外,风吹过,荷花池里的花香幽幽飘来。烈日当下,灵福馆内却四季如春,鸟语花香。铁传甲站在长廊里没有要走过去的意思,他不想去打扰厢房里的两人。饴糖说的那八个字,这世上绝不会再有哪个女人敢对一个男人说了,也不会有哪个男人敢对一个女人许下这般誓言。如今,在这一刻,他从一个少女口中听到了这不一般的誓言,而且少女所诉说的对象正是他家少爷。   李寻欢呆呆地看着面前的少女,对上那双明亮的眼睛,他却像害怕似的不敢直视。当他想要扭过头时,发现他的脸正被少女的双手捧着,无法动弹一分。明明脸颊接触到她双手肌肤的感觉是滑腻温热的,不料其中所蕴含的力量却是难以想象的强大,这世上可没有哪个姑娘有这般力气。   早猜到他想做什么的饴糖死死用双手捧住他的脸。慢慢站起来,饴糖微微俯下身,在李寻欢震惊的目光下,做了一个大胆的举动,那就是在他的嘴唇上啄了一口。   松开捧住他脸的双手,饴糖直起身子,微微退开,道:“这下就算刻了印章。”说完,她转过身,小跑出了厢房。   李寻欢呆愣在原地一时间没有任何反应,待过了半晌,他的脸刷地红了。抬起手指抚上嘴唇,温热的触觉依然存在,让他无法忘记。李寻欢坐在椅子上,侧头盯着桌上的四菜一汤,突然低低地笑出声来,心里头不知为何很高兴,那种连灵魂都在愉悦的情感是以往不曾有过的。   重新执起筷子,李寻欢已开始品尝着这桌只为他一人做的菜肴。   小跑出去的饴糖自然是没有看到一直站在长廊上的铁传甲,穿过后院直奔他们自己住的主院,饴糖爬上三楼来到供大家休息的灵闲楼,推门进去直接开心地嚷道:“我把小李子给办了!”   本在休息的大家伙一听饴糖的话,每个脸上都流露出了不一样的表情。其中,以红雅和白蕊为首的梅树姐姐一方露出了孺子可教也的表情。另一边,以贾汕为首的少数方则露出了惊悚的表情。   贾汕咂舌道:“你特么真把小李子给办了?就刚才??”   饴糖用力地点头道:“是啊。”   红雅捏着红色的丝绢朝饴糖招招手,道:“小饴糖,过来,告诉姐姐你是怎么把小李子给办了的。”   饴糖跑到红雅面前,露齿笑道:“不就啾一下的事嘛。”   红雅脸上的笑容一僵,不确定地挑了挑眉,她眯眼问道:“啾一下?”   “是啊,啾一下。就像这样。”说着,往红雅脸上也啾了一下,饴糖笑得那个叫灿烂如花。   被啾了一下的红雅:“……”   这跟她们想得不一样啊→_→   当贾汕看到饴糖所谓的办了对方,嘴角抽搐得那叫一个厉害。   桦沬斜斜躺在贵妃椅上,那张俊秀白皙的脸上露出一丝不解。“这跟我上回看到的办了对方不一样啊。”   饴糖转头看向桦沬,道:“哪里不一样了?”   桦沬单手肘支撑着从贵妃椅上起来,道:“丫头,办了对方跟啾一下对方没多大关系,你若真想把小李子给办了,最好的方式就是生米煮成熟饭。”   饴糖想了想,道:“生米煮成熟饭不就是要……耍流氓?”   桦沬笑道:“就是要耍流氓,不耍流氓你怎么把小李子给办了?况且凡人所说的爱本来就是是靠做出来的。”   贾汕:“……”头一回听到桦沬把那么流氓的话说得那么义正言辞,他真是涨姿势了。   柳小幺望向窗外,突然觉着今儿个的天气特别好。   于淼淼和喜鹊坐在一块儿脸都因桦沬的话涨红了。   白蕊抬起青葱般白嫩的手指,边看指甲上的蔻丹有没有没花掉,边赞同桦沬的话,慢悠悠道:“小饴糖,听你桦沬哥的话,准没错。”说完,还不忘朝饴糖抛了个媚眼。   饴糖:“……”大家怎么就那么钟情于让她去把李寻欢给生米煮成熟饭呢?   ☆、第十三回   灵福馆一大早就迎来一批押送货物的押镖人。他们十几辆镖车上塞满了货物,每一辆车上都有三四个大箱子。路过灵福馆的商户旅客本就多,这回镖局的人一来直接就把灵福馆本就剩余的两三间客房给包了。   敞着衣襟的大汉或是文质彬彬的衫客进出虽多,但馆内的一楼和二楼还是坐满了客人。四周的轩窗尽开,窗外的屋檐上垂挂着的六角风铃每一次随风摇摆,都会发出的清脆的声响,‘叮叮咚咚’的,甚是悦耳动听。   萝卜站在门口,远远就看到两条人影走在炎热的大漠中。圆圆的眼睛眯了眯,萝卜将巾子甩在肩膀上,脸上挂上了绝对不让人讨厌的殷憨笑容。那两条人影都披着灰白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斗笠,两人差不多高,但却是一胖一瘦。   馆内的人都没去在意这两条人影,他们各自围坐一圈说他们的。当那两条人影来到灵福馆门前,就见萝卜迎上去,说道:“楼上楼下都已没什么位子了,两位客官若不介意,小的可帮忙找位客官与你们拼桌。”   那两人没看萝卜,抬起一只手,只听那个略胖的人指着角落的那桌出声道:“坐那里。”说罢,他们二人抬脚就迈入大门,往角落那桌走了去。   萝卜跟在他们后面就差没翻白眼了,一看这两人的架势就是来找茬的,在心里小小吐槽了下,他不动声色地朝在底楼窜来窜去的于扬使了个眼色。收到眼色的于扬带着愉快的心情往后院跑了去,此时的贾汕和柳小幺正在后院的厨房替于薇和于翔打下手洗菜!   两人一起来到最里头的那桌只坐了两个人的前面。没多说话,拉开椅子直接坐下,一人一边直直打断了正在滔滔不绝谈话的两个人。这两个戴着斗笠的人穿得几乎一模一样,他们同时摘下斗笠,露出了两张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只不过一个是胖瘦版的。   淡色的唇,很大却无神的眼睛,枯黄的脸,扁平的鼻子和一对招风耳。他们的容貌一露出来,坐在他们对面的人纷纷变了脸色。两人不再交谈,只见其中一个青衫客站起来朝他们拱了拱手,道:“不知双煞前辈来此有何指教?”   瘦子淡淡看了青衫客一眼,道:“你觉着我们来此是为了什么?”他的声音很尖锐,而且说话时有点压抑,让人听着很不舒服。   青衫客拱手的姿势抖了抖,他颤声道:“晚辈不知。”   胖子冷笑道:“就你这怂样,也配青城飞剑之名?”说罢,手微微一抖,掌中忽然多出一柄细长的软剑,这软剑是从何□□,在场无人看清。此时,底楼的喧嚣声已渐渐停下,大家都好奇打量着角落的四人。   青衫客面红赤耳,却不敢回嘴,他太清楚面前这两人的实力了。   青衫客边上的白衣青年长身而起,赔笑道:“两位前辈,请问两位到底是何事要我们……”他的话还未说完,胖子掌中的细剑就朝白衣青年的脖颈刺去,剑柄轻轻一带,锋利的剑刃眼看就要擦过他的脖子,就见一条白色的巾子突然出现缠住了胖子挥出去的细剑。“哎呀,客官,你们若是要打架请出去打,我们当家最烦别人在我们这边打架了。”   说话的是萝卜,出手的却是他后头站没站相的贾汕。   贾汕一袭黑色紧身衣,双手环在胸前,平直的嘴角微勾,狭长的丹凤眼里带着丝丝冷意。“既然进了灵福馆,就该遵守我们馆内的规矩,若四位客官无法遵守,走好不送。”   胖子阴恻恻一笑,道:“别以为挡了我一剑就横了,一个区区开馆子人也敢在我们兄弟二人面前显?”话刚说完,胖子只觉眼前一花,待回过神来,他已然从灵福馆的大门口摔了出去。   四面着地趴在灵福馆大门外,被丢出去的胖子甚至来不及看清将他甩出去的人是谁。   柳小幺踱着步子缓慢地从贾汕身后走了出来,他的穿着打扮跟贾汕一模一样,只是那张过于平凡的脸不似贾汕惹眼。额前的刘海细碎,长发束起扎成一条马尾甩在背后,他沉着脸看向变了脸色的瘦子,道:“自己走出去,还是由我送你出去?”   瘦子眯了眯眼,手一抖,掌中也出现了一柄细剑,与胖子的剑不同,他的剑身上泛着萤绿色的光芒,一看就知上头淬了毒。一楼的人屏息看着这场好戏,二楼依然喧哗吵闹,楼下的纷纷扰扰似乎与他们毫无干系。   瘦子咯咯笑了一声,剑光一闪就朝柳小幺挥剑而去。   萝卜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喜欢找死的凡人,一双股溜溜的黑眼睛转了一转,他弯下腰去捡地上缠住胖子细剑的那条白色巾子。拍了拍巾子,萝卜轻叹道:“不做死就不会死,何必尝试呢╮(╯_╰)╭”说完,看也不看震惊的青衫客和白衣青年,迈出轻快的步子朝门口走了去。   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瘦子跟他的细剑一起踏上了同胖子一样的命运。   被丢出去的命运。   事情发生得太快,在大家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胖子和瘦子一起被柳小幺给丢出了灵福馆。   李寻欢坐在一楼的雅间内,这里就好像是他的专座。喝酒的手顿了顿,李寻欢笑道:“饴糖的灵福馆果然高手如云,连那胖瘦双煞都没看在眼里。”   铁传甲站在李寻欢身后,他在看到胖子和瘦子摘下斗笠的瞬间就认出了他们。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这胖瘦双煞近年来在河南一带可谓是杀人无数,黑道之中,若论心狠手辣,真是少有能在这对兄弟之上的。   “如此给他们下马威,这胖瘦双煞恐怕不肯善罢甘休。”   李寻欢听罢也不禁皱了皱眉。柳小幺和贾汕刚才的行为的确有失妥当,这胖瘦双煞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若他们……一想到可能会发生的事,李寻欢好看的眉头就皱得死紧。   “皱什么呢?说了,不许皱眉的。”饴糖跑过来找李寻欢,刚进来就看到他的一双眉头皱得死紧。   舒展开眉头,见是饴糖进来,李寻欢淡笑道:“还不是担心你们,那二人可不是什么善辈。”   饴糖来到他边上的位置坐下,道:“就是两个鼠辈,这种人贾汕和柳小幺还不放在眼里呢,我这灵福馆可不是他们说掀就能掀得起的。再说了,门口白纸黑字写得那么清楚,自己没看清,怪我喽?。”   李寻欢:“……”门口有写什么吗?他怎么没看到。   铁传甲:“……”原来门口那个是店规啊?他以为就是随便写写的。   灵福馆正门口的两扇门上贴着两张纸条,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只要是踏入灵福馆的客人从迈入他们馆的那一刻起就必须遵守上头的规矩,不然再见!   灵福馆店规如下:   第一条:不争吵,不打架,珍爱生命,远离是非。   第二条:不赊账,不赖账,做一个称职的文明人。   第三条:不调戏,不霸王,争做一个优雅的君子。   第四条:不破坏,不踩踏,爱护灵福馆人人有责。   铁传甲出现将灵福馆大门上的两张店规给扯下拿到雅间给李寻欢看,盯着纸上一模一样的店规内容,李寻欢默默地将手中的纸放到桌上,道:“你觉得这个会有多少人看?”   饴糖想了想,道:“看不看是他们的事,立不立是我的事。白纸黑字贴在大门口就是为了约束来往客人不得在我灵福馆胡作非为的。他们想打架,想争吵,想杀人,可以,出门,离开这灵福馆,我都可以不管。”   李寻欢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饴糖直视着他的眼睛,轻轻道:“小李子,你是不是怕灵福馆出事?”   李寻欢点了下头。   饴糖笑道:“小李子,你呢大可放宽心,我这灵福馆绝不是他们说要干什么就能干什么的地方。”   李寻欢沉默半晌,道:“我信你。”   饴糖道:“信我就好,我还怕你没把我的话当回事呢。”   李寻欢挑起眉,道:“饴糖这般不信任我?”   饴糖想了想,答非所问道:“小李子,在你眼里我是不是一个黄毛丫头?”饴糖的外表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女模样。   李寻欢盯着饴糖,似乎在斟酌该如何回答她的话,想了好一会儿,他不动声色道:“你不是一个孩子,起码现在看起来。”   饴糖端起面前倒满水的瓷杯,笑了笑,她低头喝了一口清茶,眼睛微微眯起,道:“小李子,你听,外头起风了……”   李寻欢顿了顿,唇角往上翘了翘,轻声道:“嗯,铃又响了。”   雅间外头,一楼的厅堂几乎没有声音,贾汕大手一拍,狠狠拍在大门口的门板上,狭长的眼眸微挑,凉凉道:“丫敢在来这里找麻烦,哥我就把你拍成一片纸!”   饴糖放下杯子,对外头开启霸道模式的贾汕吐槽了一句。“就两丫的身板,拍成纸片不就得先把身体里的脂肪给拍出来吗?黄的一坨混杂着血丝,啧……”低喃到这里,饴糖青着脸,朝外头吼了句。“拍个屁!不怕把内脏和翔都拍出来脏自己一手吗?你敢把人拍成纸片,以后你就给我端着碗,去后院陪小花他们吃饭!!”   铁传甲:“……”   屋外一众客人:“……”   贾汕:“……”好不容易摆出的邪魅狂狷瞬间碎成了渣渣。   摔,这还能愉快的玩耍吗?   李寻欢在饴糖边上忍不住低低地轻笑起来。   ☆、第十四回   胖瘦双煞在灵福馆丢尽了脸面。   几年来好不容易堆积起的名声在一瞬间就被毁于殆尽。   这份屈辱犹如荆棘扎在他们兄弟二人心里。   当晚,趁月黑风高,胖瘦双煞潜入灵福馆准备在里头大开杀戒一番,已报白日里他们受辱的仇。身影悄然来到灵福馆的主院,包括李寻欢和铁传甲在内,这灵福馆里里外外的员工都住这儿。两人提着手中的细剑悄悄钻入最靠里头的一间屋子,屋子里烛火明亮,一瞧便是未熄灯,胖子眯了眯只剩下一条细缝的眼睛,跟瘦子使了个眼色后就钻了进去。   此时,这间房的主人正准备睡觉来着。   当两个不速之客闯入,他只是挑挑眉,冷眼看着胖瘦双煞。   胖瘦双煞闯入的是柳小幺的房间,他正打算熄灯休息,哪只两个不长眼的就从还未关严实的门缝里钻了进来。胖瘦双煞还在想这间房是谁的,当他们看到是柳小幺时,两人的脸上同一时间挂起了冷笑。   胖子说:“看看,这是我们的谁。”   瘦子回:“一个死人。”   胖子又说:“瞧他的模样,肯定是吓傻了。”   瘦子冷笑了一声,接着回道:“这就是呈英雄的后果。”说完最后一个‘果’字,他的细剑已经刺了出去!这剑本来还握在瘦子的手上,普通人看见,想想都不觉得这把剑能那么快的刺出去。可此时,这柄细剑已然插入了柳小幺的咽喉。没有血流下,一滴也没有。像这样被刺中,普通人肯定是死了的,不死起码眼瞳的瞳孔该缓缓放大,可柳小幺面色如常,就好像瘦子的剑根本没有刺穿他的咽喉。   握住瘦子的那柄细剑,柳小幺将它一点点从咽喉里拔了出来,细细的剑身淬满了毒,碧绿色的光在渐渐昏暗的房间内显得格外阴森。把那柄细剑‘喀’的一声给握成了两截断,柳小幺冷笑道:“这破玩意,你们唬谁呢?”   瘦子面如土色,那张脸已没有血色。   本来还在笑的胖子在这一刻顿住了笑声,他的身体在颤抖,连带身上一层一圈的肥肉一起。   柳小幺上上下下看了瘦子几眼,淡淡问道:“自己滚还是我送你们出去?”   瘦子的双脚已经开始打颤,他们杀人无数,自是不信蛇鬼牛神的,如今一个外表看似普通的青年被他刺中了咽喉还安然无恙地询问他们是自己走还是被他送出去,这想想都让人心里发寒。   咽了口唾沫,瘦子往门口挪了几步,与他行径相同的还有胖子。   他们俩的一举一动自是被柳小幺看在了眼里,一双眼渐渐染上灰绿色,本该黑白分明的眼眶被灰绿色塞得满满当当,盯着准备借机逃跑的胖子和瘦子,柳小幺扯开嘴角冲他们露出了一个微笑,那笑只不过是牵动唇角边的一块皮肉,显得僵硬而森冷,那不是一个活人该有的笑容。   这下,胖子和瘦子就跟秋风落叶一般簌簌发抖着。   他们张了张嘴,很想破口大喊救命,可那一声救命就像被卡在喉咙口似的,怎么也叫喊不出声。柳小幺自是晓得胖子和瘦子想要做什么,他淡淡地看着这两人,道:“劝你们闭紧嘴巴,不然……”后面的话没说出来,但瘦子和胖子想想都觉着下场很可怖。   拼命地点头,胖子和瘦子哪敢说个‘不’字,又不是想死。   柳小幺淡淡笑道:“乖乖自己出去,不要发出一点声音哦~~店里的客人都在休息,经不起你们大吼大叫,所以一定要轻轻的,明白吗?”   继续点头,只是这次特别用力,就差没把自己的脖子给点断掉。   两人来时雄赳赳气昂昂的,去时则灰溜溜的就差没把自己缩成一团了。   打发走了麻烦的人,柳小幺打了个哈欠,眼瞳恢复原状,将房中灯火熄灭后,爬上床就睡觉。   李寻欢睡在饴糖隔壁的房间,他在胖瘦双煞进入主院的时候就有所察觉了,站在半掩的窗口,就着屋外头的月光,他看到胖瘦双煞不怀好意地钻入了柳小幺的房间,本想借机出手杀去胖瘦双煞,岂料这两人却又突然走出来,佝偻着背部,就好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飞一般地跑出了主院。   捏在手中的刀片重新放下,李寻欢突然响起白日里饴糖说的话。原来,她说得没错,她这灵福馆真不是别人说掀就能掀得起的。无声地笑了笑,他摇了摇头,将半掩的窗户给关上,就在他准备回床上休息的时候,外头有人敲响了他的房门。   心有疑惑,李寻欢还是来到门前,将门给打开了。当一团浅色的织锦缎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李寻欢的脸上闪过一丝错愕。   “小李子,我来找你拉!”将锻被往下扯了扯,一团的浅色中露出了饴糖的脸。她穿了件交领上衣和浅红色的长裙,一头平日里总会扎起的长发此刻正柔顺地披散在肩头。   李寻欢怔住了。“你……”   饴糖不待李寻欢同意,她就自己走了进来。快步往房里的床走去,饴糖将自己手里抱着的一团被子全都放到了李寻欢的床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她脱掉绣鞋,爬上李寻欢的床,对着李寻欢招了招手,道:“小李子过来!”   李寻欢在饴糖爬上床的一刹那,眼睛瞪得大大的,垂在身侧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你,你在做什么?”   饴糖坐在床上,那口吻就像是‘我来找你吃饭’般的平常。“当然是来找你一起睡啊。”   “一起……睡?”李寻欢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耳朵有问题,他听到了什么?饴糖过来,跑进他的房间,跟他说一起睡。   饴糖压根没李寻欢想得那么复杂,她只是有些睡不着,想找李寻欢肩并肩的一起睡,聊聊天,谈谈心什么的。“是啊,我有些睡不着,见你站在窗口一副想心事的模样就决定来找你啦。”   小李风流,这在两年来众所周知的一件事,他这短短两年里,不知和多少绝色美人有过幽会,但这些美人却从未有一个像饴糖这般光明正大的。   眯了眯眼,李寻欢关上房门,拖着步子来到床头,淡淡看着她道:“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饴糖点头,道:“知道啊。”她来找李寻欢谈心的,顺便拉近两人感情,目标简直明确到爆!   说完,把被子往里面挪了挪,饴糖自己也跟着挪进了床最里面,她拍了拍床铺,面色坦荡,道:“别傻站着了,上来吧。”   李寻欢:“……”真没见过那么大胆的姑娘。   误会有时候一旦产生了,还是挺美丽的。   比如李寻欢和饴糖现在的情况。   饴糖躺下,将被子半盖在身上,露出两只手,仰面躺着,她盯着帐顶,轻轻道:“小李子,下回咱们在院子里摊几张席子,大家露天在外一起睡吧。”   李寻欢:“……”好像是他想多了,饴糖明显只是单纯地找他一起盖棉被纯聊天罢了。   轻叹一声,李寻欢摇摇头,对自己刚才竟生出那般想法有些懊恼。坐在床头,脱掉鞋袜,他掀开被褥躺在了饴糖的边上。少女比他个头矮,虽然在寻常姑娘当中算得上是高挑,但在他面前,也不过到他脖子这边。如今,饴糖躺在他的边上,侧过身,一双明亮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他。   也稍稍侧过身,李寻欢看着她,轻笑道:“看我做什么?”   饴糖毫不犹豫地回道:“看你长得好看!”   李寻欢一怔,抬手竟不自觉摸上了自己的脸。“饴糖你好像很喜欢我的脸。”   饴糖点了点头,道:“喜欢啊。不过,如果小李子不是小李子的话,就算长得再好看我也瞧不上。”她说得是大实话,如果李寻欢不是李寻欢,就算长得再好看,她也不会喜欢的。   她只是喜欢李寻欢,仅仅只是李寻欢这个人。   李寻欢听罢,柔声问道:“为什么是我呢?”   饴糖道:“没原因,没理由,只认定你。”饴糖一直在想如果没有发生那桩事,她是不是就不会李寻欢存下那番心思。现在想想,其实对象是李寻欢的话,不管有没有那桩事,她迟早会动一下她那颗石头心的。   只不过,那是早晚问题。   “小李子。”   “嗯?”   “小李子。”   “嗯。”   “小李子,我喜欢你哦。”   “……我知道。”   “小李子,要开开心心的……”   “……嗯。”   饴糖一直念着李寻欢,就跟数羊似的,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李寻欢凝视着少女的脸,忍不住伸出手去触碰她那张略带婴儿肥,没有完全长开的脸颊。粉粉的,软软的,戳起来很有韧感。往饴糖这边靠过去,李寻欢帮饴糖往上拉了拉下滑的被子,并将她的双手塞入被子中,看着被他严严实实裹住,只留一个脑袋露在外面的饴糖,李寻欢低低地笑了起来,很轻,不会吵到饴糖。   “好梦,饴糖。”   ☆、第十五回   饴糖是从李寻欢的房间里跑出来的。   饴糖是笑着从李寻欢的房间里跑出来的。   饴糖穿这件交领上衣和浅红色的长裙从李寻欢的房间里跑出来的。   铁传甲手握竹扫帚打扫着主院院落,当他看到饴糖从李寻欢的房间里跑出来的那瞬间,冷硬的面庞露出了一个略囧的震惊表情。抬起一只手用力地搓揉着眼睛,他不确定地来回三下,终是确认自己没有看错。   虬髯的大汉那副表情看起来就像是刚吞下一整个鸡蛋般。   李寻欢披了件绣着金竹的白色外袍,站在门前,双手环胸的他显得更为俊秀丰姿。目送的视线收回,恰好落到了铁传甲身上,见他一副震惊的表情,李寻欢忍俊不住道:“瞧你那模样,真当我饥不择食,连饴糖都不放过?”   铁传甲:“……”他不想误会的,但孤男寡女一间房,真的难以不让人误会。   李寻欢轻笑道:“孤男寡女同处一间并不一定如你所想。”说完,他转身又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铁传甲抽了抽嘴角:“……”少爷,就算不解释也不要紧,真的!   饴糖回房换了件浅色系的蓝衣服,白底蓝花的裙子,梳着包包头,浅蓝的绢花牢牢贴着包子头,末端垂下两条同色系的丝带,看着特别可爱。捧着一束鲜嫩的大葱,饴糖穿过主院来到西院的厨房,一进去,就看到于薇和于翔夫妇正在忙碌着客人们的早餐和点心,翡翠蒸饺,鲜蔬粥,脆皮糕等等。将手中的大葱放到桌面上,饴糖便挽起袖管帮着一起做早点,这一忙起来,时间就过得特别快,没一会儿上午过去,中午来临。   中午也是个忙碌的时间点,来往客人特别多。于氏夫妇和白梅四姐妹开始大展身手,一桌又一桌的菜肴,只要是客人点的,他们就没有做不出来,这也是灵福馆为何至今总会有很多人点些听着好听,看着好看的食物。忙碌完中午,一过午后,大家就有了休息的空档,一群人除了守在前面的柳翁,陪着柳翁的柳小幺,喜欢找柳翁聊天的桦沬,必须守在门口迎客的萝卜和守在厅里的于扬外,其余的都冲回主院去休息了。   李寻欢喜欢坐在厅堂底楼的雅间观察雅间外那些来往之人的一举一动,偶尔无聊时会拿出自己的小刀刻他的木雕。今天,他恰好有空可以刻一刻他那未完成的木雕。他刻的是女人的小象,手中的小刀刀锋薄而锋锐,在他纯熟的手法下,渐渐有了它该有的轮廓。李寻欢之前是准备刻林诗音的,哪只如今重新拿出来刻,所刻之人已不是他心中曾经的挚爱,而是那个与他认识不久,却带给他一次次意外的饴糖。   包子头,对襟齐胸襦裙,梅花发饰……这个形象倒是有点儿像他家里的仕女石雕。一想到家这个词,李寻欢心里就有说不出的苦涩,现在的他哪里还有家?把老宅都赠予了林诗音,他还哪有家可回?   就在这时,雅间外头传来了萝卜那略带惊喜的声音,紧接着就听他对里头的于扬吼道:“于扬,快去叫饴糖他们,说白雪姐带大李子回娘家了!!”那声音特别中气十足。   听到他说的大李子三个字,李寻欢禁不住好奇,放下手中木雕,起身走出雅间。刚走出去,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印入他的眼帘,那是一个丰姿俊朗的青年,一头长发由一顶银冠束起,青衫长袍衬出他一生的书卷味,他站在大门前,手一直搀扶着一名白衣女子,女子面容姣好,高挺的鼻梁,柳叶弯弯的眉,微微往上翘起的唇,透着一股子难以言喻的清冷味。   扶着白衣女子的青年不是别人,正是李寻欢的大哥,李修文。   没一会儿,灵福馆的人都跑出来了,他们高兴地围着白雪和李修文转来转去,那么久的日子没见,他们自然是非常高兴的。   饴糖嘴巴里叼着一个大包子,她看了眼嘴角含笑的大李子,对白雪道:“你跟大李子准备啥时候成亲?”   白雪挑了挑眉,道:“今日。”   李修文:“……”难道不该向他这个当事人之一询问下愿意不愿意?   饴糖咬着包子,竖起拇指道:“好叻,我们马上给你举办,包准让你风风光光的嫁给大李子。”   李修文:“……”有必要那么急吗?正常不是该选个好日子的吗?   他们这边说的话,热闹的模样,李寻欢根本连一个字也没有听见,一个表情也没看见。也不知怎的,在这种时候,他的思绪竟然落入回忆中,许多尘封于记忆中的事,此刻又全都想起来了。   李寻欢还记得那天是十五,他替龙啸云和林诗音操办着婚事,顺便托人再去请他大哥李修文过来。那天,天正晴朗,林诗音在厢房里试着龙啸云送来的婚服,而他则在前厅嘱咐着下人们一些事。记得,当时,仆人匆匆送来一封信,信是他大哥寄来的,信里的内容无不是骂他混账的话。李修文会骂他也不为过,在将请柬上送过去时,他将一封信夹在请柬里头,写了很多话,其中也将他将李园赠予林诗音为嫁妆的意愿一并写了。李寻欢知道,若是李修文看到那封信,定会气得恨不得揍他一顿,可就算如此,他也还是会那么做的。   他欠林诗音的,终究是要还的。   面色有些凄然,李寻欢不敢上前,他怕见到自己的大哥。   嘴角扯了扯,李寻欢低头盯着自己的脚,独自咀嚼着心里头的那份苦涩。耳边忽然响起饴糖的声音。“小李子,你一个人躲在这里做什么呢?”那么近,似乎就在耳畔。猛地抬起头,只见饴糖站在他面前,那双明亮的眼睛里有着对他的担忧之色。“你,没事吧?”   李寻欢摇了摇头,道:“我没事。”   饴糖伸出手探上他的额头,道:“你在冒汗,是不是生病了?”   李寻欢张口想接着说没事时,一直站在门口,搀着白雪的李修文朝他走了过来,青衫衣袍的俊秀文士来到他面前,淡淡道:“寻欢。”   身体一颤,李寻欢勉强笑道:“大哥,你好。”面前的人是他的大哥,不是口上说说的兄长,是真正与他血浓于水,一个父母的兄长。   李修文微皱眉头,面前青年真的是他那个意气风发,惊才艳绝的弟弟?曾几何时,他是那般耀眼。是什么将他最得意的弟弟打磨成如今憔悴的模样?伸出手,拍了拍李寻欢的肩膀,李修文这个做大哥的心里是苦闷不已。多少年了?是一年还是两年?差不多也有两年自己没见过他了。在青年荒唐两年的时间里,他是恨得不愿意去见他的。在青年寄出一封请柬和书信,里头写着他的打算和他为何会荒唐两年的理由时,他更是又气又心疼。   他的弟弟总是替别人想。   “你真当自己是神佛吗?”   李寻欢苦笑着,没有说话。   饴糖看了看李修文,又看了看李寻欢,蓦地来了一句,道:“小李子不是神佛,是圣父。”   李寻欢:“……”该有的悲伤气氛被饴糖毁得一点渣都不剩了。   李修文:“……”这丫头哪儿冒出来的?难道是派来专门毁气氛的吗?   白雪缓缓走过来,抬起纤细手掌直接拍上饴糖的后脑勺,道:“别犯二。”   捂着后脑勺,饴糖努了努嘴巴,道:“才不是二呢!小李子明明是圣父,怎么就变神佛了呢?再说了,又不是我一个人那么认为的,大家都那么认为。”   白雪抽了抽嘴角,看向身后也跟着一起过来的众人。   只见大家伙一致的点了点头,附和着饴糖的话。   李寻欢:“……”这还能愉快地一起工作吗?   一伙人杵在雅间外,还挺显眼的,为了不影响生意,也不被围观着,顺便给大家伙放个大半天的假期一起叙个旧,饴糖让萝卜把灵福馆的门给关了。当路过灵福馆想休憩的商旅们在看到灵福馆门口高高挂起的暂停营业字样后,一个个都露出了‘逗我吧’的表情,而已经入住灵福馆的客人们则蛋疼地窝在各自的厢房里啃着他们自备的干粮→_→   是夜,白雪与李修文自然是没有成功成亲。他们俩,一个被饴糖他们拉走去聊天,一个则与李寻欢坐在主院的亭子里对月饮酒,聊些这两年里发生的事。李修文端着酒杯,瞧了眼自己的弟弟,轻叹道:“既然不舍得,又何必那么做呢?”   李寻欢苦笑道:“龙大哥是恩人。”   李修文皱眉道:“报恩不是你这样报的。”有恩必报是正确,但却不该用那样的方式来报恩。   李寻欢抬起头仰望着头顶的月亮,慢悠悠道:“大哥,我……别无他法。”他不是没想过用其他法子来报恩,可龙啸云当时的情况不允许他多思虑。   “大哥,你看今晚的月亮多圆。”   他笑,那张还年轻的脸上染上了些许沧桑,让李修文替他这个弟弟难受。   如果那天他没有书信让李寻欢过来,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后面那一系列的事了?   ☆、第十六回   李修文和白雪没有立刻离开灵福馆,相反他们准备在这里逗留一段时间。好不容易出关一次,李修文自是不打算早早回关内的,再者他的弟弟也在这里。向圣上请了个长假出来散散心本就不是件易事,既然出来了,他自是要好好把握机会的。   兄弟二人坐在雅间小谈,谈及当年李寻欢弃官归隐之事,李修文冷笑道:“自你离开朝廷后,那胡云翼也没好过到哪里去。”   胡云翼是当今御史,长得纤秀文弱,但性子果断,与李寻欢的关系不是很好。李寻欢喜欢自由自在的江湖,所交往之人都是些江湖中人,这看在胡云翼眼里就是异类,身在官府却与那些匪类有所交往,可不是什么好事。于是在四年前,他一本文书,上奏当今圣上,说李寻欢身在官府,却到处结交江湖匪类之类对李寻欢特别不利的话。因为这件事,李寻欢打定主意,离开了朝廷。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并不怪他,若不是他,我也不会打定主意离开朝堂。”比起以前与那些阿谀奉承的人交往,他倒挺喜欢现在的生活,自由自在,毫无拘束。   李修文轻叹道:“若非你早有退离朝堂的打算,胡云翼那般弹劾你,我真的没打算放过他。”   李寻欢端起面前的酒杯,小酌了一口,道:“那我还真庆幸自己是自愿辞官,否则胡云翼的下场可就……”李修文在官场上的手段比较铁血,与他的长相呈反比,不然他也不会年纪轻轻就被委任刑部尚书。   不愿在谈及胡云翼的事,对李寻欢而言,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他没打算去追究或是追忆。“大哥,你与白雪姑娘打算何时成亲?”   没想到李寻欢会把话题转到自己和白雪身上,李修文有些窘迫,在官场上无论面对怎样的人,就算是当今圣上,他都可以游刃有余,然而在男女之事方面他就如一张白纸,一窍不通。多年相伴,说对白雪不动心那是假的,明明他们对对方都是有意的,可无论怎样,他们都没有再进一步。就算那日初到灵福馆内,灵福馆的众人哄闹着说要替他和白雪办婚礼,他也没有当真,因为未得白雪正式应允的都算不上数。   另一边,在连灌了八碗银羹莲子汤之后,饴糖终于心满意足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趴窗台上看外头的风景。   一旁的白雪翻阅着桦沬送过来的账本,斜斜瞥了她一眼道:“你是几辈子没喝过银羹莲子汤?喝那么多碗也不怕撑着。”   灵福馆的其他人都各司其职去了,就她这个老板闲得快发霉。饴糖的下巴刚触及搁在窗台上的手臂,就又重新抬起,转头看向白雪,道:“能撑着也是件幸福事,唉,这不无聊么,没办法,只能靠吃东西打发下了。”   白雪忍不住朝她翻了记白眼。“无聊就去找事做,你这话是想气死谁来着?”   饴糖露齿一笑道:“也没打算气死谁吖!”说完,她顿了顿,接着道:“白雪姐,你跟大李子都那么多年了,怎么就没想过成亲呢?”   捧着账本的手一顿,白雪将手中的账本放于桌上,那双黑如墨的瞳仁直勾勾盯着饴糖,道:“饴糖,大李子是凡人。”   饴糖点了点,道:“我知道大李子是凡人。这跟你们在不在一起有关系吗?”   白雪眯了眯眼,道:“自是有关系的,我不是凡人。”后面的话未说,但白雪知道饴糖懂她这话的意思。   饴糖愣了一下,半晌,才回神道:“可大李子耗不起一辈子。”   白雪道:“那你呢?”白雪岂会不知饴糖对李寻欢的意思,就算不知,昨儿个白蕊和其他人也跟她絮絮叨叨说了好多他们的事。   饴糖长叹一声,道:“小李子喜欢的是诗音姑娘,不是我。”曾经是她,而现在已经不是她了。   “即是如此,那为何还要喜欢?”   饴糖笑了笑道:“白雪姐姐,那如果换做是大李子,你会因为他喜欢别的人而不喜欢他吗?”   白雪没说话,只是低头去看面前的账本。账本密密麻麻写着入库出库的东西,每一笔都记录得清清楚楚,连一丝纰漏都找不到。这就是桦沬记得账本,听了饴糖的意见,专门做得一本账本。那些数字一个又一个的,密密麻麻写满了一页,但白雪却没真正看在眼里,她在想,想饴糖说的话。   良久,一室沉默蔓延,白雪抬起头看向饴糖,轻轻问道:“你会痛吗?”   饴糖摇了摇头,回道:“我是石头。”   她不是不痛,只是这些痛和李寻欢当年对她说的话,做的事比起来显得太微不足道了。   一开始,饴糖觉得李寻欢喜欢林诗音也蛮好的,起码在以后,他会有个伴陪着。可是后来,他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之后,她就不得不为他的未来做打算了。说她自私也好,说她想得太简单也好,既然林诗音软弱地选择了同意嫁给龙啸云,那么李寻欢的未来就跟她没半个铜板关系了。在李寻欢三十岁前,她一定会让李寻欢喜欢她,这样他们才能长长久久的,就算她的未来比李寻欢长了N倍,但起码她能陪伴李寻欢这一世至死。   可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在李寻欢三十岁前待她依然如逆转时间前一样。   任务很艰巨,但饴糖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的。   白雪嘴角牵动,却未说出话来。   饴糖将头重新转向窗外,微笑道:“白雪姐姐,大李子没有一辈子可以耗,如果真的不打算跟他在一起,就断了吧。”断了才不会痛,不然这样牵扯不清的,到最后反而更加痛苦。   白雪蹙眉,她将目光重新落到了账本上。   饴糖没有再说一句话,她欣赏着窗外的风景,一双明亮的眼睛眯了眯,好似一弯月牙。这时,恰好李寻欢同李修文一道儿回主院,刚跨入院门就看到饴糖手撑着面颊坐在窗口边看风景。   李修文看了看饴糖,道:“饴糖姑娘是个好姑娘。”   李寻欢笑道:“是啊,饴糖是个好姑娘。”   李修文淡淡接着道:“莫要辜负了一个好姑娘。”既已放开一个,让自己如此痛苦不已,不如再遇一个,让自己放弃过去,重新朝未来看去。这么想,虽然对饴糖不是很公平,但李修文私心里还是希望李寻欢能够接受饴糖,比起思念永远得不到的,不如去接受眼前的。   李寻欢闭了闭眼,苦笑道:“这对饴糖不公平。”   李修文看着他道:“你这样让一个姑娘那么喜欢你,算得上公平?”   在男女之事方面本就没有公平一说。   这句话让李寻欢怔了怔,李修文没说错,他说心里只有林诗音,却没有推拒饴糖对自己的示好,虽然她说她不要紧,但这样对她也太不公平了。想到这里,李寻欢似打定了主意,藏在衣袖间的手也忍不住蜷成了拳头。   翌日,饴糖去找李寻欢的时候发现他对自己有些冷漠。   无论她做什么,李寻欢总是找着借口对自己客气。眯了眯眼睛,看着李寻欢背对着自己与李修文谈笑风生的背影,饴糖思索着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想了个大半天,把脑袋瓜子都想破了,也没找出问题所在的她直奔主院,去找红雅她们了。听了她的话,红雅伸出涂了红色蔻丹的手指,挑起她的下巴,道:“小饴糖,这不能怪小李子,毕竟在他眼里,你只是个小丫头片子。”   外表属于小丫头片子的饴糖:“……”她这长相,当初李寻欢也没嫌弃啊→_→   红玥拿了套颇为好看的衣物来到她面前道:“饴糖,你长相不俗,须得好好打扮一番才是。”天天包子头的可爱模样,怪不得李寻欢没把她当个女人来看待了。“你啊,天天梳个包子头,穿得那么可爱灵秀,除非小李子有恋童癖,不然他还真没法喜欢上你。”   饴糖:“……”她的外表幼|齿真是对不住啊。   一个岁数都千年的石头竟然被个二十几岁的凡人嫌弃长得□□,真是不容易。   整个下午,被红雅她们折腾来折腾去的饴糖终于在晚上的时候折腾完毕了。由着红玥给自己画了一个精致的妆容,换上一袭流云宫装的她顶着雅致的发型挪着小步从三楼慢慢地走下去。   来到主院院落时,明月当头,夜风清爽。   贾汕听了红雅的话,特意替饴糖准备了一些酒菜,送到主院院落最中央的亭子时差点没认出饴糖。放下酒菜,贾汕上下打量着眉目如画的饴糖,震惊道:“你是饴糖?”   翻了个白眼,饴糖没好气地说道:“不是我,是鬼哦。”   贾汕抽了抽嘴角道:“你还是不说话比较好。”   饴糖打扮得真的很漂亮,高挺的鼻梁,唇形优美,柳叶眉弯弯,略显稚嫩的脸庞,艳丽的眉心花钿。一头长发挽了个流云髻,其余柔顺的垂在背后,白玉色的步摇簪插在髻上,紫色的珠串相应垂下。饴糖穿了件紫色的宫装,这是红玥最新做的衣裳,还没穿过,浅紫色的绣鞋露在裙摆外面,过于繁重的衣物让她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的。   饴糖坐在石凳上,手把玩着胸前的一缕长发,道:“你说,这样了,小李子会不会喜欢我?”   贾汕看了看她,半晌,才道:“估计会喜欢吧。”   饴糖撇撇嘴也没说话。   亭外,落花纷飞,一片片在半空中打转,有几片还落在她身上。   贾汕伸出手,好心地替她将肩头上的落花拿开,道:“你啊,等会儿要好好表现,别太丢脸了。”   饴糖咕哝道:“谁丢脸了?”   轻轻的脚步声从主院外传来,还未等贾汕替饴糖拿开肩头落花,李寻欢已经出现在主院。他一入主院就看到贾汕和饴糖,面色腾地冷下来,他没说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   饴糖:“……”   贾汕:“……”   卧槽,要不要那么凑巧啊!      ☆、第十七回   贾汕的手僵在半空中,还保持着拈花的动作,而饴糖则保持着冲他做鬼脸的姿势。亭外大风吹得猛烈,一院落花纷飞,贾汕收回手尴尬地抽了抽嘴角,低声道:“你们慢聊。”转身走前,还特意动了动嘴唇,意思是:若真搞砸了也没事,大不了今晚就把小李子给办了=。=   饴糖:“……”你们是多希望我把他给办了喂!   贾汕前脚刚从亭子里溜走,李寻欢后脚慢悠悠地踱步过来,坐在饴糖的对面,随手翻开一直白瓷杯,拿起贾汕送过来的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却什么话也不说。   沉默一时间蔓延,越是如此越是让饴糖忐忑不安,这种暴风雨前的宁静想想都觉得可怕。想了想,饴糖觉得自己有必要先开口,打破这烦闷的沉默,斟酌了小一会儿,她缓缓道:“小李子,今晚月亮很圆,是不是?”   喝酒的动作停下来,李寻欢淡淡看了眼饴糖,道:“是挺圆的,配上院中风景,正适合月下对饮。更何况,饴糖今日这番盛装,贾汕兄真是福气。”   饴糖:“……”这跟贾汕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好吗?   撇了撇嘴巴,饴糖伸出手覆上李寻欢搁在石桌上的手,笑道:“小李子,你是不是在吃醋?”   杯中之酒饮尽,李寻欢转着另一只手中的白瓷杯,淡淡道:“吃醋?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饴糖眯了眯眼,觉得自己不拿出点行动来,李寻欢就该跟她打一个晚上的太极了。收回覆在李寻欢手上的那只手,饴糖站起来,走到李寻欢的面前,伸手捧住他的脸,迫使他看着自己,接着她低下头,凑上脸在他的唇上‘吧唧’亲了一口。   突然间,整个主院变得极为安静,唇上柔软的触感让李寻欢忍不住睁大了眼睛。唇与唇紧紧贴在一块儿,饴糖睁着眼睛眨了眨,准备与之退开,可这人刚与李寻欢拉开点距离,就被对方抓住手臂,用力一拉,往他怀里扑了过去。   人被抱个满怀,饴糖的鼻子直接撞上李寻欢的胸膛,幸好她是块石头,没有多少疼痛的感觉,也就被这突发事件弄懵了一下下。手抓在李寻欢的衣襟上,饴糖想起来,却被他抱得死紧。脑袋里挂满了问号,饴糖呐呐道:“小李子?”   李寻欢抱着饴糖,双手不断收紧,说实话,他是真的想跟饴糖保持距离,他不想拖累饴糖,让一个好好的小姑娘为了他耗费青春。明明他都在躲了,可饴糖偏偏不给他躲的机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偏要让他正视她,让他无处可躲。“你就不能让我对你放手?”   饴糖往他怀里钻了钻,轻轻道:“小李子,你听清楚了,除非我死,不然你这辈子也别想我对你放手。”比起人类的弯弯绕绕,她更喜欢妖灵魔怪间的直接坦荡。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干嘛矫情的喜欢了也要支支吾吾,讨厌了也装作喜欢,真是累到不行。“小李子,我喜欢你啊。”她说,一遍又一遍,就像咒语一般,不厌其烦地低声说着。她要将‘我喜欢你’四个字牢牢刻在他的心里,就算几年后,她真的消散了,他也不会再忘记。   有时候,饴糖觉得自己还挺变态的。   不过偶尔想想变态也是情有可原的,谁让变态的变的上半部分和变态的态的下半部分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恋字呢?为了恋而变态挺值的。   抱着饴糖的手微微颤抖,李寻欢低头看着往他怀里钻的少女,一双明亮的双眸因笑弯成了月牙状,她一遍又一遍地对他说喜欢。这世上有几个小姑娘会从嘴里说出‘喜欢’或是‘爱’这样的字眼?“年代果然变了,以前的小姑娘,嘴里绝对不会说出‘喜欢’和‘爱’这样的字眼。”   饴糖抬起头,道:“那是她们傻,该说的时候不说,等到时机从自己手里溜走了再想说就晚了。我要做个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的聪明人。”说着,她伸出手贴上李寻欢的脸颊,那是相当冰冷的触觉。会功夫的人就是不一样,春暖夏凉的,就像天然空调似的。唔?等等,空调是什么?饴糖微微皱眉,脑海里浮现出一个长长方方的物体,很模糊,一时间饴糖有些想不出那到底是什么东西。活得久了些,有很多东西都记不清了,比如她的来历,比如她为何脑海里总会蹦出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比如她认为杀人是犯法,但在江湖中,杀人似乎不受官府约束,也不算犯法。   眨眨眼,饴糖眼里的困惑让李寻欢忍不住轻轻问道:“在想什么?”   “在想你们杀人为什么不算犯法。”   李寻欢:“……”其实杀人总是不好的,也算是犯法,但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朝廷有朝廷的规矩罢了。“体系不同而已,杀人总是不好的。”   点了点头,饴糖决定不去七想八想,窝在李寻欢的怀里,她的脸颊更加贴近他的胸膛,缓缓道:“小李子,我决定今晚抱着你睡了。”   李寻欢低头看了眼饴糖,突然抱着她起身,道:“天色已晚,回屋休息吧。”说罢,就抱着她往南面的厢房走了去,那里正是李寻欢自己的房间。进屋,就着月色,将她放在床上,在替她盖好被子后,李寻欢重新走回门前,将门给关上了。关上的门的房间一瞬间黑漆漆的,李寻欢的夜视真的很好,其实江湖中那些所谓的武林人士的夜视都很好,那双眼睛堪比夜光灯。他重新走回床边,躺到床上,也就是饴糖的侧面,掀开被子一角钻进来,将她抱住。   盯着那张近在咫尺的面庞,饴糖认真道:“小李子可不能半夜三更跑掉啊。”   窗外月光洒进来,落在地上,一缕一缕的。   李寻欢听了饴糖的话,笑了笑,抬起手揉了揉她的脑袋,柔声道:“睡吧,我会一直陪着你。”   得到这样的回答,饴糖闭上眼,安安心心地与周公约会去了。   一夜好眠,待第二天醒来,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李寻欢在不在,果然他还是睡在她边上,那双好看的眼睛正紧紧闭着。李寻欢睡着的时候,似乎也不是很安心,他的眉皱得很紧,就好像在做什么不愉快的梦似的。伸出手指,抚着他的眉头,饴糖想以后绝对不能让他连睡觉都皱眉,这真的不是好习惯,而且容易长皱纹。   她喜欢的人连三十岁都未满,却已沧桑疲惫。   她要好好保护他才行。   那么想着,饴糖往李寻欢靠近,鼻尖抵着鼻尖,她伸出手笨拙地环住李寻欢,就好像在保护什么珍贵之物。动静明明很小,但对李寻欢这样的武林高手来说,已经是很大的动静了,刷的一下睁开眼,入目的便是饴糖那双明亮的眼睛。没想到李寻欢那么快就醒了,饴糖愣了一下后,扬起一个大大的微笑,道:“哟,早吖,小李子。”   李寻欢没回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饴糖,半晌,他突然凑近,贴上她的唇,低声道:“饴糖,下回别用毫无防备的眼神看我。”声音透着一丝笑意,他伸出一只手按住她的后脑勺拉近,加深了这个吻。饴糖愣愣地感受着与以往不相同的吻,她的脸渐渐红起来,双手也忍不住去抓他的衣襟。   这个吻很快就结束,李寻欢抵着她的额头,看着那张绯红的脸,笑道:“头一次看到会脸红的饴糖,有点新鲜。”   饴糖鼓了鼓腮帮,脸颊的红晕依然未褪去,道:“还,还不是你对我耍无赖。”   眉微挑,李寻欢道:“不喜欢?”   饴糖那张脸上本来有些消退的红晕再度爬上,她腾地从床上爬起来,抓着一角被子,大声道:“小李子,你怎么可以耍流氓!明明是我对你耍流氓才对!!”   李寻欢听了她的话,忍不住大笑起来。   他很久没那么愉快了,在灵福馆的日子,有饴糖陪在他身边,是那么愉快。他渐渐地忘记了过去的不愉快,心中那份对林诗音的伤痛也渐渐消失,或许是被他藏在内心最深处的一角,但在此刻,李寻欢清楚明白一件事,那就是眼前的小姑娘,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已经渗入他的生活,一点一滴再也无法拔除,他想,他是喜欢上饴糖了,只是以前不敢承认罢了。   “饴糖。”   “嗯?”   “我想我已经开始喜欢你了。”他说,那双漂亮的眸子里染满了笑意。   愣了愣,饴糖回神,脸上绽开一朵硕大的微笑,她重新凑到李寻欢面前,低头吻上他的眼睑,道:“从今天开始,我会加倍努力地喜欢小李子,保护你,对你好,养你一辈子哒~~”   饴糖说的话本该由李寻欢来说的,可听她对自己说着那么郑重的誓言,李寻欢的心底是愉悦的。   伸出双手将饴糖抱了个满怀,李寻欢低低笑道:“那让我看看你如何养我这一辈子。”      ☆、第十八回   千里之内一片银白,几无杂色。漫天雪花中一辆马车缓缓从北方行驶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地上冰雪,一摇一晃地在经过一座宗祠前停下。雪越下越大,继续赶路跟找死没差别,虽然这点风雪对饴糖和红绫来说没什么,可对赶车的血肉之躯铁传甲来说却是相当恶劣的天气。   要不是为了帮白雪办个体面的婚礼,饴糖也不用拽着比较闲的红绫外出买东西。三天前,白雪在众人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宣布自己将嫁于李修文为妻。听到那么劲爆的消息,饴糖和大家伙兴奋得这两天都没好好睡过。   伸长两条搁在柔软毛毯上的腿,饴糖掀开棉质的车帘看向外头。红绫打了个哈欠,长久的路程让她有些犯困,穿着一身轻薄红衣的少女伸出手指戳了戳看向车窗外的饴糖的脑袋,道:“你不困啊?”   饴糖回头,笑嘻嘻道:“不困啊,好久没回关内了,感觉有些新鲜。”还记得初次化为人形也是在这个大雪天,纷纷扬扬的,整个大地都被裹上了一层雪白。“红绫,你瞧,雪真的好大啊。”   红绫对外头的雪提不起任何兴致,身为一株二百三十二岁的红梅树,对雪早已见怪不怪了。“你这个活了千年的石头又不是没见过雪,那么兴奋做什么?”红绫奇怪地睨了她一眼。   饴糖道:“我跑来跑去也就待过那么三个地方,一个是君望山,一个是李园,一个就是咱们的灵福馆。小红绫,世界那么大,天下风景何其之多,就算我活了千年,这世间万物也并未全部都尽收于眼底。这次,能回关内,看到关内的大雪,自然会觉得高兴了。”   红绫没说话,只是笑了笑。   这时,车厢被从外打开,满面虬髯的大汉站在外头,道:“饴糖姑娘,红绫姑娘,你们瞧这雪越来越大了,不如咱们今晚就在这无人的祠堂将就一晚吧。”   饴糖起身,从车里跳出去,抬头朝这座孤零零的宗祠看了去。“好啊,不过这宗祠看着挺大的吖,怎会无人看管呢?”   红绫随后下车,虽说她不畏寒,但为了不让人看着奇怪,她只能将手塞在衣袖里,装作很冷的样子。   宗祠的牌匾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雪,隐约间只能辨析出一个沈字。“沈?这祠堂祭奠的难道是姓沈的先人?”   红绫眯了眯眼,道:“别管姓什么了,先进去躲躲吧,这风雪越来越大了。”   点了下头,饴糖转头看向铁传甲,认真道:“小甲,咱们把这马车也一起牵进去吧。”   被唤作小甲的铁传甲极其淡定地接受了这样的称呼,比起他家少爷的小李子昵称,这小甲好听多了。铁传甲牵着马车,看向饴糖和红绫的目光柔和,点了下头,他轻声应道:“嗳。”   三人一马车踏入祠堂,里面真的如铁传甲所说空无一人。这里显然是某位姓沈的宗祠,里面摆放着大大小小的牌位,最高位的那尊该是他们沈家的老祖宗。祠堂里似乎很久没打扫过了,灰尘染得到处都是,饴糖掀开一块盖在桌子上的白布,吸了一鼻子的尘土。“咳咳……”灰尘钻入鼻子,呛得她咳了起来。   红绫用衣袖掩住口鼻,道:“这怕是荒废了吧?好好一个供奉先人的祠堂就变成如今这般无人问津的空地方。”说着,她走到供奉牌位的地方,拿出藏在怀里的火折子,将散落在牌位前几根有些长短不一的香点燃了。   细小的火星燃起,似乎给这座空荡荡又冰冷的祠堂带来了一丝光明和温暖。点燃香后,将几根香插在香炉里,红绫吹灭手中的火折子,转身又走向别处。   铁传甲安顿好马车后,跟着就打扫起宗祠,虽说只是暂留一晚,但也不能让两位姑娘睡得太随便。这宗祠看着是荒废了一段时间,但里头有些东西还是挺多的。边掀开盖在里头的白布,边擦桌子的铁传甲对好奇地瞅着牌位看的饴糖,笑道:“饴糖姑娘,等我把这里擦干净就可以休息了。”   饴糖回头看着十分卖力的铁传甲,道:“小甲,将就一晚上,不用那么卖力的,你都赶了两天的路了,也该好好休息下。”说完,她朝铁传甲走过去,从虬髯大汉的手里拿过也不知从哪里翻出来的巾子,道:“嘶~~够冰的吖,你不冷啊?去,一边休息去,这里我自己来擦就好了。”   铁传甲见饴糖拿着巾子就擦,想夺却又怕冒犯了她,一时间尴尬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就在这时,红绫突然惊呼出声,只见她掀开一张桌子的白布,在下头发现了一个孩子,那孩子蜷缩在角落,冷得直哆嗦。“呀,一个小孩子。”   听到她的惊呼声,饴糖和铁传甲忙走了过去,当他们看到那躲在桌下的小孩子后,铁传甲忙弯下腰,将只穿了件单薄衣服的孩子从桌子里头给抱了出来。“嘿,这是哪家娃娃?竟然躲在这里。”   “估计是小乞儿吧。”红绫说着,指了指孩子的衣服,道:“你看,那么破旧,哪像是有爹有娘的孩子。再者,这宗祠前后,方圆几百里内也没一户人家,若真是有人家的孩子,怎会跑到这地方来。”   饴糖伸手探了探小孩的额头,见他没着凉,便对铁传甲,道:“小甲,你去马车里拿条毯子出来,再拿些吃的喝的。”   “嗳。”把孩子交给红绫抱着,铁传甲转身跑出去拿毯子和食物去了。   抱着约莫七八岁的孩子,红绫搂紧他,席地而坐道:“身子好凉,索性没发烧,真是谢天谢地。”   饴糖挨着红绫坐下,笑道:“这孩子遇上我们也算缘分,等他醒了,问问他叫什么?”   红绫摸了摸孩子额头,正待她掀开孩子的衣袖,看他是否受伤时,那孩子突然睁开了眼睛。一双漆黑的眼眸,很大,眉毛浓而有致,薄薄的唇正紧紧抿成一条线,他看着她们,眼里没有一丝温度。   这孩子长得很好看,是饴糖见过的人类小孩中,仅次于李寻欢的。   他没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她们俩。   饴糖笑嘻嘻地伸出手戳了戳孩子瘦削的脸颊,道:“小鬼,你叫什么名字?躲在这里做什么吖?”   孩子只是盯着他,没说一句话,就好像他压根没有听到饴糖说的话一样。   饴糖挑眉,道:“你是聋子?”   孩子忽然挣扎着起来,一双眼狠狠瞪着饴糖,他明明受了冻,露在衣袖外头的手冻得比鱼肚还白,但起来的动作却是那么灵活,一点也没僵硬感。   饴糖轻笑道:“原来你不是聋子啊,那就回答我的问题吧。”   孩子轻轻道:“阿飞。”   饴糖听了他的话,将孩子上下打量了一番,道:“你父母对你期望很高。”飞这个字的含义很好,大多给自己孩子取一个飞字的,不是希望孩子自由自在的,就是希望孩子振翅高飞。   阿飞没说话,只是从红绫的怀里跳出来。   此时,铁传甲正好拿着毯子和食物进来,见阿飞醒了,便快步过来,道:“醒了?来,给你吃东西。”他手里拿着腌制的牛肉干和饼子,还有一袋水,而那毯子则挂在他胳膊上。   阿飞盯着铁传甲手里的东西,淡淡道:“我吃不起。”   孩子的话让铁传甲一怔,他着实没见过他这样的孩子。   饴糖已经不客气地笑出声来,她觉得铁传甲脸上应该没写收钱两个字,不然阿飞怎会想到要给钱呢?   红绫柔声道:“我们给你吃,用不着你花钱的。”   阿飞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食物,我也绝不吃。”说完,他看着面前的三人,淡漠道:“我的话够清楚了吗?”明明是个孩子,却像是个小大人一样,倔强得令人想笑。   饴糖点头,道:“是够清楚的。”   阿飞道:“好,那等雪停了,你们就走吧。”他知道这些人是为了躲避风雪才进来的,所以他不为难他们。   铁传甲沉默着,觉得阿飞这孩子太把好心当成驴肝肺了,他们可是好意。   红绫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一双眼睁得很大,似乎觉得阿飞这样的凡人很奇怪。   饴糖笑了笑,从铁传甲手里拿过饼子,二话不说,以迅雷不及之势将其塞入了阿飞的嘴巴里。“小子,你听着,我要给的东西也没有收回的道理。既然给你吃了,那你就给我全部吃下去,干干净净的。”   铁传甲:“……”他差点忘记了,饴糖小姐也是一个相当固执的人。   红绫抚额。“……”她觉得饴糖不该跟个小孩斤斤计较的,不吃就不吃呗,反正小孩子嘛,耍耍性子罢了,等会饿了,自会吃的。   饼子被迫塞在嘴里,阿飞呆住了,他怔在原地,一时没回神。   饴糖从铁传甲手里拿过腌制的牛肉干和毯子,笑道:“乖,把这里全给我吃了,吃干净才可以哟,不然姐姐生气起来,可是很可怕的~~”   红绫抽了抽嘴角:“……”   铁传甲:“……”   被塞了一嘴饼子,好不容易回神的阿飞:“……”-_-|||   ☆、第十九回   阿飞扁着嘴巴,大大的眼睛里蓄满水光,明明吃着香味扑鼻的饼子,可他心里委屈得要死。一口一口吃着,刚把饼子吃完,他的眼前立马就摆放了一袋腌制的牛肉干。嘴角抑制不住地往上抽了抽,阿飞认命似的抓起袋子拆开,将里面的牛肉干一块拿出来咬在嘴巴里。   既然要他吃,那他就吃给她看!   阿飞的脸看上去那么倔强,他吃牛肉干的狠劲就像一只狼崽子在啃噬自己蓄谋已久的猎物,那双大大的眼睛里带着一种永不可屈服的野性。这样的眼神真不适合出现在一个孩子身上。   饴糖啃着铁传甲递给她的包子,一口一个,没一会儿就吃掉了五个大白包子。她吃完的时候,红绫才刚啃第二个,铁传甲也不过啃了三个。饴糖啃完包子后,舔了舔嘴唇,道:“红绫,我去睡会儿,困。”   红绫点点头,道:“去睡会儿吧,等雪停了,我们还赶路呢。”   饴糖起身,朝角落走了过去,待她席地而睡的时候,她眯起眼,盯着阿飞道:“全部吃光,敢剩下一点就打你屁股!!”说罢,倒头就睡。   费力撕咬着牛肉干的阿飞:“……”   阿飞自打一个人之后,就没吃过那么香的饼子和牛肉干。能在这饥寒交迫之际吃到好吃的食物,他心里还是很开心的,就算他那逝去的母亲曾严令他不许接受别人给的东西。   把牛肉干吃得干干净净,阿飞抹了把嘴巴,看向盯着自己的红绫道:“吃完了,这样可以了吧。”   阿飞的小模样过于认真,认真到红绫忍不住想笑,当然她也的确笑出声来。轻轻的,带着丝丝愉悦。“你这孩子也太较真了,饴糖她啊是跟你开玩笑的。”   阿飞皱眉道:“我不开玩笑。”   红绫道:“你年纪尚小,怎的就不会撒娇呢?”   阿飞道:“我不是小孩子!”他才不当小孩子,他要快点长大,那样就能成为一个有名的人。   红绫柔声道:“好,好,你不是小孩子。”说着,她又笑了笑,问道:“阿飞,你爹和你娘呢?”   阿飞沉默了很久,半晌才道:“要怎样才能成为有名的人?”没有回答红绫的问题,而是将话题转移了。   红绫没怪他答非所问,轻轻回道:“有名并不是一件好事。”就像他们家的小李子,荣登百晓生兵器谱前三甲又如何?赶考榜上有名又如何?他活得是那么隐忍和悲伤,就算功夫在高,就算家财万贯,就算惊才艳绝,他也没多高兴过。在这点上,大李子也差不多,高中探花,憋屈到不行,他们李家这对兄弟,真真是天不遂人愿→_→   想到这里,红绫忍不住看向饴糖。   饴糖睡得很熟,嘴角微弯,眉眼平顺。屋外的寒冷一点也没影响到她,身体自然侧躺着,呼吸匀称。若是没有饴糖的执着,如今的李寻欢哪会那么快走出感情失意的阴霾。好吧,感情失意也是他自找的=。=   阿飞顺着红绫的视线看向饴糖,眉头微皱,他轻声道:“我希望变得很有名,我希望能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非常认真。   红绫收回落在饴糖身上的视线,笑道:“这世上有很多人都想成名,但没有一个像你这般实诚,会把这句话说出来。”身为一株两百三十二岁的红梅灵物,她看的东西远比凡人通透得多,外面的花花世界不是想象中那么美好的,人心的险恶有时候比神魔妖怪更可怕。   阿飞道:“我和那些人不一样,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能死!”说着,他用余光瞥了眼身后的牌位。   红绫对他的话有些吃惊,一双眼睁得圆滚,就连边上的铁传甲也觉得阿飞这句话很奇怪。“为什么呢?”虬髯的大汉忍不住问道。   阿飞一开始没有回答铁传甲的这句话,大大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名为悲伤愤怒的神色。红绫盯着阿飞的眼睛,一瞬间似乎明白了什么,眼前的孩子的心里一定藏了很多秘密,他肯定有个悲伤和不幸的身世。   红绫拿起滑落在地上的毛毯,披在阿飞身上,道:“你想成名前,得该给自己取个响亮的名字,阿飞过于单调了。”   阿飞抿了抿嘴唇,道:“可我就叫阿飞。”   红绫将他抱入自己怀中,揉着他脑袋,道:“好歹给自己取个响亮点的称号什么的,这是成为有名人的必备条件。”   铁传甲:“……”成为名人真需要取个响亮的名字吗?   红绫道:“没事,等饴糖醒了,让她给你取个。”   阿飞:“……”   铁传甲:“……”饴糖姑娘取名字真的没问题?   屋外,风呼啦啦的吹,漫天大雪,洋洋洒洒没多久就将地面覆盖。   饴糖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日,睁开眼就看到躺在不远处的红绫和阿飞,小小的孩子蜷缩在红绫怀里。爬起来,转过脑袋,看到铁传甲坐在紧闭的门口。屋外的呼啸声停止,饴糖眯了眯眼睛,朝门口走了去。   坐在门口的铁传甲正假寐中,听到脚步声立刻睁开那双阴鸷般锐利的眸子,当他看到走过来的饴糖时,双眼中的目光立刻变得柔和起来。“饴糖姑娘你醒了?”声音压得很低,他怕自己洪亮的声音惊醒红绫和阿飞。   饴糖来到门前,推开屋门往外看去,白茫茫一片,细碎的黏在门上的雪花因推开的屋门而从外飘了进来。饴糖呼出一口白气,盯着外头的眼睛竟亮得出奇。“看样子,等红绫醒了,咱们就可以赶路了。”   顺着饴糖的目光看出去,铁传甲点头附和道:“是啊,这大风雪的总算是过去了。”说罢,他顿了顿,忽然道:“饴糖姑娘,饿了没?”   饴糖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笑道:“不饿,就是有些渴。”   铁传甲连忙从门前站起来,道:“等着,我给你拿水去。”   虬髯的汉子小心翼翼地推开屋门往外走,一步一个脚印,深深浅浅的在雪地里留下印记。他们的马车就在前面的廊子口右角的屋子里,幸好让马车停在里面,不然这马经过一晚准冻成冰锉子。   拿了袋水和一些面饼子,铁传甲重新走回来对饴糖道:“饴糖姑娘,将就些,待到了镇上就好了。”   接过水和面饼子,饴糖笑了笑。   她没有立刻吃,而是先喝了口水漱口,对于一个半洁癖的人来说,不刷牙不洗脸就吃早饭什么的太恶心了。   身为一个爱干净的美石头,每天洗漱是她的标准。   漱口完,她又倒出些水托在掌间扑脸,将脸也洗了后,她才开始动手吃饼子。铁传甲看着饴糖的行为也是见怪不怪,像他这种汉子就没那么多讲究了,但饴糖怎么着也是个姑娘家,爱干净也没大惊小怪的。   阿飞早醒了,在饴糖起来的时候他就醒了。   微微睁开眼,先看到的是红绫紧闭的眼和姣好的面容,她抱着他,他们身上盖着一条毛毯。阿飞怔怔看着红绫,脑海里不经意掠过他那过世的母亲的美丽容颜。很多年前,他的母亲也是这样抱着他睡的,而如今他的母亲已经不再了。   伸出手想去推红绫,可一看到她熟睡的模样,阿飞又觉得不该去故意打扰。小小的手僵在半空中,好半天,阿飞才将手收回,他闭上眼睛,重新又睡着了。   饴糖吃完面饼子就跑到外头堆雪人去了,她的性子本就爱玩,没一会儿就在外头堆出了一个大大的雪人。大肚子,圆圆的脸,两根充当手的枯树枝,脸上嵌着两粒小石子算作眼睛,唯独鼻子找不到东西。   一般性雪人的鼻子都是由胡萝卜替的,可这里没胡萝卜,饴糖只能先忽视。   堆完一个又接着第二个,等红绫带着阿飞起来时,饴糖已经快速地堆了四个雪娃娃。并排站在一块儿,大小不一,看着就像是一家四口,只可惜这一家四口都没鼻子→_→   阿飞站在门口,出神地瞧着雪人,就好像从未见过雪人似的。   红绫咬着饼子,道:“你没堆过雪人?”   阿飞道:“对我们这些吃不饱,穿不暖的人来说,雪是可恨的,它不但令人寒冷,而且令草木果实全都枯萎,令鸟兽绝迹,令人寂寞和饥饿。这世上,风雪霜雨都是我最大的敌人!”   他说的其实对大多数人类而言都是一样的。   大自然的气候变化别说是对人了,对世间万物来说都是敌人。   红绫道:“可就算如此,它也是有可爱的时候。”说完,她弯腰抓起一把雪朝饴糖扔了过去。   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似的,饴糖直接躲过红绫扔过来的雪,转头对红绫笑嘻嘻道:“我可是背后长了眼睛哦~~小红绫。”   饴糖有时候真的很欠扁,她的脸部表情和行为看在别人眼里真的相当欠揍。   阿飞捏着面饼子,暗忖着要不要跑过去跟她打一架去。   红绫挑挑眉,二话不说弯腰重新抓起一把雪朝饴糖扔了过去。   饴糖灵巧地躲过雪球攻击,蓦地还朝红绫扮鬼脸,扭扭腰之类的。   行为极其欠扁。   铁传甲默默地背过身去望天。   他感慨道:“啊,今儿个天气真不错。”      ☆、第二十回   小镇很热闹,雪后天晴,太阳照下,金灿的光线打在人身上暖洋洋的。阿飞穿了件宽大不合身的袍子紧紧跟在红绫身后,小小的脸上写满了倔强这个词。他们来来回回将小镇上几家比较有名气的店铺都逛了遍,没一会儿的功夫,铁传甲的手里就提了很多东西。觉着该买的都买得差不多了,饴糖和红绫两人又替阿飞挑了几匹布做衣裳。   大雪停后,饴糖他们三人很快就启程离开了祠堂。可这马车还没离开几里路,饴糖和红绫让铁传甲掉转头又重新返了回去。   阿飞是个孤儿,他一直住在那座无人的祠堂里,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电闪雷鸣。他饿了,会自己跑出去找吃的,他渴了,就去附近的河里喝,阿飞已经习惯了自己照顾自己的生活,更习惯了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流浪生活。他以为红绫和饴糖只不过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无关紧要,匆匆而来,匆匆离去,却没想到这两人才离开没一会儿又让那虬髯汉子驾车返了回来。本以为是落下了什么东西,却不料她们竟然要带他一起离开。母亲临终前所说话的犹然在耳,绝对不要受人恩惠,他心里很清楚,也明白他必须做到母亲对他的再三叮嘱。伸在他面前的手僵在半空中很久,就像母亲一样温柔的红衣姐姐脸上一直挂着浅浅的微笑,他看着她,狠心地撇开头准备不去理会,就在那个时候,那个叫饴糖的黄衣姑娘竟然打了个响指,让那虬髯的汉子把他的穴道点了,直接扛上了马车。是的,直接扛上马车,完全没打算征求他的同意!   任性得不要不要!!   该买的都买好了,为了不耽误时间,他们启程准备回关外。坐在马车里,阿飞瞪着大大的眼睛,冷冷道:“为什么要把我带走?”   饴糖道:“我喜欢。”   阿飞:“……”理由好任性,他都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了。   饴糖剥了个橙子给红绫,接着道:“我和我家小李子缺个娃子,你正好。”   阿飞:“……”这是准备捡个便宜孩子回家吗?   静静地看了会儿饴糖,阿飞皱眉问道:“小李子是谁?”   饴糖回道:“我未来的相公。”   阿飞道:“……你不会和自己相公生吗?”   饴糖听罢,表情严肃道:“生起来比较麻烦,我会心疼我家小李子的。”   阿飞抽了抽嘴角,道:“跟你的相公有什么关系?”   饴糖道:“他生,当然有关系了。”   掰开一瓣橘子片的红绫的手一抖,她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进行了催眠。   她什么都没听到,真的什么都没听到啊→_→   阿飞震惊地看着饴糖,半晌才呐呐道:“你,你……生孩子,不,不是该女人生,生的吗?”结结巴巴地把一句话说出来,阿飞的脸变得通红通红。   饴糖伸出手,拍了拍阿飞的脑袋,道:“谁告诉你生孩子是女人生的?男人也是可以生的,说不准你还是你爹生的呢!”   吃着橘子的红绫突然有一种想把橘子直接塞饴糖嘴巴里让她彻底闭嘴的冲动。   瞪大眼睛,孩子呆呆地看着饴糖,就好像在看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阿飞的脑子已经无法灵活转动,饴糖刚才的话彻底颠覆了他的三观,在他的认知里,母亲是生下他的人,可刚才饴糖的话,似乎也在说明生孩子这种事其实男人也可以。   就在这时,马车忽然停下。   饴糖掀开车帘,探首外头,问道:“怎了?小甲。”   铁传甲道:“饴糖姑娘,前面好像在追打什么东西。”   饴糖皱了皱眉,道:“什么东西?”   铁传甲面色有些迟疑,道:“刚才匆匆一瞥,似乎并非是人,看着有点像长着人模样的猪……”   饴糖怔了怔,往前头看去,果不其然一个长着人模样,头两边长着一对猪耳朵,双手不似人,反而像是猪蹄的猪人往他们这边跑了过来。猪人看年纪很小,比马车里头的阿飞还小,约莫五六岁左右,他迈着短腿奋力地跑着,一双圆圆的面颊煞白,如果不是因为一对猪耳朵和一双猪蹄子的关系,他一定是个相当好看的粉娃娃。   猪人的面貌对饴糖来说是那么熟悉,就算模样是缩小版,但也不妨碍饴糖认出他。“清……源……?”那猪人赫然就是缩小版的清源,只不过清源不长猪耳朵和猪蹄子。   那个曾经俊秀轻尘的道士,那个将她一把火给烧了,却又为了赎罪逆转时间,给她和小李子重新活一回的人怎会变成如今这般模样?手指一捻,细细看了下小猪人的命格,发现他的命格竟出现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本已窥探天命,早早成仙的人却落得六世轮回皆入畜生道的下场。   这是清源的第六世,过了这一世,他就不用再入畜生道受苦了。本该如此,可这一世老天似乎不想让清源过得太轻松,非要给他点不一样的刺激,让他成了一个半人半妖的猪人。   对,就是半人半妖,猪人清源身体里有妖的血统,而且还是猪妖的血统。   这下饴糖的嘴角真的是抑制不住地抽啊抽了。   因前两天都在下雪的缘故,路上积雪甚厚,追赶清源的人没想象中跑那么快。清源都快跑到他们的眼前,可那帮人却只是些模糊影子和格外喧嚣的追打声。   清源似乎也看到了停在半路上的马车,赶车的铁传甲满面虬髯,目光锐利,生得就是一张不怒而威的脸。小小的孩子吓得停下继续跑的脚步,他害怕地看了看铁传甲,又看了看后头好几个模糊的人影。   饴糖拍了下铁传甲的肩头,道:“把那孩子抱上车,快点。”   铁传甲一惊,回道:“饴糖姑娘,那可是个妖怪。”   饴糖淡淡瞥了眼铁传甲,道:“妖怪怎么了?妖怪就不是一条生命啊?你不去,我去!这孩子我救定了!”无论当初发生了什么,清源也还了他结下的恶因,他们两清了。   跳下车,快速跑过去,在孩子害怕的目光下将他给抱起,接着转回去又快速上了马车。“赶车!”丢下这句话,饴糖将清源抱进了车厢。   铁传甲还想说什么,却因饴糖的态度过于强硬只能作罢。说真的,铁传甲是第一次看到态度如此强硬的饴糖,平时的她很少会出现刚才的表情。驾车继续往前走,铁传甲与那帮追着清源的人很快就擦身过去。   清源被饴糖抱进马车时还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那张与人无异的小脸上写满了惊恐的表情。   他差点被杀掉,被自己村里的人杀掉。   阿飞震惊地看着长了一对猪耳朵的清源,他伸出手,掐了一把清源的耳朵。   吃了一记痛,清源转头就看到阿飞呆呆看着他的模样。   知道阿飞被自己吓坏,清源缩了缩脖子,往饴糖怀里钻。他的身体在发抖,抓住饴糖衣服的猪蹄子抖得跟簌簌落叶似的。   红绫靠过去,伸手戳了戳清源那对大大的耳朵,道:“这孩子竟是半妖。”   饴糖伸手揉了揉清源的脑袋,淡淡道:“年岁尚小,还不能控制自己的妖力,导致现出半原形。”   红绫轻笑道:“长得真可爱,我还是头一次见到长得那么漂亮的小猪妖呢!”   两人的反应太过平淡,就好像在聊家常便饭似的,一点都没觉得清源哪里奇怪。   红绫柔声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呀?”   清源抬起小脑袋,一双眼睛水漉漉的,他小声回道:“我,我叫二猪。”   红绫嘴角微微抽了抽:“……”这是哪个坑爹爸妈取得蛋疼名字?真是没水准到爆,比贾汕和萝卜的名字还没水准→_→   饴糖道:“给你取个新名字如何?”   清源看向饴糖,眼里是震惊。   饴糖不等清源有所反应,继续揉着他的小脑袋,道:“从今天起,你不叫二猪,叫清源,清是清水的,源是源源不断的源。”清源这名字听着太有水准了,红绫瞅着饴糖有些惊讶,半晌,她道:“饴糖啊,原来你取名字也是有水准的时候啊。”   饴糖:“……”别说得她好像取名字没水准啊喂!   好吧,她取名字是水准的确有待提高。   清源毕竟是小家伙本来的名字,还给他也是应该的。   没想到自己不但被人救了,还被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清源傻乎乎地看着饴糖。   饴糖看着清源,笑道:“从今往后,你就是我李饴糖的儿子李清源,记住了吗?小家伙。”   圆滚滚的眼睛瞪得贼大,清源不敢置信自己竟然遇上了不怕他,而且还要收养他的人。小家伙的猪蹄子紧紧贴着饴糖的衣服,他张了张嘴,眼泪刷刷就落了下来,大颗大颗的。“娘……娘亲……”抽抽噎噎地叫了饴糖为娘亲,小家伙把脸埋在饴糖怀里,哭得那个叫激动啊。   阿飞已经不知道该摆什么表情来看眼前的一幕了。他知道饴糖是个怪人,没想到这人还怪得那么强大,抱了个妖怪上来不说,还直接当了妖怪的便宜妈。   红绫轻笑道:“你这丫头出来一趟倒是收获颇丰啊。”一个拐了俩娃子,直接当了便宜妈。   饴糖认真道:“既然要娶小李子,自然要把所有事都先办妥当了。”   红绫挑眉道:“所以?”   饴糖道:“有孩子是第一步!”   红绫:“……”自己生一个会死吗?会死吗??   阿飞扭过头,冷哼道:“妖怪妈。”   饴糖拍了拍清源的脑袋,伸出一个手,指着阿飞,道:“小清源,来,给你们互相认识下,这是你大哥,李飞飞!”   阿飞瞪圆眼睛:“……”李飞飞是什么鬼!他不姓李,不姓李!!   清源的头转向阿飞,略带惧意地喊了声:“哥哥。”   阿飞:“……”你才是哥哥呢!你全家都是哥哥!!      ☆、第二十一回   回程的路上倒是挺平顺的。到达灵福馆的大门口,看着被缠了一圈又一圈红艳艳布条的馆子,饴糖她深深被震惊到了。这特么是什么地方?这是她的灵福馆吗?转过头,看向红绫,饴糖认真问道:“这是哪儿?”   红绫抽了抽嘴角回道:“这是灵福馆,我们回家了。”   饴糖:“……”去!这特么红艳艳的馆子就跟青楼有啥区别?就算是办喜事也不该那么俗的!谁把大红绸子缠在馆子外头的,给她出来,她保准不打死他!   这三天的路程让清源越发黏饴糖、红绫和阿飞三人。饴糖是他的新娘亲,红绫是温柔的姨姨(姐姐?)。阿飞是哥哥,虽然总是臭着脸,但对他的态度很正常,没有半丝的厌恶,再加上他们年岁相仿,清源对阿飞好感更是蹭蹭往上增长。至于赶车的铁传甲,清源对他似乎没法不害怕,那张满面虬髯的脸总会把他吓得直往阿飞身后躲。   清源仰着小脑袋,看着他的新家,明亮的眼睛里充满了对灵福馆的好奇。他现在的模样与平日里五六岁的孩童没什么两样,那异于常人的猪耳朵和一双猪蹄子在饴糖和红绫的帮忙下,暂时隐去。   饴糖一手牵着一个,带着他们走入了灵福馆。馆内喜气洋洋,到处张贴着囍字和红灯笼。萝卜和于扬在厅里招呼客人们,见饴糖和红绫回来,连忙跑上前。当他们的视线落到阿飞和清源身上后,眼里明显出现了疑惑。   “欸?你们怎么带俩娃子回来了?”于扬奇怪地看了眼阿飞和清源,最终将目光定格在清源身上。阿飞还好,凡人一枚,没啥看头。可清源不同,清源是半妖,他身上有一丝很浅的妖气。   饴糖没回答,只是对红绫和铁传甲说道:“你们负责解释,我带他们去找小李子玩。”说着,就将俩娃子带到后头的主院去了。   看着饴糖离开的背影,于扬和萝卜抽了抽嘴角,异口同声道:“她带个娃子回来不会是想对小李子逼婚吧?”   红绫:“……”猜得太有可能了,要不要那么了解她啊?   铁传甲:“……”带个娃子回来向少爷逼婚?想象一下,画面太美,不敢直视。   饴糖带着阿飞和清源很快就到了主院,刚跨进院子,就看到坐在亭子里与大李子相谈甚欢的李寻欢。眼睛一亮,饴糖松开俩娃子的手,拎着裙摆就朝亭子跑了过去,那速度让阿飞和清源叹为观止。   ‘咻——’的一下就跑了过去,比阿飞平日里抓的兔子还快。   饴糖跑过去的时候,李寻欢正好张开双臂将她抱了个满怀。将脸埋入对方的肩窝里蹭了蹭,饴糖双手死死抱住他道:“感觉好久没见你了。”   李寻欢笑道:“八天,你离开灵福馆八天了。”   饴糖扬起脖子,看着如沐春风的李寻欢,笑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八天相当于二十四秋,怪不得我那么想你。”语罢,踮起脚尖直接在李寻欢的嘴唇上‘吧唧’亲了一口。   李修文默默地别过头,表示刚才他什么都没看到。   在饴糖亲李寻欢的那瞬间,阿飞早就伸出手遮住了清源的眼睛。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这八个字早在以前他就深知了。小孩子,不该看的绝不能看,不该听的也绝不能听。   李修文扭头的同时,正好看到主院里站着两个粉雕玉琢的娃娃。眼里掠过一丝诧异,他起身走出亭子朝阿飞和清源走了过去。见李修文朝他们走近,阿飞将清源护在身后,那双明亮的眼睛里闪烁着疏离和淡漠。   在阿飞和清源面前蹲下身,李修文温柔笑道:“你们是谁家的孩子?怎的跑来主院?”他刚才与李寻欢相谈甚欢,自是没瞧见饴糖两手牵着的阿飞和清源,他以为这两孩子是从后院,客人专住的院落里跑过来的。   “娘亲带我们来的。”清源被阿飞护在身后,小脑袋半露,一双眼怯生生地瞅着脸上带着温柔笑容的李修文。   李修文知道这两孩子对自己有些戒备,便放柔声音道:“那你们娘亲呢?”   指着亭子里巴着李寻欢的饴糖,阿飞淡淡道:“娘亲在那儿。”   听了阿飞的话,李修文一怔,回头看向饴糖,恰好此时的饴糖正拉着李寻欢朝他们这边挥手。   李寻欢被饴糖拉着走出亭子,他还没弄明白她要做什么,就已经被饴糖拉到了阿飞和清源的面前。李寻欢刚才也看到了这两个孩子,他坐得位置是对着主院的拱形门,因此早在饴糖牵着两孩子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他们了。   指了指李寻欢,饴糖对阿飞和清源道:“叫爹。”   阿飞抽了抽嘴角,淡淡回了句。“父亲。”   清源倒是乖巧,软糯糯地对着李寻欢叫了声爹。   李寻欢&李修文:“……”   李寻欢僵着笑脸,不确定地问道:“饴糖,他们叫我什么?”   饴糖笑眯眯道:“叫爹啊。”   李寻欢:“……”他的辈分升得好快!   李修文:“……”撇去丈夫这个级别,直接喜当爹吗?不愧是他的弟弟!   清源和阿飞见李寻欢怔愣着,一副呆住的模样,前者心里忐忑,后者心里冷笑。清源以为李寻欢不喜欢自己,一双大大的眼睛蓄起了眼泪。阿飞见清源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便抬手抽上他的后脑勺,道:“把眼泪收起来,哭什么哭,一个……”本来是想说妖怪的,但转念一想不对,立马把那两个字噎回肚子,道:“男孩子哭得跟个女孩子似的像什么样!”   清源吸了吸鼻子,委屈地看着他的新哥哥。   阿飞瞪了眼李寻欢,道:“如果不喜欢我们就直接说出来,不需要发呆充愣。”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但心里却止不住冷笑。这世上有几个男人喜欢当便宜爹的?除非生不出孩子。李寻欢长得丰神俊朗,身姿挺拔,这样的男人还会怕没孩子?   李寻欢没想到阿飞说话那么直白,而且看得出来,面前的这个孩子年纪虽小,却有一双有别于这年纪孩子该有的眼神,这是一个心智成熟的孩子,还是一只狼崽子。另外一个,看上去年纪略小,一双眼明亮清澈,与说话的那个形成鲜明对比。   伸手揉了揉阿飞和清源的脑袋,李寻欢笑道:“我叫李寻欢,从今往后……”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看向饴糖,见少女咧嘴笑得一个灿烂,便接着说道:“便是你们的爹爹。”   阿飞没想到李寻欢真的会当他们的便宜爹,一张小脸绷得死紧。   清源见新爹爹那么和颜悦色地对自己笑,脸上的表情惊讶极了。   阿飞在想什么,饴糖岂会不知,小家伙年纪毕竟小,就算心智是比一般小孩成熟许多,可在她这个千年老妖怪眼里还真算不上什么。阿飞的过往大致都能猜到,会有如此想法,也不能怪他,亲生爹娘都不在了,要活下去,并活得长久,他肯定是尝遍了世间冷暖,对红绫和她收养他的行为,自然不会太信任。从他不接受别人给的东西来看,饴糖和红绫就知他是一个极度不喜接受嗟来之食的人。   清源不自觉去拉李寻欢的手,小声问道:“我,我真的能做您和娘亲的儿子?”村子里的人带给他太多伤痛,他害怕,害怕再度回到被喊打喊杀的日子,而更加害怕的是面前的新爹爹知道他跟别人不一样时,眼里流露出的厌恶。   握住清源伸过来拉住他的手,李寻欢略微弯腰,认真看着他笑道:“当然了。只要你愿意,我和饴糖将会是你们俩一辈子的父母。”虽是第一次见面,但不可否认,李寻欢心里是很喜欢这两个孩子的。   他一向是喜欢孩子的,以前是,现在是,未来也是。   李寻欢的眼睛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里的海水,充满令人愉快的活力。看着李寻欢眼里的澄澈,清源的眼眶有些泛红,他紧紧拉住李寻欢的手,狠狠地点了一下头。与清源比起来,阿飞的表现就显得淡漠多了,但他也知道李寻欢刚才的话不是虚伪的,他的极度认真和诚恳地说要当他和清源的便宜爹的,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样的人,阿飞就算在想别扭,也对李寻欢不抱一丝敌意了。   李修文站在边上微微含笑,看到他的弟弟一下子就喜当爹,心里倒是挺替他高兴的。指着自己,李修文对阿飞和清源,道:“我是你们的爹的亲大哥,你们以后唤我大伯便是。”   阿飞和清源立刻唤了李修文一声大伯。   这大伯一喊,李修文更是高兴得眼睛都弯成了月牙状。   饴糖在旁看着,最后忍不住笑了起来,那张本就清丽绝伦的脸庞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闪耀夺目。虽然还没把李寻欢拐去成亲,但起码现在的他们有一双便宜儿子了,这有了儿子,成亲还会远吗?想到未来的美好,饴糖脸上绽放的笑容更加灿烂。   ☆、第二十二回   李修文和白雪的婚礼既隆重又简单。   隆重是因为里里外外的商客都被邀请参加了他们的婚礼,简单是因为他们没敲锣打鼓将白雪送上花轿从街这头到街那头的给更多的人看她嫁给了谁。毕竟,灵福馆方圆千里之内皆是黄沙,这敲锣打鼓到处给人看的想法直接被他们给过滤了。   洞房花烛,龙凤喜烛映照出房内的重重彩影。屋外头,圆月挂于枝头,浮云飘于天空,星星铺于夜幕。换上一身大红喜服的白雪坐在床头等待着她的新郎李修文,她没想到自己真的决定嫁了,嫁给那个她看着长大的孩子。一开始只是为了帮他治好心疾,那是一块无法根治的病,但白雪知道,只要自己有恒心,李修文就会被治好。一个念头,一个开端牵引了他们的缘分。没有相见就不会有相知,没有相知就不会有相伴,没有相伴就不会有相惜,没有相惜就不会有相爱。就像饴糖说的那样,成亲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只属于他们俩的旅程才刚刚开始。   阿飞和清源年龄小,长得又水灵,为了给忙碌的灵福馆帮忙,他们也跟着于扬和萝卜在厅里帮衬着。红雅四姐妹在台上表演着,这是她们难得的加场表演,若不是今日白雪大婚,她们也不会加场表演。今儿赶上婚礼的商客一个个心满意足,全场的费用被老板免单了不说,还看了足够隐的四场歌舞表演。   饴糖难得换上了一件有别于以往可爱模样的打扮,身为灵福馆的老板,虽然少有在外人面前露脸,但今儿个是白雪和李修文的大喜日子,她自是要收拾妥当,风风光光出来以表地主之谊的。   挽起的百合髻,额前垂下鎏金玉珠,玉钗紧紧插于发髻。李寻欢一直坐在雅间,他不是不想出去,而是外头有部分人是认得他的,他不想给灵福馆带来麻烦。坐在雅间内的李寻欢自是将外头的一切看在眼里,他隐约记得见过饴糖如此模样,想了半晌,方才想起前不久她为了让自己看上去不像一个孩子,便是做此打扮过,只是那时一席紫色宫装,眉心花钿艳丽无双,而今日,穿得倒是比那日素雅不少,淡蓝色长裙,月牙色的披帛和持在手中,半掩面容的双蝶团扇将她衬得无比端庄。   修长的手指转着手中酒杯,蓦地,轻笑了一声。   铁传甲一直随侍在李寻欢身边,见他突然笑出声来有些惊讶,顺着他的视线往雅间外看去,只见饴糖坐在柜前与柳翁和桦沬说着什么。   大礼早已结束,可怜新郎官被爱热闹的人留在厅里喝酒,刚才就和李寻欢喝了不少的李修文来到厅里一桌一桌的进酒,白皙的脸庞霎时染上两团酡红。进得差不多了,李修文在柳小幺和贾汕的帮忙下,给送去主院去了。毕竟,在喝下去,李修文就该成醉鬼了。   新郎官一走,厅里也没少半分热闹,该喝的喝,该吃的吃,好不快活。今儿个高兴,饴糖将许多好酒都拿了出来,这次算是满足了在场宾客的口福。眼见天色也不早了,她跟柳翁打了个招呼后,便把清源和阿飞给叫了过来,准备带他们回后头睡觉去。   一手拉着一个,饴糖牵着他们先是去了雅间。脑袋探入雅间内,饴糖笑眯眯地看着坐在里头的李寻欢,道:“小李子,回去歇息不?”这么明目张胆对着个汉子提出一起回去歇息的要求,真真让阿飞和清源大开眼界,可对铁传甲和灵福馆内的大家伙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   李寻欢放下手中酒杯,冲饴糖微微一笑。“好。”   起身,走出雅间,微垂着脑袋的他牵上阿飞的手,与饴糖一起从后头离开了热闹非凡的厅堂。此时,厅堂里的人自是没注意从雅间走出来的李寻欢,他们喝着美酒,吃着佳肴,看着精彩的表演,怎会有空去看谁从雅间走出来呢!   将阿飞和清源送回房间休息后,饴糖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冲边上的李寻欢笑了笑道:“小李子,我们……去偷窥大李子和白雪姐洞房吧!”眼睛亮得出奇,双手不自觉握成拳头,饴糖的表情可兴奋了。早知她想做什么的李寻欢自是不肯答应的。李修文好不容易成一次亲,这都洞房花烛了,若是被他知道饴糖跑过去偷窥他和白雪姑娘,那就真死定了。别看李修文平日里斯斯文文的,怎么说也是在朝为官的人,被他记仇可不是什么好事。   轻敲了下饴糖的脑袋,李寻欢失笑道:“洞房花烛有什么好看的,看你累了一天,回去歇息吧。”   饴糖摸了摸鼻子,道:“好吧。那我先送你回去,等你歇息了,我再回去睡。”   李寻欢不解问道:“为何?”   饴糖道:“看你睡着了我才安心啊,所以还是你先睡吧。”   李寻欢有时候吃不准饴糖的想法,但却没想驳了他的意思。“好。”说着,就拉上饴糖的手先去了他的房间。   屋里,烛影摇曳,单支蜡烛闪着微弱的光芒。李寻欢和衣躺在床上,他有点好笑地看着守在床头一副要盯着他入睡模样的饴糖。少女的表情很认真,她的确是想看着他入睡,想到这里,李寻欢缓缓阖上了眼眸,即是如此,那他就睡好了。   烛火越来越微弱,很快就随之湮灭在黑暗中,就着透过纸窗户洒入屋内的月光凝视着李寻欢沉睡的脸庞,那么近,只要在一点点,她就可以亲上去了。眨眨眼,呼吸缠绕,饴糖没多想,真的给亲上去了,脸微微泛红,唇轻轻贴上,就在这时,李寻欢突然睁开了眼睛。盯着离自己那么近的睫毛,李寻欢眸色一暗,抬起手搂住饴糖的后背。猛地睁开眼,饴糖的脸腾地变成了绯红,她看着他,道:“呜,你竟然装睡。”   李寻欢仔细地看着饴糖,目光扫过她的眉毛眼睛,扫过她的唇,再是她白皙的颈子。搂住她后背的手几不可见的颤抖了一下,李寻欢那张略显苍白的英俊面庞上出现了一丝很浅的笑意。“不装睡怎么知道你要对我做什么。”   饴糖努了努嘴巴,扭过头不说话。   李寻欢眯了眯眼,翻身将她压在自己身|下,上下位置对调,饴糖本该庄重的发髻略微凌乱地散开,就连发髻上的玉钗也摇摇晃晃地掉了下来,落在枕边。伸手将她发上的首饰摘下放到床头边上的凳子上,李寻欢看着她的发髻散掉,铺开一头长长的黑发。这是绝对不会被别人瞧见的景色,这样的饴糖只有自己能够看见,李寻欢用手抚摸着她额角的鬓发,看着她发愣的表情,轻笑道:“怎么发愣了,你不就是希望我这样么?”   饴糖的脸又涨红了几分,她是有贼心没贼胆的人,之前对于大家伙让她给办了李寻欢这件事,她也做得相当矜持。好吧,主要那时候她还真没了解办了的真正意思。后来等她了解了,她也没采取行动,只是想些让李寻欢接受她,真正的。如今,李寻欢已经接受她,她却还是没把他给办了,反倒是对方的行为越来越流氓。   想想今晚是大李子和白雪共结连理的日子,饴糖觉得自己是该把李寻欢给办了。手抓上李寻欢的衣襟,将他往自己这边拉近,道:“小,小李子,那个,麻烦你成为我的人吧!!”这话说得磕磕巴巴的,但总算最后一句是完整得说出来了。   李寻欢怔了怔,半晌回神,竟然朗声大笑起来。   他将头埋在饴糖的颈间,越笑到后面,声音越轻。蓦地,他抬起头看着饴糖,道:“你说你一个姑娘怎么就没羞没躁的呢?”这声音里带着一丝无奈和宠溺。   饴糖认真道:“对着你不需要有羞有躁的!”   李寻欢笑着吻上了饴糖的眼角,道:“你倒是实诚。”   饴糖骄傲道:“那是!”对李寻欢不实诚,难道让她对着别人实诚吗?啧,这天下哪有一个男子比得上她家小李子这般貌美如花的。   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也不过如此。   李寻欢低笑着吻上饴糖,两唇相贴让饴糖的身体微微颤了颤。在实际行动方面她果然比不上身经百战的李寻欢,一想到李寻欢那两年的寻花问柳,红颜满天下,饴糖心里头就直冒酸,张开嘴,狠狠咬上李寻欢的嘴唇,她眯起眼,狠狠道:“小李子真是有经验。”   李寻欢苦笑:“……”看来他的饴糖似乎很介意这个事。   早知之后会遇上饴糖,那两年就不该那般荒唐了,不过若是不荒唐,林诗音岂会选择龙啸云?若是不选择龙啸云,他怕是不会遇到饴糖。感慨之余,他庆幸自己认识了饴糖,也不后悔那两年的荒唐之举。   低头咬了咬饴糖的鼻尖,李寻欢轻声道:“不会了。”   挑眉,饴糖鼓了鼓腮帮,故意听不懂道:“什么不会了?”   李寻欢眯眼,额头相抵,对着饴糖轻轻说了几个字。   嘴唇嗫嚅,声音轻到饴糖以为幻听了,但她知道绝对不是幻听,盯着那一张一合的嘴唇,她凑上去,啄了一口,笑道:“我也是哟,小李子。”   ☆、第二十三回   透过纸窗户已经看到外头的日光,饴糖懒懒地侧躺在床上,睁着眼盯着边上的人懵了好久才咧开嘴傻乎乎地笑了。光衤果的腰间圈着的那只手明明白白告诉她昨晚发生的事都是真的,不是做梦,不是虚假,真真切切发生过的,她终于把小李子给办了!   李寻欢睁开眼恰好看到饴糖脸上傻乎乎的笑容,眯了眯眼,他懒懒地撑起头,垂眼与饴糖的视线相对。“傻笑什么呢?”   饴糖道:“开心呗。”   李寻欢轻笑道:“这下你可得对我负责任了。”   饴糖用力地点头,道:“那是,不对你负责任,我对谁去负责任啊。”说完,她伸出去捏李寻欢的脸,接着道:“嘿嘿嘿,小李子你怎么就长得那么好看呢。”   李寻欢抬起眼帘,微微眯起眼睛,见他如此,饴糖脑中警铃作响,想都不多想直接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圈在腰上的手收紧,将他们的距离拉得一丝缝隙都没有,李寻欢笑道:“躲什么呢?”   饴糖涨红着脸,某个难以启齿的部位让她很想马上跳起来跑路。“你,你,大白天是不对的!!”   李寻欢低头,额与额相抵,哑声道:“就当晚上好了,反正今天不起来也没事。”说完,低低地声音带着一丝愉悦的笑声。他整个人覆在饴糖身上,手臂撑在她的头两侧,低头去吻她过于嫣红的嘴唇。   饴糖:“……”   再醒来时,纸窗户外已经看不到一丝日光,黑漆漆的只有些许月光之色。撑起身体,已经换上一件干净衣衫的饴糖揉了揉眼睛朝坐在对面窗户边的李寻欢看去。他换了身比较素净的衣衫,外袍上印有青竹,长发未束,任其随意披散。就着不算微弱的烛火,他保持着看书的姿势,一动未动。   李寻欢看书的姿势已经保持了很久,一页未翻,这让饴糖觉得奇怪。抓了抓头发,她赤着脚踏在梨木制的宽踏板上,轻轻道:“小李子,晚上看书对眼睛不好。”   握着书的手颤了颤,李寻欢抬起头朝饴糖看了去,那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出奇地冷静,其中还夹杂着她有些不明白的复杂疑惑。   饴糖愣了愣,问道:“你,怎么了?”她奇怪怎么才大半天的功夫,李寻欢就变得那么奇怪。   李寻欢起身,朝饴糖走过去,来到床前,他拉过边上的圆凳缓缓坐下。伸手抚摸着饴糖的发鬓,那双奇异的眼眸就这样一瞬不瞬地看着她,约莫半晌,他才轻轻道:“这终究不是梦,对不对?”   饴糖看着他,呐呐道:“什么?”   李寻欢缓缓道:“适才在你还睡着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说着,他故意顿了顿。抚摸着饴糖发鬓的手下移来到她的脸颊,指尖犹如一支毛笔,一点一点的描摹着她的脸轮廓。“梦里,你的名字是我取的。梦里,你为了救我被起了歹意的柳青岚请来的道士给活活烧死。梦里,我让那道士还了你我一个公道……”他一字一字的说,不急不缓,他每说一字,饴糖胸口里的那颗石头心就狂跳一次,她脸上的表情随着李寻欢说出了的话渐渐变成了怔愣。   她的小李子想起来了,记忆的枷锁打破,这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她的小李子是在乎她的,一如当时那样在乎她,因此未满三十年,他就恢复了当时的那段记忆。   李寻欢轻柔覆在她手背上的手是冰冷的,他看着饴糖,道:“在我醒来后,我想了很多,那些记忆就像一颗种子,一旦发芽就会疯长,在完全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的瞬间,我突然明白,那些都不是梦,而是真实,是真真切切发生过在你和我身上的”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苦笑道:“你记得一切,而我却什么都不记得。”   饴糖哑然,张了张嘴,半天都没把卡在喉咙口的话说出来。   李寻欢紧盯着饴糖,掩饰不住心里的痛苦。“我害死过你一次。”   饴糖用力摇头,反驳道:“不,不怪小李子的,那时候……那时候是那个坏家伙的错,是他想害你才会……”   李寻欢打断饴糖的话,轻轻道:“若不是我,你不会被烧死。”那场大火,熊熊燃起,明亮于天的同时却也将他烧得体无完肤。失去过饴糖的痛苦再度席卷他的神经与细胞,那种痛犹如剜心一般,痛彻心扉。   唯真正痛过才知那份绝望。   眼眶里不自觉盈满水光,饴糖深吸一口气,看向李寻欢,语气平稳道:“记起,是不是代表着你很爱,很爱我?”最后三个字是十分笃定的,若是没有到爱,李寻欢不可能提前恢复记忆。眼前的青年依然没有变,逆转重来,他对她始终如初。   李寻欢眼眸微微一闪,说道:“我爱上诗音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饴糖。”没有回答饴糖的话,只是反问了她,在语落时,他的眸色变得十分暗沉。   饴糖没有说话,只是垂下脑袋,额前的刘海落下,遮住了眼底一闪而过的难受。   李寻欢抬起覆在她手上的那只捏住饴糖的下颚,迫使她抬头看着他。“逆转重来,一切都回归原点。我不记得你,可你记得我,不然你也不会在我离开李园,跑到这里开了这家灵福馆等我,是不是?那么,为何不早些呢?饴糖。”   他是在生气,饴糖知道他肯定会生气。他什么都不记得了,而她却什么都记得。如果,如果在三十年满期的那一天,他的心里依然最爱的是林诗音的话,她就会化为一滩齑粉,届时若记忆枷锁解开,他的记忆重新恢复,他定是痛不谷欠生的。可是……她记得又有何用呢?“这二十多年来,我一直看着你,看着你长大,看着你爱上林诗音,看着你将林诗音让给龙啸云,看着你远离他乡……一开始,我想的很简单,只要你安好无恙,一辈子开开心心的就好。那时候,我是被三昧真火焚烧的,连带魂魄也受了损,就算逆转时间重新再来,也是损了我的修为。这二十多年来,我不得化形,只能继续待在仕女雕像里看着你。”语落,她突然苦笑道:“况且,就算我能化形,出现在你面前,你会信我说的吗?”说完,她的眼睛直直看向李寻欢。   烛火微暗,很快就被窗外的风给吹灭了,屋子霎时归于黑暗,沉默良久,那只捏住饴糖下巴的手松开,接着就听到李寻欢轻声叹了一声,道:“我信,只要是饴糖说的,我都信。”   在眼眶里打着转迟迟不肯落下的眼泪终是控制不住地落下,饴糖抬起一只手遮住自己的眼睛,颤抖着声音道:“骗人。”   李寻欢闭了闭眼,突然从圆凳上起来,靠近床沿,他微弯腰将坐在床上的饴糖用力地抱住。“没骗你,只要是饴糖,我就信。”就像她对他说的那些话,明明荒唐,他却是信了。重新来过,许多事已不同,但曾经刻骨的感情却依然潜藏心中最深一处。   她说:[你若安好,我便晴天。]   她说:[喜欢啊。不过,如果小李子不是小李子的话,就算长得再好看我也瞧不上。]   她说:[小李子,我喜欢你啊。]   这一句句犹如誓言一般的话已经刻在他心里,他忘不掉,也不会去忘,现在记起一切,他自是不会轻易让这些从他的脑海里抹去。   头微微仰着,透明的液体渗过指缝,一滴一滴将李寻欢的肩头打湿。她很少会哭,就算受焚烧之苦她也没哭过,她是石头,本就不大会落泪哭泣,更不要说伤心难过这类的感情。但是眼前这个将她紧紧抱在怀里的人,是让她的石头心动了一次的人,唯有他,她才会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家。   李寻欢在记起一切的时候,真的生气了,他气自己真把饴糖给忘记了,也气饴糖明明记得却不与他说出一切。因为害怕,害怕说了他也不会相信,所以选择缄默不语,闭口不提那时候的事。真的是够傻的。他离开李园,远走他乡,她就跟着自己离开,李园不单单是他的家,也曾是她的家。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他,让他开心,这世上想必再也找不出第二人能对他如此倾尽一切了。   用力搂紧,就好像要将她整个人嵌入他的身体一般。   “饴糖,别哭了。”他说,嗓音温柔如水。   勾起唇角,饴糖放下捂着眼睛的手,牢牢环住李寻欢。   “嗯,我不哭。”      ☆、第二十四回   灵福馆迎来三位特殊的客人。   三位客人长得顶年轻,都是二十出头的模样,而且样貌都很正,往哪里一站都是鹤立鸡群,非常显眼的主,只是气质过于清冷淡漠,看着不太容易亲近。   领头的那位长得比身后两位好看,清俊秀雅,颇有一番仙风道骨之姿,他显然是认识清源的,出现在灵福馆,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问萝卜。“小兔子,请问清源在哪里?”   萦绕于身的那股子仙气,远远就能感觉到了,纵然还未修成仙身,也半斤八两。灵福馆上下,里里外外全是灵物,感知能力也比普通小妖要强得多,他们在察觉到一股异于常人的仙灵之气后就进入了紧张的戒备状态。   对于多数的修仙士来说,抓一只灵物汲取他们的天地灵气来修炼远比自己单纯修炼要事半功倍多了,然而一般有此念头的修士也会因牵扯因果,不慎者还会堕入魔道,成为修真界最为可耻的魔修。   从古至今,正道一派一向不主张随便伤害灵物,他们大多与灵物和平相处。而魔道这一派则不同,他们肆意妄为,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就此不会顾忌那么多,可在捉捕灵物修炼这方面,倒也不像正道一派说的那样不堪,比起抓一只本就充斥着天然灵气的灵物来修炼,不如抓些修为高的妖精怪魔,因为灵物的天然灵气与魔修本身的魔气相抵抗,随便抓来辅助修炼,不但不会事半功倍,反而会造成物极必反的效果。   因此灵物也是六道万物中算得上是比较祥和安全的一派。可就算如此,也有很多修真者会分不清灵物与其他妖精怪魔的差别,因为灵物化形之后也是同普通修炼的妖精怪魔一样。这世上,除了以内丹来区分灵物与妖精怪魔的不同外,还有就是取那能照出世间万物生灵真身的照妖镜来区分,可惜照妖镜乃天界之物,修真者想要拿到手,简直跟做白日梦差不多。   灵物天生就与一般的妖精怪魔不同,他们是天道的一部分,与人一样,又有些不同,大多灵物要想得道成仙远比凡人和妖精怪简单,只因他们本就是天地之灵,悟性相较人妖精怪魔要高得多。虽是如此,可灵物的诞生却比成妖成精成魔成怪者难得多,他们的诞生一切都是要靠造化,简单来讲就是天时地利人和,这时间对了,地点对了,自己也对了,那么成为灵物的几率就会高得多,而且成为灵物前,一般性都是想不到的。   这天下,广阔之大,可充斥天然灵气的灵物却是稀少难得,像灵福馆这样里外全是灵物的估计全天下就此一家。   饴糖走出来时,领头那位刚问萝卜话,所以还没等萝卜回答,饴糖就上前扯开萝卜,对那三位客人简单行了个礼道:“三位道长莅临灵福馆,不知有何贵干?”   为首那端着一股子仙气的淡淡道:“敢问姑娘,清源在何处?”   饴糖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道:“不知道长寻我幼子有何贵干?”   没想到清源会是面前这个少女的幼子,为首之人显然愣了一下,不过片刻便马上回神,笑道:“贫道青云观虚清,身后两位是我的弟子,宁玄和宁和。”   饴糖道:“李饴糖,唤我李夫人即可。”   虚清道:“李夫人,能否寻个安静点的地方说话。”看得出来,虚清不想在这人来人往的大门口谈关于清源的事。   点了下头,饴糖吩咐萝卜去备些差点后,就带着虚清和他的弟子往二楼走去。来到二楼最靠窗的位置坐下,饴糖伸手拿起茶壶给自己和虚清他们倒了茶。“三位道长,请。”   虚清和他的两个弟子坐下后,便开门见山,道:“李夫人,贫道也不隐瞒了,清源乃我青云观老祖,也是我的师兄。”   握着白瓷杯的手一顿,饴糖抬了抬眼皮,淡淡扫了眼虚清,道:“看得出来,你跟他很像。”说到这,她顿了顿,将手中的白瓷杯转了转,才不急不缓地接着道:“你也没受逆转镜的影响?”   虚清一怔,半晌后看向饴糖的眼神已不同。“李夫人也是?”   饴糖淡淡道:“他会如此,本就与我有关。”   虚清的眼睛一点点睁大,蓦地皱起眉头。   饴糖不去看虚清眼底的一丝疑惑,而是自顾自地说道:“他听信别人之言,无故将我烧死,后为还我一个公道,便启动了逆转镜。”   虚清认真打量着饴糖,沉默良久,似反应过来,道:“你是灵物。”不是反问,而是肯定。   饴糖笑道:“不单是我,这灵福馆上下皆为灵物。”她的这句话让虚清和他身后的两名弟子着实吃惊不少。这世上灵物寥寥无几,更遑论一关外的歇息之所竟会有二十个不止的灵物存在,尤其是眼前这位,完全看不透她到底多少年了。   虚清看着饴糖,笑道:“怪不得这灵福馆充斥着如此强大的灵气。”普通人或许感受不到,但对有修为的人来说,这灵福馆简直是福地中的福地,灵福馆外围架起的空灵结界护着灵福馆不受外界污浊之气侵袭,里头奇珍异草和清泉则散发着浓郁纯灵之气。这里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修炼场所。   然这场所绝不是天然就成的。   想到这里,虚清看向饴糖的目光有些意味深长。   他看不透饴糖,少女看似二八年华,容姿秀丽,点漆似的瞳仁中闪烁着能包容世间万物的光芒。若不是窥破天道的人,岂会有如此本事?   “李夫人,可否让贫道将清源师兄接回青云观?”   饴糖的手指不自觉地敲击着桌面。“你怎会知他在我这里?”   虚清道:“卜算而来。”   饴糖道:“道长的卜卦之术倒是了得。”语落,她一双眼直直盯着虚清的,道:“那你可知,逆转时间的下场?”   虚清一顿,一会儿才轻叹道:“怎会不知,师兄如此作为,能还活着已是大幸。逆转时间,本是天理不容之事,若是违背了天道,定不得好死。”   饴糖点了点头,相当认同虚清的话。“你说得没错,所以他再误杀我后,启用逆转镜来偿还他的因果,说实话我很吃惊,这个果还太多了。”头转向窗外,垂挂于檐上的六角风铃垂下与风摇曳。“我是在三个月前遇上清源的,那时候的他可以说过得相当不好,这一世的他是人与妖诞下的孩子,因而身体里留有一半的妖血。我遇上他时,他正被自己村里的人喊打喊杀,小小的孩子,穿着简陋破烂的衣衫在雪地里为了活下去而奋力跑着……看到他时,我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他的样貌根本与当时没有任何变化,一模一样,除了年龄不对外,哦,还有他长了一对猪耳朵和一双猪蹄子。”   听着饴糖的话,虚清半垂眼眸,嘴里泛起一丝苦涩。   虚清是清源养大的,说是师弟,实则情同父子,在时间逆转之后,他一直搞不清楚自己脑海里的记忆与现实哪个才是真的。惶惶多年,在脑海中的记忆越发清明之时,他才彻底明白,记忆是真的,现在所发生的一切也是真的。   灵福馆外阳光刺目,风沙也大,饴糖看着外头已准备起行骆驼铃响的商客,微微向上翘起的唇角一点点拉为平直。“这一世,他的因果与我有所牵连,你带清源回去又能让他如何?清源因我,六世堕入畜生道,这一世该是他的最后一世,然他的父母当中却又一方竟修成了妖身,就此他的因果也偏离了原来的轨道,我知你想让他重新修炼,可你那青云观真的比我这边好?”   虚清不语,因为饴糖最后那句话没说错,青云观远离尘世,坐落于山云之间,承受昆仑之清气,但与这灵福馆一比,简直是差了太多。灵福馆比青云观更适合清源修炼,可他好不容易找回了师兄,又怎可轻易离去?   “让我见见他。”虚清说着,从桌前站起行了个简单的礼,这是拜托和请求的意思,饴糖知他见不到清源,定不会轻易离去,便淡淡回道:“想见就见,我又没把清源藏着掖着,再者你是他师弟,对他没半分恶意,我何以自讨苦吃地万般阻挠你去见他呢?”   话刚落下,就听到清源软糯糯的声音从楼梯口传了过来。“娘亲。”   粉雕玉琢的娃子被个长身玉立的青年牵着,青年一身素雅的长袍,如墨般的长发仅以一根发带随意绑着,垂在背后。   牵着清源的是李寻欢,萝卜将虚清三人的到来传遍了灵福馆里外的成员,他们很紧张,也很戒备。突然间来了三个道士,修为还颇高,他们能不紧张吗?这好比小市民遇上身家背景雄厚的大官一个道理。   看到清源,饴糖笑着朝他招了招手。“清源,来,到娘亲这边来。”   清源拔开小短腿拉着李寻欢朝她这边跑了过来,在扑入饴糖的怀里前,李寻欢率先松开牵着清源的手,好让小家伙顺利扑进他娘亲的怀抱。远比刚来灵福馆时圆润了些许,削瘦的下巴长了肉,看着可爱多了。捏了捏清源的小脸蛋,饴糖转向虚清,看着他神色间掩饰不住的激动,连忙揉了揉清源的脑袋,道:“清源,这位是青云观的虚清道长。”   清源看向虚清,点漆似的眸子里出现了一闪而逝的怀念之色,不过很快就归于沉寂转为疑惑。   那一瞬的变化很快,快得让人难以捉捕到,但虚清和饴糖却是实实在在地看到了。对于清源这几乎没什么的变化,饴糖是吃惊,虚清是开心。饴糖吃惊的是纵然记忆全无,清源对虚清潜意识里还是认识的。虚清开心的是他的师兄对他并非全然忘记。虽然此时的清源已过五世轮回,这第六世年龄尚小,不过是个稚子之龄的小半妖,但假以时日只要好好指教和修炼,清源这一世绝对是前途无量。   饴糖看了看虚清,又看了看巴着自己的小包子,唇角不禁往上又翘了翘,道:“清源,快去见过师父。”      ☆、第二十五回   清源有了师父。   清源的师父是个道士。   清源的师父是个相当厉害的道士。   清源的师父有个相当仙气的道号叫虚清。   虚清在饴糖的授意下将清源纳入了他的门下,成为他虚清的第三个弟子。宁玄和宁和在很小的时候就知他们的师父一直在找一个人,那是存在于梦中的人,每每听虚清提及清源这个名字,他们就会止不住想那个叫清源的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如今,清源真出现在他们面前,小小的,软软的娃子让宁玄和宁和觉得以往师父灌输给他们关于清源的形象似乎哪里不对。   “大师兄,二师兄。”软萌软萌的小包子穿着件合身的袍子站在他们边上。清源手里握着把木剑,这把木剑是他们的师父虚清道人小时候用过的,颜色看着是陈旧了些,但却是虚清的心头宝,以往从来是收起来好生安放在柜子里的,如今给了清源,不用多想都知清源在虚清心里的地位。   捏了捏清源的小脸蛋,身为二师兄的宁和蹲下身,与清源来了个平视。“小师弟啊,你怎么长得那么软萌呢?”   清源微侧脑袋看向大师兄宁玄,小脸上流露着困惑的表情,他不懂二师兄说的这话是何意。   宁玄的性子偏向虚清,清冷寡淡,就像一块冰。喜怒哀里不行于色,无论别人说什么,做什么,他的表情都是那样,面无表情的。伸手揉了揉清源的脑袋,宁玄淡淡道:“好好跟师父学习。”他不善多言,能说出这七个字实属不易。   宁和看了眼宁玄,连忙收回视线继续看着清源,道:“小师弟啊,听你二师兄的绝对不要变成一块冰,跟师父学习的同时,也要活泼开朗啊。”宁和性子偏活泼,与大冰块宁玄和性子偏清冷的虚清生活在一块儿,简直快逼疯他了,好不容易虚清又收了个徒弟,还是个软萌软萌的小包子,他自然不希望小苗子天性的活泼开朗被扼杀在摇篮里。为了防止几年后虚清带回来的是块冰,宁和的双手按在清源的肩膀上,道:“小师弟啊,答应你二师兄,一定要做个快乐的小鬼头啊。”   清源不明所以,但二师兄的表情既然那么认真,他点头就是了。   于是软萌的小包子清源用力地点了下头。   见清源十分用力地点头,宁和心里很是欣慰。   他这个新的小师弟真是太乖巧了~( ̄▽ ̄~)(~ ̄▽ ̄)~   青云观现今的观主叫虚明子,是虚清的师弟,也是青云观第四十八代弟子。青云观与其他修真门派比起来属于相当和谐的一派,他们冠中自建立以来从未出现过弯弯绕绕争名夺利的是非,观中弟子的关系都是极好的,因而他们青云观也是大多派别中得道成仙者较多的一派。   虚清收新弟子不是小事,留下来照料小弟子也不是小事,因而宁玄和宁和必须回观中禀报此等喜事。拜别虚清和清源以及灵福馆的一众灵物,宁玄和宁和启程离开。他们前脚刚离开不到两天,李修文和白雪也离开了,他们夫妻两离开的原因很简单,李修文这向皇帝老儿请得长假差不多了,他们是该收拾收拾回去了。   李修文和白雪离开的前一晚,灵福馆还专门给他们夫妻两开了个欢送会。热热闹闹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他们集体挥泪送别了李修文和白雪。   午后,主院的亭子里,饴糖伸出手指,捏起一块酥饼递给对面冷着脸的阿飞,道:“自己吃,还是我喂你吃?”   接过酥饼,阿飞嘴角微抽,道:“你就不能别‘胁迫’我吗?”   饴糖斜斜睨了他一眼,道:“不‘胁迫’你,你会妥协吗?”   阿飞低头吃酥饼,一句话都未说。   饴糖眯眼,道:“你这孩子都来三个多月了,还一副冷冰冰的模样,缺钱啊?”   阿飞猛地抬起头,道:“你可以送我回去。”   饴糖道:“回那空无一人的宗祠,放养你去外面当野生娃子?”   阿飞道:“养好一个清源不就够了嘛。”   饴糖道:“清源的情况与你不同。”清源是她欠下的果,多出来的果总是要还的。   阿飞道:“我不需要你们对我那么好的,我不喜欢领别人的人情。”   听了阿飞的话,饴糖微微蹙眉,道:“你这话若是让红绫听到,定会难过的。”   阿飞一怔,提到红绫他就会发怔,那个穿着红衣裳的少女,不过比他大了没几岁,但他知道外表和实际年龄是不能挂钩的,这灵福馆里外除了他、李寻欢和铁传甲外就没个正常人。   清源是半妖,抱他回来的那天,他就知道了。   虚清是道士,那一招一式绝非普通的武功。   灵福馆里的其他人看着好像是和妖差不多,实际上是差得很远的灵物,在虚清来的第二天,他就不小心看到了。在知道他们不是人的时候,他心里没有丝毫恐惧和厌恶,他就觉得奇怪,一群灵物怎么会光明正大跑到人的地方,开个馆子,给人住!   饴糖见阿飞发怔,不禁叹气,道:“当日将你带回来全是红绫的意思。”   阿飞依旧在发怔,好似没听到饴糖的话一般。   饴糖没管阿飞是不是真在发怔,她自顾自说道:“你不愿离开那边,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是个何其倔强的孩子,既打定了主意不受人恩惠,自是不愿外人来收养你的。你很知进退,这点你的生母将你教的很好,可阿飞,有一点你必须记着,有些人给你,不是因为他们觉得这是恩惠,而是他们想给你,仅仅就是给你,没有别的意思,也没有施人的意思。”   眼睛微微睁大,阿飞在消化饴糖说的话。   “想将你带回的是红绫,拜托我将你带回的也是红绫,我当时是犹豫的,怕的就是现在这副情况。”   “红绫说,你在倔强不过是个孩子。”   “红绫说,他在你身上看到了一个与她十分相似的地方。”   “红绫说,你和她一样,都是相当坚韧的。”   说完这些话,饴糖突然打了个哈欠,她缓缓起身,走出亭子前她轻声又道:“困了,为娘先回屋里休息去了,你自个儿在这里想想吧。”   刚回屋里,李寻欢就跟着进来了。他关上屋门,从后抱住比他娇小的少女,轻笑道:“你对阿飞颇有耐心。”   饴糖放松身体,任自己被李寻欢抱着,道:“那孩子就像一块花岗石。”   这比喻让李寻欢很是认同,第一眼见到阿飞的时候,他就觉得阿飞的那张脸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花岗石,倔强,坚定和冷漠。那孩子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也是。阿飞每天很早,天还没亮就起来练武,他练剑的手法很简单,来来回回就那几招,可握剑的手法却很稳,看得出来基础功夫很扎实。   “花岗石就是一块破石头,又硬又顽固!”还是清源可爱,软萌软萌的。不过自从有了师父后就不要她这个娘亲了,果然师徒才是王道CP么(~ ̄▽ ̄)~   李寻欢失笑道:“你对阿飞宽容些,那孩子需要适应。”   饴糖:“……”三个多月过去了,还没足够适应好吗?难道要适应一辈子么!   桥豆麻袋,等一下!刚才不是说她对阿飞颇有耐心的吗?怎么现在话锋一转让她对阿飞宽容些??她这个做便宜妈的不好当啊!还不够宽容么?要是贾汕那么不省心,保准天天被她揍成猪头!   正在大厅里跟柳小幺聊天的贾汕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摸了摸鼻子,他脸上出现了困惑,想他一座假山何时会打喷嚏呢?难道是别人在想他?不对啊,认识的人都在这里了,谁会莫名其妙想他,天天都在见面的,想个屁!看来真是感冒了也说不定。想到这里,贾汕擤了下鼻子,丝毫不在意地继续跟柳小幺聊刚才的话题。   李寻欢将饴糖转过来,握住她的手,道:“是不是累了?”   饴糖打了个哈欠,努力睁大困倦的眼睛,她点了下头。   身子一轻,李寻欢将饴糖打横抱起,沉着宁神的嗓音缓缓在她头顶响起,道:“睡会儿吧,我陪你。”   饴糖点了下头,却没完全睡着,在被李寻欢放到床上,而他自己也躺在她边上时,她嗫嚅嘴唇,呐呐道:“阿飞的生母和生父,我有点好奇。”   李寻欢抱住饴糖,道:“凭饴糖的本事,不是很容易就猜到了吗?”饴糖与常人不同,整个灵福馆内的人都与常人不同,如李寻欢这般聪慧的人,怎会察觉不到呢?他早知道,只是不愿多想罢了。   饴糖看着那近在咫尺的眉眼,笑了笑道:“我并不精通卜算之术,就算通晓,在未知阿飞的出生年月之前,凭空算是不可能的。”卜算也得有根有据啊喂!她又不是那十重天之上不问世事,高高在上的神明,捻指一来,尽皆世事!   纸窗外,阳光照进来,一丝一缕,暖洋洋的打在地面上,折射出璀璨的光。   饴糖眯了眯,终是忍不住合上眼皮,在李寻欢的注视下沉沉睡去。   李寻欢见饴糖真睡了,唇角微微翘起,温热的唇在眼睑轻轻落下,接着在她耳边似春风般轻轻呢喃了四个字。   “午安,饴糖。”      ☆、第二十六回   李寻欢在饴糖的桌上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   李寻欢感觉整个人都不是很好。   李寻欢……好吧,李寻欢一向从容温和的笑容已经僵住了。   阿飞和清源手里抱着一堆东西,那是红绫他们托来往商客给他们俩小的带的玩具。拨浪鼓、小陀螺、布娃娃等各式各样的小玩意,每样都是双份,商客们对灵福馆托买的东西还是很尽心尽力买来了。   清源很喜欢这些小玩意,他年纪本就比阿飞小两岁,孩子天性使然让他很开心能得到属于自己的玩具。阿飞过惯苦日子,在他过往的岁月中,他一直在往成为有名人这个目标努力奋斗,只要成名,他才能抬起胸膛骄傲地告诉天下人他姓什么,是谁的儿子。因此,与清源的欣喜比起来,阿飞显得淡漠多了。   脚刚跨进饴糖的房间,两小孩就看到李寻欢站在靠窗的书桌前一动不动。清源睁着一双明亮的眼睛迈开小短腿就往李寻欢这边跑去,小家伙个子还没书桌高,他来到李寻欢边上,因双手抱着一堆玩具,没手可以去拉李寻欢衣服的他只能张嘴,轻轻叫唤道:“爹。”   听到有人喊自己爹,李寻欢连忙低头,只见清源双手抱着一堆玩具站在他边上。收起僵硬的笑脸,李寻欢弯腰将他一把抱起来,道:“源儿,怎么那么多玩具?”   “红绫姐姐托马大叔给我和阿飞哥哥带的。”称呼从姨姨变成了姐姐,毕竟看外表,红绫也没就比阿飞大了个几岁。   清源很适应现在的生活,他有师父,有爹爹,有娘亲,有哥哥,还有灵福馆的叔叔伯伯阿姨姐姐们,他很开心,也希望现在的生活不是一个梦。   李寻欢微笑道:“哦?看来源儿很喜欢呢。”   清源用力地点头。   李寻欢转而看向身后的阿飞,比清源年长的孩子抱着一堆玩具,与他那张冷硬的面容相当不符。唇角往上翘了翘,李寻欢忍不住轻笑出声来。“阿飞,你看上去一点都不开心。”   阿飞倔强地扭过头,闷闷道:“比起这些玩具,我更喜欢剑。”在清源有了师父之前,饴糖就给阿飞找了俩不错的练武师父。整个灵福馆中,贾汕和柳小幺算是打手担当,他们身为灵福馆的保镖(不!),功夫方面总要比其他人好的。因而,在阿飞来到灵福馆的第二天,饴糖就将贾汕踢给阿飞,让他去教那孩子武功去了。至于柳小幺是自动请缨的,这位高龄五十二的小柳树似乎很满意阿飞这根好苗子。   柳小幺和贾汕教导阿飞的这几个月来,对阿飞如此之高的悟性甚为满意。八岁的孩子,每天早上天还不亮就起来,日复一日,月复一月,那把饴糖特意给他打造的轻薄的长剑从未脱离过他的手。   李寻欢从第一眼见到阿飞起就看出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与清源比起来。   清源冠了他和饴糖的李姓,但阿飞没有,阿飞依然叫阿飞。   虚清说过,阿飞是一柄剑,一柄还未打磨好的剑,当这柄剑彻底打磨好,他将所向披靡。   李寻欢很认同虚清的话,那个青云观的道长看人还是挺准的。   阿飞短短四个月就拔高了不少,他盯着桌上的东西,眼角狠狠一抽。“父亲,那上面是你的东西……吧。”桌上零零散散放了很多东西,有小刀,有叠好的却已经破旧的外衫,有绑头发的发带,有旧掉的头冠以及……看着绝对不可能穿在外头的亵裤。这些东西全是李寻欢的,阿飞敢打包票!   这下换李寻欢眼角抽痛,他放下不明所以的清源,藏在宽大袖袍里的手在微微颤抖。“估计,是你母亲准备收拾,收拾扔掉的吧。”李寻欢这话说得底气不足,这些放在桌上的东西怎么看都被保存得很好,如果真是要丢掉的东西,干嘛还叠放的那么好呢?随手扔桌上不就好了!   就在这时,饴糖恰好进屋,她看到屋里的一大两小,甚是惊奇。“欸?你们父子仨在这里做什么吖?”   李寻欢一见饴糖,马上指着桌上的东西,笑问道:“饴糖,这是什么?”   顺着李寻欢所指,饴糖盯着桌上的东西一会儿,回道:“我的收藏品啊。”   回答的太理所当然,以至于身为听者的李寻欢指着桌上的那只手抖了起来。阿飞瞥了眼站在门口的饴糖,接着又看向站在桌前笑容僵硬的李寻欢,嘴角止不住抽了起来。阿飞很早就知道他这个便宜妈有个很微妙的兴趣,那就是专门拾捡他便宜爹用过的且已经丢掉的东西。   李寻欢抽了下嘴角,拿起桌上那条亵裤,道:“这也是?”   饴糖点头,灿烂笑道:“是啊。”   如果不是手里抱着很多东西,阿飞真想双手捂脸,他这个便宜妈的兴趣真是太糟糕了。   清源不明所以,睁着大眼睛看看李寻欢,又看看饴糖。   面上一阵发烫,李寻欢觉得有必要‘教训’下饴糖,让她知道一下什么东西可以称之为收藏品,什么东西不可以称之为收藏品。“阿飞,你跟源儿先出去。”   听到李寻欢的话,阿飞点了下头,朝清源说道:“清源,我们去找你师父吧。”   清源虽不知发生了什么,但总觉得屋里的气氛怪怪的,尤其是他爹的脸红红的,像院子里开的桃花似的,特别漂亮。   “哦。”迈开小短腿,清源抱着手里的东西,特别乖巧地跟着阿飞走出了屋子。   他们前脚刚离开,李寻欢后脚就放开手里那条亵裤往门口走过去,在饴糖疑惑的目光下把门带上,顺道给锁了。察觉到门被锁上,饴糖这才有了那么一点危机感。身体贴着门,看着面前脸上带着三分冷笑的人,背上不禁冷汗涔涔。“那,那个,有话好说……”饴糖也不知道为何虚心,她的眼神到处漂移,硬是不敢对上李寻欢幽深的眸子。   李寻欢笑了下,淡淡道:“我倒是没想到饴糖对我的东西如此爱护,连丢都舍不得丢弃。”   饴糖紧张不已,吞了口唾沫,道:“你,你的东西嘛,总,总是要好好藏着的。”她现下总算明白李寻欢为何现在看上去有那么点小恐怖。   “藏着啊……”随意扫了眼饴糖,他伸出一只手将插在她发髻上的钗子拿下,看着一头青丝散开,李寻欢轻笑道:“挺好的,我觉得我也有必要收藏你的东西了。”   饴糖:“……”卧槽,能别吗?   李寻欢笑盈盈的看着她,一双眸子深沉而漆黑。   饴糖有点怕李寻欢真做出不符合他的举动,于是她踮起脚尖,双手捧着他的脸,在他唇上啄了一口。轻轻一下,什么声音都没发出,只是单纯的唇与唇相贴,温软的触觉让饴糖面上一阵发烫,她在讨好,希望李寻欢能够快点忘记她偷偷收藏他不要的东西这件事。   这是小秘密!怎么能被发现呢?真是太失策了!   此时的饴糖没发现自己正在往痴汉方向发展。   等饴糖想退开时,李寻欢却一手揽住她的腰身,一手按住她的后脑勺不让她动半分。唇重新贴上,这跟刚才的单纯相贴不同,带着一丝霸道和缱绻,唇舌交缠,呼吸被掠夺,饴糖的手死死抓住李寻欢的衣服,深怕自己因浑身发软而跌倒。直到饴糖的脸颊越来越红,直到她快喘不过气来,李寻欢才放开她。   抬起手刮了刮她的鼻子,李寻欢轻笑出声,道:“又不是第一次,怎么连呼吸都忘记了?”   饴糖好不容易喘匀了气,耳边竟响起他的轻笑,脸腾地又涨红了几分,她抬起头,鼓着腮帮,瞪了他一眼,道:“还不是因为你做那么过分的事情!”   李寻欢的手还揽在她腰上,将她如同幼童一般整个抱起,他抱着她来到床边,将她放下,道:“谁让你收些不该收的东西。”说到这的时候,李寻欢的嘴角是抽搐的,他的心情很久没那么囧过了。   “那些东西也不是很旧,我想你以后估计……用得上……”声音越到后面越轻,饴糖都不敢去看李寻欢那越来越黑的脸。   “不是很旧?以后估计用得上?”说着看向后头桌上的东西,他眯了眯眼,重新转向饴糖,淡淡道:“给我全扔了。”   饴糖:“……”能不扔吗?   李寻欢冷笑道:“不扔你试试。”   背脊升起一丝冷意,饴糖连忙退到床角,用力地点头,道:“我一定扔,绝对全部扔掉。”   李寻欢似乎很满意这个答案,他点着头,微微一笑道:“我会盯着你扔的。”   饴糖:“……”扼杀了她所有的可能→_→   当日午后,饴糖抱着她好不容易收藏的关于李寻欢的物品在当事人李寻欢的见证下,一个个全丢掉了。生怕饴糖再次捡回去,李寻欢还在饴糖憋屈的眼神下,把那些东西一把火全给烧了。   抱着木着脸的阿飞,饴糖一把眼泪地蹭着阿飞的脸,可怜兮兮道:“嘤嘤嘤,你爹太坏了,一点都不考虑一下你娘我的兴趣。”   阿飞:“……”什么鬼兴趣!   ☆、第二十七回   灵福馆一如既往地热闹。   灵福馆继白雪出嫁后又迎来了第二桩喜事。   灵福馆的当家饴糖姑娘娶了个美人回家。   八月十五中秋佳节,灵福馆里外都忙得不可开交,尤其是饴糖,她很早就起来了,忙里忙外的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李寻欢则是继续待屋里教阿飞和清源写字,直至于薇红雅他们冲进屋里把他拉到一边对他上下乱摸,李寻欢才惊觉好像哪里不对。   “于姨,红雅姑娘你们这是要做什么?”李寻欢嘴角微抽地被迫脱掉了一件外衣。   于薇懒得理会李寻欢,直接上手把他其他衣服给一起扒了。待把他扒光,于薇笑眯眯地冲边上的红雅道:“没想到咱们小李子的身材挺不错的。”   红雅点头附和,道:“真是便宜饴糖那丫头了。”   李寻欢:“……”扒光他衣服就是来对他的身材评头论足一番的吗?   阿飞和清源从未见过此等阵仗,两娃子在李寻欢被扒光的那一刻都吓傻了。   这时,贾汕拿了套衣服进屋,道:“你们跑那么快做什么?为了第一瞬间扒小李子衣服也太拼了!连喜服都忘记拿!”贾汕的面色很不好,看到一群女人为了扒李寻欢的衣服快速跑出去连最重要的喜服都不拿,他表示心好累。   李寻欢眼角在抽搐,他看到贾汕手上拿着的红通通的喜服。“你,你们这是准备做什么?”他的声音有些抖。   递给李寻欢一个白眼,贾汕走进来将喜服放在桌上,道:“成亲啊。”   “跟谁?”心里有了底,但李寻欢觉得还是问清楚比较好。   “当然是跟饴糖丫头了,难道你还想跟我啊?”贾汕忍不住鄙视李寻欢,这么明显了还问?难道智商被吃了不成?   李寻欢盯着贾汕,半晌,默默道:“抱歉,我一点都不想跟你成亲。”   贾汕:“……”喂,那是什么口气?嫌弃不成?他哪里不好了!【重点错了!】   阿飞拉着清源,眉毛在跳,嘴角在抽搐。“父亲和母亲既然要成亲,为什么我们都不知道?”这种大事不是该提早一两个月通知的吗?怎么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就连身为当事人的李寻欢也一头雾水。   红雅边给李寻欢套喜服,边回道:“我们也是今早才被通知的。”   阿飞:“……”成亲好随性啊!说成就成,那么任性!   清源睁大着眼睛,看着他爹换上了一身红通通的喜服,才回神道:“娘呢?娘是不是在房里?”   于薇满意地打量了眼换好衣服的李寻欢,听清源询问饴糖在哪里,便回道:“你娘在前厅蹦跶着呢!”   阿飞:“……”蹦跶是什么鬼?   清源眼睛一亮,拽住阿飞,道:“阿飞哥哥,我们去前厅找娘去。”   阿飞想拒绝,但无奈清源不给他机会,直接拽着他就跑出了屋子。   他们俩小的刚跑开,柳小幺就进来了,他看了眼换好喜服的李寻欢,点了下头赞美道:“不错,饴糖眼光挺好的。”说完,他顿了下,拿出一条喜帕递给就近的红玥,接着道:“来,把这个戴头上就好了。”   盯着喜帕,眼神渐渐诡异的李寻欢,轻问道:“这……是什么?”   红玥拎着喜帕,笑得那个叫灿烂,手一抖,张开红艳艳,绣着鸳鸯戏水的喜帕,道:“来,来,顶头上,吉时一到咱们就可以出去拜堂了。”   李寻欢:“……”   前厅大堂里,身为新娘子的饴糖穿着艳红的喜服来回蹦跶着,指挥这个,指挥那个,布置着婚礼场面。坐在底楼和二楼的客人都颇有兴趣地看着灵福馆的当家,其中一个与他们灵福馆关系比较好的商客马富贵马大叔端着个海碗,朝饴糖喊道:“饴糖老板,你们这是做什么啊?”   饴糖指挥萝卜挂好红灯笼,回头看向马富贵,笑道:“布置婚礼吖。”   马富贵惊讶道:“饴糖老板,你这是要成亲了?”   饴糖点头,道:“是吖。”   这下,马富贵震惊了。“这,这准备啥时候啊?”虽然饴糖身上穿着喜服,但马富贵却以为饴糖是在试喜服,而非准备成亲。   “今天吖。”饴糖笑眯眯地挽起艳红的袖子,一跳一跳地朝柳翁走去。   马富贵嘴角微抽,他还以为是在筹办呢,没想到今天就是婚礼。与马富贵一样微囧的还有厅里的其他客人们,他们都在纠结一个问题,那就是为毛身为新娘子的饴糖老板在外头抛头露面,而新郎官却不见人影!   当晚,婚礼热闹举行。   李寻欢穿着喜服被牵进大堂。艳红的新郎服在身,头上一条帕子盖着,新郎官的模样虽看不见,但穿着喜服的李寻欢还是看得饴糖眼睛发亮,而厅里观礼的众客人们则嘴角抽搐。   饴糖和李寻欢都没什么长辈过来,李修文远在京城,赶过来是来不及了。饴糖是石头,天生地养的存在,没啥长辈。因此,今儿个充当高堂坐在首位则是虚清和柳翁。   柳翁很淡定,淡定到不行。   虚清看着淡定,但握着茶杯的手则抖阿抖的,表露了他此刻囧然的心情。   在场气氛很和谐,其中夹杂的微囧就暂时忽略不计了。照着礼数开始,桦沬站在前头喊道:“一拜天地。”   饴糖手里牵着个红绸子,她凤冠霞帔好生明媚,但这一切被盖在喜帕下的李寻欢都看不见。他很被动,在红雅和于薇的帮忙下,转身下跪,对着外头的天地一拜。   “二拜高堂!”   饴糖和李寻欢同时转身回去,对着主位上的虚清和柳翁两人一拜。   一边,马富贵捏着一叠粗略用红纸包的礼金,叹气道:“这饴糖老板成个亲太风风火火了,我连礼金都不能好好准备。”   马富贵的叹气,边上的其他客人自是听到,其中一人嘀咕,道:“你还好,还有礼金,我啥都没准备呢!这亲咋没人提前通知呢!”   “嘿,你们还不知道吧?这是饴糖老板大早上刚决定的。”   观礼的客人们:“……”这特么太说风就是雨了!   “夫妻对拜!”   饴糖和李寻欢面对面着,接着两人一拜,算是礼成了。   “送入洞房。”最后那一声响起,李寻欢就被红雅和于薇扶着送去了后头,看着这一幕的客人们大囧!   欸,不对,这好像哪里不对!为毛新郎官被送下去了,身为新娘子的饴糖老板却在前头!你们是不是弄反了喂!   被欢欢喜喜送回新房,李寻欢的心情是复杂的,这种本该是他这个男子该做的事情,却偏让饴糖一个人全给办了。   他是被娶的那个。   想想却没有丝毫恼意,反而有点开心。   他的饴糖在用自己的方式珍重他。   没有去揭开喜帕,李寻欢觉得既然他是被娶的一方,自然是要饴糖亲自揭开喜帕才比较有趣。   安安静静地等着,没多久房门就被推开了。喜帕遮住他所有的视线,垂着头,李寻欢心里有些好笑,若是几年前,他永远想不到自己会有出嫁的一天。喜秤揭开喜帕,露出他那张好看的脸,而他的面前则站着手里拿着喜秤,一双眼亮得惊人的饴糖。   李寻欢微笑道:“如何?对为夫满意吗?”   饴糖用力地点头,道:“满意!娶到你三生有幸啊!!”   李寻欢伸出手,朝她张开双臂。   盯着那两只张开的双臂,饴糖将喜秤和喜帕丢到一边,直接扑了过去。一个熊抱,直接把李寻欢扑倒在床上。被褥,被铺包括床帐都是红色的,整个房间艳红艳红的,特别喜庆。饴糖伸手扯开李寻欢发上的红带子,如墨似漆的长发铺开,衬得他艳若桃花。明明该是放在姑娘身上的比喻,放到李寻欢身上也不为过,饴糖坐在他身上,笑嘻嘻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句话说得挺不错的。”   李寻欢眯了眯眼,一只手不知不觉已经揽住了她的腰。   察觉不对劲,饴糖想要跳起来跑路,但腰被揽得死紧,挣都挣不开。   嘴角微抽,饴糖道:“我说着玩儿的,别当真!”   李寻欢伸出另一只手将她发上的冠摘下,长长的发随之落下,衬得饴糖那张脸白皙如雪。眸色微暗,饴糖的视线翻转,等她回神时,自己已被李寻欢压在身|下。   饴糖:“……”这跟想好的不一样啊喂!   为了避免明天起不来,饴糖认真地对李寻欢说道:“小李子,我是娶,你是嫁。”   李寻欢点头回道:“没错,我是嫁的那个,怎么了?”   饴糖道:“位置错了。”   李寻欢眯起眼睛,蓦地,突然笑道:“也是。”语毕,一个翻转,饴糖重新坐他身上去了。   没想到李寻欢那么好说话,饴糖开心不已,她伸手开始奋力地解李寻欢的衣服。反正也不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了,矫情什么的早被她丢到不知道哪个角落去了,美人当前,不急怎么行!(不!)   扯着扯着,直到后面,饴糖终于发现哪里不对了。   “那个,小李子,我应该在上面。”   “你是在上面啊。”李寻欢笑眯眯地伸手去抚摸她鬓角湿了的黑发。   饴糖:“……”   这好像跟下面没什么差别啊喂!   ☆、第二十八回   灵福馆当家的相公除了品品新酒好不好喝外基本不用做啥事。   灵福馆当家的相公因为没啥事可做只能跑到主院去相妻教子。   灵福馆当家的相公干了寻常妇人才干的事,也就是所谓的主内。   马富贵抽着大烟皱着眉头坐在后院的亭子内赏花发呆。灵福馆四季如春,方圆百里,甚至千里内都找不出第二个比灵福馆更适合落脚的馆子。来往商客有很多都是慕名而来,谁不想在漫长的旅途中找个舒舒服服的歇脚之所。马富贵出生于江南水乡之地,祖辈起就做丝绸生意,在江南一带,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这回出关做生意,他特意带上家中最年幼的女儿出来见见世面,哪知道这世面还没见着,他家宝贝闺女就给他惹了个□□烦。   马富贵的女儿叫马兰心,今年十七岁,这年纪正是女儿家最美好的年华。花一样的年纪里,马兰心同寻常姑娘一样,对自己将来想要嫁的人充满着美好的想象和憧憬。马兰心长得与她爹马富贵没有半点相似,秀致的眉,明亮的眼眸,直挺的鼻梁,柔美的脸庞以及淡色的唇。初到灵福馆的第一日,马兰心穿着件嫩黄色的长裙,这衣服颜色特别挑人,穿得不好就特像一香梨,黄澄澄的。少女长得是真好看,穿黄衣服比别的姑娘还好看,这方面包括于淼淼在内灵福馆里外的女忄生们都觉得一个小姑娘能将黄衣服穿得那么好看的,实属不多见。   马兰心来的那天,饴糖并不在馆内。与李寻欢成亲才不过半年,那两小的就跟竹笋似的长得特别快,一晃眼个子就拔高了好些许。为了给阿飞和清源添置些新衣裳,还有帮馆里的其他人买些东西,饴糖和红绫带着阿飞和清源在铁传甲的护送下,前往了关内就近的小镇买东西。   饴糖离开前,还特意嘱咐李寻欢不得随意抛头露面。没办法,找了个好看的相公,怎么着也该藏好的,不然被别的姑娘看了去,到时候就该自己哭了。可就算如此,李寻欢还是被人给看上了,看上的那位就是马富贵的闺女马兰心。   马兰心初见李寻欢的那一瞬便喜欢上他。青年穿着件淡雅的长袍,站在灵福馆馆内人才可待的主院里与一名身着黑色劲装的青年说话,他站在那里,眉眼带笑,温润如玉。当即,她的那颗少女心遗落在这位对她来说尚且还不知名的公子身上。第二日,在她旁侧敲击下,马兰心知晓了青年是谁。青年姓李,叫什么倒没什么人知晓,是灵福馆当家刚娶回家的相公。   初听他已成亲时,马兰心是难过的,她好不容易遇上个喜欢的,怎么就成了别人家的相公?再接着听他是被娶的,马兰心惊讶之余又多了丝侥幸,她想青年‘被迫’嫁人肯定是不愿意的,这世上哪有男人肯心甘情愿的嫁呢?多半是被这灵福馆的当家‘强迫’的。   不得不说,小姑娘的想象力很丰富,不一会儿脑子里就脑补出了一段温润公子被长相丑陋的恶霸女强娶进门的狗血故事。   这种按饴糖的说法就是脑洞太大。   马兰心喜欢李寻欢这件事,只要长眼睛的都能看得出来,尤其是她爹马富贵,那是急得都快急出一头白发了。马富贵怎么也想不到自家闺女竟会看上饴糖的相公,还是刚成亲不久的相公,那么明目张胆的翘人家墙角,说内心话,他觉得心很累。   苦口婆心劝她女儿别把歪主意打到李寻欢身上,偏马兰心是一根筋的死心眼,她说她这辈子非李寻欢不嫁,除非她死,不然她一定要嫁给李寻欢。彼时,李寻欢还不知道自己被个小姑娘看上了。   马兰心看上李寻欢这事,馆里上下的人都看得明明白白,就李寻欢好像情商和智商都突然离家出走了一样,愣是没瞧出半点来。马兰心在饴糖没回来的期间,天天都去找李寻欢,明里暗里都在表达对他的爱慕之心,可李寻欢就是没啥反应。面对这样的李寻欢,马兰心每回都被气得直跺脚。待到第五日,马富贵决意把他那糟心闺女带回家去的当天,马兰心也下了个决定,那就是向李寻欢表白,就算一时不成功,她也能想办法让她喜欢的人对她刮目相看。   那天,恰好饴糖和红绫携两娃子归来。   饴糖一手牵着一个娃回来时,马富贵直接冲到了她的面前,那憔悴的模样硬生生吓到了嘴角刚牵起一抹愉悦笑容的饴糖。   马富贵急切地看着饴糖,道:“饴糖老板,我真是对不住你啊。”   不明所以的饴糖脸上挂着疑问。“哈?”   马富贵道:“家门不幸,都是我那糟心的闺女……哎,你还是自己去看吧,快点!”说着,拂袖转身,一副心累的模样,朝柳翁那边走了过去。   见他这副模样,饴糖挑眉看向萝卜。   萝卜倒是回答得很快,道:“马富贵的闺女看上小李子了,现在正在主院向小李子表白。”   饴糖:“……”   两小的加上红绫:“……”   正好抱着一堆东西进门的铁传甲:“……”   饴糖抽了抽嘴角,想她出个门替两娃买新衣裳,才不过六天,她家小李子就被别人看上了!   挑了挑眉,饴糖牵紧阿飞和清源的手,笑道:“源儿,阿飞咱们去主院找你们爹,好不好?”语声很温柔,就跟平时一样。   阿飞用余光瞥了眼饴糖,见她淡然自如就知她压根没把马富贵的女儿放在心上,确切来说是没放在眼里。撇了撇嘴巴,阿飞在心里默默同情起马富贵的倒霉女儿。   清源鼓着腮帮,牵着饴糖的手紧了紧,一想到他爹被他娘以外的人给看上,心里就有些不舒服。   来到主院,人刚迈入拱形石门,饴糖就看到院中彼此面对面站着的男女。一白衣一黄衣,单看还挺赏心悦目的,前提那白衣青年不是李寻欢。   李寻欢正对着拱形石门,自然是瞧见了牵着两小的饴糖。   马兰心背对着拱形石门,自然是没瞧见身后的三人。   黄衣少女那藏在衣袖下的手握成拳头,她深吸了一口气,对着自己爱慕的人,道:“李公子,我,我自五天前初见公子便对公子你心怀仰慕。”   李寻欢:“……”他还以为要说什么,没想到这平日里被他当做小姑娘的丫头竟然是来对他诉情意的!   而且,能别那么凑巧行吗?   温润的笑意僵在嘴角边,还未等他拒绝,马兰心已经再次开口。“李公子,莫要说话,听,听兰心说……兰心知你已婚,可,可兰心不介意的,只要李公子不弃,兰心愿,愿将自己托付于公子。”   李寻欢:“……”现在的姑娘都那么大胆吗?他果然老了。   马兰心已经说得相当露骨,可面前的人硬是不发表任何意见,少女一张脸羞得通红,头垂得很低,只顾盯着自己的鞋尖了。   如果马兰心现在抬头,一定会看到李寻欢那张既无奈又想笑的表情。   红着脸的马兰心觉得自己说得那么直白,李寻欢一定会很感动,于是她自顾自地说道:“李公子,兰心不介意当小的,只要,只要公子一颗真心即可。”   李寻欢的嘴角已经开始抽搐了。   他想马富贵这女儿真的是可以的→_→   马兰心迟迟等不到一句话,便忍不住抬起头来。白天的阳光很刺目,光线照下,打在李寻欢的脸上,马兰心这一抬头只看到刺目的光,自是瞧不清他脸上的表情。马兰心想李寻欢不说话定是不信,于是她急急道:“李公子,兰心对你的心日月可鉴,若是不信,兰心现在就可表明心意,将自己送于公子……”   话未说完,马兰心的身后已经慢悠悠地响起一个声音。“没想到我才出门六天,你就准备给我戴绿帽子了吖。”   马兰心面色一僵,连忙转身向后看去,只见一名蓝衣少女牵着两个出尘灵秀的孩子站在院门前。   李寻欢摇头失笑道:“饴糖,绿帽子应该先捉女干在床。”说罢,他绕过马兰心朝饴糖走了去。来到饴糖和俩小的面前,李寻欢伸手将她拦腰抱起,低头在饴糖耳边低笑道:“故意的,是不是?”   饴糖盯着李寻欢那噙着笑的目光,眯眼道:“就是故意的,谁让你长得如花似玉,到处给我招蜂引蝶。”   李寻欢听了饴糖的话,唇畔笑意突然加深,扫了眼少女,眼眸半垂,深沉的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看了会儿,从头发看到额头,从秀丽的眉目看到直挺的鼻梁,最后落到她抿紧的嘴唇上。   感受到李寻欢看自己的眼光不是那么‘友善’,饴糖面色一凛,老老实实地被他抱着,道:“对不起,不该看你笑话的。”   李寻欢眯了眯眼,收起打量她的目光,淡淡道:“知错就好。”   身体抖了抖,饴糖想她等会儿一定要巴着阿飞和清源不放,不然回屋里她就该死一回了。   一眼就看穿饴糖在打什么主意,李寻欢自是不会如她意。抱着她转身看向面色绯红的马兰心,他轻笑道:“马姑娘的心意李某不敢领。李某有妻有儿,日子过得舒心满意,不需要在多一位妻子,多谢马姑娘厚爱。”   马兰心被驳了心意,本是羞怯的红转而变成了有些恼意的红,她都自荐枕席了,李寻欢竟然还不愿意?“你,你,我有哪里不好?”   李寻欢淡淡看了马兰心一眼,神色淡漠,道:“马姑娘认为自己哪里比得上我的妻子呢?”   听了李寻欢的话,马兰心就像受了极大委屈似的,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儿。她将饴糖上下打量了一番,蓦地,不得不承认自己比不上饴糖。先前脑子里想的丑陋女恶霸形象完全与饴糖搭不上边,她哪想到灵福馆的当家竟是个如此年轻的妙人儿。对上饴糖,心里不免有些自惭形秽,就连那嫉忌之心也暗起,她指着饴糖,道:“你嫁给她,想来不过是个穷书生!你什么都没有,嫁给一个女人,图的不过是她的钱!”   饴糖:“……”桥豆麻袋!这话怎么也不像是仰慕之人该说的吧?姑娘,你的剧本是不是拿错了!      ☆、第二十九回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好像榜单缘故,我好像字数没够,捂脸,这就是一周五更的悲剧。。于是多发两章,凑榜单字数。。真的不想关进小黑屋啊QAQ   马兰心的话让住院的气氛一时间尴尬万分,李寻欢没说话,只是那张平日里温润带笑的脸突然间冷了下来。   饴糖见他生气了便凑过去,在他的唇上亲了亲,以示安抚。   在外头看好戏的包括马富贵在内众人不禁嘴角微抽,柳翁站在马富贵前面,他转头看向他,缓缓道:“你这女儿……可以的。”   马富贵抹了把额上渗出的汗,一副蛋疼的表情,道:“让你们见笑了,带回去后一定严加管家。”他马富贵这辈子就娶了一个老婆,生了四个孩子,三男一女。马兰心是最小的一个,也是家中唯一的女儿。平日里,他忙于外头生意,对孩子的教育一向疏忽,再者四个孩子大多是由妻子手把手教育的,三个儿子教得都不错,怎么到女儿这里就不对了呢?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回家后有必要跟他妻子好好探讨下关于女儿的教育,起码现在就得管教起来,不然往后还不知要给他丢几回脸呢?啧,这回老脸都给她丢到关外来了喂!   马兰心愣愣看着饴糖和李寻欢,她想接下去说的话没说出来,大概是被饴糖的举动给吓到了。关内和关外总是有区别的,关内的姑娘大多保守,哪像关外姑娘大胆热情。她咬了咬嘴唇,哼了一声别过头不去看对她来说比较碍眼的一幕。   饴糖搂住李寻欢的脖子,忍着笑意将脸埋入他颈侧。“这孩子智商不是很高吖。”   李寻欢怔了一下,随即那张冷下来的脸微软化,伸手揉了揉饴糖埋在他颈间的脑袋,垂眸浅笑道:“跟你比起来,天下的姑娘也没几个聪明的。”   饴糖吃吃笑着,搂着李寻欢的颈子更紧了。   马兰心重新扭过头去看,见他们如此亲密,心里一阵暗恨,道:“你,你们怎可光明正大的……”后面的话还未说出口,饴糖便打断她,淡问道:“怎可如何?我和小李子是夫妻,我们亲昵是我们的事,与你没关系吧。”饴糖不喜欢马兰心,就像马兰心不喜欢饴糖一样,她这几天里天天用异样的目光去看李寻欢,饴糖没将她抽成一坨已经很给马富贵面子了。   马兰心有点激动,道:“你,像你这种不知廉耳止的外邦女子……”她的脸涨得通红,似乎在努力组词斥责饴糖的不事。   这句话刚出口,在外头听墙角的马富贵是急得冒了一头的冷汗,就在他要跳出去训斥马兰心的时候,一道清冷软糯的嗓音已经先他一步响了起来。“阿姨,这里是灵福馆,是母亲开的馆子,你吃在这里,住在这里,有什么资格说母亲的不是?再者,父亲和母亲如何岂是你一个外人可以说三道四的?”   开口的是阿飞,清俊且稚嫩的面庞上带着丝丝冷意,他的双手捂在清源的耳朵上,似乎不想让天真单纯的弟弟听到马兰心说得那些乱七八糟的话语。   马兰心愣愣地看着阿飞,此刻她在正眼去瞧饴糖和李寻欢边上的俩孩子,一大一小,这就是她恋慕之人的孩子。心里陡然升起一起委屈,她咬着嘴唇,几乎要哭出声来。就在这时,马富贵从外头跳出来,紧皱着眉头,道:“丢人现眼!还不快给我回去收拾东西!”   今天他们就要离开灵福馆返回关内,没想到马兰心给他出了这么个幺蛾子,马富贵真是掐死他女儿的心都有了。   马兰心见马富贵出现,一下子忘记了哭泣,惊惧地瞪大眼睛,马上跑出了主院。眼见糟心女儿离开,马富贵连忙对李寻欢和饴糖抱拳,道:“真是对不住,让二位见笑了。”   饴糖扭头看向马富贵甜甜一笑,道:“下回别把熊孩子带出来吓人哈,小马。”   马富贵:“……”这辈子叫他小马的估计也就灵福馆的当家饴糖老板了。   抽了抽嘴角,马富贵忙不迭地点头道:“放心,绝对没有下回!”说完,也不敢多留,拱手转而离开了主院。   待他们父女两离开,躲在外头看戏的人自然也安安静静地离开了。   主要人物都走了,他们还看个屁啊!   饴糖因笑两双眼都眯成了一条线,她看着那一溜串的黑影,嘴角抑制不住地抽了下。这看戏的人还挺多的,不过有那么好看吗?不就是打击小姑娘让她得以从妄想中清醒的戏码吗?好吧,其实也没怎么清醒,那姑娘的脑子估计一时间也无法清醒。   李寻欢对还在边上的阿飞和清源,轻轻道:“阿飞,源儿你们去你们师傅那边吧,我和你们娘亲有事需要好好谈谈。”   两小的互看一眼,马上应了声跑出主院去前头找他们的师父去了。   被抱着的饴糖全身僵硬,她挣扎着想跳出李寻欢的怀抱,但却被李寻欢桎梏得死死的。“那个……小李子,咱们有话好商量……”赔笑似乎并不怎么有用,李寻欢的唇勾起一似笑非笑的弧度,慢悠悠道:“咱们回房慢慢商量吧。”   饴糖:“……”   ******   阿飞在练字,一张脸严肃极了。   红绫坐在他边上,静静地看着他。   平日里大多是李寻欢教两个孩子认字练字,偶尔是由虚清和红绫分别教。修长好看的手指在巍字上,圆润的指甲修饰整齐,红绫对阿飞轻声念道:“这个呢是巍字,颤巍巍的巍。”红绫或许不像学富五车的李寻欢那般,但她却教得认真用心,这也是为什么阿飞很听红绫的话。   在阿飞的过去当中,陪伴他的女忄生只有生母一人,如今母亲已不在,那个温柔却又不失严厉的女人已从他的生活中消失。现在的母亲饴糖与生母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温柔优雅,后者活泼开朗,那是完全相反的存在。原以为,这世间的女子大多是该像生母那般温柔的,可来到灵福馆后,他却发现自己错了,女孩子的性格是万般多样,毫无相同的。   瞄了眼红绫,阿飞认认真真地写着巍这个字。   在阿飞的眼中,红绫也是不一样的女孩子,她看着温柔,实则内里倔强,偶尔也会透着小女儿家的任性。   “红绫。”写完巍字,阿飞突然开口道。   红绫看着阿飞,笑问:“怎么了?”   放下手中毛笔,阿飞看向红绫,认真地问道:“你几岁了?”   “啊?”眼睛睁大,红绫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或许是没想到阿飞竟然会突然问她的年龄。   阿飞道:“你看着不过比我大四五岁,但我知道,你年龄很大了。”   红绫一怔,半晌,轻笑道:“你这孩子一向聪慧,怎么,是不是……害怕了?”   阿飞摇头,道:“我不怕,你们比外头那些所谓的人要和善多了。”说到这,他的表情略微带了点纠结之意。“就是,就是比较在意,你……到底几岁了?”   红绫笑道:“我啊在红雅和白雪姐姐她们当中年龄最小,今年……唔,也就二百三十二岁而已。”   阿飞:“……”比他爷爷的爷爷年龄还大。   “那,那母亲呢?母亲几岁了?”阿飞小声地问道。   红绫想了想,摇头道:“我也不知饴糖几岁了,只知道她是我们当中寿数最大的一个,我记得她以前说过,从夏末起,她就没怎么算过自己到底几岁了。”   阿飞的眉毛一跳。“夏末?”   红绫道:“夏王朝被商朝灭前。”   阿飞:“……”这个都已经是千年老妖了吧!?   “怎么,你介意我们的年龄?”   “不是,只是单纯好奇,没想到……她那么大岁数了。”说着,阿飞的嘴角狠狠抽了抽。“父亲他……他知道吗?”   红绫吃吃笑道:“你都知道了,小李子怎会不知道?他啊,怎么说也是皇帝老儿亲自点的探花郎,学富五车,惊才艳绝,若不是他当年辞官,现如今怎么也是堂堂有名的京城大官哦~”   阿飞听得出神,他实在想不到他那个便宜爹竟然曾是一个官老爷。   “那为什么他会辞官呢?”阿飞有些好奇李寻欢辞官的原因。   阿飞的问题让红绫有些出神,半晌,她伸手揉了揉阿飞的脑袋,无奈道:“我虽不懂官场之道,但也看得出来,小李子自从为官后就没开心过。饴糖说,官场险恶,远比江湖肮脏多了,再者伴君如伴虎,一个不慎就会掉脑袋,甚至连家里人都会被牵连进去。对小李子来说,与其天天绞尽脑汁地与官场中人打交道的,不如当个自由点的江湖人,起码可以多些没心没肺。”   阿飞听了红绫的话,思索了一番,道:“这世上哪有不肮脏的地方?官场险恶,江湖就不险恶吗?无论哪边,唯有双手沾满鲜血才能爬得更高!将来,我若要成为一个有名的人,势必要杀死或是打败更多有名气的人。”阿飞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闪着森冷的寒意以及一丝很浅的嗜血。   就算他年纪尚小,也不可否认阿飞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兴许与经历有关,他所看所知所想都是寻常人不知的。   伸手揉了揉阿飞的脑袋,红绫道:“阿飞,记住了,不管你以后爬得多高,站在多少人的尸体上成为一个名动天下的人,这里,灵福馆都是你的家。假如有一天,你觉得走太远,或是走太累了,就回来,我们大家会一直在这里的。”说完,她顿了下,接着又道:“你啊,总喜欢逞强,偶尔也要学会依靠我们,总有一天我们也会有依靠你的时候。”   “痛苦也好,悲伤也好,我,我们都会陪在你的身边,你绝对不是一个人。”   “阿飞,不需要快快长大,像清源一样,多向我们撒娇吧。”   ☆、第三十回   灵福馆日常一如既往,接待客人,聊聊八卦,嗑嗑瓜子,日子过得可逍遥了。   一晃眼,数年过去,阿飞和清源从孩子长成了少年。在阿飞十七岁,清源十五岁的这一年,灵福馆出了件大事。回关内置办货物的红雅和白蕊在回程路上受人袭击,若非铁传甲机警,他们三人就该折在路上了。逃回来的半途中,红雅因伤势过重,灵体受损,化为一株小小的红梅。将红雅小心藏在衣袖里,铁传甲驾着马车,风尘仆仆地赶回了灵福馆。   彼时,阿飞外出游历三年。   彼时,清源正在青云观修行。   萝卜在看到受伤的白蕊和化为原形的红雅时吓了一跳,他连忙掩护两人避开馆子里的客人让她们俩回了后头的主院。铁传甲伤得也是重,不过对方显然不是来找他麻烦的,因此他受的伤都避开了要害。就算身上最触目惊心的伤口,左肩至后腰,一道皮肉翻卷的深红伤痕划下,也只是皮面伤口,并未伤筋动骨。   红雅损了灵体,化为红梅安静地躺在柔软的床铺上。柳翁本为木,被萝卜拖来后连忙施以回复之术,帮助红雅堪堪恢复人形。可这也只是治标,完全不治本,红雅要想完全康复,须得汲取天地灵气,安心休养数月。   白蕊捂着受伤的手臂,清丽的面容升起一丝冷意,她咬牙道:“一定是修士!那个王八蛋长得人模人样的,手段可卑鄙了!一上来话都不说,直接就开打,怎么看都是就是一个入了魔的魔修!”   饴糖坐在屋里,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着桌面,被魔修攻击,数年来这还是头一遭。道修和魔修若非脑子坏了,基本上不会主动袭击妖灵怪精,这回竟会主动袭击他们,看来事情并不简单。“喜鹊。”   “在。”被叫了名,站在门口的喜鹊连忙走了进来。   “我写封信给虚清,你和桦沬让你们那些朋友帮忙送过去。”饴糖口中的喜鹊和桦沬的朋友其实就是那些飞禽一类。桦沬和喜鹊在这方圆千里算得上是飞禽一类的王,起码附近的飞禽中真没有一只有修为的。   “放心吧,我一定会让它们把信安然送往青云观的。”拍拍胸脯,喜鹊保证她一定让她的小伙伴们完成任务。   斜对面的房间里,铁传甲坐在床头,身上缠着厚厚的白色纱布。李寻欢坐在床对面的圆凳上,沉着脸思寻着铁传甲所说经过。半晌,他冷冷道:“想来灵福馆近日不大安全。”   铁传甲垂下头,就像一座石雕般,动也不动一下,明明伤口该是很疼的。   “躺下歇息吧,别紧绷着。”李寻欢望着他,阴沉的脸缓和了许多。   铁传甲道:“少爷,你和我都只是普通人。”   李寻欢淡淡笑道:“数年过去,我自是晓得的。”饴糖和灵福馆的人都非人类,早在最初接触的那一年里就已清楚明了,更何况他恢复所有记忆,饴糖和其他人是不是人类对他来说,似乎并没那么重要。   在灵福馆的这几年里,他过得很幸福美满,比在当年爹娘健在时的李园还要快乐。   铁传甲道:“若是寻常人,少爷本不会放在眼里的。”   李寻欢道:“可惜,他们不是寻常人。”   铁传甲道:“能将红雅姑娘伤至如此,恐怕来者不善,夫人和柳翁他们此次……”   李寻欢笑着打断了铁传甲的话,道:“你大可不必担心,饴糖现下估计已书信给虚清道长了。”   铁传甲面色沉重,缓缓道:“少爷,你是不是打算与夫人共进退?我知道此次凶险万分,不然你也不会让我……”   话未说完,李寻欢板着脸,道:“何时起,你也变得多嘴起来?”   铁传甲不敢再说什么,他垂着脑袋,面色沉痛,等他在抬起头时,李寻欢已走出屋子,去了外头的院子。   院子里,饴糖和柳翁不知在说些什么,两人的面色是难得一见的严肃。   见李寻欢过来,饴糖朝柳翁使了个眼色后,便朝李寻欢走了过去。“小李子,小甲的伤势如何?”   李寻欢道:“无大碍,只是皮外伤。红雅怎样了?”   饴糖苦笑道:“损了灵体,不休个数月,根本无法复原。”   李寻欢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道:“别太过担忧,一定会没事的。”   饴糖点了点头,没在说话。   如果真没事那该多好?安稳日子过久了,也该皮绷紧些了。伤红雅和白蕊的是一名穿着黑色衣服,面容冷峻的修士,将对方的面貌画作一张肖像画连带书信一起寄给虚清,不知对方能不能认出是谁来。   能够在三招内伤到红雅和白蕊的,对方的修为定在金丹期。   金丹期的修士并不多见,而像虚清这样元婴期大圆满的修士更是寥寥几人。好吧,饴糖这辈子也就见过一个,那就是虚清了。至于,当年的清源……那货已是正统的仙人了,虽然只是个跟土地很山神没啥差别的小仙,但起码也是仙!   饴糖这辈子也没做啥坏事,她就是想不通哪倒霉孩子没事会来折腾他们呢?而且,修真者最怕牵扯因果,那货到底贼胆多大?对牵扯因果这等大事完全不放在眼里啊?眯着眼睛,饴糖想了个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别说她了,整个灵福馆也搞不懂是哪个家伙会那么闲着蛋疼来找他们的麻烦。   书信出去不过两天,青云观寄来一封回信和一道符纸。符纸是来自于蓬莱仙山的蓬莱门,信则是虚清亲笔所写。信上说得言简意赅,就特么一个字,一个硕大的等字。要不是虚清是清源的师父,饴糖早炸了!   捏着这张纸和符,饴糖冷笑了一声,道:“等他妹!”   李寻欢:“……”   众人:“……”   又过了一日,灵福馆上头突然降下一道屏障,说是屏障,实则是结界,防止普通人进入的结界。索性灵福馆在两天前已经挂上暂停营业几个大字,一些入住的客人也被他们暂时忽悠走了,因此整个灵福馆上下除了李寻欢和铁传甲外没有一个普通人。   红雅在房间里头休息,红玥和白蕊她们几姐妹陪着。于淼淼跟她哥和爹娘蹲在桦沬那边,在屏障降下的瞬间,四条鲤鱼吓得抖了好几抖。萝卜跟着贾汕和柳小幺,喜鹊陪在柳翁身边,他们早知对方会来,所以早早就恭候大驾了。   饴糖坐在主院的亭子里,喝着刚煮好的茶,一副从容镇定的模样。   来人一袭黑衣,容姿清俊,面色冷峻,他正是前些日子不分青红皂白袭击红雅和白蕊的修士。淡淡扫了眼青年,饴糖盯了他一会儿,轻笑道:“金丹九阶,很好,一个金丹九阶的魔修不知莅临我灵福馆有何要事?”金丹九阶的修士,虽看着挺正常的,但饴糖的眼睛还没全瞎,对方周身缠绕的丝丝魔气可不是弄虚作假的玩意。   青年环视四周,没有去看饴糖,而是将目光落在主院另一头的李寻欢身上。眼底掠过一丝诧异,他没想到这座充斥着纯灵之气的地方竟还有普通人在。 青年扫了眼李寻欢,冷笑道:“竟然还有凡人在。”   饴糖听了后不禁冷哼道:“在我眼里,你也不过是一介凡人。”别说是凡人,纵然为仙成神者,亦有消亡殆尽之日,这世上万物都逃不开天道轮回。   青年眯眼看向饴糖,半晌,错愕道:“灵石?你竟是灵石?”   饴糖端着茶杯,小啜一口道:“跟你没半个铜板关系。”是灵石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对饴糖的态度,青年不怒反笑道:“我叫展云。”   这名字放哪里都很普通,但在修真界能叫这名字的,恐怕只能是一人。   “原蓬莱门三星长老纯阳子首徒展云,幸会了。”   展云道:“你知道我?”   饴糖放下手中茶杯,淡淡道:“要说这世上哪个人的脑子被驴踢过了,估计也就你展云了。你放着个大好前途不要,非得离经叛道反入魔道,与从小养大你的师父纯阳子反目成仇。”   展云冷冷道:“你知道得挺多的。”   饴糖笑道:“你的事迹在修真界并不是小事,而且还是所有正派修真者最好的反面教材。”说完,她顿了下,道:“忘记说了,我的幼子恰好是青云观虚清道长的第三个弟子,虚清在教育我家清源的时候,每每都是拿你为反面教材的。”   展云:“……”   饴糖起身,直视着展云,接着道:“你伤我的人,是不是该给个交代?”   展云看着饴糖,傲然道:“我做事从来不需要给人交代。”   饴糖点了下头,似乎也不惊讶展云的态度,她宽袖一挥,一道几不可查的萤火直直打入展云体内。“我揍你也不需要知会。”她说,不咸不淡。   萤火钻入体内,只不过一瞬间就让展云察觉,二话不说直接挥剑朝饴糖劈去。冷眼扫向那柄泛着暗黑色流光的长剑,饴糖冷笑一声,手一挥就挡住了对方的攻击。“活了那么多年,怎么也不是白活的。小鬼,你记着了,老娘吃得饭可比你吃的盐多。”   刹那间,灵福馆上头骤然爆发数道光芒,璀璨绚烂。斑斓光彩夹杂着凶猛之势,直朝对方攻去,四周气流翻涌,主院内好好的奇花异草顷刻间化为乌有。待在屋内,看着外头的红绫心头在滴血,这些奇花异草看着普通,实则都是蕴含灵气的仙草,她悉心呵护多年就那么被毁了,一瞬间!   红玥和白萱施法拉开结界将那道展云降在灵福馆上空的屏障散去,接着又以迷雾阵法让灵福馆置身于寻常人看不见的阵法中。   白珊咬牙道:“这展云真是神经病!”   红溪皱眉道:“他为何要寻我们的麻烦?”   红茵冷笑道:“因由根本不需要,这货就是一中二病!”敢冒天下之大讳背叛师门背叛得那么轰轰烈烈,还杀了那么多同门之人的估计就他一个了。“这家伙当年宰杀同门的时候,只因想杀就杀,没有理由,对上这种人,还需要问理由吗?”   红溪:“……”好吧,她刚刚那问题的确有点蠢。   于淼淼抱着她哥于扬,嘤嘤道:“哥,外头那个魔头好可怕!”   于扬虽然有些害怕,但怎么也是一个当哥的,将妹妹抱得死紧,他道:“没事的,淼淼,哥在这,爹在这,娘也在这,不怕哈!”   于淼淼吸了吸鼻子,点头继续闷于扬怀里。   上头打得有多激烈,李寻欢就有多担心,他在这一刻,方才彻底明白自己到底多弱小。或许,在凡人的江湖中,他的确难逢敌手,但在这里,这个森罗万象的世界里,他也不过是一介渺小的凡人。   藏在袖袍里的拳头攥紧,平钝的指甲抠进掌心,血珠滴落,他却毫无知觉。      ☆、第三十一回   虚清来时,饴糖跟展云打得那叫难舍难分。携三个弟子到达灵福馆,手中拂尘一扬,直接阻了展云的攻击。清源跟着宁玄和宁和两个师兄待在主院里,仰着头,见他娘亲冷着脸,衣袖和衣襟都破了一大片,脸上布满忧色。   展云受了伤,他料不到自己会在一介灵物面前落了下风。虚清踏着银剑挡在展云身前,出尘俊秀的面容一如既往的淡然。“饴糖夫人,请手下留情。”   饴糖不怒反笑,面容冷静,抬手撕掉已变成破布条的袖子,嗓音森然冰冷道:“凭什么?”   虚清摇头,道:“饴糖夫人,看在贫道的面子上,饶他一回吧。”   饴糖道:“饶他一回?他伤我两个人,这笔账怎么也该算回来吧!虚清,你也该知道,牵扯因果总是要还的,既然他结了因,这个果他就必须受。”   虚清皱眉,回首看了眼展云。青年面容冷峻,薄唇紧抿,一丝血溢出,沿着唇角滑落,他伤得蛮重的,饴糖根本是在下狠手,不过她也算是手下留情了,否则凭她的道行,早就震碎展云的金丹。   虚清叹气,道:“拜托了。”他从未对谁如此低声下气过。   饴糖收起一身森寒之气,眉心蹙起,扫了眼虚清,又淡淡瞥向虚清身后的展云,不解道:“他是蓬莱门的叛徒,你堂堂青云观的长老何必如此护他?”若不是算得上了解虚清的性子,饴糖还以为虚清看上展云了呢。   其实,撇去展云那糟糕的性子,这皮面长得还是挺不错的。   虚清半垂眼眸,轻声道:“我欠他的。”   四个字,简简单单四个字到底饱含了多少前因后果饴糖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拢了拢微乱的发髻,她似嘲笑般盯着虚清,回道:“你真是够倒霉的。”欠展云这种人就跟在赌坊欠了钱被追债一样的倒霉。   虚清没说话,只是笑得无奈。   不再去理会展云,饴糖一跃来到下头,扫了眼两年不见的小儿子,饴糖欣慰地朝他笑了笑后,直接朝李寻欢小跑了过去。跑到青年面前,看着地上一滴滴的斑斑血迹,饴糖抓住他藏在袖袍里的手,猛地一拉,将手翻开来一看,掌心间皮肉翻起,鲜血淋漓,甚是骇人。   饴糖又惊又怒,道:“你是不是傻啊?我说了没事,就一定……”话还未说完,李寻欢已经挣开被她抓着的手,一把将她揽进怀中。嘴唇贴在耳畔,呼吸急促,感觉得出来,他很紧张。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耳畔边的呼吸渐渐平稳,良久,他轻声道:“饴糖。”   “我在。”她说。   “饴糖。”那两只揽她入怀的手臂在颤抖。   “我在。”伸出双手环住他的腰,饴糖将脸紧贴着他的胸膛轻轻蹭了蹭,道:“我在呢,小李子。”   身体被更紧地搂住,却又格外小心,李寻欢小心翼翼感受着怀里的温度,真切而又温暖。饴糖与展云战斗时,让他不禁回想起那个时候,饴糖坐在火里被烧的情景。无力和绝望两个他以为这一生也不会感受到的词再一次席卷了他。李寻欢静静地抱着饴糖,手指抚着凌乱柔软的黑发,半晌,将下巴抵在她的发旋上,哑声道:“饴糖,你在,真好。”   很久很久以前,饴糖就在想她跟李寻欢会走向怎样一条路。是欢天喜地?还是绝望悲痛?如今,在经历重来一次后,饴糖知道她和他的未来起码是欢天喜地多一些的,虽然偶尔会夹杂一些绝望悲痛,但小虐怡情不是吗?   “我累了。”饴糖深吸一口气,身体软软靠在李寻欢身上。   “回屋休息,一起。”   饴糖点点头,身体越像没骨头一般地靠着李寻欢。   身体突然一轻,耳侧边响起李寻欢清冷的嗓音。“累了,就闭眼睡吧,反正回屋也是要睡的。”   饴糖没说话,头靠在他怀里,缓缓闭上了眼。   感受到怀里的人睡着了,李寻欢唇角微微翘起。   不去看主院里的人,他抱着饴糖回了他们的屋子。   展云扶着自己的手臂站在虚清右侧,目送着那个在他眼里特别异类的凡人抱着那块化为人形的灵石离开,不禁冷笑道:“凡人和灵石?也不怕遭天谴。”   虚清没说话,反倒是清源听了展云的话很不开心。“娘亲跟爹爹的事无需外人多言是非,况且,这里是灵福馆不是你展大魔头的洞府!”说完,就朝恰好从房间里头出来的白珊他们小跑了过去。   宁和双手抱胸,盯着展云笑嘻嘻,道:“展前辈,魔修一向喜与妖灵怪魔双修,你们难道不怕遭天谴?”   一句话没噎住展云,倒是让虚清很不自在,他一挥袖袍,朝灵福馆替他专门收拾的一间房走了去。见虚清离开,展云也跟了上去。两人一前一后的离开,宁和看着略微怪异地向边上的宁玄问道:“大师兄,你说师父跟展云是啥关系?”   宁玄抬手在宁和脑门后拍了一掌,道:“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被赏了一掌,宁玄撇了撇嘴巴,道:“好奇不行啊。”   宁玄冷冷睨了眼一向跳脱的二师弟宁和,道:“师父的事也是你可以好奇的?”   宁和:“……”好吧,师父的事不是他好奇就能好奇的!   清源归来,灵福馆的大伙都是很开心的,一个个围着清源问东问西的,好不高兴。红玥拉着清源的手,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一番,道:“长高了不少,还瘦了。”   白珊伸手捏了捏清源的脸蛋,道:“瞧这小脸蛋跑出去骗小姑娘一骗一个准!”   清源抽了抽嘴角,道:“珊姨,你想多了。”他是修道的,而且还是清修,不近女色!再说了,从小到大都待在灵福馆盯着白蕊红雅一众美女,眼光都提高了不少,尤其他还有一个长得特别漂亮的娘!   虚清回到屋里,来到窗边坐下,他没去看跟着进来的展云,而是拿起一个白瓷杯给自己倒了杯茶。展云盯着他,一双眼直勾勾地未从他身上离开,半晌,喑哑着声音,道:“你不欠我。”   虚清握着杯子的手一顿,道:“我欠了,所以还你。”   展云道:“想跟我撇清关系?”   虚清冷笑道:“我跟你没关系。”   展云听后,眼眸微暗,他走上前,伸手按上虚清的肩膀,迫使他面对自己,道:“没关系?上次那件事,你可以当做没发生过,但我不能!”   虚清挣开展云的桎梏,神色微冷,道:“给我闭嘴。”   展云笑道:“你生气了?很好,生气就好,我以为你一辈子都是那副清清淡淡的模样。”展云跟虚清认识挺早的,但真正牵连在一块儿,却要从五年前说起。若不是两人都不小心着了别人的道,也不会牵连至深。想起上次那件事,虚清就气得全身发抖,他们青云观修得都是清心之道,最忌讳谷欠之事!如今被展云这个混蛋赖上,他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没去理会面色铁青的虚清,展云找了张椅子坐下,完全不在乎身上的伤势,淡淡道:“你怎么跟这里的灵物有所牵连的?”   虚清皱眉道:“清源是饴糖夫人的幼子。”   展云道:“那灵石好像说过这事。”之前打斗的时候,饴糖的确说过,但展云一不小心给忘记了。   虚清道:“何故寻他们的麻烦?”虚清对灵福馆内的人还是蛮有好感的,他们跟以往接触的妖魔怪,甚至是同样的灵物都不同。   展云道:“没原因,正好心烦,想找人练练手。”   虚清:“……”这人的性格就是那么糟糕,说话方式也跟他的长相不搭边,完全离赏心悦目这四个字甚远。   展云将双腿交叠搁在前面的圆凳上,道:“那灵石真不简单,差点把我的金丹给震碎了,修为在元婴之上……亦或者已不是区区灵物这么简单了?”   虚清淡淡道:“不管是什么,饴糖夫人就是饴糖夫人。”   展云道:“那个凡人是她相公?”   虚清点头道:“明媒正娶娶进门的。”   展云:“……”他好像耳鸣了?虚清刚才说了什么?   看出展云的疑惑,虚清再次说道:“你没听错,李公子是饴糖夫人娶回……来的。”一想到当初他这个高堂在接受他们夫妻两二拜高堂的时候,心情就略微妙。   展云:“……”真是一块让人刮目相看的灵石。   虚清与展云这边你一句我一句,不咸不淡的对话最终以虚清的沉默结束。饴糖在与展云对战的时候,那张蓬莱门的符并未拿出来使用,其实那张符纸也不是给她拿来丢给展云看的,就展云这种大逆不道的性子,你让他念在师门的份上不找别人麻烦,简直就是在扯淡!   那符纸有些奇怪,虚清寄给饴糖,就是为了饴糖能帮他好好看看的。   如今看来,饴糖估计没领略到他的意思吧。   此时,刚被李寻欢放到床上睡的饴糖突然从床上跳起来,将那张被她丢在桌上的符纸拿起来细细看了起来。   站在边上的李寻欢:“………………”就不能好好歇歇吗?   ☆、第三十二回   朝李寻欢招招手,饴糖拉着他坐在边上,将符纸放在桌上,按平道:“小李子,你看这上面的符咒是不是很眼熟?”要不是刚躺下,脑海里灵光闪过那张符纸,饴糖也不会急吼吼地从床上跳起来!   李寻欢伸手将饴糖抱到他身上坐着,就着手臂圈住她的姿势,盯着那鲜红的符纸,道:“跟那面镜子边上刻着的古字很像。”李寻欢的记性还是不错的,那面当年清源拿出来给他和饴糖重来一次的宝器周圈就刻着这几乎一模一样的古老文字。   饴糖眯了眯眼,笑道:“小李子记性不错。”说完,她动了动,以确保自己能找准舒服的位置,现在这样,不舒服啊→_→   刚动一下,李寻欢带着一丝低哑的声音贴着她头顶响起。“别乱动。”三个字是咬着牙一字一字咬出来的。   饴糖:“……”身体僵得跟石头似的,饴糖觉得自己还是乖乖的比较好,不然她就真死定了。   李寻欢指着符纸,道:“这符纸虚清为何要寄给你?”   饴糖道:“或许是希望我能从中看出个什么来吧。”努力把注意力从后面这个人身上拉回来,饴糖的手指摩挲着符纸上的古字,半晌将符纸拿起来闻了闻。“这上面好像不是朱砂画出来的,倒有点……”   “血,那是用血画的。”李寻欢接话道:“你拿到它的第一天起我就闻到了。”符纸上的血已干涸,但那股腐臭的味道还是挺浓郁的。   放下符纸,饴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呐呐道:“你的鼻子倒是灵。”   李寻欢将脸埋入她的颈子,轻笑一声道:“还行。”江湖中人对血腥味道向来比常人灵敏,何况这符纸上的血味颇为怪异。   颈间的呼吸犹如羽毛扫过痒痒的,饴糖敲击桌面的手几不可查地颤抖了一下。将颈间的注意力重新拉回来,饴糖拿起一张白纸和一支毛笔在上面把符纸上的古字一笔一划地描摹下来。待她认认真真将古字完整的描摹下来,发现这其中有点不对劲,将纸张拿起来凑到眼前,道:“奇怪了,这玩意好像哪里不对。”初看之下,的确跟逆转镜上面的古字一模一样,实际上却又有所不同,因为这些古字的顺序与逆转镜上面的相反。   李寻欢盯着符纸上和纸上的古字突然明白哪里不对了。“跟那面镜子上的古字是相反的。”如果不够仔细,完全看不出其中的细微变化,因为首末的文字几乎相同。   点了下头,饴糖往后一靠,整个人都靠在李寻欢怀里,打了个哈气,道:“不看了,明天再问虚清好了。小李子,抱我回床上睡去,我困了。”那口吻怎么听怎么像大爷,突然间说困了,李寻欢有点哭笑不得,不过他还是将饴糖打横抱起。   抱她回床上睡下,李寻欢也在她边上躺下,隔着被子将她抱入怀中。   一晃多年,她的样貌依然跟初见时一模一样,他想再过个十年二十年,他们俩在外人面前就该是老夫少妻了。说实话,有时候李寻欢会害怕,害怕有一天他离开了,独留她一人在这个世界。搂紧怀中的人,李寻欢吻了吻她的发旋,用极轻的声音,道:“饴糖,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困得上下眼皮打架的饴糖唇角微翘地应了一声,道:“嗯。”   这一睡,两人就睡到了第二日清晨。   早起的饴糖和李寻欢在萝卜的叫唤下去了前厅的二楼,此时的灵福馆还没开门,大门口上依然挂着暂时停业四个敞亮的大字。   二楼坐满了馆子内的人,看着特别热闹。   饴糖手里拿着符纸,没等虚清开口,就把符纸拍在他面前的桌上,道:“这玩意跟逆转镜上的古字一模一样,但却是反的。”   虚清没料到她竟看出来了,而且饴糖口中说的逆转镜,在场有点资历的人基本上都知道那是个什么玩意。“你确定没看错?”虚清忍不住又问了一遍。   饴糖拉了张椅子坐下,道:“在场只有我和小李子有资格说没看错这三个字!”当初因逆转镜重来的就是她和李寻欢,如果他们俩都认不出来,那么天下估计也没几个能认出来,除非清源恢复当年过往记忆,毕竟这逆转镜本是他的东西。   虚清皱紧眉头,道:“这张符纸我是在一个洞府里偶然得到的。”   饴糖道:“没有东西触发它就不会有事啦。”她倒是不在意这符纸的功用,只要跟她没什么关系就好。   展云冷笑道:“不触发?既然它出现,且经过你们几个人的手,就说明它势必要与你们有所牵连。”   饴糖淡淡瞥了眼展云,冷笑了一声后,直接看向虚清,道:“这玩意怎么还在这里?想找揍吗?”   被饴糖当做玩意的展云:“……”   虚清抽了抽嘴角,回道:“你大可当他不存在。”   饴糖对于虚清的回答很满意,她点头道:“好吧,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把他当做蚊虫一般不存在好了。”   磨着牙,想跟饴糖打一架的展云:“……”   李寻欢坐在饴糖的旁边,伸手摸了摸她的长发,淡淡道:“逆转镜可以逆转时间,那它的功效是不是恢复时间?”   虚清抬头瞥了一眼李寻欢,道:“说不准。逆转镜之所以能够逆转时间不仅仅在于这些古字,更多的是它本身那面镜子。这符纸没什么作用,也就一般的黄纸,就算用……”话未说完,他盯着符纸上略微异样的颜色,道:“这不是朱砂。”   饴糖道:“你才看出来啊,这是血啦,小李子说有点腐臭味,我是看不出到底是什么血画成的。”   展云起身,从虚清面前一把拿过符纸,凑近闻了闻,道:“这不是一种血,而是魔血、妖血和灵血混在一起的。”三种血合二为一,当做朱砂来绘制符纸,这可不是一般智商的人能做到的。“应该是魔修干的。”   话音刚落下,在场人的眼睛齐刷刷看向了展云。   因为,他就是魔修。   被一群灵物那么盯着,是个人都不自在,更何况展云这样强大又BT的魔修。“看什么看?我又不是丧心病狂的人!”背叛师门,杀了自己那么多同门的人竟然好意思说自己不是丧心病狂的人,大家伙都觉得展云的脑子估计病得不轻。   一眼就看出他们在想什么,展云冷笑,道:“你们什么都不知道!”   饴糖凉凉回道:“我们的确什么都不知道,但你做的事,我们都看在眼里!”能不分青红皂地白攻击白蕊、红雅,还有铁传甲的人就算不是完全的丧心病狂,也有一半是了,起码没怎么正常。   展云哼了哼,将符纸扔到桌上。   那动作有多粗鲁就有多粗鲁,一看就是个骄傲自大,没啥家教的人。   宁和拍了拍清源的脑袋,压低声音,道:“小师弟,看到没?那就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咱们是有师傅有门派有师兄弟的人,绝不能学他哈。”   清源点头,认真道:“明白了,二师兄!”   宁和非常欣慰道:“向咱们大师兄学习!”   清源用力地握拳道:“是!”   安静的当一名美男子的大师兄:“……”   逆转镜这三个字让虚清心头发寒,当年清源就是因为……忍不住看向如今的清源,虚清道:“这天地间的上古宝器中唯有逆转镜不同。”   饴糖点头道:“逆改时间的宝器自是不同。”更何况这玩意若是被有心人拿去耍着玩,天地间的秩序早没了。得亏当年的清源是逆转镜的主人,也得亏……好吧,也不算什么好事,就算一果还一果,清源所付代价也太大了。   六世轮回,皆入畜生道,待尝遍被食之苦,方可再世为人……这样的代价真是太大了,就算当初她是由清源烧死的,可错全不在他身上。   想到这里,饴糖朝清源招了招手。“源儿,过来。”   被娘亲点名,清源蹭得起来,朝他娘跑了过去。当年那么小的孩子,长大了,再过一年,便是十年,十年对她来说不过一瞬,但对身为普通人的李寻欢来说,却是那么长。拉着清源的手,将他细细打量一番,轻轻笑道:“一晃九年,源儿也长大了。”   清源笑道:“源儿可以保护娘亲和爹爹了。”   饴糖伸手揉着他的脑袋,喃喃道:“终是我们欠你的。”这句话其中的含义只有饴糖和李寻欢才能够明白。当年清源还的果太大,因为她,她和李寻欢与清源之间牵扯的因果并未终结。   清源不解,脸上明显有些困惑。“娘,你说什么?”   饴糖笑道:“没说什么,娘只是在想阿飞现在怎样了。”阿飞比清源先一步离开灵福馆,为了让自己的视野更加开阔,阿飞在十四岁那一年离开灵福馆,回关内游历四方去了。如今,一晃也过了三年。   一提起阿飞,在场人都有点想念他,三年来一共就写过三封信回来,言简意赅到爆。每每都气得饴糖恨不得冲回关内,揪着阿飞的耳朵回来,顺便揍他一顿!不过,饴糖也只是想想,从将阿飞接回来的那一天起,饴糖就知道阿飞的路跟他们都不同。   “嗯?馆子竟然挂了停业?我不在的期间,馆子营业不好吗?”   ☆、第三十三回   少年穿了件单薄的衣服,披着件麻斗篷,长发随意扎着垂在胸前。他的手上握着一把三尺多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鄂,甚至连个像样的剑柄都没有,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充当着这柄剑的剑柄。   少年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那是一张英俊的脸,虽显年轻,还不成熟,但足以有吸引旁人的魅力。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够让一个孩子长大。当年的阿飞已经长成了大孩子,持剑的双手抱在胸前,他站在二楼楼梯口,好笑地看着二楼厅中的众人。   清源一看到阿飞,连忙跑了过去,三年过去,当年的小萝卜头也长大了不少,看着长高了很多的清源,阿飞笑道:“高了不少,就是瘦了些。”   清源跟着笑道:“当然高了不少,三年了,哥,你出去这三年不也长高了嘛!嘿嘿,你可比我厉害,一年就回来一封信,要不是爹和红绫姐拦着,娘早冲到关内去找你算账了。”   阿飞:“……”这事咱能现在不提吗?他才刚回来啊喂!   展云不认识阿飞,瞅了他一眼就收回目光去看坐他边上的虚清了。   阿飞走上前,来到饴糖和李寻欢面前规规矩矩地唤了他们一声父亲和母亲。饴糖眼皮都懒得去撩一下,她是有些生气的。面对三年不见的便宜儿子,心里的确是没来由的欢喜,可一想到混小子三年统共就回来三封信,她就咬牙不爽。   与饴糖的心情不同,看到阿飞那张越发英俊瘦削的面容,那双明亮锐利的眼睛和那一如既往孤高倔强却又带着一丝温柔的表情,李寻欢心里是高兴的。两个儿子,虽非亲生,却胜过亲生,他很爱阿飞和清源,这两个孩子对他来说,就是他李寻欢和饴糖的孩子。   李寻欢看着阿飞缓缓道:“回来了。”   阿飞点了下头,道:“回来了。”   李寻欢道:“外头如何?”   阿飞道:“很大,很广阔,但毕竟不是家里。”   李寻欢笑了笑道:“知道回来就好,你娘这三年一直都很担心你。”   阿飞道:“我知道。”说完,他看向堵着气扭头去看窗外头的饴糖。知道他便宜娘在生闷气,阿飞无奈中又感到好笑。他的便宜娘和便宜爹一点都没变,三年的岁月似乎并未在他们身上留下痕迹。“母亲。”轻轻地又叫了一声饴糖。   饴糖鼓着腮帮,活像个闹别扭的小孩子。   展云瞥了眼这样的饴糖,嗤笑道:“小鬼头。”   眯了眯眼,饴糖回道:“中二病。”   不理解中二病是何意,但肯定不会是赞赏话,展云眯着眼睛,腾地从凳子上站起来,道:“灵石,你是找茬吧?”   饴糖冷笑道:“就是找茬怎么样?再说了,先找茬的人是你吧。”说着,身上竟散发出一丝冷冽寒气。要不是看在虚清的面子上,她早扒了展云的皮,现在白蕊和铁传甲还躺在屋里头养伤,红雅损了灵体,化为原身待在主院里头养着,她能忍着展云坐在这里已经很客气,很给虚清面子了。   虚清拉住准备发作的展云,警告道:“这件事错在你这边,消停点吧。”   展云被虚清一说,只能憋着气,将胸口的那股子闷气往肚子里吞。坐回凳子上,他气呼呼地看向窗外头,那模样其实跟饴糖方才的表情没啥区别,都是一副闹别扭的小孩子模样。   虚清拿起符纸折了一折,塞入袖口中,语气淡淡道:“既然飞儿回来了,这事我们明天继续谈吧。”   饴糖点了点头,同意了虚清的话。反正符纸的事也不急于一时,现在比较重要的还是阿飞。看向阿飞,饴糖双手环胸,道:“三年,总算知道回来了。”   阿飞:“……”啊,他便宜娘生气了。   饴糖抖了抖腿,接着翘起,道:“一年回来一封信,你倒是给我长本事了。说,三年都给老娘去哪儿了?”第一年一封信,第二年一封信,第三年一封信……一年特么才一封,每封信还特么只有两个字,对,没有看错,就是两个字!“勿念?你爹和红绫没教你写字是吧?你特么只会写勿念两个字吗?”   阿飞:“……”完了,他便宜娘的画风好像不对了!   李寻欢默默地扭头,他表示什么都没看到。   红绫好笑地看了眼饴糖,起身上前拉过阿飞的手,道:“你啊,也别生气了,阿飞不是好好的吗?再说了,阿飞好不容易回来,你这模样想吓唬谁啊。”   饴糖看着像护犊子一般的红绫,嘴角微抽道:“我怎么感觉你像他媳妇,我像他不要脸的后妈呢?”   红绫抽了抽嘴角,道:“你想多了。最多我像阿飞的亲娘,你像他后娘。”   饴糖:“……”什么鬼!   红绫的话让饴糖不知道该如何吐槽,槽点太多不知如何说起。阿飞盯着红绫那只拉着自己的手,明亮的眼睛里带着一丝浅浅笑意。说实话,他很喜欢便宜娘的比喻。红绫就是像他媳妇,或许……将来某一天,还真会成为他媳妇也说不定。想到这里,阿飞笑了,笑得那么还那么灿烂,灿烂到差点闪瞎饴糖的钛合金石头眼,她不明白阿飞在开心个什么劲。   柳翁喝了口茶,对红绫道:“红绫丫头,带小飞回后头休息去,晚上咱们开个欢迎会,庆祝小飞和小源回来。”   红绫听了柳翁的话,便应道:“嗳。”接着,她就拉着阿飞下楼去了,而清源也紧随其后,与他的大师兄宁玄,二师兄宁玄一起回了主院。   既然晚上要庆贺阿飞和清源回来,于氏夫妇和白家姐妹自然坐不住了,拽着于淼淼直接奔向了厨房。没一会儿,二楼厅里就少了一半的人,而他们前脚刚离开,红玥姐妹三人后脚回主院去照顾伤者去了。   该走的都走了,剩下的几个都是准备谈正事的。   本打算明日再谈,可现下有了空闲,当然是继续刚才的正事了。饴糖给自己还有除展云以外的其他人分别倒了一杯茶后,淡淡道:“虚清,明人不说暗话,刚才因为源儿在场,所以我也没戳破你,这符纸你是故意拿过来给我看的吧。”   虚清刚拿起杯子的手一顿,他没说话,只是面色有点晦暗不明。“我不知道饴糖夫人再说什么。”   饴糖轻笑道:“不知道?还是想装作不知道?虚清,我们也认识九年了,若非源儿,你和我终其一生都不可能有所牵连。”   虚清没说话,只是低头喝了一口茶。   饴糖撩了撩眼皮,盯着面前茶杯里竖起的茶叶,轻轻道:“你想做什么,我不管,也没心思去管,但你若敢伤害他,我定不饶你。”最后五个字中饱含着浓烈的警告,这是一个相当真挚的警告。   虚清听罢,笑道:“饴糖夫人,我宁愿伤害自己也不会伤害师兄的。”   展云皱眉,看了眼虚清,又看了眼饴糖,总觉得这两人在说他听不懂的话。   虚清有师兄?青云观祖师爷的首徒不就是虚清吗?虚清上头何时有个师兄了?   饴糖面色渐渐冰冷,道:“已经发生的事情是不可能再改变了。”   虚清道:“为什么不能?当年发生了那件事,师兄不一样替你和李公子改变了。”   饴糖冷笑道:“你以为是单向的代价吗?你以为只有你师兄付了代价吗?”   虚清面色微变,他看向饴糖,道:“什么意思?”   饴糖起身,将手中的杯子重重放在桌上,道:“虚清道长最好还是想清楚为妙,过去的就只能是过去,现在的才是真实,若你胆敢为一己之念伤害他,我定让你……”说着,语声微顿,冷眼扫向杯子,只听‘啪’的一声,杯身四裂,杯中之茶散落桌面,汇在一起滴落至地面。“如这杯子一样的下场。”   说完,她拉着李寻欢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二楼大厅。   虚清盯着四裂的杯子,面色一点点难看起来,她说的话不是开玩笑的,若他敢乱来,她定会让他死得比谁都难看。况且,修真者一旦牵扯因果,势必要遵循有因必有果之说,欠的就势必要还清,犹如当年的清源。   展云不知虚清到底隐瞒了什么,他只是淡淡道:“她若动你一分,我就……”话未说完,在边上的桦沬冷笑一声,道:“就如何?杀了饴糖吗?身为她的手下败将,还是收敛点好。再者,你别以为灵福馆是你想欺负就可以欺负的地方,白蕊和红雅的事,没那么容易就算了的。”   意思很清楚,红雅和白蕊的事,他们还没完呢!   饴糖刚拉着李寻欢下楼,脸上冰冷的表情软化,她松开拉着李寻欢的手,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见她那么拼命地拍打自己的脸,李寻欢伸手握住她的手,道:“拍那么狠做什么?”   饴糖扁嘴,道:“怕吓到儿子呗。”   李寻欢轻笑道:“放心,源儿和阿飞绝对不会被你吓到。”说着,他又抬头往楼上瞥了一眼,道:“虚清道长到底要做什么?”   饴糖一提到虚清,头就有些疼,她皱着眉头,道:“清源,他所做一切都是为了清源,他希望清源恢复到原来。”   “不可能了……”   饴糖冷冷一笑道:“是啊,不可能了……所以他才更想……小李子,人生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恚、求不得、五阴炽盛……其中这求不得……更是八苦中最容易使人疯魔……”   “小李子,求而不得……比死更痛苦……”   ☆、第三十四回   随着清源日渐长大,虚清越发希望一切回归原点,回归到所有的事情都没开始前。若没有柳青岚的一封信,若没有饴糖的那桩事,是不是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发生了?坐在三楼的高亭内,虚清的手死死攥着那张符纸,明亮的眼眸透着一丝对未来的迷茫。   此时,正是星空璀璨的夜里。从高亭外望出去,大大的月亮高挂天空,淡黄色的晕光在满天繁星的帮助下照耀着这片沙漠之地。四周静悄悄的,连一丝虫鸣声都没有,高亭对面的下方的一间屋子开着窗,窗头倚着个少女,少女一身罗衫长裙,长发散在肩头,一双眼直勾勾地打量着他。   盯着他的是饴糖,那个养育了清源九年之人,也是使得清源牵扯其因果的人。在偶然得到那张符纸时,他的的确确存了那样不堪的心思。恢复时间,让迄今为止发生的一切皆倒转回最初从未发生的那一刻起。回归最初,所付代价何其之大。况且,这世间除了逆转镜外,也没有什么宝器可以将所有的时间回归至最初。   抬眼就看到虚清那晦暗不明的表情,饴糖张了张嘴,半晌,终是嘴唇嗫嚅,无声地说了一句话。大晚上的,她也不方便吼,只能靠这种无声且蛋疼的方式跟高亭上的虚清交谈。   眉微蹙,虚清猛然从高亭上站起,他差点就跳下去,跑到饴糖面前,抓她出来好好问个清楚。   【代价双向的,施术人和被施术人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当时,清源在使用逆转镜的时候,她就隐约知晓,所以在逆转镜彻底发动前,她付出了代价,连带李寻欢的一起付了。   那个代价,李寻欢付不起,他只是一介凡人。   【什么代价?你付的?】忍下心中不安,虚清张了张嘴,无声地问道。   饴糖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嘴唇嗫嚅。【剜心钉骨。】   四个字,如此骇人的四个字,她却是这般的平静。饴糖怕痛,可跟三昧真火烧她比起来,剜心钉骨也就那样,没啥好可怕的。饴糖早没心了,在时间被逆转的那一刻起,她的心就被硬生生割去。不但如此,就连她身体里的每一块骨头上都被钉了一根锁魂钉,足足二百零六根。如果没有怪物一般的强大意志力,饴糖早就疯了,剜心是一瞬间的事,锁魂钉却是要伴随她整整一百年。那种骨头被钉了钉子的剧烈疼痛,每每都能逼疯一个人。   那样的痛楚世间没几个可以承受下来,可饴糖却忍了下来,三十几年来她习惯了忍,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虚清的手突然间握上高亭的护栏,木质的护栏‘噼啪’一下被巨大的手劲捏出了一条细缝。剜心钉骨,这样的代价比他们修真之人遭受雷劫更加痛苦。垂下眼眸,虚清松开握着护栏的手,颓败地坐了下来,他想过很多可能,却独独没想到这个。   重新抬起头,虚清看向饴糖,突然问了句。【痛吗?】   饴糖笑了笑。【痛啊,可再痛也是要忍着的。】她是铁打的石头,这点痛还是忍得住的。   虚清看着那抹笑容,嘴里越发苦涩,他也想笑,却终是笑不出的。闭了闭眼,他不再多说,而是起身离开了高亭。望着那条瘦削的身影,饴糖暗忖着虚清的打算,他希望一切回归最初,可这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已经来过一次了,还打算来第二次吗?就算他想,天也不会让他那么做。再者,那符纸上的古字可不是用来恢复时间的。   皱着眉,饴糖想着要不要找个时间把虚清给废了,这样他也就没啥功夫去想些有的没的了。就在这时,身后突然有双手揽上她的腰际,李寻欢抱着她,紧紧地。“你想对着虚清道长到何时?”   长发未束,发丝交缠,李寻欢的脸颊贴着饴糖的,有点微凉。“你怎么不睡呢?不是让你早点睡的嘛。”   脸轻轻在她颊边蹭了蹭,李寻欢轻轻接着道:“你不在,我睡不着。”   饴糖轻笑道:“怎么像个孩子似的?”   李寻欢将她转过来,手贴上她的脸,轻声道:“谁让你尽宠着我呢。”   饴糖看着他,认真道:“不宠你宠谁?你本来就是给我来宠的。”   奇异的双眸带着如盎然春意般的活力,李寻欢低下头,亲了下她的额头后,将她给紧紧拥住,双臂牢牢将她锁在怀里,越拥越紧,就好像要将她融入骨血中一样。“饴糖。”   “嗯?”   “该休息了。”他轻笑道,眸子里是暖暖的笑意。   脸埋在他怀里,饴糖轻轻道:“好。”   翌日,天一如既往的蓝,饴糖早早起来,教训大儿子阿飞,夸奖小儿子清源去了。虚清把自己关在屋里一直没出来,倒是他两个弟子宁玄和宁和闲来无聊跑去了账房找桦沬谈天说地去了。至于展云,昨儿个在他们这边得了个不痛快后,也把自己关在后院的客房里没出来。   他俩在不在,灵福馆依旧那样。把馆子的门打开,暂停营业的匾牌拿掉,萝卜站在馆子外继续他的日常,而其他人亦是如此。打着哈欠,饴糖一副昏昏谷欠睡的模样趴在桌上,她的对面站着正在教阿飞和清源书的李寻欢。俩孩子读书很认真,李寻欢教什么,他们都学得很快。   屋外头本该明媚蔚蓝,然没一会儿的功夫,灵福馆上方已隐隐形成一大片黑如泼墨般的黑云。黑云中一道屏障降下,将灵福馆罩了个满打满,刚重新开张,还没迎来一个客人,就迎来一片不祥的黑云,这下真把站在外头的萝卜吓住了。   昏昏谷欠睡的瞌睡虫全都跑得干干净净,饴糖猛地睁大眼睛,站起来跑出了屋子。看着头顶罩下的黑云以及如走马灯般不断从周围掠过的扭曲影像,饴糖的面色腾地就青黑了。还没等她破口大骂,一个人跌跌撞撞最南面的屋里跑了出来,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虚清。   虚清脸色很不好,看着外头的情景,眼眸不由睁大,终是露出了惊骇不已的表情。   那张符纸本不该有此功效的,这点饴糖和虚清心里都很清楚,可现在这张符纸起了功效,那问题出在谁身上呢?   难道是他!?   两人脑海里第一个想到的人都是展云。   抬头往黑压压的天空看去,只见黑云中缓缓踱步出来一个人。黑衣黑袍,乌黑的长发用一根玉簪挽在脑后,额前仅留下一缕,斜飞入鬓的剑眉下一双狭长冷漠的桃花眼正直勾勾地盯着虚清。“这张符纸的确很好玩。”   饴糖竖起中指,破口骂道:“好玩你妹!”   没去理会饴糖,展云手中拿着一盏六角宝壶,壶顶缀着一颗硕大的石头,石头隐隐散发流光,那气息赫然是因果石的气息。这下,别说饴糖气得全身发抖,就连虚清的面色也白了许多。“从一开始,你的目的就是这个?”   展云看着虚清,道:“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要来。”他说,语气轻柔。“就算这符纸上的古字是倒着来的,就算这符纸没有办法触发,为了你,我也能试着让它逆着运转。”   虚清面色惨白如纸,他没料到展云会做到这一步。   饴糖瞪了眼虚清,二话不说直接扑过去,扯住虚清的衣服领子,道:“早知道这玩意会玩这招,昨天我就该把你们俩全撕了!你知道这符纸是用来干什么的吗?你知道这符纸真正的功效是什么吗?什么都不知道,既然还乱玩?我告诉你,虚清!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你转过一次的时间再恢复的!这天下秩序大乱的罪责无人担得起,所以逆转镜一旦使用过一次,就没有再重新恢复的可能性!我以为你够聪明,没想到你蠢成这样!你跟他的智商都被吃了还是全下线了?”   虚清任由饴糖揪着他的衣服领子,他的脸随着饴糖说的每一个字而渐渐惨白。他看着灵福馆上方越来越多的黑压压的云,额上已渗出丝丝薄汗。展云手里握着的那盏六角宝壶乃是炼妖壶,壶顶的那颗的的确确是由因果石上萃取下的一小块石头,只不过当初炼造此壶的人只是为了增加宝壶的冶炼功效罢了。但是,展云却用它催动了符纸上的古字。这下,后面到底会发生什么,他们谁也料不到。   李寻欢带着阿飞和清源跑出来的同时,红绫也从高亭上跳了下来。   一道白光由上降下,正好往李寻欢的他们爷仨落下去,来不及去多想,饴糖松开虚清的衣服领子,直接朝他们仨扑了过去。虚清只来得及听到一阵雷霆般的巨响,随后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黑云中降下的那道白光将这饴糖他们笼罩住,紧接着一道白影跃入,跟着白光中的人一点点从他们眼前消失。   再次能看清周遭时,饴糖他们已经不见了。本笼罩在灵福馆上空的黑云散去,蔚蓝的天空再度重现。虚清四下张望,愣是没有看到饴糖他们的踪影,不但如此,就连始作俑者的展云也不见了,徒留一盏壶顶那颗因果石裂开的六角宝壶。   虚清不敢多想,他怕自己想多就成现实。   双膝一软,一向不将自己的软弱暴露在外的虚清终是软弱了一回。   宁玄和宁和以及灵福馆的其他人跑过来的时候,只有虚清一人又哭又笑地坐在地上喃喃念着饴糖他们的名字。   “饴糖呢?小李子,阿飞和源儿他们呢?”说话的红玥,她转了一圈都没看到这几个人。   刚才那黑云太可怕了,因此大家都没敢出去,而是躲在屋里。   桦沬四下看去,当他看到地上一角绫罗碎布时,眸子猛地收紧。大步上前,将碎布捡起,桦沬寒着脸,看向虚清,道:“饴糖他们到底去哪里了?”   虚清低着头,一语不发,他已说不出一句话来。   因为,他也不知道饴糖他们去了哪里。   施术者不在了,被牵连的人也不在了,虚清的心里生出了恐惧。   三百年来,这是头一回。   他的心魔,却由别人来担了……      ☆、第三十五回   李寻欢睁眼的瞬间发现自己在一间地室里。   脑海里那些纷沓涌入的记忆不属于他,可那些记忆太真实,真实到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李寻欢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想知道自己在哪里,他现在脑海里想的是饴糖、阿飞和清源在哪里。全身上下的关节处都被点住,在无法动弹的情况下,他又开始整理着脑海里那些不属于他,却又跟他所有关联的记忆。   记忆里的他是那么的悲凉孤寂。在这里,李寻欢除了一个叫阿飞的朋友外,他几乎什么都没有。让出林诗音,将自己的一切赠予龙啸云的下场太悲惨,悲惨到他都想讥笑自己的愚蠢。   阿飞,在这里与他唯一还有所牵连的或许就只有那个孩子了。记忆里,他是他的好友,唯一的好友。只是,在这里的阿飞很不好,为了一个女人,一个蛇蝎般的女人,他将自己改变得面目全非。呵,跟这里的他有的一拼。真真悲惨到活该。   此时,城市中心最繁华热闹的地区有一辆马车缓缓停在一家气派很大的韵绸缎庄门口。对面的暗角落里,一个少年穿着件单薄却干净的衣服站在那儿,他的背上背着个穿着一身白衣的少女,淡淡瞥了眼绸缎庄前的马车,他冷笑一声,缓缓往绸缎庄的后门走了去。来到后门,隐藏起自己的气息,少年看到有三人从绸缎庄的后门走了出来,接着他们上了辆与停在绸缎庄大门口一模一样的马车。马车缓行,自后街转出,颠向郊外。在郊外的一家米仓前,他们又换了次车,这次他们换的不是马车,而是辆运米进城的牛车。牛车重新驰回市区,转入一条幽静的长街,这条街上只有七户人家。这七户人家不是王孙贵族就是当朝大员。牛车一直往里驶着,在一户突然开了偏门的人家前直驰而入。   这户人家是当朝清流之首,左都御史樊林泉的居处。一般来说,江湖豪杰绝不可能和这种当朝清流搭上关系的。可现在,那三人却能够堂而皇之的进入。少年背着白衣少女跟着进入,悄然无息地站在墙角。   少年不是别人,正是阿飞。阿飞睁开眼的时候,脑海里也流入了同李寻欢一样不属于自己的记忆。那些记忆就像走马灯一样,一幕一幕地侵蚀着他的大脑。等记忆全部在脑中过滤一遍后,阿飞瞬间就抽了自己两个耳刮子。抽完自己后,他还不忘冷笑了一声。他可不管这里的阿飞之前是如何作践自己的,反正现在的他绝对不会为了个空有张脸,脑子拎不清,还人尽可夫的林仙儿赔上自己。况且,他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与记忆里的李寻欢照个面,不知道他便宜爹是不是跟他一样。   因为这个原因,他追踪了龙小云和荆无命。至于,他背上背着的少女,不是别人,正是当时跃入白光中随饴糖他们一起消失的红绫。阿飞没想到红绫也会出现在这里,且昏迷不醒至今,怕她会出事,这一路以来,他都背着她。   荆无命毕竟是荆无命,在场中唯一发现阿飞的只有他。阿飞站在墙角,神色淡漠地看着龙啸云父子和荆无命。龙啸云没想到阿飞会出现在这里,他强装镇定地冲阿飞笑道:“原来是阿飞兄,久违久违。”   阿飞淡淡扫了他一眼,嘴角勾起似有似无地冷笑。   龙啸云道:“兄台竟真的能追踪到这里,佩服佩服。”   阿飞没说话,他只是看着龙啸云,想听听他到底能废话到什么时候。   少年的目光就像剑锋般锐利明亮,可他的身上竟没有一丝杀气。   他的眼睛与荆无命那双死灰色的眼睛形成了鲜明对比。   龙啸云笑了笑,接着又道:“兄台追踪的手段虽高,只可惜却也被这位荆先生发觉了。”   阿飞依然看着龙啸云,一个眼神都懒得施舍给荆无命。凭借脑海里的记忆,他对荆无命还是有些了解的,在场中如果说有个人能让他觉得可以称之为对手的估计也就荆无命了。   荆无命的眼睛看向阿飞,却发现少年没有看他,而是盯着龙啸云。   龙啸云瞧了瞧一直盯着他的阿飞,又瞧了瞧把目光落在他身上的荆无命,顿时额上开始冒冷汗。“荆先生虽已发觉了你,却一直没有说出来,你知道是为了什么?”   阿飞还是盯着龙啸云,他很少遇过如此会装逼的存在。   龙啸云慢悠悠道:“因为荆先生本就希望你来。”说完,他转向荆无命,刻意避开那双盯着自己的死灰色眼睛,笑道:“荆先生,在下猜的不错吧。”   荆无命收回落在龙啸云身上的目光,再次看向阿飞。过了半晌,龙啸云突然大笑道:“荆先生希望你来,只有一个原因,因为他要杀你!”   他的话语刚落下,龙小云立刻接话道:“荆先生要杀的人,到今还没有一个人能活着的!”   待龙小云说完,阿飞终于不再看龙啸云,而是将背上的红绫给放下。转身手臂穿过去支撑住昏迷的红绫,阿飞这次将红绫给打横抱起,抱起的同时他扫了眼龙啸云,道:“作为一个反派,你能别那么多废话吗?大多反派都是因为废话太多而死的。”   龙啸云&龙小云:“……”什么鬼!   荆无命:“……”这跟他印象中的阿飞不一样!   红绫的头斜斜靠在阿飞的胸前,双眸紧闭,面色苍白,但就算如此,也无损她天生的美貌。龙啸云他们都没见过红绫,也没想到阿飞适才背上背着的竟是个女子。   荆无命站在原地,就像被钉子钉住一般,一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阿飞。他穿着一件很短的黄衫,衫角掩及膝盖,袖口紧束着,手指细而长,但骨节凸出,显得很有力!这一点,阿飞与他是相似的。阿飞也穿了件短衫,是青色的,而且比荆无命的单薄许多,他的手背很细很长,骨节也十分分明,指甲很短。他们的穿着打扮都是为了方便拔剑。   如果说阿飞是火,那么荆无命就是死灰。   秋意正浓,木叶凋零。   风不大,但黄叶却扑簌簌地从枝桠上落下。   荆无命的剑插在腰带上,阿飞的剑握在手里,但他们谁也没动手。   龙啸云父子感受着周围的气氛不由紧张起来,眯了眯眼,未等荆无命和阿飞率先动手,龙啸云已等不及了,只见十余道寒光带着尖锐的风声朝阿飞击去。刹那间,一直昏迷的红绫霍然睁开了眼,手一抬,一条白绫身寸出,只听一连串的‘叮叮’声音后,十余道寒光如星雨般坠落了下来。在白绫击下暗器后,不但没收回,反而直朝龙啸云过去,‘咻’的一下就缠住了龙啸云的脖子。   这下,龙啸云父子的脸色都变了。   红绫转过头,一双透着寒气的美目冷冷看向龙啸云,当目光触及到龙啸云那张脸时,她的眼底竟掠过一丝诧异。   是的,明显的诧异,因为红绫认识龙啸云,也知道他。   当年,李寻欢、林诗音和龙啸云的纠葛,她也是知情人之一。   “是你?”红绫一双眼微微眯起。   龙啸云不认识红绫,自然想不到红绫认识他。   “姑娘认得在下?”纵然背后早已冷汗涔涔,龙啸云面上还是很镇定。   红绫没看龙啸云一眼,而是将目光落在阿飞身上。“阿飞,他为何要对你出手?”   阿飞淡淡扫了眼龙啸云,道:“伪君子害人需要理由?”   红绫挑眉,重新去看龙啸云。自打林诗音下嫁当日到如今也有好些个年头了,龙啸云的容貌依然如当年那般相貌堂堂,只是颔下有稍许的胡须,一身锦衣华服,早没了当年的憨厚朴质。如今的龙啸云,看着就让人讨厌。   “阿飞,放我下来。”   将红绫放下,阿飞双手环胸,好整以暇地进入看戏准备。   至于,荆无命他暂且选择忽视。   那条白绫没有收回,红绫缓步朝龙啸云走去,来到龙啸云面前时,她还特意看了眼龙啸云边上的龙小云。那是个气质过于阴柔的美少年,只一眼,红绫就看出了龙小云是个不简单的角色。收回落在他身上的目光,红绫重新看向龙啸云道:“看来诗音姑娘给你生了个儿子。”   龙啸云可以肯定自己不认识红绫,像红绫这样姑娘,只一眼就很难忘记,如果见过,龙啸云绝对不会认不出。可如今,这个他觉得陌生的姑娘却用一种熟人的口吻与他说话。   “当年,小李子为了你的那份恩情,将诗音姑娘让给你,将他偌大的祖宅赠予你,没想到啊竟会让你变成如今这般模样。怎么?多年的锦衣玉食已经让你连最初的本分都不记得了?”说完,红绫伸出手捏住龙啸云的下巴,狠狠道:“谁准你动阿飞的?谁给你的胆子动他的?”   下巴被捏住,那力道大到龙啸云都怀疑自己的下颚是不是下一刻就会被捏碎。   龙啸云说不出话来,他感受到一股杀意,自红绫身上而来。   阿飞没想到红绫会生气,看着那个向来温温柔柔,偶尔会像个小孩子一样的红绫也会冷下脸,阿飞颇觉意外。不过,一想到红绫是因为自己被袭击的事而生气,阿飞这心里就有点高兴。   红绫凝视着龙啸云的眼睛,过了半晌,缓缓道:“以前的你,不是这样的。”她说,语气里带了一丝感慨。“时间竟让你,一个曾经真正侠肝义胆的你变成如今这般的丑陋不堪?真是让人意外得狠!”   龙啸云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他死死地盯着红绫,似乎想在她身上看穿一个洞来。   当年那件事的纠葛,知道实情的人不多,而如今,面前这个少女,年纪不过跟阿飞差不多,却清楚了解着当年李寻欢与他和林诗音之间的纠葛不清。 作者有话要说:  注:内容取自《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五十六章出鞘剑和第五十七章火花   ☆、第三十六回   荆无命的目光从阿飞的脸上缓缓落到红绫脸上。   红绫手中的那条白绫缠在龙啸云的脖子上,紧紧的,憋得龙啸云那张脸涨得通红。阿飞懒懒扫了眼龙啸云,淡淡道:“阿绫,父亲还在他手上。”一句话使得红绫一怔,她回头看向阿飞。   阿飞再次重复道:“父亲在他手上,千真万确。”不然他跑来跟踪他们做什么?无聊好玩么?借他便宜娘的话来说就是闲着没事扌喿蛋了才会去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追踪活。   红绫收回手中白绫,看着龙啸云捂住自己的脖子,弯下腰咳得那么厉害,颇为意外地将他上下重新打量了一番。“啧,小李子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才会认识你这种三面两刀,表面上一套背地里一套的混账玩意。”说完,懒得看一眼龙啸云,红绫砸着嘴巴朝阿飞走了去。   来到阿飞面前,红绫伸出手拉住阿飞,将他上下看了个仔细,道:“受伤没?有哪儿不舒服不?”说完,还不忘去戳阿飞瘦削的脸庞。“咋比之前还瘦了呢?瞧这脸蛋都快巴掌大了。”   阿飞:“……”当然瘦了,被那个叫林仙儿的女人折磨了那么久能不瘦么?若是看了这里的阿飞憋屈过往,估计红绫就该跳起来冲去找林仙儿算账了。   红绫心疼地揉了揉阿飞的脑袋,道:“阿飞看起来跟之前有点不大一样。”   阿飞:“……”当然不一样了,这又不是原来的他。   龙啸云咳得脸涨得比原本还通红,要不是龙小云扶着他,他早跌坐在地上了。江湖上何时有这一号人物了?饶是龙啸云想破他的聪明脑袋也猜不出红绫的身份。龙小云眯眼看向阿飞和红绫,突然脑海里泛起了一张甜美的笑脸,那人躺在他的怀里,对他不单低低蜜语,还百依百顺。想到那张脸,龙小云不禁略微疑惑地看向阿飞。   阿飞当然感受到龙小云疑惑的眼神,他不在意地勾了勾唇角,问道:“他在哪里?”在这里,李寻欢不是阿飞的父亲,而是他一生的挚友。   龙啸云面色已经一点点恢复,他直挺着身板,看向了荆无命。   荆无命盯着阿飞,道:“我能杀了你。”   阿飞笑道:“不一定。”   不带一丝情感的瞳孔微微一缩,荆无命道:“是吗?”   阿飞道:“你有心魔。”凝视着荆无命死灰色的眼睛,他接着又道:“你是眼睛瞎了,还是这辈子都没见过女人?”   荆无命:“……”这个阿飞跟林仙儿口中说的完全不一样!   龙小云突然冷笑道:“你这句话若是被林仙儿听到了,就不怕伤心难过?”   阿飞冷冷道:“关我什么事?那种女人谁爱要谁要。”说完,他拉住边上的红绫的手,微微一笑道:“我有阿绫就好。”   话音刚落,红绫就抬起手往阿飞的脑袋上拍了一下,她眯着眼睛,脸色微红,道:“瞎说什么呢?学你娘不正经!”   丝毫不在意脑袋上被红绫拍了一下,阿飞托着下巴,饶有兴趣地看着脸红害羞的红绫,道:“阿绫,上回母亲说你像我媳妇的时候我就想说了,你不就是我媳妇么?”   红绫:“……”她什么时候成阿飞媳妇了?为什么她这个当事人完全不知道!   阿飞被她一副‘你逗我’的表情逗笑,他低低笑着,拉起红绫的手,看着她爆红的脸,阿飞伸手揽住她的腰将她给拉近,道:“四年前,在我生辰的那日,你还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吗?”   红绫怔了怔,面对那张离自己只有几厘米的俊颜,脑子开始转动回想,当她想起当日所许诺之事时,嘴角忍不住抽了抽。“你不是在开玩笑吗?”   阿飞眯了眯眼,低头在红绫的脸上咬了一口,不轻也不算重,但却在她脸上咬出了一个牙印子。“你当我在开玩笑?”一字一字,饱含着威胁。   红绫:“……”阿飞的画风好像有点不对!   四年前,阿飞生辰之日,红绫曾问他想要什么,那时候阿飞在思索了半晌后对她说了一句话。[阿绫,将来,你嫁给我好不好?]   她记得她当时是这么回的。[好啊,阿飞要快快长大哟~]   那时候她真的没别的意思,她一直以为阿飞这句话是在开玩笑,没想到却是真的。当年,在沈家宗祠看到阿飞的第一眼起,她就知道这个孩子跟自己有缘,拜托饴糖将他给收养,带回灵福馆。看着这个孩子一天天长大,说实话,她心里很开心。跟清源比起来,她的确比较偏爱阿飞。至于什么原因,她自己也说不清。   “你,认真的?”红绫不确定地看着阿飞。   阿飞挑眉,道:“借母亲的话来说就是比珍珠还真。”   红绫凝视着阿飞,看着已经长大的孩子,心里有点别扭。她喜欢阿飞,毋庸置疑,但以往她一直将阿飞的定位定在孩子上,就算偏爱于他,也没刻意去多想什么。那日,饴糖说她像阿飞媳妇的时候,她的心颤动过,可那也只是一瞬,很快就被她抛诸脑后。她把自己的定位定在了阿飞的长辈上,因此,那么多年来就算心里早就喜欢了,也没发现本心。   “长大了。”红绫冲阿飞笑了笑。   阿飞握着剑的那只手揽着红绫的腰,另一只空着的手则去将她的手拉起,放到他的唇边。温热的唇触及到白皙的手,红绫惊得想抽掉自己的手,但这只手却被阿飞紧紧抓着,眼微微眯起,他压低声音,道:“答案。”   红绫在这一刻发现,面前长大的孩子已经是男人。   勾了勾唇角,她道:“答案等小李子救出来,找到饴糖和清源后,再告诉你。”   阿飞:“……”不告诉答案真是不厚道!红绫好像被他便宜娘带坏了!   松开,退后,阿飞双手抱胸,道:“那好,等回去了,你就得给我个说法。”   红绫点头,轻笑道:“好。”现在看来,她的阿飞好像还是孩子,刚才这话有点孩子气呢!   阿飞和红绫的对话差点闪瞎龙啸云父子和荆无命的眼。这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阿飞?不,这绝对不是那个他们认识的阿飞?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能使他改变如此之多?   转头看向荆无命,这回阿飞再也不去瞧一脸见鬼表情的龙啸云父子。   荆无命与他对望凝视着,半晌,他对龙啸云冷冷道:“李寻欢在哪里?带我去。”   龙啸云偷偷瞄着阿飞,道:“可是他……”   荆无命冷冷道:“我随时都可杀他!”这句话是自信且理所当然的。   阿飞听了这话只是笑了笑,他对荆无命还是挺有好感的,这个男人作为对手相当不错。可惜,看女人的眼神有点问题。   地室很暗,除了能分辨出他褴褛肮脏的衣衫后,压根看不清他的脸。李寻欢软软的靠在角落里,低垂着脑袋,就像一个没了骨头的皮囊。   五人来到地室,一眼就看到角落里的模糊人影。荆无命盯着角落里的人,突然道:“这就是李寻欢?”   龙啸云道:“是!”   荆无命没有看到李寻欢的脸,自然不知晓那张湮没在阴影里的脸上露出了怎样一个讥讽的表情。   阿飞和红绫在看到如此狼狈的李寻欢,连忙快步走了过去。阿飞一眼就看出李寻欢的关节处被点了穴道,眸底闪过一丝阴郁之色,他伸手快如电般的将李寻欢身上的穴道给解了。“没事吧?”   在阿飞给李寻欢解了穴道的瞬间,李寻欢抬起了头,与荆无命想象中的不一样,就算憔悴不堪,那双眼却依然明亮锐利。荆无命看着李寻欢,道:“小李探花?”   李寻欢朝荆无命勾了勾唇角,道:“正是在下。”那声音铿锵有力不带一丝软弱和疲惫。   阿飞一眼就看出李寻欢是他的便宜爹,跟红绫一人一边将他给扶起来,道:“若被母亲看到你现在的模样,定会宰了欺负你的人。”   李寻欢看了眼阿飞,笑道:“没想到你也一样。”   阿飞撇嘴,道:“憋屈,跟你一样的憋屈。”   李寻欢低低笑着,觉得阿飞这话说得太对了。   他们父子俩在这里都很憋屈。   完全没弄明白的红绫就觉得这父子俩的对话真是高深莫测到她完全无法理解!   龙啸云震惊地看向阿飞,道:“你不是阿飞!阿飞不会点穴功夫!”   荆无命看向阿飞,死灰色的眼睛里多了一丝探究。   阿飞淡淡扫了眼龙啸云,道:“我是阿飞,我当然是阿飞了,难道会点穴功夫的就不是阿飞了?”   龙啸云语噎,阿飞说得没错,难道会点穴功夫的就不是阿飞了?可他如何习得点穴功夫的?   李寻欢站直身体,看向了龙啸云父子。“大哥。”明明龙啸云把这里的李寻欢陷害到如此地步,明明龙啸云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可李寻欢还是唤了他一声大哥,不为别的,只为帮助这里的他彻底与龙啸云断了纠葛。   龙啸云看着李寻欢,笑道:“兄弟。”在这种时候,龙啸云还能将兄弟两字叫出口,而且还说得如此深情款款,这如何不让人佩服?   李寻欢凝视着龙啸云,好像第一次认识他一般地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轻笑道:“眼睛的确瞎了很多年。”   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彻底让龙啸云白了脸。   别人可以听不懂,但龙啸云那么聪明一个人,怎会不懂呢? 作者有话要说:  注:内容取自《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五十七章火花   ☆、第三十七回   李寻欢站得很稳,一点都不像被囚禁在这暗无天日地室中断水断粮十天的人。   “龙啸云。”不是大哥,只是龙啸云,李寻欢看着他,唇角微勾,道:“刚才那声大哥是我最后一次叫你,从今往后你我再无瓜葛。我欠你的,早在将诗音下嫁于你的那天起就全部还清了。”说完,他似自嘲般的冷笑一声,接着道:“如果早知你是这种人,我根本不会把诗音嫁给你。”   龙啸云的脸惨白,他认识的李寻欢绝对不可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在这一刻,他突然有种自己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李寻欢的感觉。龙啸云认识的李寻欢绝对不会说出刚才那番话。   李寻欢瞧了龙啸云一眼,只瞧了一眼,就朝荆无命看了去。“你想杀我,但以现在的你杀不了我。”   荆无命道:“你的刀呢?”   李寻欢没说话,只是看了面色苍白的龙啸云一眼。   荆无命懒得去看龙啸云一眼,只是冷冷问道:“他的刀呢?”   龙啸云沉吟道:“荆先生是不是想看看他的刀?”   荆无命没有回答,因为这句话说出来就跟废话差不多。   龙啸云也知这句话很废话,所以他只能苦笑着从怀里取出一柄刀。那是一柄很轻,很短,很薄,几乎宛如柳叶一般的刀。荆无命从龙啸云手里拿过这柄刀,手轻轻抚着刀锋,仿佛不忍释手。   龙啸云盯着这柄刀,扯了扯嘴角笑道:“其实,这不过是柄普通的刀,并不能算是利器。”   荆无命的眼扫向龙啸云,冷冷道:“利器?凭你这种人也配谈利器?你可知道什么是利器?”他的眼睛灰暗无光,但却带着一种无法形容的妖异感,就好像一双不带任何情感,充满冷酷之情的妖魔之眼,令人醒来后还觉得可怕诡异。   龙啸云呼吸一窒,半晌才勉强笑道:“请指教。”   荆无命的眼睛重新回到刀锋上,缓缓道:“能杀人的就是利器,否则纵然是神兵利器在你手上也只是一把废铁。”   龙啸云赔笑道:“是是是,荆先生见解的确精辟,令人……”话未说完,荆无命就突然打断他,又道:“你可知道至今已有多少人死在这种刀下?”   龙啸云一怔,想了想道:“这,只怕数不清了。”   荆无命道:“数得清。”   龙啸云不相信,他忍不住问道:“真的数得清?有多少人?”   荆无命道:“七十六人。”说完,他又冷冷接道:“这七十六人中,没有一人的武功比你差。”   龙啸云只能赔笑,他将目光缓缓转向李寻欢,像是要向对方证实荆无命说的这数字是否正确。   李寻欢没看龙啸云,他盯着荆无命笑了笑道:“我要告诉你一件事。”   荆无命道:“你说。”   李寻欢道:“我虽伤了七十六个人,可他们之中却有二十八人并没有死,死的都是实在该死的。”   这次,荆无命不再说话。   龙小云眨着眼,忽然笑了起来,在这地室中,那样的笑容显得诡异。“李寻欢若是死在自己的刀下可真算是大快人心啊。”他的话很突然,在话还未说完,黑暗的地室中,刀光一闪,直向李寻欢飞去。   但刀光并没有笔直地击向李寻欢,而是在刚身寸出去的一瞬被人给击落在地上。‘当’的一下落到地面,发出对龙小云来说格外刺耳的声音。   地室口,一人拎着一个只能依稀辨别出影子的东西缓缓走了进来。手只是微微一抬,原本还比较昏暗的地室突然灯火通明起来,那些未被点亮的蜡烛,忽的一下全部被点亮。   出现在地室的是名挽着双刀髻,髻上插着银簪,穿着一袭水色长裙的少女。少女容姿端华,一双眼明亮,高挺的鼻梁,柳叶弯弯的眉以及两边拉得平直的淡色的唇。她的手里正拎着一个长相俊美的青年,青年一身黑袍,嘴角溢出一丝血,那双狭长的眼里闪着冷冽不羁的光芒。   少女拎起手中之人,直直将他摔入地室中。青年被用力地甩到墙壁上,后背与墙面亲密接触,使得背后本来就没好的伤口崩裂。抬头恶狠狠看向女子,青年刚想开口,却被少女率先一步给打断了。“闭嘴!”声音里带着一丝压制,青年来不及开口,就闷哼一声倒在地上,连动都无法动弹。   少女不是别人,正是饴糖。   而被她拎着来的青年也不是别人,赫然是此前害得他们出现在此的展云。   饴糖是真的生气,多年来,她没那么愤怒过。“若不是怕牵扯因果,你以为你的金丹还能保留到现在?展云,我倒是小看了你,不愧是魔修中赫赫有名的天才,做事相当肆意妄为,不计后果啊。”   展云趴伏在地上,体内灵气仍在翻滚,无法抑制的他再次喷出一口血来。“灵物犯了杀戒就等同于坠魔,你若杀了我,此生就只能与妖魔为伍。”   饴糖淡淡扫了他一眼,道:“我杀你了吗?我连你的金丹都没捏碎,只不过小惩大诫罢了。”   展云抿紧唇,恶狠狠瞪着饴糖,他差点就被她给废了,这叫小惩大诫?逗他吗?   不再看他一眼,饴糖朝李寻欢看去,冷冰冰的脸在转向李寻欢的瞬间转为温暖的微笑,她张开双臂,朝李寻欢甜甜笑着且扑了过去,道:“小李子。”   红绫和阿飞放开搀扶着李寻欢的手,他们往边上移了一步,看着李寻欢轻笑着接住扑向自己的饴糖。   “饴糖。”他轻轻叫着她的名字,带着一股子缱婘的味道。   将饴糖微微抱起,让她的下巴搁在他的肩头,李寻欢低低笑道:“怎么那么久?”   饴糖完全不在意此刻的李寻欢多狼狈,她靠在他肩头,道:“去了趟李园,探望了下诗音姑娘。”就算这里不是他们的那个世界,饴糖还是忍不住想去看看那个曾经笑起来比梅花还要艳丽三分的女孩儿。   时光荏苒,当年的林诗音已没了笑容。   听到林诗音这个名字,李寻欢的身体一震,不可否认,他欠他的表妹很多。   “她不再是当年那个爱笑的女孩儿了。”现在的林诗音忧郁,清冷,那双明亮的眼睛里透着太多的冷漠,她的容貌依旧如此,明媚璀璨,可是她的面色太苍白,身子太单薄。“诗音姑娘以前很爱笑的。”看来,在这里,嫁给龙啸云的林诗音并不快乐。   说到这里,李寻欢朝龙啸云看去,淡淡道:“还记得,我当初将诗音托付于你时说过什么话吗?”   龙啸云错愕地看着李寻欢,一语不发。   李寻欢冷笑道:“我让你待她一辈子好,你答应了。”   龙啸云垂在身侧的手在颤抖,他似在隐忍什么,那张脸一点点变白,一点点扭曲起来。“对她好?是,我答应过你,对她好!然后呢?然后呢??我是得到了她,可她的心一直在你身上!我的妻子至始至终都爱着别的男人,你觉得我该怎么想?”   饴糖转过头看向龙啸云,道:“然后呢?”问完,她不等龙啸云回答,轻笑起来。“龙啸云,你给我记住了,你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李寻欢给你的,没有李寻欢,你什么都不是!”   饴糖的一句话让龙啸云脸上的表情更为扭曲,他垂在身侧的手突然握成拳头,疯狂般大吼道:“你是谁?什么都不知道,你有什么资格说我!”   让李寻欢放她下来,饴糖转过身,对着龙啸云,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他道:“资格?龙啸云,当年的你可不是如今这般自私自利,虚伪恶心!你救了李寻欢,我们感激你。没有当年你的侠义心肠就不会有现在的李寻欢。呵,可是你也别忘了,没有李寻欢的放弃,哪有你现在这般的锦衣奢华?”   龙啸云不再说话,他整个人有些颓败地往后退了一步。   “不要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在别人身上。你说你爱她,你的爱掺杂多少的怀疑和猜忌?这样的爱如何打动诗音姑娘?除非她是个白痴。”饴糖的话说得毫不留情,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直戳龙啸云的内心。   说完,饴糖拉住李寻欢的手,一字一字道:“还有一点,你也给我记住了,李寻欢是我的丈夫,是我明媒正娶,天地见证娶回家的人。他是我的男人,现在是,以后也是。与其天天恨着一个假想敌,不如找找你自己的问题。”   语音刚落,饴糖就被李寻欢拉近,低头直接吻上。   睁大眼眸,看着眼前离自己那么近的俊颜,饴糖内心略微有些崩溃。   大庭广众之下正确吗?   展云默默地闭上眼睛,决定不去看眼前过于刺激的画面。   这对人&灵夫妇真是太会秀恩爱了。   阿飞抽了抽嘴角,挪移脚步来到红绫身后,伸手将红绫的眼睛给捂住了。   轻轻咬了咬饴糖那双被他吻得通红的唇,李寻欢紧紧盯着她的眼底盈满水汽的眸子,道:“别那么看我,娘子。”尾音上扬,带着一股子邪肆。   饴糖:“……”她怎么看他了?她的眼神明明那么的认真严肃!   阿飞:“……”他便宜爹不要脸起来简直不是人!   红绫:“……”没看到激动人心的画面,真是不开心!   龙啸云&龙小云:“……”这么无耳止的家伙是谁?   荆无命:“……”这是李寻欢?跟调查的不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注:内容取自《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五十七章火花   ☆、第三十八回   饴糖捂着嘴巴快步退到阿飞和红绫身后。她没想到李寻欢会直接亲上来,怎么说这里都是人,本以为大庭广众之下他不会怎样的,没想到……红着脸,饴糖缩在大儿子身后,那表情可委屈了。   凉薄的唇勾起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李寻欢的眼神凉悠悠地扫在缩在阿飞身后的饴糖身上,淡淡道:“躲什么呢?”   饴糖探出脑袋,义正言辞道:“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是不对的!”   李寻欢挑挑眉,呵呵笑了一声。   饴糖:“……”妈呀,笑得好可怕。   阿飞抽了抽嘴角,看了看他便宜爹,又看了看周围人,出声道:“我们是不是该去找小源?”   李寻欢道:“源儿没跟你们在一块儿?”   阿飞和红绫都摇了摇头,缩在他们后头的饴糖指了指展云,道:“我一直在跟这货打架,要不是跟你成婚时与你连了三生线,恐怕也不会那么快寻到你在此的下落。”   李寻欢紧蹙眉头,沉吟道:“那源儿会在哪里?”   饴糖想了想,道:“会不会在青云观?”来到这里的时候,她就感觉到一丝异样,那就是这里跟她之前所待的地方不是一个地方,通俗点讲这里应该就是他们那个世界的平行世界。   展云已经从趴在地上改变成坐在地上,他用手背抹去嘴角边的血丝,冷笑道:“这里的清源可不是那个小娃子。”   饴糖冷眼扫向展云,道:“你那个时候的目的只是源儿,我们会牵扯进来,不过是意外。”说完,她冷冷哼了一声,接着道:“就你那破如意算盘,你真当我看不穿吗?虚清希望源儿回归最初,回归到当年的清源道长。而你催动那张符纸,也不过是为了帮助虚清达成那个愿望。”   展云没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饴糖,蓦地,他自嘲道:“你知不知道,女人太聪明会让人讨厌?”   饴糖道:“小李子不讨厌就可以了,别人对我什么想法,关我屁事!”   一句话噎得展云就差没呕出一口老血。   李寻欢走过去,将依然缩在阿飞身后的饴糖给拎出来,道:“聪明的女人比笨女人更讨人喜欢。”顿了顿,他将饴糖抱住,笑道:“我就喜欢聪明的女人。”   展云:“……”这个凡人也格外讨人厌!   饴糖的脸挨紧李寻欢的胸膛,听着胸腔里头那颗有力跃动地心脏,道:“小李子,这里的你身体貌似有些差。”   李寻欢一怔,半晌回神,苦笑道:“没办法,活得有些憋屈。”   同样在这里活得很憋屈的阿飞默默地去拉红绫的手。   红绫捏了捏阿飞的手心,朝他微微笑了笑。   饴糖虽然不知道在这里的李寻欢到底活得多憋屈,但一看到他现在这副憔悴的模样,心里就越发心疼。伸手抱住他,饴糖轻轻道:“对不起,在这里,没有我。”在这里,没有饴糖,没有红绫,没有灵福馆的所有人。   李寻欢沉默了一会儿,低声道:“你不需要道歉的。”在这里的李寻欢会落至现在这般下场,跟他识人不清,跟他心太软,人太好有关系。   饴糖抬头很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道:“可是你不开心啊,我说过,要好好照顾你一辈子的。可是,在这里,没有我……如果在这里有我的话,你也不会……”说到这里,声音里有些哽咽,饴糖离开李寻欢的怀抱,将他仔仔细细上下打量了一番,见他面容憔悴,身材清瘦,眼睛一瞬间就红了。“瞧你,现在都成什么样了?”说完,她转过头狠狠瞪了眼龙啸云。   都是这货的错!   李寻欢好笑地看着饴糖,他知道她一向护他,无论何时何地何种近况,她都是那么爱他。   龙啸云被饴糖那么一瞪,瞪得脸色发青。他觉得有些事已经脱离了他预期的想法,眼前的这个李寻欢跟他之前所了解的完全不一样。到底哪里出错了呢?明明之前什么都想好了的。   荆无命的眼睛扫向阿飞拉住红绫的手,他那双死灰色的眼睛里竟出现很奇特的变化。“你已不再关心她?你已有了新欢?”   阿飞知道荆无命口中的她说得是谁,冷笑道:“第一,我没空关心那女人。第二,阿绫从来不是我的新欢,我自始至终都只喜欢过阿绫一个人。”他没说假话,他喜欢的只是阿绫,至于这里的阿飞……让他去吧→_→   荆无命的眼睛里突然露出一种无法形容的痛苦之色,这种眼色甚至让阿飞觉得他是个脑子被驴踢过的笨蛋。他盯着阿飞,实则是透过阿飞在注视着一个人,那个仙子与魔鬼混合成的人。又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你不怕她伤心?”   阿飞觉得荆无命是个很废话的人,他冷冷道:“她伤不伤心关我什么事?我都说了,谁爱要她谁要去!想去当倒霉鬼就去当,我没空跟那种女人牵扯不清!”眼睛又没瞎,借他便宜娘的话就是又不是傻了!   荆无命道:“你认为她是哪种人?”   阿飞淡淡道:“自命不凡,自作聪明,空有野心,没啥脑子的女人。”一句话把林仙儿贬得一文不值。眼前的阿飞,这个曾将林仙儿奉为圣女和仙子的人有一天竟然会如此评价林仙儿。   荆无命嘴角突然露出了一丝笑意。   很诡异的笑意,谁也没有看到过他笑,连荆无命本人都忘记了上一次是什么时候笑的。他笑得很奇怪,只是扯了扯嘴角边的皮肉,因为他脸上的肌肉僵硬得已不习惯笑容。   阿飞道:“你想杀了他,可你没这个命。”说完,拉着红绫就往地室外走,来到地室口前,他突然停下脚步,回头看向李寻欢和饴糖,道:“父亲,母亲,我和阿绫在外面等你们。”   荆无命:“……”他刚刚是不是听错了?   龙啸云父子震惊地看向阿飞,他们刚刚听到了什么诡异的词?   父亲?母亲?等等,阿飞什么时候成了李寻欢的儿子!?   李寻欢点头笑道:“去外头等我和你娘吧,我们很快就出来。”   饴糖此时的眼一直盯在阿飞和红绫那两只牵在一起的手上,待他们两人离开地室,她才反应过来,道:“卧槽!他们俩什么时候真有一腿了?”   李寻欢拍了下饴糖的脑袋,道:“阿飞喜欢红绫不是很早的事吗?你怎么现在才有所反应?”   饴糖听了李寻欢的话,森森震惊了。   早有的事吗?为毛她什么都不知道!之前调侃红绫和阿飞的话都是她开玩笑的啊喂!难道这一切都不是玩笑吗?想到这里,饴糖默默地捂住脸,呐呐道:“我这个娘当得有些失败,儿子都找媳妇了,我才刚知道。”   李寻欢看着有点郁闷的饴糖,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他还以为饴糖很早就知道阿飞对红绫的那点小心思呢!原来这丫头完全不知道,甚至之前调侃他们都只不过是在开玩笑!   荆无命的眼睛一直盯在李寻欢身上,阿飞走出去,他也没去阻拦。来到这里,他的目标只是李寻欢,至于阿飞……他答应过林仙儿不杀阿飞的,况且,现在的阿飞,他能不能一举杀了他,也是个问题。   李寻欢自然察觉到荆无命落在他身上的视线,嘴角微勾,在那一瞬间,地室中剑光交击,如闪电一般,接着,光芒比剑光更快地飞向荆无命,待一切停止,所有的光芒都消失了,众人才发现荆无命的剑依然在他手中,但剑尖却是刺进墙壁中的,而他的肩胛处有一柄刀,那是李寻欢的刀。   龙啸云父子的脸色苍白,手在发抖,他们一步步退到地室口,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不在他们身上的时候,悄悄逃走了。   荆无命低头看了眼肩胛处的刀后,抬头又凝视着李寻欢,死灰色的眼睛中依然没有任何感情,他淡淡道:“好刀。”   李寻欢笑了笑,道:“并不是很好。”   荆无命道:“你为何不杀我?”   李寻欢道:“我并不是很喜欢见血,尤其我的妻子还在这里看着。”   荆无命不理解李寻欢的这句话,他将目光落在了饴糖身上。此时,饴糖已经站在了展云的面前,她单手提着展云,而展云正恶狠狠地瞪着她。   荆无命冷冷,道:“一个女人?”   李寻欢笑道:“你以为你的剑为何会偏离原来的轨道刺进墙壁中?”   荆无命一怔,蓦地睁大眼睛,这是荆无命从不会露出的神情。“她?”   李寻欢点了下头,道:“饴糖从来不允许别人伤害我的,你在刺出剑的同时她就已经拨开了你剑刺出来的原来轨道。”   荆无命默然。   李寻欢看着他,接着又道:“代我向上官帮主问好。”说着,朝饴糖看了过去,嘴角勾着暖暖的笑意。   饴糖拎着展云,在接触到李寻欢脸上的笑容后,连忙冲他绽出一朵硕大的笑容。   “走了。”李寻欢轻轻道。   “嗯。”点着头,也不管展云是何表情,直接把他给五花大绑拖着走。   被拖着走的展云表示下回他一定要宰了饴糖!   荆无命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就像一座石雕。他背对着地室口,李寻欢和饴糖拖着展云离开也未曾让他动一下,等地室中只有他一人时,他才稍稍动了一下,看了眼肩胛处的刀,他突然抬起手往刀柄上用力一拍。   ‘噗’的一下,刀锋没入肩胛,刀柄在外,鲜血顿时涌出。   荆无命的身子只摇了一下,但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仿佛受伤的不是他。没说一个字,他转过身,大步离开了地室中。 作者有话要说:  注:内容取自《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五十七章火花和第五十八章英雄   ☆、第三十九回   龙啸云父子溜出门的时候,心里升起了惧意和彷徨。   龙啸云忍不住苦笑道:“我从来不知道他是那样一个人。我自诩这天下再没有比我更了解他,不料我才是那个最最不了解他的人。”   龙小云道:“以前的一切都是他在欺骗我们。”   龙啸云道:“现在的他可不是我们可以杀死的。”他们之间的情分在李寻欢唤他一声龙啸云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了。之后要想算计李寻欢只怕不容易,现在的李寻欢给他一种十分危险的感觉。   龙小云沉默不语,就算心里有多希望李寻欢死去,可现下真没有再动手的机会。   李寻欢变了,变得让人无法捉摸。   沿着墙角,两人慢慢地离开了这座宅子。   李寻欢和饴糖出来的时候,阿飞和红绫正在院子里等他们。抬头看了看天,李寻欢眯了眯眼,道:“我们去青云观吧。”   饴糖看了眼李寻欢,道:“去前先把自己收拾妥帖比较好吧。”李寻欢现在的模样要说多凄惨就有多凄惨,走出去估计多数人都会退避三舍。   李寻欢轻笑,道:“饴糖这是嫌弃我?”   饴糖撇了撇嘴,道:“你觉得我会嫌弃你?”   李寻欢道:“不会。”   翻了个白眼,饴糖道:“那不就得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那就先找家客栈休息一晚再说吧。”他也的确挺累的,从这里赶往青云观算算也要几天的路程,再加上他们手里还拖了个展云。回头瞥了眼被饴糖拎着领子,拖着走的青年,李寻欢突然冷笑道:“你觉得你那么做了,清源就会是原来的那个清源吗?”   展云抿唇不语。   李寻欢道:“我和阿飞在这里,清源自然也是在这里。可是,我,阿飞还有清源也绝对不会是这里的。”   展云还是不说话,栽在他们手里,他还能说什么!!一想到跟饴糖打架时被压制得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展云就气得只差没从喉咙口憋出一口老血。   将展云拎起来,饴糖将他身上的灵气暂时封了起来。四人加一‘俘虏’展云很快离开了这条僻静的长街。重新转回城市中心最繁华热闹的一条街时,饴糖他们很快找了家客栈入住。   饴糖他们要了三间上房,一间是李寻欢和饴糖住的,一间是阿飞和展云住的,还有一间是红绫自个儿住的。洗去一身铅华的李寻欢换了件干净的月牙色长袍,坐在梳妆台前的他由着饴糖给他梳理长发。黑如墨般的长发柔顺地披散在背后,饴糖拿着梳子一下一下地给他梳着,梳顺后,她给他的长发梳了个松散却不会散开的发髻,髻上插着一根白玉色的簪子。   站在李寻欢身后的饴糖弯下腰,脸颊贴在他的发侧。双手抚在他的发鬓上,饴糖盯着铜镜中的李寻欢,笑道:“咱们的小李子最好看了。”   李寻欢侧头看着饴糖,道:“出去转转吗?”   眼睛倏地一亮,饴糖道:“当然要啦!”说完,她接着又道:“我去隔壁叫阿飞和红绫!!”说着,她就急匆匆地跑出房间去隔壁找红绫和阿飞去了。   去隔壁敲门,阿飞和红绫都不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只看到坐在石亭里发呆的展云。如果不是展云搞出那么多的幺蛾子出来,饴糖也不会看展云不爽。说实话,展云真的长了一副好皮相,如果性格没那么糟糕的话。毕竟,这是一个相当看脸的世界→_→   有颜值就是王道(不!)   展云看着是在发呆,其实他早早就看到在院子里转悠的饴糖,回头看向已嫁作人妇多年,容颜却依旧青春靓丽的少女,展云淡淡道:“如果是找他们俩的话就不用去找了,他们出去了。”   饴糖停下转悠的步子,朝展云看了去。青年站在石亭里,一身黑色玄纹的袍子,长发半束,剩下的垂在背后,双手负于背后,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饴糖看着这个模样的展云忍不住抽了抽嘴角,道:“你怎么没事就喜欢装逼呢?”   展云:“……”听不懂装逼为何意,但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词!   饴糖走过去,来到比自己高了不止一个头的展云面前,踮起脚尖,抬起手在他头顶处比了比,道:“人高马大的怎么就不长智商呢?”   展云:“……”好想打她!真的好想打她!!   饴糖往后退了几步,重新将展云上下打量了一番,道:“你这人相貌倒是挺好的,就是性格太糟糕了。”说完,她顿了顿,蹙起眉头,突然问道:“你跟虚清什么关系啊?”   展云看了她一眼,淡淡道:“跟你有什么关系吗?”   饴糖道:“没关系啊,就是比较好奇。”其实就是八卦本性。   展云道:“没关系就别问。”   饴糖道:“你不肯说是不是因为你们两有一腿?”   一句话狠狠噎住了展云要说的话,他抽了抽嘴角,道:“你这块灵石怎么脑子里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饴糖挑眉,道:“哪里乱七八糟了,明明是你自己心虚。”早就看出来展云对虚清心怀不轨(不!)。   展云不语,只是递给饴糖一个算不上威慑的眼神。   饴糖完全忽视这眼神,只是淡淡道:“你们修魔向来男女不忌,男的女的有差吗?再说了,你也不是那种会因为世俗观念而放弃自己想要的人。”   展云道:“你这番话一点也不像是灵物。”   饴糖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没宰了你吗?”   展云怔了一下,半晌才道:“因为虚清的关系。”   饴糖摇了摇头,道:“虚清只是一小半的关系,主要原因就在于我是灵物。”   展云微微蹙起眉头。   饴糖接着道:“灵物是不犯杀戒的。”   展云若有所思地看着饴糖。   饴糖冷笑道:“就算不犯杀戒,你也不是我的对手,劝你收起那些小心思,不然我有的是让你求死不能的办法。”她从来不自诩自己是正义者,也不自诩自己是个大好人。活在这世上,哪有不犯错的?更何况,只要是生物总是有私心的,她就是有很大私心的人。“你在乎虚清,所以才会做出那样的事来,但你忘了一件事,那就是你在厉害也只是一个魔修,不是神,不是天道。清源会变成如今这番模样,皆因天道,而我站在这里,也因天道。你,我,这个世上的一切生灵都是天道的一部分,我们没有一个人可以改变天道的走向,包括你。”   展云脸色铁青,他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饴糖的话没有错。   闭了闭眼,他突然疲惫地笑了笑,道:“你可知我修得是什么?”   饴糖垂眸道:“破天道。”   展云瞪大眼看向饴糖,半晌,才讷讷道:“你真不是一块普通的灵石。”   饴糖叹气,道:“在天道面前,我们都是普通的。”受天道的限制,无法随心所谷欠地过自己的生活。“我要跟小李子出去玩了,至于你就给我乖乖待在客栈里。”   话锋突然一转,转得展云一时间反应不过来,等他有所反应的时候,饴糖早就蹦蹦跳跳地转身离开了。   看着那一蹦一跳不失天真的模样,展云的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果然,这块灵石的行为不是他所能理解的。   既然阿飞和红绫已经跑出玩耍了,那她也就没必要继续找了,回屋里拽着李寻欢离开客栈去了街上。此时已入夜,这条街的晚上比白天更热闹,各式各样的摊子前都悬挂着亮通通的灯笼,每个小贩都在大声吆喝着自己的货物。   一串串亮晶晶的糖葫芦在灯光下就像一颗颗明亮的红宝石。被饴糖拉着走的李寻欢突然停住了脚步,他脑海里浮现了一个身影,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小姑娘的脸,大大的眼睛,笑起来两颊边有梨涡。   “怎么了?”饴糖回头看着突然停下来的李寻欢。   李寻欢道:“在这里的我似乎跟一个小姑娘有约定。”   饴糖睁大眼睛,道:“什么约定啊?”   李寻欢苦笑道:“等我的约定。”   饴糖盯着李寻欢的脸,默默道:“小李子,在这里的你也是专门招蜂引蝶的鲜花一朵啊。”   李寻欢:“……”   他们的前面是包子铺和卖饺子的小铺。   饴糖拉着李寻欢的手,道:“走,咱们去饺子铺吃饺子,吃完再去找那个小姑娘。”毕竟让一个人一直等着真的是非常混蛋的一件事!好歹要跟那个小姑娘说下,让她别一直等着了。   李寻欢笑道:“好。”他忘记说了,他要找的小姑娘就在这饺子铺。   饺子铺里的生意并不太好,因为生意大半已被外面的摊子抢走了,所以现在虽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可店里也只有四五桌客人了。角落里的桌子上,坐着个白衣人。李寻欢踏入饺子铺的第一眼就瞧见了他。无论任何人走进来,目光首先就会被他所吸引,唔,饴糖算是个例外,能够吸引她目光的也就李寻欢了。   在这间充满烟熏油腻的小店里,白衣人全身上下仍是一尘不染,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刚从烫斗下拿出来的。他穿得虽简单,却很华贵。白衣人长得很俊秀,尤其是那一身傲人的气质,说白点就是傲气,他天生就有一股高人一等的傲气。他周围附近的几张桌子都是空着的,因为无论谁和他坐在一起,都会觉得自惭形秽,他就静静地坐在这里,只是坐着就已经让店里的其他客人忍不住压低声音说话。李寻欢认得他,在记忆里有白衣人出现过。   饴糖拉着李寻欢走向白衣人,因为只有白衣人附近的桌子都是空的。拉着李寻欢的手坐下,饴糖也没看其他人,直接向老板要了两碗饺子和一壶酒。李寻欢单手支着脑袋,好笑地看着她,道:“两碗?你吃得下?”   饴糖道:“不是还有你嘛,我还特意给你要了一壶酒,就是不知道这里的酒你喝得惯不。”以往李寻欢喝得酒都是他们灵福馆精心酿制的,现下来到这个地方也不知道他喝不喝得惯。   李寻欢道:“只要是酒,我都喝得下。”   此时,白衣人举着杯子的手停在了半空中,他转过头看向了坐在边上那桌的李寻欢。而白衣人的对面坐着的一个身穿芽红衣裳,辫子很长的小姑娘也随着白衣人的目光看向边上那桌,当她发现是李寻欢时,立刻雀跃地从桌前站起来,可当她想要冲过去时,她发现了李寻欢的边上坐着的饴糖。 作者有话要说:  注:内容取自《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五十八章英雄   ☆、第四十回 作者有话要说:  注:内容取自《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五十九章勇气 PS:连放两章。。跟榜单意味着。。我特么一周五更。。字数不够。只能再凑,嘤嘤嘤!!   穿着芽红衣裳,名字叫铃铃的小姑娘尴尬地站在桌前,她冲过去也不是,不冲过去也不是,只能神情颇为怪异地看着李寻欢。铃铃当然是认识李寻欢的,她在这里就是为了等李寻欢归来,可眼前的李寻欢跟她认识的李寻欢不同。   眨眨眼,铃铃小声道:“李寻欢?”   李寻欢朝铃铃微微一笑,道:“让你等了那么久,真是抱歉。”在这里的李寻欢让铃铃在这里等他,而铃铃也的确在这里,只是……她真的是在等李寻欢吗?一个等人的人眼睛总是会看着门的,无论等谁,都不会背对着门。铃铃是背对着门的。   铃铃摇摇头,眼眶已红,她咬着唇道:“哪有什么抱歉的,只是你为什么来得那么迟?人家等得都快急死了!”语罢,还不忘跺跺脚,那娇羞的模样让坐在李寻欢边上的饴糖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李寻欢笑道:“出了点事,需要好好解决。”   铃铃瞧了眼李寻欢边上的饴糖,问道:“这位姑娘是?”   李寻欢侧头看向正在给他和自己倒水的饴糖,微微一笑道:“在下的妻子,饴糖。”说完,他对饴糖道:“来,饴糖,给你介绍个人,林铃铃姑娘。”   抬起头,饴糖举起手朝铃铃挥了下,笑道:“你好呀,小铃铃。”   铃铃呼吸一窒,眼圈又红了,那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都快流了下来,她凄然道:“你的妻子?你,你那么晚过来是因为你去娶妻了?”说着,她拭了拭已滑落面颊的泪痕,幽幽接着道:“我在这里等你那么久,你却去与旁人成亲?”   李寻欢:“……”他进来的方式是不是不对?   饴糖:“……”姑娘拿错剧本了吧?这种幽怨哀愁的表情是肿么回事?玛丽苏附身了吗??   在铃铃一副幽怨模样,期期艾艾叨唠着她是如何如何等李寻欢等那么久的时候,饴糖连忙出声打断她的话,道:“桥豆麻袋!啊呸,错了,应该是等一下!小铃铃你好像误会了,我跟小李子都老夫老妻了,不兴二次成亲,真的!”   铃铃呆呆地看着饴糖,她不懂她说的话是何意。   李寻欢干咳一声,道:“铃铃,你误会了,我和饴糖已成亲九年,她在九年前就已经是我的李夫人了。”一辈子一次,还是他嫁的,那么轰轰烈烈的婚礼,他真没打算再来第二次。   铃铃一怔,她看了看李寻欢,又看了看饴糖,半晌都没回过神来。她刚刚听到了什么?李寻欢说他九年前就已成了亲,他边上的姑娘是他的夫人?不,不对吧?李寻欢成亲怎么会没人知道?“你,你撒谎!如果,如果你成亲了,怎么会没人知道?”   李寻欢失笑道:“我在关外与饴糖成的亲,无人知晓没有哪里不对啊?况且,当日与饴糖成亲时,我根本没有知会过任何人。”在这里的李寻欢孑然一身,除了一个表妹林诗音外,他已无任何亲人。再者,这里的李寻欢也是一个倔强的人,为了一个林诗音,他把自己逼成如今这般模样,委实憋屈!   铃铃这下傻眼了,她真没料到李寻欢成了亲不说,他的夫人还找上门来。   李寻欢目光一转,立刻与那白衣人的目光相遇。李寻欢微笑着冲他点了下头,道:“多谢。”   白衣人淡淡看了他和饴糖一眼,道:“你何须道谢?我留在这里是为了等你。”   李寻欢道:“等我?”   白衣人道:“不错,是等你。”他笑了笑,笑容中带着一丝傲气。“这世上只有少数人值得我等,小李探花李寻欢就是其中一人。”   李寻欢并未表现出诧异的表情,反倒是铃铃回神抢话,道:“我并没有告诉你我等的人是什么人,你怎会认得他的?”   白衣人淡淡道:“若想在江湖中走动,若想活得长久些,有几个人就算你瞎了也必须认识,小李探花李寻欢正是其中一人。”   饴糖好奇问道:“那还有几个人是谁?有你吗?”   白衣人道:“别的人不说,我自然是在其中的。”   饴糖瞧着白衣人那张俊秀冷傲的容颜,想了想道:“那还真是抱歉,我一点都不认识你。”   白衣人:“……”   李寻欢忍俊不住地敲了下饴糖的头,道:“别胡闹,这位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银戟温侯吕凤仙吕大侠。”   鼓了鼓嘴巴,饴糖冲李寻欢扮了个鬼脸,道:“我又不是江湖中人,认识他们做什么?况且,我认识你一个人就可以了。”说到这里,她似乎想到什么,突然问道:“小李子,小李子,那阿飞在江湖上算得上是一个人物吗?”她的便宜儿子在这里不知道是不是一个有名的人。   李寻欢点了下头。   如果没有林仙儿,在这里的阿飞也不至于变成那般。   饴糖歪了歪脑袋,正想说什么时,一道声音打断了她要说的话。“你们怎么跑在饺子铺?”进来的是阿飞,他的边上是红绫,两人是手牵手进来的。   铃铃看到阿飞,神情立刻变得有些怪异,她认得阿飞,而阿飞却不认得她。   饴糖盯着阿飞牵着红绫的那只手,颇为感慨地叹了口气,道:“自家小梅花被自己养大的便宜儿子给拐了,真有种自家种的大白菜被猪拱了的感觉。”   阿飞:“……”谁是猪?谁是猪!!   红绫:“……”什么鬼!   阿飞瞅着他便宜娘,冷冷一笑道:“猪娘亲。”   饴糖:“……”好想揍她便宜儿子啊!不带那么不可爱的!!   红绫轻笑起来,她看了看饴糖,又看了看边上的阿飞,道:“你们俩啊见面就斗嘴,一副冤家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有仇呢!”   李寻欢颇为赞同地点了下头。   饴糖伸手拽住李寻欢的手臂,道:“这小子就是老天派来折腾我的!”   阿飞哼了哼,拉着红绫朝他们走了过去。   来到饴糖他们那桌,阿飞和红绫刚坐下,店伙就端着两碗饺子和一壶酒上桌,盯着那两碗摆在饴糖面前的饺子,阿飞抽了抽嘴角,道:“你一个人吃两碗饺子?”   饴糖道:“你爹不是人啊?”   阿飞挑了挑眉,对店伙道:“酒,白干。”   店伙赔笑问道:“那客官要什么酒下菜?”   阿飞刚想说牛肉的时候,饴糖替他接了话,道:“三十斤盐水牛肉。”   店伙一愣,看着阿飞。   阿飞道:“听她的。”   店伙点了下头,道:“嗳。”然后马上离开去准备一壶白干和三十斤牛肉去了。   阿飞将一袋子放到桌上,推到红绫面前,道:“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红绫点点头,将袋子里的糕点拿出来递给李寻欢和饴糖,道:“你们吃吃看,我在前头的点心铺买的梅花糕。”   接过形状如梅花一般的梅花糕,饴糖还没吃,只是怪异地看了眼红绫,道:“自己吃自己,酸爽不?”   红绫:“……”   已经咬了一口的李寻欢:“……”   阿飞撇嘴,道:“又不是真梅花做的,只是形状像梅花而已。”   饴糖道:“那也挺酸爽的。”   红绫抽了抽嘴角道:“这糕点真的挺好吃的。”   饴糖低头就咬了一口,蓦地道:“嗯,的确挺好吃的!!”   吕凤先一直在留意着阿飞和李寻欢,那双眼锋利慑人,一点都没有松弛。   此时,李寻欢正好看向他。   吕凤先冷冷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等你吗?”   李寻欢道:“银戟温侯能找上门来无非就是与我一战。”   吕凤先道:“银戟温侯十年前就已经死了。”   一句话让李寻欢颇为意外,不过他没追问,而是在等吕凤先的下文。   果然,吕凤先接着道:“银戟温侯已死了,吕凤先却没有死!”   李寻欢沉默着,似在思索这句话的含义。   阿飞冷冷一笑,觉得吕凤先这人不是一般的矫情。   饴糖看了眼吕凤先,道:“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只有男人的名字,没有女人的。这世上远比男人功夫还要高的女人多得是,你就算打遍百晓生兵器谱上的所有人无敌手,你也算不上天下第一。”   吕凤先是个骄傲的人,当年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将他的银戟排列在第五,对别人来说这是无上的光荣,可对他来说却是奇耻大辱。吕凤先绝不忍受屈居忍下,但他也知道百晓生绝对不会看错。因此,他毁了自己的银戟,练就了另外一种可怕的功夫。如今,一个女人对他说,就算打遍了百晓生兵器谱上的所有人,他也算不上是天下第一,只因兵器谱上只有男人的名字,没有女人的名字,本就没什么公平可言。   他沉默着,仿佛也在思索。   饴糖用手肘推了推李寻欢,小声道:“江湖上的人是不是对那个什么兵器谱的特别执着啊?为了一个排行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这种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有什么好执着的嘛。”   李寻欢轻笑了一声,他伸出手揉了揉饴糖的发,道:“江湖就是如此。”自从百晓生的兵器谱出现后,有多少人为了上面的排名拼死拼活?   饴糖问道:“那你呢?”   李寻欢道:“饴糖觉得我会为了一个排名拼死拼活?”   饴糖想了想,认真道:“你估计只想醉死在酒缸里。”   李寻欢:“……”   ☆、第四十一回   吕凤先是个自尊自负,孤高自赏的人。当年百晓生将他的银戟位列第五时让他觉得自己蒙受了莫大屈辱,自此后毁去银戟,另辟蹊径,以手为兵,练就了如今的功夫。吕凤先的右手并不是很奇特,手指修长,指甲修剪整齐干净,皮肤光滑细腻,就像大姑娘的手一样漂亮。表面上看也就这样,可若是仔细去瞧的话,会发现这只右手的奇特之处,这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的肤色与其他地方不同。这三根手指的皮肤虽然也很细很白,却带着一种金属质感的光采。   吕凤先的这三根手指很是了得,没入桌子穿透到底也没发出半点声音,甚至连杯中盛满的酒都没溢出。他的手指插入桌子就跟一把刀切豆腐般的容易。   李寻欢和阿飞很淡定地扫了眼吕凤先的手指,他们谁也没露出一丝惊讶的表情。李寻欢小口啜饮着杯中之酒,淡淡道:“你的手现在还算不做一件兵器。”   吕凤先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一件兵器要对付的是人,不是桌子。”   吕凤先听罢竟然笑了起来,他笑得很做作,也很冷酷。“在我眼里,世人本就和这张桌子差不多。”   李寻欢勾了勾唇角,道:“哦?”   吕凤先缓缓道:“其中当然也有六人是例外的。”   这次,李寻欢没在接话,他正在用雪白的袖袍给饴糖擦额上的汗。饺子很烫,没吃几口就热得人直冒汗,李寻欢好笑地看着她,道:“吃那么快做什么?又没人跟你抢。”   饴糖呼了几口饺子,将勺子中的一只大饺子啊呜一口就塞进了嘴巴,随意嚼了两口吞下喉咙,道:“早点吃完早点回去啊,都那么晚了,咱们明儿不是还要赶路吗?”   李寻欢道:“源儿不会有事的。”   饴糖放慢吃饺子的速度,淡淡道:“我知道他不会有事,我只是怕他……”怕这里的清源不再是她软萌的儿子清源。   李寻欢道:“源儿是我们的儿子。”   饴糖没说话,只是将目光朝阿飞看了过去。   此时阿飞正在替红绫夹牛肉,被饴糖那么一看,他开口道:“既然我和父亲如此,那么清源也该是如此的。”   饴糖扯了扯嘴角,突然笑道:“阿飞真不会哄人。”   阿飞撇嘴道:“花言巧语的男人都是混蛋。”   饴糖:“……”好吧,这话讲得挺有道理的。   李寻欢轻笑出声,伸手揉了揉饴糖的脑袋。坐在对面的红绫则一边憋笑,一边将阿飞给她夹的牛肉吃下肚去。   铃铃咬着嘴唇,似已呆住了。   阿飞和李寻欢都变了,变得与她所知晓的完全不同,两人的变化都太多,多到铃铃感觉以前所知晓的李寻欢和阿飞都是虚假的。那个爱着她家小姐林仙儿的阿飞不见了,他的身边有一个长得比她家小姐还漂亮的貌美姑娘,而李寻欢亦是如此。   吕凤先来此的目的只为证明自己的强大,他的眼睛盯着李寻欢,道:“我这次出来,为的就是要找这六人证明我的手能不能算作利器,所以我才会在这地方等着你们两位!”   李寻欢看向吕凤先,缓缓道:“你一定要证明?”   吕凤先道:“一定。”   李寻欢道:“你是要证明给谁看?”   吕凤先道:“给我自己看。”   阿飞依旧不为所动,他继续吃自己的喝自己的,顺便给红绫和饴糖夹牛肉。至于吕凤先的挑战,他还真没兴趣,这世上如果要说谁真正够强大,那绝对不会是吕凤先。吕凤先的自尊心太强,如果有一天,一个人将他的自尊心踩在脚下,那他将会彻底的一蹶不振。   外表越是高冷,内心就越脆弱。   例如吕凤先这类的人,阿飞在走南闯北的那三年见多了。   吕凤先霍然站起来,长椅子腾地一下被退到后面,他看着李寻欢和阿飞,一字一字道:“我在外面等着你们!”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饺子铺里的客人早没了,除了他们两桌,其余人都不知何时已走得干干净净。   李寻欢没有站起来,只是无奈地朝饴糖笑了笑。   饴糖咬着筷子,不动声色地看向吕凤先,道:“你说你的手指很厉害,那如果有个人也能做到,你还想找我们家小李子和阿飞比试吗?”   吕凤先听了饴糖的话忍不住嗤笑,道:“同我一样?不可能,这世上不会有第二人像我一样练就……”   话未说完,只见饴糖做出了跟吕凤先先前相同的动作,那就是将拇指、食指和中指这三根手指插入桌子。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甚至连杯中的酒也没溢出半分,饴糖用非常无辜地眼神看着脸色一点点发青的吕凤先,道:“瞧,你的功夫也不咋滴,我也做得到啊。”   阿飞继续吃他的,他就像什么也没看见一样,对着红绫道:“你别只顾吃梅花糕,多吃些牛肉吧。”   红绫点着头,拿起筷子开始夹牛肉吃。   李寻欢心里还是有些无奈的,他家饴糖似乎一点都不希望他去跟吕凤先决斗,不然也不会做出现在这样的行为。瞧了眼全身僵硬的吕凤先,李寻欢在心里替他默哀,可怜吕凤先好不容易建起的信心被他家的饴糖给毁得连碎片都不剩了。   铃铃瞪大眼睛瞧着被饴糖用手指戳穿的桌子,她怎么也想不到外表看似柔弱的饴糖竟如此的彪悍。   这种又苦又难练的功夫除去吕凤先外,根本找不到第二人肯练,如今,她在这里看到了第二人,一名少女。   饴糖收回三根手指,淡淡看向吕凤先,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自负不是一件好事。”说完,她将未吃完的饺子往前一推,道:“不吃了,突然没有想吃完它的谷欠望了。”   李寻欢伸手握住她的手,道:“不吃就不吃吧,等阿飞和红绫吃完,我们就回客栈去。”   阿飞放下手中的杯子,接着道:“我已经吃完了。”他的确吃完了,一壶酒不知何时已空,面前的牛肉也全都下了腹,他和红绫在饴糖拿三根手指戳穿桌面,刺激吕凤先的时候已经把桌上的东西一扫而空了。   饴糖笑道:“那就回去吧。”   手牵着手,李寻欢拉着饴糖从吕凤先的面前离开,随其后的是阿飞和红绫。在离开饺子铺前,李寻欢突然停下脚步,回头看向铃铃,道:“铃铃,你是个好姑娘,快回家吧,不要在外漂泊了。”说完,他重新转回头在铃铃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下离开了。   吕凤先低头看着自己的右手,那是他引以为傲的右手,如今他却有种想要毁了自己右手的冲动。想,却不能,也无法动手,他在骄傲,在自负,也无法毁了自己的右手。瞳孔猛地收缩,心也在发痛,吕凤先的自尊和自信被饴糖,一名女子,一个在江湖上没名没姓的人给打得粉碎,他本以为这世上也只有六个人配当他的敌手,如今看来是他这只井底蛙小看了这个江湖,这个天下。   饴糖他们已走远,而吕凤先已无力站得挺直,那本该直如松柏的身体摇摇谷欠坠般的倒下。手撑在面前的桌上,吕凤先的脸苍白如雪,他也就三十多岁点,可在这一刻却仿佛苍老了许多,眼角本不那么显眼的细皱纹好似多了些。   铃铃手足无措地看着吕凤先,她突然间不知道该去哪里。回去?回哪儿?回她家小姐那边吗?可是……一想到李寻欢,她的心里是甜蜜,是痛苦。甜蜜的是李寻欢对她的好,痛苦的是李寻欢竟已有了妻子,一个那么漂亮有活力的姑娘。   吕凤先和铃铃如何,饴糖他们已没啥兴趣去知道。回到客栈,展云果然乖乖躺在屋里睡觉,阿飞进来,他也没动一下。许是一个晚上逛得累了,饴糖很快就睡着了,等她再醒来时已是第二日。洗漱一番,吃了早饭,他们五人就坐上马车离开了这座繁华热闹的城市前往青云观。   被李寻欢抱在怀里,饴糖的脸紧贴着他的胸膛,睡得迷迷糊糊的。这一路下来,还是倦了,累了。阳光从车窗外斜斜照进来,打在马车里的人身上暖洋洋的。赶马车的是阿飞和红绫,展云靠在角落的位置,被马车里的人&灵夫妇不断的秀恩爱给闪瞎了眼。闭着眼睛,装作什么也看不见的展云在距离青云观不到几里远的山涧睁开了一直闭着的眼睛。   充沛的灵气让他体内的血液沸腾。   马上就是青云观了。   一提到青云观他就想到虚清,不知这里会不会有虚清在?   到达青云观的山脚下,他们下了马车,没有休息片刻就上了山。青云观位于山顶,长长的石阶蜿蜒直上就像一条通往天界的天梯没有尽头,台阶两边皆是青山翠绿的竹林和嶙峋的怪石,往上看去,烟雾缭绕,隐约间只能看到青云观的轮廓。   这里才是真正非世人所能见到的青云观。   凡人基本上都是无缘爬上这座山,到达青云观的,因为青云观在这座山上设下了结界。青云观山脚下的住户基本都是青云观的外门弟子,他们的责任就是负责给青云观上头递消息。什么人来了,外界发生了什么事,都是由这些弟子传递的,因此饴糖他们来到此处,上青云观这事,里头的人早知道了。   饴糖和红绫一手拉着一个走上台阶,就这一步,后头的路突然间就消失无影。回头看去,哪还有刚才的那条小涧,身后突然间就变成了万丈悬崖,要不是阿飞和李寻欢的心里素质过高,这会儿估计就懵B了。   展云只是冷冷一笑,随他们走在后头。   这点把戏,各门各派自诩仙派的哪个不用,都快用烂了!只会抄来抄去,都不会想些新鲜点子!心里傲娇地吐槽了一回,展云把自己的下巴抬得老高,那架势简直就是目中无人。   看着展云突然装B的饴糖他们表示这货好欠揍!   ☆、第四十二回   饴糖他们刚到山顶就见头顶掠下来四个人。一人居前,一人居左一步,两人居后半步,鲜明的主次地位完全体现了青云观的阶级地位。这四人长得相貌堂堂,尤其是最前面的两位,风姿卓越,仙风道骨。如果这最居前的那位长得不是清源的脸的话,或许饴糖也不会摆出一脸‘我勒个去’的囧表情。   四人的模样顶年轻,前头的两位约莫都在二十五六岁上下,居后的那两个最多二十出头,他们全都穿着一身主青色的道袍,气质冷冷清清的,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冷样。   领头的那位前一刻还在一副‘我很高冷,你们都不要理我’的表情,下一刻在见到是饴糖他们的一瞬间就变成了二傻模式。一个箭步冲上去抱住饴糖,一袭青色道袍的青年道长弯着腰将矮了他半个头的少女拥入了怀中。“娘亲,娘亲!”是的,这位道长喊饴糖娘亲。   其他三位:“……”这是什么鬼情况?   刚才还居于领头人左一步的青年是认识展云的,他看着气质与以往大不相同的展云,眼里显然有一丝疑惑。不过,疑惑归疑惑,他觉得最重要的还是眼前问题,那就是他的师兄抱着个非人类叫娘亲!   饴糖不是人类,这点在场人都是知道和看得出来的。   被高了半个头的小儿子抱住,饴糖颇为感慨,道:“源儿啊,你终于比你娘我高了半个头啊!!”那欣慰的口吻让李寻欢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松开饴糖,清源笑道:“娘亲,爹爹,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清源醒来发现自己长大了一轮不说,还附带了一些是他又不是他的记忆,真真吓了一跳。尤其是当他看到他的师父跑过来叫他师兄的那一刻,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师父变师兄神马的,感觉就是怪怪的!   这段时间,清源真的无法面对虚清,还有整个青云观。要不是想着饴糖他们会来找自己,他真的超级想跑路,每天都在演戏神马的,真是太忧桑了!抱完他娘亲,清源转去抱他爹李寻欢去了,看着跟自己差不多高的小儿子,李寻欢默默地朝边上的阿飞看了过去。   以前看阿飞挺高,可现在跟清源那么一比,阿飞好像也没高到哪里去→_→   阿飞怎看不出李寻欢心里在想些什么,淡淡瞥了眼他便宜爹,开口道:“抱歉,我不是春笋,不能入春就长。”   李寻欢:“……”   清源放开李寻欢,连忙扑向他的阿飞哥哥。抱着比自己还高的便宜弟弟,想想小时候不过丁点大的的小萝卜头,突然间拔得比自己还高,阿飞心里比任何人都要感慨几分。   虚清端着那股子仙气和高冷的表情,上前两步,来到清源身后,淡淡道:“师兄,不可失礼。”他很想去拉开颇为丢脸的清源,但又不好做出有失体面的举动。   清源松开阿飞,转过身委委屈屈地看向虚清。那小媳妇般的模样有多委屈就有多委屈,看得虚清差点没眼眶子脱出。他的大师兄怎么又像前两天一样犯傻了?而位居于后的两位似乎已经习惯了突然间抽风的清源,象征性地抽了抽嘴角后,他俩同时做出了无奈的表情。   虚清咬着牙,道:“师兄!你给我正常点!”   清源鼓了鼓腮帮,道:“我本来就这样。”他不过十五岁,还是个少年,平日里虽说有些老成,但那些都是表面上的,他私底下还是很活泼开朗的!   突然间来到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地方,突然间长大了不止数岁,突然间变成了青云观的观主,突然间师父变成了师弟,想想都很口怕啊!他要回家,他一定要回家!!   虚清一甩袖子冷冷看向饴糖和红绫,道:“师兄,那两人可不是凡人!”   清源道:“当然不是凡人了,娘亲和红绫都是灵物。”   没想到清源竟知晓饴糖和红绫是何物,虚清有些惊讶。“师兄,你知道她们二人是何物?”   清源道:“当然知道了,不就是灵物嘛!”在灵福馆待了九年,他怎会不知道馆内的大家是何种族?一堆的灵物,望遍整个天下,估计也就灵福馆一家了。“师父,你太大惊小怪了!”习惯性地唤虚清为师父,没发现有任何不妥的清源看向他娘,问道:“娘亲,你们是不是也因为那道光过来的?”   饴糖点头,道:“嗯。”   清源道:“那符咒上的古字可以将人带往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等差不多时候,我们就能自己回去了。”   饴糖蹙眉,道:“自己回去?”   清源道:“是啊,这段时间我一直在琢磨着回到我们原来的世界去。”来到此处后的当天他就开始翻阅观中藏书阁中的书籍,发现那天那道从天而降下的光是可以将人带往平行世界的。说白了,那符咒的作用也就是让被光击中的人和施术者一起来到一个平行的世界去。那里跟他们原有的世界一模一样,只是那个世界的他们的走向却与原来大不相同。不相同的经历遇上的人也是不同的,透过这个世界的他们,他们可以看到另外一个自己的人生。以前也有人去帮助改变这个世界的他们的人生,很成功,但改变了也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这里只是另外一个平行的世界罢了。该回去的还是会回去的,这是时间和空间的法则,不管停留多久,他们终是要回到他们原来的地方去。   眯了眯眼,饴糖淡淡道:“也就是说,再过数日,我们自己就能回去了?”   清源用力地点头,道:“是的,娘亲!”   勾了勾唇角,饴糖转而看向面色有些铁青的展云。“你没想到吧?你使用的竟然只是这么一个术?无论你做什么?都帮不到他。”这句话说得比较冷漠,就像一把利刃狠狠刺穿展云的胸膛,毫不犹豫的给他重重一击。   展云费力使用那张符纸,最后仅仅只是让他们这些人去了一趟平行世界。无法做什么,就算真做了什么,也只是改变这个世界的人物走向,丝毫影响不到他们自己原本的世界。   想到这里,展云突然笑了起来。   低低轻笑着,声音里透了一丝疲倦。   饴糖冷冷看着他,道:“他的心魔由他自己来担,你起什么劲?况且,你想还给他一个原原本本的师兄,本就不可能。我们只不过是天道的一部分,你真以为你能与天抗衡?”   展云不语,轻笑过后,他的神情变得相当冷漠。看着饴糖,良久,他才缓缓道:“我一向自负,如今看来,却还没你这块灵石看得透。”说着,他瞥了眼李寻欢,道:“为了这么一个凡人,付出如此的代价值得吗?”   饴糖笑了笑道:“没有值得和不值得,只有愿意和不愿意。小李子是跟我拜了天地,敬了高堂娶回门的相公。我发过誓,这一辈子只对他好,只宠他一人,养他一辈子,让他高高兴兴的。既然是娶,自当担起这份责任。”   展云怔了怔,他看向饴糖,眼里流露出一丝怪异。“你,你果然奇怪。刚才的话纵使望遍天下,也找不到第二个女人敢说的。男子汉大丈夫,天字出头,夫顶天,本该是如此,但在你面前,似乎差了些,你真是怪胎。”   饴糖一甩袖子嫌弃地看着他,道:“跟你比起来,我不知道正常多少倍。” 说完,又好似想到了什么,她非常认真地看着展云,道:“之前就想问了,你们俩谁上谁下?”   展云见鬼似的看着饴糖:“……”这都什么跟什么?   李寻欢抬头去看天,他什么都没听见,真的什么都没听见。   红绫抽了抽嘴角,也同李寻欢一样去看周围的风景。   阿飞挑挑眉,看向展云的眼神颇意味深长。“原来如此,下回别跟我睡一个房间,我很直。”   展云:“……”什么鬼!   清源看看周围表示他没听懂。   虚清纠结地看着在场人,他一直在想哪里不对,现在停下来倒是有点明白为什么他的师兄为何突然间就变了。特么全是这帮另外一个世界的他们使用术法来到了他们的这个世界。凸(艹皿艹)多少年了,他第一次想骂人啊!怪不得他师兄会变得如此幼稚(不)!   饴糖依然盯着展云,一副‘你快点说’的表情。   展云甩过袖子,背过身,一副高冷道:“小小年纪瞎打听什么?一边玩儿去吧。”   饴糖抹了把脸,忍住想暴揍展云的冲动,道:“好好的装什么B,快点回答我问题!另外,我年纪比你大,你才是小小年纪,什么不好学偏学装B!小心揍趴你哦!”   听到饴糖最后说的话,展云胸口就差憋出一口老血来。他默默地咽了咽喉咙口谷欠升上来的腥甜,尤其憋屈地回道:“我上。”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耳朵变得异常红,显然这等事要说出来还是很羞涩的。   饴糖挑挑眉,转头看向了虚清。   上下将他打量了一番后,饴糖喃喃道:“也是,就他这身板怎么压得过你。”   展云:“……”   虚清很郁闷,他不明白饴糖看他做什么?他们问的问题跟他有关系吗?什么谁上谁下?什么鬼?他完全没明白!   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吧!!   ☆、第四十三回   青云观内的弟子比饴糖他们想象中的还年轻化。几个长老级别的顶个年轻,外貌看着最年长的那位也不过三十五上下。面对如此年轻一体化的青云观,饴糖忍不住问了句。“你们青云观的道士咋都那么年轻呢?难道你们观内上下所有人都已经到达筑基初期了?”   青云观的妙丹长老是个外表三十出头点的俊秀大叔,他友好地冲饴糖微微一笑,回道:“青云观上下除去外门弟子,内门弟子的确全都在筑基初期以上。”   饴糖:“……”哇塞,太流弊了有木有?这个门派随意拉出去一个都是妥妥的天才啊→_→   阿飞咬了一口梨,指着清明殿外的流云,问道:“你们这些修仙的人都喜欢住在云层里吗?”青云观位于山顶最高处,整个道观都置身于缥缈的云雾之间,无论往哪里走都有一种仿若在仙境的感觉。   妙丹长老笑道:“非也。”   红绫在旁作答道:“并非他们喜欢住在云层之中,而是他们喜欢在空气越清新,灵力越是充沛的地方。”说到这里,她顿了顿,接着道:“此处可以说是集天地灵气绝佳的修炼场所。不过,跟灵福馆比起来,还是差了些。”   阿飞听罢点了下头,道:“灵福馆的确比这里舒坦。”   青云观的宗炼长老主剑修,执掌的是观中的冶炼阁。虚清说的事虽比较匪夷所思,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会发生也没那么好稀奇的。只是,他不懂的是另外一个世界的展云为何修了魔道。在这里的展云可是一枚大好的青年才俊,不过二十五岁的年纪就已是金丹期的修士。   被宗炼那么盯着,展云不爽地瞪了他一眼,道:“看什么?”   宗炼长老:“……”另外一个世界的展云脾气好差啊!看一下都不行?   展云翘着腿,坐姿相当的我行我素,他的眼睛一直落在虚清的身上。青年一袭青云观长老级别才穿的青黑色道袍,长发以道冠竖起,一丝不苟。展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虚清为何如此执着于他的师兄,仅仅因为他师兄将他给养大?眯了眯眼,展云又将视线落到清源身上,此时的清源正拉着他便宜娘欢快地说着些什么。   展云看了半晌,觉得自己把清源当做假想敌简直是有病!就这一脸母控的家伙真是太没威胁忄生了!!   饴糖含笑听着清源巴拉巴拉地讲着来到这里的期间所发生的事,听着听着她就感受到了展云投递在清源身上的视线。不着痕迹地往他那边扫了过去,只见他一会儿审视,一会儿又纠结的模样让饴糖以为他又要开始犯神经病了!   李寻欢站在窗口负手而立,那模样有多高姿态就有多高姿态,与他站在一块儿的还有青云观的芷清长老,对,就是芷清,一个外貌约莫在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这个名头是他师父,上一任的青云观观主给取的,他幼时长得阴柔貌美,以至于师父收他为弟子时还以为他是个女的。大名赐后,回了观内,才发现芷清是个少年,可当时都已经取好了,懒得再取,芷清就只好是芷清了。想想以往那些个误以为他是女子的道友们,芷清在心里冷冷一笑。   不管是谁,再敢笑话他的名字,他就揍死对方!   芷清长老擅长符纸,只要是关于符方面的,他基本都知道。   李寻欢侧头看了眼边上一脸冷漠却长相尤为秀丽的貌美少年,从袖口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他,道:“芷清长老,可否帮在下看看这个?”李寻欢在客栈的时候,趁饴糖睡觉的空档,凭他绝好的记性,画下了那繁琐的古字。   芷清长老一听李寻欢的话,眼睛离开瞄上了那张纸,当密密麻麻的古字印入眼帘的瞬间,芷清长老从他手中拿过那张纸,细细看了一眼,道:“这上面的你是从哪里看来的?”   李寻欢道:“我们来这里就是因为这个,不过是逆过来的。”   芷清长老淡淡点了下头,捏着纸张凑近,眯眼道:“上古文字,还是符咒类别的。之前的施术者使用这个是不是打着逆转时间,让一切归位的打算?”   李寻欢点了点头,道:“正是。”   芷清长老冷笑道:“蠢!蠢得不能再蠢了。逆过来的就以为可以逆转时间了?脑子里都塞了草吧?连想一下都不会!这种古字,乃是上古文字,本是上古神祗创造出来的文字,其中蕴含的力量岂是我等所能够想象的?这文字一旦逆过来,非但不能逆转时间,反而会将施术者和被施术者一起带往另外一个平行的世界。”说完,他顿了下,接着又表达了一下对施术者的鄙夷,道:“你们那个施术者真是蠢得没药救。”   李寻欢:“……”他好想告诉芷清长老,施术者就是展云→_→   芷清长老将纸张折叠起来,还给李寻欢,道:“这古字不逆过来威力无穷,可逆改时间,令天地秩序大乱,但其中所付的代价非常人担得起的。再者,逆改时间这等逆天大事,若没有上古宝镜逆转镜根本做不到。而且,逆转镜属于天界。”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这世上根本没人可以做到逆转时间,就算有这古字也做不到,除非再去打造一面逆转镜出来!   可惜,芷清长老不会想到李寻欢、饴糖和清源他们三人就是因逆转镜重新再来过一次的人。   李寻欢收起纸张,淡淡道:“也就是逆过来的话其实本就没多大力量?”   芷清长老点头,道:“除了让施术者和被施术者前往另外一个世界几日游外的确没什么其他功效。不过,要想启动这等逆过来的古字,也没那么简单,需要画出一张正规的符纸,且不能以普通朱砂,而是非凡人之外的三种以上的血混合而成的特殊朱砂才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基本上,这种东西也不会有什么人会去启动,因为没啥用处,如果说是为了玩而取三种不同种族的血,委实划不来,要知道因果这东西,最最不能牵扯不清了。”说完,芷清长老似又想到什么,问道:“不过你们来这里,这符纸想必是有人画的吧?”   李寻欢道:“有位道友在一洞府偶然觅得。”   芷清长老点头,道:“原来如此。”   这时,外头有弟子来报,说蓬莱门三星长老求见。   听是三星长老,所有人都看向了展云。毕竟,展云是三星长老的首徒。   展云不咸不淡道:“看我做什么?那老头跟我没一个铜板的关系。”他既已离开蓬莱门就没有要回去的打算,更何况现在的他也不是在这里的他,脑海里的那些记忆就算很温暖跟他有关系吗?他又不是这里的他。   展云的话刚说完,饴糖便道:“你师父收了你这么个糟心的徒弟也是悲伤。”   展云恶狠狠瞪了眼饴糖,道:“你懂什么?”   饴糖回道:“你不说我怎么懂嘛!有本事你就说啊,说出来大家乐一乐,啊呸,错了,大家了解了解,不就好了?”   展云面无表情地看着饴糖,他刚刚绝壁没有听错,那块灵石让他把为何叛逃蓬莱门的事说出来让大家听着乐一乐?乐个大爷!   虚清起身,来到清源面前,拉住他,道:“师兄,该出去迎见三星长老了。”   清源其实不想去,但他现在的身份是青云观观主,必须装出冷冰冰的模样去接见其他门派的人。叹了口气,清源无奈起身,拉了拉饴糖的衣服,道:“娘,你和爹还有阿飞哥哥等我回来啊。”   饴糖点头道:“去吧,别露馅了!”这里的清源怎么也是仙风道骨之姿的正经人(什么鬼?),她的幼子清源已经往软萌方向发展了,要想不被发现,必须好好演好在这里的清源的这个角色。   好吧,反正现在除了其他门派的人,青云观的长老们和清源的两个弟子都知道他们的掌门是另外一个世界的清源,而且年龄才十五岁!就是一个屁点大的小鬼头!而且还有个灵物当娘,凡人当爹!   饴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看向展云的眼神有些意味深长,不过看归看,她对他的那些八卦也没那么在乎。   待清源走出清明殿,饴糖他们也跟着去了后头的偏殿。这个时候,继续留在清明殿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若是被三星长老看到展云,在这里的展云少年就真悲催了!来到偏殿的展云一直冷着脸,自从听到三星长老的名字,他就没好脸色过。   饴糖坐在李寻欢边上,跟他小打小闹着,单方面的!   红绫跟阿飞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脸上一直挂着暖暖笑意。   这五人中,就展云是臭着脸的。   饴糖用余光瞥了眼展云,压低声音对李寻欢,道:“他是不是被他师父伤害过?所以那么不待见三星长老啊?”   李寻欢思索一番,沉吟道:“大概吧。”   饴糖鼓了鼓嘴巴,暗叹道:“修真界真混乱。”   完全听到他们在说什么的展云:“……”你才混乱,你全家才混乱!      ☆、第四十四回   展云三岁的时候被测出水系天灵根,还是几百年的都不一定出现的纯灵体。纯灵体对很多修士来说都是上好的炉鼎体质,很多纯灵体的修士基本一生都被当做炉鼎使用而成为半废人,要么年纪轻轻就身亡,能好好修到金丹以上的,屈指可数。像展云这类修到金丹当真不易,就算纯灵体的体质是万中少有的修仙人才,却也大多被居心叵测之人给毁了。   展云七岁那年被蓬莱门的三星长老收为徒弟,这也是三星长老数百年来头一次收徒。在未入蓬莱门前,展云是在一根基不深,门户很小的门派修炼,那个门派的掌门也是发现展云是水系天灵根和纯灵体质的人。当时,展云年幼,并不知道他的掌门师父将他收纳门下是存了私心。   先不说他的纯灵体质,就单他是水系天灵根就已是少有的修仙人才,若是加以好好修炼,必当替自家门派光宗耀祖,名扬天下。展云在这个小门派里待了三年,三年里他一直以为他的师父是个好人,直到有一天,他不小心看到他师父恶心至极的面孔和他对自己的打算后,展云那颗尚且纯真的小心灵一下子被染上了一层黑。   就好比新世界大门打开,以往认知的三观被碎了一地。   展云没想到自己竟然是纯灵体,还是难得一见的炉鼎体质,他更加没想到他的掌门师父一直打着等他及笄后与他双修,将他当做炉鼎增进自己修为的打算。恶心、绝望和愤怒席卷了他的脑海,他没冲动,也没冲进门找他的师父理论,他只是默不作声地离开,将看到的一切暂且压制在心里。   六岁的展云显然是聪明的,如果他贸贸然冲进去,下场绝对很惨,就他区区炼气二阶的修为哪是一个金丹修士的对手。炼气在金丹面前,就好比一颗鸡蛋对上一块石头,轻轻一敲,鸡蛋就碎成了渣渣。   将这份怒意藏在心里,三个月后小门派里突然烧起了一场大火,展云的掌门师父就死在这场蹊跷的大火里。这场大火烧了三天,里头除了烧死一个掌门外,还烧死了几名弟子。   小门派毕竟是小门派,没了掌门就跟一盘散沙,谁也不知道以后该如何。六岁的展云站在充斥着焦味的废墟里冷眼看着这一切。不会有人想到,这场大火跟这六岁的孩子有关系。也不会有人想到,一个金丹修士逃不出来的缘故是因为在与人双修时出了岔子。   之后,展云就离开了,独自一人。他在外漂泊一年,世间冷暖皆尝遍。小小的孩子不信任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人,除了他自己。遇上三星长老是个意外,展云没想过自己会遇上大门派的长老,偶然的机遇让他成了三星长老的徒弟。当然,这一回,展云自然不会傻兮兮的让别人知道他是一个纯灵体。在三星长老眼中,展云只是一个天资卓越的水系天灵根。   正常来说要想看出展云是一个纯灵体不难,但如果展云对自己做了些什么,那就难说了。展云的的确确对自己做了些绝壁不会有人会对自己下那么狠手的事情。然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自己是纯灵体,展云真的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展云七岁那年,正式入了蓬莱门,彼时的他炼气四阶。入了蓬莱门,得到三星长老的看重,修炼速度自然不是以往可比拟的,再者他本就是这方面的天才。领悟性方面也是常人所不能比的。   在蓬莱门健健康康成长至二十五岁的展云虽然看着面瘫了点,但还不失为一个好孩子(不)。起码表面上来看他是个相当乖巧的娃。二十五岁的展云恰好已是金丹初期。这样的修为在修真界是难得一见的,所有人都说三星长老觅了个出息的弟子,就连三星长老本人也因展云为傲。就这样,在大家以为展云会在三四十岁冲击元婴的时候,他突然就叛变了!屠戮同门不说,还打伤了三星长老,从小就对他呵护有加的师父,并逃离了蓬莱门。   这件事属于相当恶劣,在修真界是不允许的。自此,展云走上被了正道修士追杀的不归路!不过,他为何会突然间性情大变,这就跟他的纯灵体有关系了。这世上可不是人人都像青云观一样,上上下下,门里门外全是些清修,内心还都无杂念,摒弃人世间七情六谷欠,只知道修炼的‘呆子’。如蓬莱门这样的大门派也是有很多人有私心,思想不纯正的。   展云三十五岁那年,金丹期九阶,正是冲击元婴的好时刻。然而他没去在乎他的修为,反而做出了大逆不道反叛同门之事。那一年,蓬莱门遭受大劫,门派上下两名长老重伤,这两名重伤的长老中有一名就是三星长老。二十五名内门弟子陨落,其中有一名还是金丹初期某长老的关门弟子。此事件使得蓬莱门元气大伤,约莫过了三十年年左右才恢复元气。   展云叛逃后就去了魔界入了魔道。在魔界,他不到两年就非常出名。没办法,身为一个纯灵体,若不想成为为他人做嫁衣的炉鼎,就要成为强者。改为魔修后,他的实力比修正道时更强。可惜,因为一些其他事情,他迟迟都没有冲关至元婴。   如今,他都八十好几了,还徘徊在金丹九阶。   展云八十岁那年,遇上了以前就碰上过几面的虚清。两人只是点头之交,你不犯我,我也不犯你。就算展云犯了那等大事,对虚清来说也跟他没关系。正确来说,整个青云观对外界各大修仙派的是是非非都没啥兴趣。别人要死要活,喊打喊杀,就算搅和得天崩地裂都跟他们没关系。一般性能出动青云观的人,不是有人请托,就是动荡天地间的大事。所以,遇上展云,虚清也没对他动手,只是看了他一眼,御剑离去。   早闻青云观是个非常‘奇葩’的地方,展云在看到虚清瞄了他一眼,淡定地从他面前离开的那一刻起,就深刻觉得青云观是个神奇的地方。一开始,也就这样,真正牵扯不清是因两人误入一处天外之境,着了里头主人的道,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   就因为这事,展云缠上了虚清。   而虚清则巴不得展云哪凉快哪待着去。   就算与展云发生了关系,知晓对方是纯灵体,与他双修对自己有益,但虚清还是恨不得展云有多远滚多远。毕竟,虚清是清修,他们青云观内的人最不屑的就是双修。就是因为虚清这态度,才会引得展云对他穷追不舍。人嘛,就是如此,人家越是对你不屑一顾,越是想要求得对方的注意。太过的执着,其中的感情早就变味了。   长达几年的追逐,让展云对虚清越发在乎,时间越长,他就越希望虚清答应他,做他的道侣。只可惜,虚清满脑子都是他师兄,满脑子想的都是帮他师兄恢复原状。因此,无论展云做什么,虚清都是一副眼不见为净的表情。   如今,他在异世,实则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看着这里的虚清,展云就十分想念他们那个世界的虚清。双腿搁在案几上,做没啥坐像的展云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窗外流云缥缈,偶尔会有一两只仙鹤扑棱着翅膀从眼前飞过。   见展云对着外头发呆,饴糖窝在李寻欢怀里,小声道:“这家伙竟然会发呆欸?我以为他脑子里塞满了中二这个词呢!”   李寻欢轻笑,道:“你才是脑袋里塞了些什么怪东西呢!总是会想出些奇奇怪怪的词和东西出来。”   饴糖昂了昂头,道:“塞了李寻欢三个字!”   李寻欢低低笑着,以鼻尖轻轻蹭了蹭饴糖的。   秀恩爱秀得如此明目张胆,阿飞也是醉了。身为一个还没有跟谁秀过恩爱的直男,阿飞表示心很累。今年十七岁的他正值一朵花的年纪,他瞧了眼边上正在凝神的红绫,嘴角忍不住抽了下。   好不容易向喜欢的姑娘告白,咋对方就不给他回应呢!说好等把便宜爹,便宜娘和便宜弟弟都找到后就告诉他答案的呢?现在都找齐了,咋还不回复他呢?   想到这里,阿飞轻轻叹了一口。   算了,还是等回去在说吧→_→   展云盯着外头盯久了,突然他缓缓开口道:“你知道我是什么体质吗?”   这话是问饴糖的,在场除了红绫之外,也只有饴糖看得出展云是何体质。   饴糖扫了他一眼,淡淡道:“水系天灵根,难得一见的天赋,而且……”蓦地,她顿了顿,微微勾起唇角,道:“还是个纯灵体。”   展云转过头,面无表情地凝视着饴糖。“你果然知道。”   饴糖重新低头把玩李寻欢的头发,道:“如果我还看不出你是什么鬼体质,我也可以回家洗洗睡了。”   展云眼神冷峻地看着饴糖,沉声道:“你该知道我为何会叛逃师门。”   把玩李寻欢头发的手一顿,饴糖猛地抬起头看向展云,表情略微诡异道:“该不会你师父想跟你……双修吧?”   ☆、第四十五回   李寻欢和阿飞对修真界的很多专用名词不了解。因此,饴糖和展云的对话,他们就听得懂些这些词的表面意思,至于它原有的意思,他们就真的不知道了。   展云在听到双修这个词的瞬间,瞳眸染着冰冷的血色,他冷冷盯着饴糖半晌,唇角微勾道:“你真是一块十分聪明的石头。”   饴糖一点也不畏惧展云隐隐散发的杀意,舒舒服服地靠在李寻欢身上,笑道:“这个原因倒是可以解释你为什么突然间对你门内的同门下狠手了。”上下打量了眼展云一番,饴糖顿了下,接着道:“不过,你这人做事向来随性所谷欠,想杀就杀,想揍就揍,一切只看你心情。我觉着吧,就算没这原因,你估计也会做出那般大逆不道的欺师灭祖之事。”   展云:“……”他看上去像是那么糟糕混蛋的人吗?   如果其他人听到他这句藏在内心的话,一定会马上点头加上双手双脚全部举起来!   饴糖眯起眼,将自己努力缩在李寻欢的怀里。抱着怀中的灵物妻子,李寻欢哭笑不得道:“你是准备往我怀里哪儿钻?”   饴糖道:“想找个舒服点的位置好好睡一觉。”   李寻欢道:“那你继续。”轻抚着饴糖的长发,李寻欢抬眼看向一直把目光落在他们身上的展云。青年的神色晦暗不明,但看得出来没什么恶意,只是单纯的面色不好罢了。   展云收起落在他们身上的视线,重新看向窗外,突然道:“如果仅仅只是拿我双修,我也不会那么生气。三星老道竟想夺我金丹助自己修炼,你说我能不撕了他吗?”   本来找准舒服位置准备睡的饴糖。“……”这句话的信息量略大,她需要理理。   红绫面色微沉道:“夺丹?此乃修道之人的禁忌!三星是疯了还是想早日得道想疯了?就算夺了你的丹,他日冲关之际,天劫岂会放过他?”   展云冷笑一声,道:“他若是怕这些,岂会对我有那份歪念?我只是重伤他已经算客气了。”想到那天,展云就恨不得扒了三星的皮!他这辈子遇上的师父怎么一个顶一个的混蛋?早知有这天,他宁愿来这青云观清修!   饴糖面色凝重,道:“三星在自掘坟墓。”说完,她盯着展云的身体,呐呐道:“这里你的会不会很悲伤啊?”   展云道:“不会,他发现了三星老道的阴谋。”   饴糖挑眉,恍然道:“哦。看来这里将会出现大魔头呢。”   被称作大魔头的展云:“……”这话怎么听起来很不好听呢?他是被逼无奈的大魔头好吗?又不是天生就是大魔头!   阿飞看向红绫,忍不住发问道:“夺丹是什么?”   红绫回道:“每个修道之人一到筑基期体内就会结出一颗内丹,这颗内丹是修真者的本丹,若是没了,一切都毁了。正常来说,不会有哪个脑子开坑的人会来夺取旁人的内丹加以修炼的,因为这是不允许的,一旦到渡劫之际,天道会直接将其毁灭。”   阿飞若有所思道:“修仙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红绫笑道:“自然。走上这条路的人都不容易。”   阿飞道:“那你呢?”红绫是灵物,能化为人形,想来也是修炼而来的。   红绫道:“灵物与其他都有所不同,我们与清修差不多,都是集天地之灵气修炼的。像我们这样的,一般渡劫都没那么危险。”   阿飞似懂非懂地点了下头,对他来说,只要红绫和他便宜娘还有灵福馆的人不会遇上什么坑爹的事就好。渡劫,听听就挺磕碜的。   这时,外头急匆匆走进来一个人,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清源。清源走进来找了张凳子坐下,道:“那个三星废话好多。”   话音刚落下,虚清跟着跑进来,道:“师兄,你太失礼了,怎么能随随便便离开呢?三星长老好歹也是一门长老!!”   清源喝了口水,道:“长老又不是掌门。”他是掌门,三星是长老,怎么也是他比较厉害,他就是不想听他巴拉巴拉讲废话。   虚清:“……”另外一个世界的师兄的性子好蛋疼啊!!   清源道:“那个三星不是好人。”   虚清皱眉道:“师兄,不可议论三星长老!”   清源道:“我没瞎说!”三星看他们的眼神怪磕碜的,哪有一派之长的仙姿?真是口怕好吗??“不信,你问展云好了。”   展云冷笑道:“道貌岸然。”   虚清:“……”这种话真的该说吗?好歹也是将你养大,培养你成才的师父吧?这么说他正确吗?   展云自然知晓虚清内心的想法,他沉着脸,道:“怎么不正确了?三星简直是伪君子中的典范,说他道貌岸然真是便宜他了。”   饴糖道:“你们修真界真乱。”   展云瞥了眼饴糖,抽了下嘴角不语。   他觉得面对饴糖还是不说话比较好,谁让对方是一块既聪明又让人觉得格外欠揍的灵石。   虚清看了看展云,眉头深锁,他觉着另外一个世界的展云怪怪的。“到底你们那儿发生了什么事?”   展云依旧不语,他不想再次提起那些糟心的事。   当事人不肯说,饴糖这个局外人自然也不会去说了,她自顾自地窝在李寻欢的怀里闭眼睡觉。阿飞在跟清源说着什么,仿佛虚清和展云不存在,红绫加入着他们兄弟俩的讨论话题,一张脸正因为说话说得兴奋而红扑扑的。   虚清看了看展云,又看了看清源和其他人,总觉得自己似乎被他们阻隔在外。也是,他是这里的人,而在座全是来自于另外一个平行世界,没什么交集也是应该的。闭了闭眼,虚清淡淡道:“在离开前,你们可在青云观住下,一切随意。”说完,袖袍一甩离开了。   见他离去,饴糖闭着的眼忽然睁开朝展云看了去。只见展云盯着离去的虚清的背影若有所思,似乎在想些什么。瞥了这么一眼,饴糖重新收回视线,闭眼休憩。她觉着虚清和展云两人之间就当八卦看看就好,其他跟她半个铜板都没关系。   此时,江湖上也正在热火朝天的聊一件大事,那就是龙啸云与上官金虹的结拜。李寻欢和饴糖他们在青云观住了三天,到第三天因为无聊的关系,饴糖拉着李寻欢暂时离开了青云观。与他们一同的还有阿飞。   红绫没有离开,因为她对山下没什么执念,比起爱玩的饴糖,红绫的性子或许更加偏静了些。本来阿飞不想去的,可一想到脑子里的那些关于这里的阿飞的记忆,阿飞觉得还是去趟山下,回到所谓的江湖去替这里的自己处理下糟心事比较好。   下山的阿飞他们去了镇子附近的密林松林,其实饴糖没明白去这种地方干什么。他们三人,两人其后,一人前行。饴糖和李寻欢走得很慢,阿飞倒是走得很快,完全不了解这里要发生什么的饴糖一直拉着李寻欢的手,脸上带着些好奇。   还没到达的时候,李寻欢拉住饴糖没有上前,反而看着阿飞走了过去。凭着自己超于常人的视线,饴糖远远就看到了前面有两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女人倒在地上,男人则已一个奇怪的姿势站着。男人没去瞧倒在地上的女人,而是冷冷瞧着前面一片已经微微泛黄的草地。草地上正有一个人影慢慢朝他走近,那人不是别人,正是阿飞。   夕阳拖着这人的影子,长长的。   阿飞来到男人的身后,淡淡道:“不好意思,让一下。”   声音清清淡淡,听不出任何情绪,仿佛眼前的一切都跟他没关系。   男人没回头,也没动一下,甚至连一个字都没有。   地上躺着的女人在口申口今,她缓缓睁开眼睛,失声呼道:“阿飞!”呼声中她已自男人身旁冲了出去,她的影子正在和地上的人影交叠一起。男人凝注着地上的两条人影,忽然开始慢慢的向前走,慢慢的踩在两条影子上。   阿飞被女人拉住手时,眼底已经掠过一丝不耐。他当然知道女人是谁,女人是林仙儿,美如蛇蝎般的魔鬼!   林仙儿拉着阿飞的手,反反复复低语道:“你果然来了,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这句话反反复复说了不知道多少遍,每说一遍她的声音就会变得更轻,更柔,更甜美,这是一种能令冰山融化的声音……大概!   阿飞冷冷盯着林仙儿,将自己的手从她手中抽离,道:“离我远点,阿姨。”   一句话令林仙儿怔了怔,她瞪大美目不敢置信地看着阿飞。   阿飞没空理她,他的目的就是如此,替这里的阿飞解决丧病的麻烦。回过头去,看向身后不远处朝他正在挥手绢的便宜娘以及一直以宠溺微笑看着便宜娘的便宜爹,阿飞深觉心好累!   林仙儿眼中似已有泪,她痛苦地看着阿飞道:“你,你叫我什么?你怎么能如此待我……”正要巴拉巴拉说一大堆的时候,阿飞立刻摆了摆手,一脸嫌弃道:“拜托,你就别演戏了,就你那点演技,瞎子才看不出来!想骗男人去外面骗蠢货去,你以为我跟你以往耍的男人一样吗?回家洗洗睡吧,阿姨!”   林仙儿彻底傻眼了,这还是她认识的那个阿飞吗?   阿飞嫌恶地皱了皱眉,与林仙儿拉开了一段距离后,回头冲那两个躲在树后的饴糖和李寻欢喊道:“我说,你们俩看我的戏好看吗?”   阿飞的语音刚落,不远处就传来了窸窣的脚步声。   只见饴糖拉着李寻欢的手从大树后走出来,且一手叉着腰笑得直不起身子来。“哈哈哈,好看!最好拿一叠花生米,烫一壶好酒坐下来慢慢看!!”   阿飞:“……”他可以把他便宜娘给宰了吗?      ☆、第四十六回   淡淡夕阳下,少年持着剑的手抱在胸前,他好整以暇地转过身对着不远处的少女撇了撇嘴。残阳的橘色光线打在他们身上,藉着朦胧的光线,能看到少女脸上绽开的大大笑容。少女穿着白纱裙,裙摆绣着娇嫩的绿藤,双臂挽着浅翠色披帛的她正站在一名面色有些憔悴,但精神看上去极好的男人身边。   男人穿着一袭青灰色的长袍,长发半挽以一根玉簪固定,他如今的模样哪还有先前的潦倒不堪?   而背对着阿飞的男人则是上官金虹,他在听到饴糖声音的同时就转过身来,那双眼静静地瞧着饴糖边上的李寻欢。   李寻欢没有看上官金虹,而是伸手直接敲了下饴糖的后脑勺。“别总欺负阿飞。”   饴糖努了努嘴巴,道:“无聊嘛。”   阿飞:“……”无聊就消遣他吗?   林仙儿的身子已僵硬,她脸上的表情既不是悲哀,也不是愤怒,而是恐惧。当她发现自己并没有真正完全征服阿飞,甚至连李寻欢也没如她计划的那般潦倒时,心底涌起了冰冷的寒意。   秋已残,枯黄的叶子纷纷扬扬落到干燥的泥土上。   饴糖和李寻欢来到阿飞面前,还没开口说什么,阿飞就抬起手在饴糖的脑袋上敲了一下,狠狠的。眼见饴糖‘嗷呜’一声捂着被敲的脑袋蹲到了地上,阿飞这心里头没来由地暗爽无比,就算知道他便宜娘是故意装作很疼的模样,他还是很暗爽。   李寻欢微弯腰将饴糖从地上抱起来,道:“地上多脏,别蹲了。”   饴糖皱了皱鼻子,认真道:“当娘的总是要给儿子期望的!”   阿飞木然。“……”什么期望?这种坑爹的期望他完全不想要好吗?求放过阿喂!   李寻欢好笑般地摇了摇头,道:“好了,别玩了,天色不晚,我们也该赶路去附近镇上了。”   饴糖抬头瞧了瞧顶上的晚霞,点了点头。   刚准备抬脚走人,上官金虹喝道:“等一下。”   三人停下脚步,齐齐看向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缓缓道:“既然来了,又何必走?”   阿飞不以为然,他只是持剑安静地站在他便宜娘边上,至于其他交给他便宜爹就好。果然,李寻欢沉默了半晌,忽然淡淡一笑,道:“不错,既然来了,又何必走?”   李寻欢刚才一直没有去瞧上官金虹,现在才侧过头看向他。李寻欢的目光触及了上官金虹的目光,一串无形的火花在两人的眼前激起。如果说上官金虹的眼睛就像是那藏在暗处的妖魔之手,能抓住任何人的魂魄。那么李寻欢的眼睛就如同浩瀚无边的海洋,碧空如洗的穹苍,足以将世上所有的妖魔鬼怪都完全容纳。   一柄利刃总需要鞘的。   上官金虹的眼睛若是刀,那李寻欢的眼睛就是刀鞘。   凝注着李寻欢的眼睛,上官金虹一字一字道:“你的刀呢?”   手一反,那柄薄如柳叶的刀已在指尖。握着刀的手出奇地稳定,就像是完全被静止了一般。手指纤长有力,指甲修饰干净,这只手单看着只觉得拿笔比拿刀合适,但武林中却没有一个人敢小看这么一只修长好看的手。他的手配上这么一把刀,足以令江湖中人闻风丧胆。   李寻欢反问道:“你的环呢?”   上官金虹道:“环已在。”   李寻欢问:“在哪里?”   上官金虹道:“在心里!”   李寻欢问:“心里?”   上官金虹道:“我手中虽无环,心中却有环!”   说到这里,李寻欢的瞳孔突然收缩。手中无环,心中有环。这是一种境界,是多少武林人士都想要到达的巅峰境界!别人或许不懂,李寻欢却是懂的。   饴糖听着他俩打哑谜,差点就没睡着。抽了抽嘴角,用手肘戳了戳阿飞的手臂,轻问道:“他俩在干啥?”   阿飞眼皮都没抬一下,淡淡道:“过招。”   饴糖道:“动都没动一下……这招过得有些……”   阿飞道:“动即不动,不动即动。”   饴糖:“……”武林高手之间的过招果然深奥,她完全不懂啊→_→   上官金虹盯着李寻欢淡淡道:“七年前,我手中已无环。”   李寻欢微颔首道:“佩服。”   上官金虹眯眼道:“你懂?”   李寻欢淡笑道:“妙渗造化,无环无我。无迹可寻,无坚不摧。”   上官金虹道:“好,你果然懂!”   李寻欢道:“懂既是不懂,不懂既是懂。”   李寻欢和上官金虹讲话就跟俩得道高僧说禅差不多,饴糖听得就差没睡着了。不过有些东西不是饴糖真不懂,而是她没兴趣去懂。有些东西既然是没兴趣了,那么懂就跟不懂差不多。   林仙儿不由自主地往后退,她在恐惧,她要离开,现在马上就离开。   上官金虹凝注着李寻欢,沉默了半晌,道:“李寻欢果然是李寻欢。”   李寻欢道:“上官金虹何尝不是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道:“你本是三代探花,风流翰林,名第高华,天之骄子,又何苦偏偏要到这肮脏江湖中来做浪子?”   李寻欢笑了笑,淡淡道:“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上官金虹道:“你还能走?”   李寻欢淡笑,道:“为何不能?能与不能只在于我。更何况……我已不想走,也不能走。”   上官金虹道:“好,请出招!”   李寻欢道:“招已在!”   上官金虹不由自主,脱口问道:“在哪里?”   李寻欢道:“在心里,我刀上虽无招,心中却有招。”   这回,换上官金虹的瞳孔收缩了!   阿飞护着饴糖往后退了几步,两人都在关注着李寻欢和上官金虹,至于林仙儿,他们都没啥兴趣。她爱走就走,爱留就留,反正都跟他们没什么关系!秋风飒飒,吹起了在场的人的衣服和头发,饴糖和阿飞都看不见上官金虹的环在哪里,也看不见李寻欢的招在哪里,但他们俩都知道,环已在,招已出!   看不见不代表它不存在。   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仍然在对峙,没有声音,也没有动作。说实话,这么看着他们俩其实挺像神经病的,两两相望着,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们在深情对望,用眼神诉说着彼此间那不该说出来的感情呢!(不)   阿飞一直盯着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与饴糖比起来,他显然紧张了许多。那双眼直勾勾地粘在两人身上,就连背脊冒出了冷汗也不自觉。李寻欢和上官金虹都没动,因为他们只要一有动作,就必定是惊天动地的动作,高手之间的对招,一招半式间就能决定一切。两人间的决战随时都可以爆发,每一刹那都可能爆发和结束。此时此刻,他们俩之中必须有一人要倒下去!   倒下去的会是谁呢?谁也不知道,谁也猜不出!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二十年来,还没有一人能躲过李寻欢的这一刀!但是,上官金虹的双环排名一直位居李寻欢之上,那是不是说明了他更加可怕呢?两个人都很镇定,两个人都充满了自信,两个人都看着彼此,仿佛天地间只有他们。   饴糖不懂功夫,她本就不是凡物,自是不晓得‘功夫’对于武林中人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在看下去就要睡着的饴糖忍不住了,长袖一挥,翠色的袖子如一条灵活的蛇直接缠上了李寻欢的腰,将他用力一拉。拉向自己的同时,饴糖还不忘拽上阿飞,咕哝道:“天都快黑了,还看!再看下去我都怀疑你们是不是准备相爱呢!”这不咕哝还好,一咕哝直接让李寻欢和阿飞无语。   三人一瞬间就从上官金虹的眼前消失,连给人反应的机会都不给!   上官金虹站在原地,额上已沁出冷汗。饴糖怎么出手的他没看见,丝毫动作都没看见,敢在他面前出手将李寻欢直接带走的,这世上除了一人外,根本找不到第二人。如今,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姑娘竟然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将跟他过招的人给带走了。   带着李寻欢和阿飞离开这片松林,饴糖他们很快就来到了附近的镇上。镇子很热闹,来来往往都是人,找了家客栈,要了两间上房入住。阿飞住在隔壁的房间里,他在静静地擦拭着手中的剑,能遇上上官金虹,能看到他,对阿飞来说是幸运的,毕竟在他过去的那三年历练里,真没有哪个人比得上上官金虹的。好吧,除了他便宜爹外。至于,灵福馆一众,种族都不同了,根本没法子相提并论!   不过一想到他便宜娘跑出来打搅他便宜爹和上官金虹决战,阿飞不自觉用手抹了把脸,在心里默默给上官金虹点蜡。   有他便宜娘在的地方就别想对他便宜爹出手!   此时,阿飞隔壁的房间里,饴糖跪坐在李寻欢的身后,纤细的手指正在把玩着对方的长发。一丝一缕,长长的绕在指尖,饴糖玩了一会儿,从后抱住李寻欢,道:“你跟那么自负的家伙有什么好打的?”   李寻欢道:“我和他都很自负。”自负到自满。   饴糖挑眉,问道:“小李子,你哪里自负了?你一直很自谦的!”   李寻欢笑道:“在武功方面。”   他们在武功方面都太过自满,以至于……似乎想到了什么,李寻欢摇了下头,轻声道:“有点儿想跟他在比试一次。”   饴糖道:“两两相望?”   李寻欢抽了抽嘴角,回道:“不是。”   饴糖道:“哦。那就找机会去比试好了,不过得在我们回去前啊。”他们随时随地都会离开这个世界,也许下一刻,也许要好久,所以李寻欢要找上官金虹再比试一次,必须得抓紧时间。   ☆、第四十七回 作者有话要说:  阿勒,这礼拜又上榜单了。。然后我好像字数又不够了,捂脸。于是又来补字数的。。被站短提醒。。。快要进小黑屋什么的。。真是心好累,嘤嘤嘤QAQ   如云客栈内人声鼎沸。   龙啸云的脸色,几乎就和他身上穿的衣服一样,红得发紫。他没有喝醉,只是权利让他醉了。上官金虹亲自来迎接他,这是何等的威风,何等的光采?龙啸云恨不得将武林中的所有人全部请到这里来,瞧瞧他今日的威风和光采。   可惜,今儿个来此的人并不是很多。   在江湖上混的人,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热闹和惹麻烦的。   酒筵已开,宾客入席。   三杯酒下肚,龙啸云的脸比一开始还要红,举着白瓷杯笑道:“大哥的浓情厚意,实令做兄弟的永生难忘,来,兄弟敬大哥一杯。”   上官金虹眼皮都未抬,只是淡淡道:“我从不沾酒。”   站在龙啸云身后的龙小云立刻倒了杯茶过来,赔笑道:“既然如此,老伯就以茶代酒如何?”   上官金虹还是那副淡漠的模样,道:“我也不喝茶。”   这下,龙啸云尴尬了。怔了怔,他勉强地笑道:“那大哥平日喝的是什么?”   上官金虹道:“水。”   话音刚落下,一杯水,一杯盛在白瓷杯中的水从门口‘咻’的一下稳稳落到上官金虹的面前,连一滴水都没溢出。瞳孔猛地收缩,上官金虹抬起头朝门口看了去,只见一个穿着嫩黄裙子的少女倚在门口笑眯眯地看着里头。   “那我这杯您老喝吗?”这话她是对上官金虹说的。   上官金虹没说话,只是拿起白瓷杯将里头的水一饮而尽。   这一举动令在场人诧异不已,他们都在猜测少女的身份。   龙啸云的面色发苦,他没想到上官金虹这么不给自己面子。当他的视线落在门口的少女身上时,那张脸已经铁青。龙啸云并不是看到少女而铁青,而是看到少女身后的女子铁青。少女身后站着一个女子,一个脸色过于苍白,身子过于单薄的美丽女子。她的眼睛很明亮,可神色却太冷漠,身穿着一袭紫衣的她就站在少女身后,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龙啸云。   女子是林诗音,龙啸云的妻子,龙小云的娘亲,李寻欢的表妹,也是这里的李寻欢毕生所爱的女人。站在林诗音前头的黄衣少女不是别人,正是饴糖。遇上林诗音纯属偶然,会带她来这里,或许只是为了看热闹,还有就是希望林诗音能尽快脱离龙啸云这个乌龟王八蛋!   李园本就是李寻欢给林诗音的嫁妆,那个地方算毛龙啸云的,一脚把他踢出去才是最正确的打开方式。   林诗音走了进去,她缓缓来到龙啸云的面前,伸出手拉过手里还举着杯茶的龙小云,神色冷漠,道:“从今往后你不再是我的丈夫。”一句话不带丝毫感情。   手紧紧拉着龙小云的,林诗音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儿子,突然觉得自己挺失败的。从什么时候起,她的儿子竟变了呢?变得跟他父亲一样卑劣。“小云跟我,而你莫要在出现于我们母子两面前了。”丢下这句话,也不管龙小云什么表情,拉着他就往门口走。   龙啸云在林诗音要拉着龙小云转身的时候,突然伸出手拽住她的手臂,凝注着自己的妻子,他苍白着脸色,道:“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林诗音冷冷道:“从你算计表哥起我就该做出这个决定了!不对,或许在当年,我就不该那么软弱地听表哥的话嫁给你!”现在的一切皆是因为自己的软弱以及不知道如何去说出‘不’这个字。   如今,十多年过去,她也不该再继续下去了。   曾经,三个人的痛苦也该结束了。   龙啸云阴冷着脸,道:“你要带着小云去哪里?去找你的表哥?去找李寻欢?”   林诗音淡淡道:“回李园独自抚养小云。”她累了,林诗音真的累了。一场错误的婚姻致使三人痛苦,连带下一代也一起跟着痛苦。如果可以重来,林诗音想她绝对不会嫁给龙啸云。   说完,她接着又道:“我后悔了,后悔嫁了你。”   一句话,九个字就像一把利刃狠狠扎入龙啸云的心脏。   前一刻还春风得意的龙啸云在这一刻就好像失去了一切。这世上,没有一个男子愿意从自己的妻子,自己在意的女人口中听到这么一句话。   龙小云的手被自己的娘亲拽着,死死拽着,他的面色何其比龙啸云好?他的母亲,那个温润的母亲有一天竟会对他的父亲说出这样的话,还是当天下武林人士的面。   龙啸云站在原地,道:“你,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林诗音轻笑道:“当然知道,我从未如此清醒过。不,不对,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清醒着,只是我不敢,不敢去反对,不敢去说一个‘不’字,逆来顺受的结果就是如今的痛苦不堪!他欠你的,为何我来还?欠你恩情的是他,不是我!我不是你们的东西,可以送来送去的。”说到最后的时候,林诗音因为激动而声音大了起来。她不想去管自己在哪里,也没空去理会她说的话是否惊世骇俗,她太痛苦了,整日的心不在焉,整日的疲惫和思念让她再也不知道笑是什么感觉了。   多年来,她是笑过的,只是从未发自心底笑过。   她不想继续下去了,她想好好的为自己活一次。   林诗音忽然望向龙啸云,她的丈夫。“你还是你吗?当年那位龙大哥早就死了。如果说他欠你的,也早在那一刻全部还清了。此时此刻,我们谁也不欠你……是你欠了我和他。”丢下这句话,林诗音挣开龙啸云拽着自己的手臂,不再去看他一眼,而是拉着全身僵硬的龙小云离开了这家前一刻还是人声鼎沸,这一刻却是鸦雀无声的客栈。   龙啸云呆愣在原地,一动也不动,仿若一座石像。   林诗音在经过黄衣少女身边时,突然停下脚步,轻声道:“饴糖姑娘,我觉得你很熟悉,明明第一次见你,却好像认识了很久。表哥,拜托你了。”说完,她挺直背脊,拉着她的儿子远离了里面的江湖纷扰。   饴糖动也不动,她只是倚在门口,半晌,才咕哝道:“在这里的是你的表哥,不是我的小李子。恐怕,我无法接受你的拜托了,诗音姑娘。”她这句话说得很轻,基本上也就她一个人可以听到。   林诗音离开后,龙啸云才回过神来,手垂在身侧,藏在袖里的拳头攥得很紧。   上官金虹淡淡扫了眼龙啸云没有说话。现在这场闹剧有点脱离他预期的,本来他是想借某人的手杀了这对父子,如今看来,龙啸云也不需要死了,因为现在这一刻没有比他活着更痛苦的事了。   龙啸云神色惨然,呆呆地站在原地。   上官金虹冷冷道:“闹剧一场,你也可以走了。”他说这句话时,语气里充满了恶意,强烈的表达了他对龙啸云不屑。   龙啸云的身子一抖,面色从惨然变成了死白。   饴糖抬眼直直看向上官金虹,她眯了眯眼道:“你觉得我跟你,谁会赢?”   上官金虹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答案是什么,可这个答案他一点都不想说出来。   饴糖见他不说话,忍不住轻笑道:“你若想与李寻欢一战,总是有机会的,而且很快。”说完,她又再度眯起了眼睛。   上官金虹眼睛里有着亮光,他的确很想与李寻欢一战,甚至想杀了他。因为,小李探花值得他去杀。   饴糖勾了勾唇角,转过身去看外面的天色。中午的太阳很大,阳光一丝一缕照下,暖洋洋的,特别舒服。这么好的天气,留在客栈里吃酒筵太可惜了。深吸一口气,她的双手负在身后,一蹦一跳地从门口离开。   看着少女蹦蹦跳跳地离去,屋里的人一阵愕然。   这姑娘到底啥来头?竟然敢那么对上官金虹说话,而且还自顾自地就走了?   谁也不知道饴糖的身份,谁也不晓得她来自哪里,就连上官金虹也调查不出她的底细。在那日她突然出手带着李寻欢和阿飞离开后,上官金虹就差手底下的人去调查饴糖,没想到无论派出多少人去查,都查不出一丁点消息来。就好像她这个人是凭空出现的一般。   这世上竟然还有他金钱帮查不到的人,上官金虹清楚明白有什么东西已经不是他可以去掌控的了。   离开的饴糖继续在街上瞎逛,今儿个她是一人,李寻欢和阿飞不知道去干啥了,把她一人留在了客栈里头。无聊了半天,饴糖实在待不住就跑出来玩了,没想到会半路遇上林诗音,着实让她吃惊不少。   还记得上回见时,林诗音还在李园呢。   偌大的李园就她一人待着,孤零零的,看着特别寂寥。   在这里,没有她的存在,李寻欢还是选择了退出这条路。   如果在这里的李寻欢知道了以后会发生那么多麻烦的事,还会选择退让吗?   饴糖不清楚在这里的李寻欢到底在想些什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这里的李寻欢是个圣父!比她家的小李子还要圣父一百倍!啧,简直没药救了→_→就算想掰回来,貌似也挺难的!   ☆、第四十八回   那是一座很广阔,看上去和别的富贵人家的庄院没什么区别的庄院。但只要走近些,抬脚刚跨上大门前的台阶,就会立刻从里面感觉到一股阴森森的气息,令人不寒而栗。   饴糖坐在台阶上,阿飞抱剑站在她边上。他们俩与前面的十八个黄衣人面对面看着。这十八个人犹如幽灵般忽然出现在这里,他们看上去长差不多,要想仔细分辨谁跟谁还挺困难的。   李寻欢进去挺久了,久到饴糖开始数十八个黄衣人,来来回回数了不知道多少遍。那天,离开如云客栈后她就回了她住的那家客栈,当天晚上,李寻欢就回来了。林诗音出现在龙啸云和上官金虹结拜的酒筵,并与他断绝关系,带着儿子就离开的事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武林。龙啸云没跟上官金虹结拜成功,大家似乎都在意料之中。这么个人想要玩过上官金虹,简直是鸡蛋打石头,不自量力。   除了这两件事外,大家比较津津乐道的是与林诗音一同出现的黄衣少女。黄衣少女的身份无从得知,那场酒筵上的人只知道她该是相当了不起的人物,敢那么对上官金虹说话,并且没让上官金虹发难的估计全天下就她一人了。   于是,一时间纷纭说说,怎么天花乱坠怎么来。   李寻欢和阿飞知道这件事后,前者一笑而过,捏了捏饴糖的鼻子。后者则虎着脸训斥她不该跑到上官金虹面前去的,如果出了事,谁能担待?说实话,跟喜欢宠她的李寻欢比起来,阿飞更像一个严肃的爹!对,就是爹!有时候,饴糖都怀疑自己跟阿飞的位置错了!她看上去都快像阿飞的女儿了!!   李寻欢会去找上官金虹比试,饴糖早就想到了。没有去阻拦,也没多说一句话,就拉着他跟他一起去找上官金虹了。对饴糖来说,早战晚战总是要战的,与其以后再战,不如现在一战!   这时,有人缓缓从里面走了出来。   出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李寻欢。   他看上去有些疲倦,但却是活着的。   饴糖似乎早知道李寻欢会胜出,没有多惊讶,只是从台阶上起来,拍了拍衣服,一蹦一跳地朝李寻欢小跑了过去。   那十八个黄衣人见李寻欢出来,连忙开始动手,不是向李寻欢,而是向饴糖动手。这十八个人是金钱帮总舵的守衙,也是金钱帮的精锐。还未等靠近饴糖,阿飞就已经出手。他手中的利刃刺穿其中一人的咽喉,血光乍现的同时又见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五件兵刃等带着风声击向阿飞!   锐利的刀没有削去阿飞手中的剑,反而是被阿飞打落在地。阿飞的剑又快又准,这世上撇开李寻欢,或许没有一个人比他的出剑更快更准了。他的剑想刺哪里就刺哪里,丝毫不犹豫,直接就刺了过去。   其中一黄衣人从身后抢出,掌中带着一双凤翅流金铛向阿飞推出。这兵器很奇特,铛上满是倒刺,无论是谁只要沾上它一点,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阿飞没有向后跃,只是身子向前一迎,在那人露出得意微笑的时候,长剑自□□挑出,自双铛间向上刺出,‘哧’的一下,剑刺入那黄衣人的咽喉。   那双铛也就离阿飞一点点距离,只要黄衣人在往前推进一分,阿飞的胸膛就会皮开肉绽。只可惜,他已无力推进掌中双铛半分,他的双眼凸出,全身的肌肉渐渐失去控制,□□突然一凉,大小便一起涌出,双腿渐渐向下弯曲。   他失禁了,不但如此,脸上还充满了惊讶和恐惧。   死前失禁,说实话是件相当丢脸和恶心的事。   周围一下子就陷入了死寂,没有人再敢出手。剩余的黄衣人眼睁睁瞧着这流金铛的名家以可怕的姿势倒在了地上,每个人都嗅到了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恶臭味。剩下还有九个人,九个人中有一人已经忍不住弯腰呕吐起来,他们何曾如此近距离地面对过如此丑恶和可怕的死亡。   饴糖从这些人中静静地穿过去,来到了李寻欢的面前。   李寻欢嘴角带着浅浅的微笑,抱住跑过来的饴糖,他缓缓道:“等很久了?”   饴糖努了努嘴巴,道:“都过饭点了。”   李寻欢道:“饿了?”   饴糖用力地点了下头。   将她抱起来,李寻欢轻笑道:“那我们吃东西去。”   饴糖道:“好啊,好啊!”   阿飞看着他便宜爹和便宜娘又在秀恩爱,忍不住抽了抽嘴角,收起滴着血的长剑,他问道:“父亲,上官金虹呢?”   李寻欢道:“他太自负了。”   阿飞道:“他做了什么蠢事?”   李寻欢道:“他有很多机会能杀我,他甚至可以令我根本无法还手,可是他却故意将机会错过了。”这世上最愚蠢的失败就是明明机会摆在面前却不懂得珍惜,而上官金虹就是如此。   饴糖大约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她撇了撇嘴巴,道:“他是不是不相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   李寻欢笑道:“他不信,这世上又有哪件事能令他相信的?”   阿飞淡淡道:“所以,他输了。”   李寻欢道:“是啊,他输了。”   论功夫,上官金虹在李寻欢之上,只可惜他败在不相信这世上真有例无虚发的刀这件事上。如果重来一次,恐怕打死上官金虹也不会干那么蠢的事!   上官金虹和李寻欢的比武只是一刹那的事,就这一刹那足以影响整个武林。那一闪的刀光在插入上官金虹咽喉的瞬间是多么的壮丽和惊心!不过,除了他们自己外,根本无人能看到这一壮烈的决战。   阿飞往里面走了去,他的剑已被擦拭干净。   甬道很长,甬道的尽头是一扇门,一扇铁铸的,足有一尺厚的大门。它本来是紧闭着的,此刻正敞开着。阿飞走进去就看了一眼,只一眼足矣。门内,上官金虹就这样大睁着眼睛躺着,李寻欢的刀并没有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而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下刺入的,可这么一刀也足以致命。   一代枭雄就那么死了,如同以往他所卑视的人一样,露出了惊慌和恐惧的表情。上官金虹跟别人一样,不会相信这世上真有如此快的刀,所以他死了。   阿飞的神情淡漠,过了一会儿,他转过头去看,只见荆无命站在门口。他没有进来,只是盯着地上的上官金虹,他那双眼还是一片死灰色,看不出一点神情来。又过了好一会儿,荆无命走进来用一只手托起了上官金虹的尸首。他不看阿飞一眼,慢慢地走了出去。   盯着荆无命,阿飞有点意外他的出现和他那条手臂。   不过,也只是意外,其他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想到这里,阿飞也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看到饴糖挽着李寻欢的手臂,低头用脚尖踢着石子,忍不住笑了起来。江湖上武功第二高的人已经被李寻欢击败了,天下势力最大的帮会也因为这个人的死亡而瓦解,胜利在眼前,却也并不是件很高兴的事。   因为,阿飞很清楚,天下之大,在这遥远的地方或许还有比上官金虹更厉害的人。   来到李寻欢和饴糖面前,阿飞有点担心道:“替这里的我们解决这件事,你让他们怎么办啊?”   李寻欢道:“人生在世,还有很多事需要他们去做。”   阿飞想了想,半晌才道:“也是,不过我总觉得他们会怨念。”   饴糖看了看他们俩,道:“管他什么怨念呢,先去吃东西啦,我饿死了!”说着,就开始拽着他们离开这座广阔的庄园。   离开庄院后,他们就去了就近的小镇吃东西,吃完东西他们动身回了青云观。这一趟下山,明明也没几天,但对李寻欢来说,却是好久。短短几天,江湖却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有人都知道上官金虹死于李寻欢之手,所有人都知道金钱帮被瓦解,所有人……   可谁也不会知道,李寻欢去了哪里。   或许,过一段时间,李寻欢和阿飞又会重出江湖了。在这里,阿飞需要继续努力成为一个有名的人,让他可以堂堂正正说出自己的姓氏,提前他必须离林仙儿这个女人越远越好。在这里,李寻欢也需要重新开始,要么接受林诗音,要么就去更远的地方看看,可能会遇上一个愿意与他携手相伴的姑娘也说不定。   回到青云观,清源哭丧着脸硬是跟饴糖和李寻欢睡了一个晚上。   都那么大了,还要跟爹和娘挤一起睡觉,身为师弟的虚清表示心累!   幸好清源不是原来的清源,如果是他的师兄,他一定不介意揍他一顿!   阿飞和红绫的事,饴糖知道了,自然不会做出棒打鸳鸯的行为。她是个相当开明的娘亲,儿子想干啥就干啥,只要不做伤天害理的事都行。儿子喜欢谁就喜欢谁,就算种族不同,性别相同,她也不介意,只要是真爱就好!   李寻欢一向不会去反驳这种事,所以阿飞和红绫的事也就这样了。   “对了,回去后就准备婚礼吧。”   这是阿飞拉着红绫跟饴糖说这件事时,饴糖说的第一句话。   “好啊,不过我是娶,不是嫁!”   这是阿飞回答饴糖的话。   饴糖娶李寻欢的事太深刻了,阿飞可不想这样!他便宜爹不介意,他介意!他只想娶老婆,不想嫁老婆!   “其实,嫁和娶都不要紧,你们喜欢就好。”   这是李寻欢说的。   红绫:“……”你们仨倒是让她这个当事人也说一句话啊喂!   ☆、第四十九回   饴糖他们回到自己的归处回得相当没有预兆。天降奇光将他们笼罩,在青云观几位长老的见证下回到了真正属于他们的世界。睁开眼,看到的是床帐上的梅花,熟悉的梅花让饴糖清楚知道自己在哪里。侧过头,边上是正睡着还未醒的李寻欢。身子也跟着侧过来,饴糖伸出手触上李寻欢的脸,从额头开始,到鼻子,在从眼睛到嘴唇……回顾那些天在平行世界的经历,饴糖忍不住低低地笑了起来。   她真的活得太长,以至于很多东西都已经不记得了。刚才,睡梦中她突然又想起了过往旧事。明明千年过去,冗长的时间里,她渐渐遗忘了自己的过去,甚至连自己原本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可在睡梦中的那一瞬间,她又重新记起了一切。本该模糊的记忆变得清晰,那些记忆就好像发生在昨日。   饴糖原本的名字叫苏小岚,二十五岁,一名刚踏入社会不过一年的菜鸟。她是穿越者。为什么会穿越,饴糖不清楚其中的原因,只知道自己穿越到这里的第一天就傻眼了。谁会想到自己会穿成一块石头?不会动不会说,静静地躺在那里,看着春去秋来。一开始或许会新鲜,可时间长了,这份新鲜过去了,剩下的就是焦躁和可怕的孤独感。然后,然后她选择用睡觉去磨消那份可怕的孤独感。   睡觉真的很管用,渐渐地,她不记得了自己是谁,就连曾经是穿越者的身份一并忘却,包括那个她曾经的世界。遗忘真的很好,就算感受到孤独,她也只是茫然。悠悠岁月,一晃千年,她这块石头除了睡就是睡,偶尔醒来的时间反而少了。   如果没有被抬下山雕成仕女像,或许她也不会认识李寻欢。   饴糖没想到她是知道李寻欢的,在她原来的世界。小时候,看的武侠剧中印象比较深的就是李寻欢,电视剧里的泡面头李寻欢那风姿卓越的身影太深刻,以至于她一度认为李寻欢就该是那个样的。   现在,真正李寻欢就在她的身边,反倒有些不真实了。   阿飞、李寻欢、龙啸云……构造成这本《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主要角色们大多她都见过了。不记得真好,不记得了所以随性而为,比如任性地去喜欢李寻欢,比如收养了倔强的阿飞,比如……将他们真正的前程改得面目全非。   往李寻欢这边靠近了些,饴糖深刻感觉到骨子里的疼以及胸腔里的空荡荡。发生那件事之后,她的心就没有了。明明没有了心,却依然感受得到那份喜欢的心情。她是真的真的很喜欢李寻欢,就算现在想起了一切,关于自己是谁的一切,她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喜欢他。   饴糖知道,她会比李寻欢活得更长久,在这个世界,她不是人类,是灵物,而李寻欢终究是人类。终有一日,李寻欢会变老,会死去,阿飞亦是如此。而她,却始终活着。饴糖不知道灵物的寿数是多长,但也知道自己跟其他的灵物有所不同。大多灵物最长不过五六百的寿数,而她却已过了千年。就算承受如此天命,剜心钉骨的惩罚,她也依然活着。   手抚上李寻欢落在身侧的长发,饴糖闭着眼想象着没有李寻欢的日子她会如何?脑海里无论怎么描绘,似乎都描绘不出没有李寻欢的未来。原来,不知不觉中,饴糖已离不开李寻欢。   这世上有没有来生,饴糖不知道。可有一点,饴糖是清楚知道的。若这世上真有来生,他们也不会再碰到了。她是异世界外来者,李寻欢却是真正属于这个世界的。真到来世,他们生死都不会碰上。哪里来的总是要回哪里去的,饴糖深信这句话。   所以,饴糖想,在她没死的这一世里,好好跟李寻欢过着。倘若哪天李寻欢逝世了,保不准她还能寻他一世,与他在过个相安无事的一世。在她真正寿数尽时,她想尽量地跟喜欢的这个人好好地在一起。   一辈子,两辈子,甚至是生生世世。   虽然,饴糖明白生生世世在一起跟扯淡没啥两样。   眼眶里热热的,很快有什么东西就从眼眶里落了出来,一滴两滴的染湿了被褥。   李寻欢一睁眼就看到流着眼泪的饴糖,怔了怔,他伸出手替她拭去眼角的泪,轻声道:“这好好的怎么就哭了?”   饴糖摇了摇头,往前凑近,将自己的脸埋入李寻欢的胸前。她不说话,只是觉得难受,忆起过往之后,好像更加难受了。明明没心,明明全身都疼得要命,怎么就偏难受呢?饴糖自己也说不清这种感觉。   手环住饴糖,李寻欢轻声道:“我们回来了。”   饴糖只是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她控制不住自己想哭的谷欠望。   胸前的衣裳很快就被饴糖的眼泪浸湿,他好笑道:“都是当娘的人,怎么哭起来跟个孩子一般?别哭了,我不是在这里吗?”饴糖很少会哭,起码目前为止她哭的次数五根指头都数得过来。   如今,她哭了,不发出一声呜咽,只是蒙头流着泪。   李寻欢柔声道:“饴糖,别哭了,我在这里。”   饴糖抓紧他的衣服,突然抬起头看着他道:“小李子,我活得比你长。”   李寻欢一怔,半晌,才回神道:“我知道。”   眼眶红得跟兔子似的,饴糖哽咽道:“你死了,我也还活着。”   李寻欢点了点她的鼻子,道:“到时候可别琵琶别抱了。”   饴糖道:“我来找你,可好?”   李寻欢笑道:“好啊,到时候饴糖来找我,把我当成童养夫婿养在身边,待到长大又能在一起了。”   饴糖眨眨眼,眼泪又哗啦啦落下,道:“别把我说得跟老牛吃嫩草似的。”   李寻欢捏了捏她的脸,道:“难道不是吗?”   饴糖瞪着他,良久,呐呐道:“好吧,我的确老牛吃嫩草。”她都一千不止了,李寻欢也不过三十几岁,论年纪她的确是一条老牛,而李寻欢是棵嫩得不能在嫩的草。   李寻欢的手指轻轻拂过饴糖的眼睑,语声温柔,道:“别哭了,瞧把眼睛都哭得红通通的,活像个兔子似的。”   饴糖吸了吸鼻子,更加往李寻欢怀里钻。   闭上红肿的眼,饴糖很快就睡了过去。   这一次,她没再做梦。   等饴糖再次醒来时,灵福馆里里外外都是喜气洋洋的。   至于罪魁祸首的展云则在回来的当天就被灵福馆的人给捆绑一团扔到柴房去了。不过,一个了不得的魔金丹期修士被一群灵物给收拾妥帖,也真是难为了展云。他回来后任由捆绑,没有做出任何反抗就被丢去柴房,其中缘由只有他自己知道。   虚清去过柴房数次,问过展云一些话,可无论他问什么,展云都是只字不提。每每如此,虚清都是无奈的,他并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想知道他们当时去了哪里罢了,仅仅如此。   展云不说也是为了虚清好,过去的早已过去,何必还要回头去看,执着到现在呢?有时候,展云希望虚清能够忘却前尘,可这些东西哪是说忘就能忘的?   阳光刺目,起身推窗,注目天空,饴糖发现没回来的几天,灵福馆其实运作得很好。有柳翁,有贾汕,有红雅和白蕊他们在,灵福馆开个几辈子都行。可饴糖也知道,他们终归不可能将灵福馆开个几辈子的,起码过个十多年,他们这些所谓的老人也该让‘新’的人来接替他们的了。   灵福馆阔别九年又要办喜事了,这次是办阿飞和红绫的。关于阿飞这孩子,灵福馆的熟客们只知道灵福馆的当家饴糖有两个儿子,至于谁跟谁,毕竟就小时候见过。后来,他们俩中一个送去青云观修仙,一个跑出去游历去了,以至于他们长大后的模样反倒没人知道。   因此,阿飞娶红绫这事,倒也没多奇怪,反正没人认得出阿飞来。   红绫嫁人是喜事,不过对灵福馆的其他人来说没差,又不是嫁去其他地方,嫁来嫁去的还不都嫁在灵福馆。   饴糖趴在窗前,看着大家忙进忙出的,忍不住对身后在案几上写字的李寻欢道:“看到现在这场景,有点想起我们当日成婚的情景了。”   放下手中之笔,李寻欢抬起头朝她看过来。“阿飞和红绫的婚事,忙碌些倒是应该的。不过……”说着,语声微顿,他离开案几,从后走了过来。“你不去帮衬些,好吗?”   饴糖无精打采道:“我想帮忙,还不给我帮呢。”她倒是想帮忙,却被大家给反对了。其中反对声最严重的就是阿飞。“那孩子估计是怕我给他使绊子,在婚礼上。”说着说着,饴糖的眼微微眯了起来。   李寻欢伸手抚着她的发,道:“谁让你没事总喜欢找些花头折腾阿飞。”   饴糖道:“那是给他历练啊!男孩子,总是需要一些历练的。”   想到饴糖给阿飞的‘历练’,李寻欢在心里默默地替阿飞点了蜡。   “小李子。”忽然,望着窗外的饴糖轻轻叫了声。   “嗯?”   “再过个十年,我们去其他地方走走吧。”   “……好。”   ☆、第五十回   阿飞和红绫的婚事举办得相当热闹,时隔九年,灵福馆这趟办喜事一点都不逊色九年前那两场婚事。阿飞和红绫举办完婚礼的第二天就离开了灵福馆,饴糖没问他们要去哪里,而是挥着小手绢站在门口将他们俩给欢送走了。   展云说她一点都不像一个当娘的,人家儿子带着媳妇离开家,怎么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可她竟然挥着小手绢,脸上还洋溢着高兴的笑容。跟寻常人家的当娘的比起来,饴糖的确一点都没有当娘的自觉。不过,饴糖本就不是什么寻常人家,说白点她连个人都不算,会大不相同也没啥好稀奇的。   阿飞和红绫离开灵福馆的第三日,展云也离开了,他去哪里,准备去哪里,饴糖没有问。只是,在他离开前,饴糖问了他一句话。“不想继续跟他纠缠在一块儿了?”   展云笑了笑,回道:“顺应天命。”   这个答案让饴糖有些意外,挑了挑眉,道:“你这家伙也会听天命?”   展云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反问道:“你呢?你难道不听天命?”   饴糖淡淡道:“活得久了些,知道的事自然就多了点。身为天道的一部分,有很多东西并非我们所愿,但却无可奈何。我是灵石,说难听点也就是一块石头,能有如今这般的生活,我很知足。”   展云盯着她,看了很久,道:“疼吗?”   “什么?”   “剜心之痛是一瞬间,可这钉骨之痛却是你要日日夜夜都要承受的,为了跟他在一起,值得吗?”   “那你在为他使用那张符的时候可曾后悔过?”这次,换饴糖反问他。   展云站在原地,这次没有再说话,半晌,他轻笑道:“你真是个奇怪的石头,所想所思都跟别人不一样。”深吸一口气,展云眯起眼仰望天顶,道:“他是个凡人,终有一日会比你先离去,到那时你该当如何?替他还魂续命?还是……”   饴糖淡淡道:“我等他的来生就够了。”   还魂续命,逆天改命?这些代价她无力承受。自己几斤几两,饴糖一向很清楚,与天相争,除非她的脑壳被驴踢过了。像她这样的穿越者,能与自己喜欢的人相伴一生,能有现在这般平稳的生活,真的实属不易。这一生来之不易,她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跟她所爱的人好好把握着未来的生活。   这一世,若李寻欢先她一步离去,那她就去寻他的第二世。   她的寿数本来就比李寻欢长,她会一直一直,不断重复地寻找他,直至她的这一世结束。   “我的一世远比他的长。”她说,声音里没有一丝起伏情绪,只是简单阐述着一个事实。   展云看着饴糖,少女面色平静,就像一潭掀不起一丝涟漪的清水。这样的饴糖,展云真的是第一次见。伸手揉了下她的头,在饴糖震惊的目光下收回手,道:“有缘再见吧,怪石头!”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就离开了。   看着那孤傲的,说白点就是有点傲娇的背影,饴糖心里对他的某些反感倒是少了许多。转过身,抬头往高处的楼亭中的青影看了一眼,饴糖忍不住长叹一声。那两人因何结缘,因何牵扯,因何纠缠,全都在于一个因字,没有因就没有果,每个人的相遇都在因果二字。   回到自己的屋子,推门进入,就看到李寻欢坐在窗前雕木雕,他雕的是个仕女像,那模样跟饴糖当年的仕女雕像一模一样。挽着圆髻的发上插着两朵花,对襟齐胸襦裙,挽在双臂间的披帛以及脚上那双露出翘头的翘头履。仕女的手上持着一莲花灯,灯托底部雕刻着繁杂的花纹。这是当初的她,那位老雕刻师傅赐予她的人的模样。   抬头看向饴糖,李寻欢唇角往上翘了翘。“当初就答应要给你刻个好看点的,你瞧,现在这个可满意?”   走过去,从李寻欢手里拿过仕女雕像,饴糖笑道:“满意,大大的满意,我的相公亲自给我刻的,哪能不满意呢?”   放下手中的刀,李寻欢离开案几,来到她面前,道:“你还想刻什么,饴糖?”   饴糖想了想,道:“要不刻一对吧?小李子,你刻一个自己,把我的和你的木雕放在一块儿,不就是一对了吗?”   李寻欢点了点头,笑道:“好。”   走回案几,重新坐下,拿起他的刀,李寻欢拿起另外一块木头,开始刻自己。修长的手指执着那把惯用来对付敌人的飞刀,李寻欢刻木雕时的神情总是那么认真。饴糖趴在案几上,眼睛一直盯着他看,她想她这一辈子都不会看腻李寻欢,就算对方将来会长成白发苍苍的老头子。   伸手握上一笔一笔勾勒着木雕的手,饴糖道:“小李子,下回也雕个阿飞和清源吧,这样咱们就一家亲了。”   李寻欢:“……”   他终归有一双巧手,不多时就把自己的小像给刻好了。饴糖拿着自己和李寻欢的木雕把它们放在橱柜上。橱柜上放着的都是瓷器和玉器,突然有两个木头般的东西‘闯入’,还是很突兀的。可饴糖就是喜欢把它们放在最显眼的地方,一男一女,属于他们自己的木雕安安静静并肩站在一块,屹立在最中央,最显眼的橱柜上。   饴糖想,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甚至是百年后,李寻欢离她先去了,她暂时变成了孤单一人的时候,这对小像也不会分开。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期间灵福馆里的人也换了一批两批的,曾经的伙伴们有的去其他地方转悠去了,有的躲去深山老林修炼去了。总之,真正留在灵福馆很久的好像除了桦沬和红梅白梅姐妹们就没什么人了。   饴糖在灵福馆又待了十个年头后,就拉着李寻欢一起离开了灵福馆。他们没有回关内,而是往关外更西的地方走,这一走便是几十年,再度回来的时候,李寻欢已经差不多七十多岁了。   看着少女搀扶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归来,一直很少出账房的桦沬差点就哭出来。灵福馆终究是饴糖为李寻欢开的,这一片天地,终是李寻欢该要回来一趟的家。李寻欢走的那天,饴糖没有哭,她静静地坐在房门外,看着天上大大的太阳。   屋里头,清源、阿飞和李修文陪着李寻欢,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总之,等他们俩出来的时候,李寻欢已经带着笑容阖上眼睛离开了。   没有跟他说上最后一句话,饴糖也不难过,她早就知道这一天的到来,心里也做好了准备。   他死了,她就去找他,这是她和他约定好的。   白雪和红绫真的为了她们爱的人煞费苦心,为了能跟他们好好相伴一世,她们让自己外貌同阿飞和李修文一样的年纪。   白发苍苍,身板却比一般人硬朗的白雪蹲在饴糖的面前,清明的眼里闪着泪光。“想哭就哭吧。”   饴糖摇了摇头,道:“我不哭,我答应小李子的,这辈子没了,我们还有下辈子,直到我的这一世结束前,我都会去找他,然后再跟他在一起。”   白雪怔了怔,半晌也没说出一句话来,她起身走到李修文的身边,缓缓摇了摇头。   饴糖的想法很好,可是她忘记了一点,那就是天下之大,要再一次找到李寻欢的转世是何其困难。   阿飞在关内的名声很响,就如他小时候的愿望一样,他终于可以在人前说出自己姓什么了。可是,很多年后,当他真的成了个相当有名的人,他却始终没有将自己的姓氏说出来。或许,对他来说,他是谁,姓什么,其实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在乎的,在乎他的人在他的身边。   清源修了仙,容貌一如二十岁的时候,年纪大了,性子也沉稳了不少,颇有当年的清源风范。可在自己的爹和娘面前,他还是有点小孩子气的。比如,这回,他爹死了,他还是忍不住哭了起来,像个孩子一样。   李寻欢下葬那天,天气极好,天空一点都不灰蒙蒙,阴沉沉的。   饴糖将他安葬在与他爹李探花郎和他娘李夫人比邻的地方,那里也将是李修文未来的归处。李寻欢是李家人,死后终是要回李家的,饴糖将他安葬好的时候,发现林诗音,那个笑起来比梅花还好看的姑娘也早不在了。   没怎么感慨,饴糖在那之后还是回了灵福馆。   在灵福馆待了个五六年,饴糖又离开了,这回到底去了哪里,大家心知肚明。   饴糖离开灵福馆后去了很多地方,可是每一个地方都没李寻欢的影子。春去秋来,一年又一年,故人的消息不在从远方传来,饴糖知道,他们都不在了。人生百年,转眼即逝,回到君望山,踩在这片她最初的地方,饴糖的心里颇为感慨。   正值秋季,满地的黄色的枫叶上,饴糖披了件裘衣一步两步,缓慢地往山上走。君望山真的变了好多,她都有些认不出来了。越往上走,越能听到扫地的沙沙声,抱着好奇心,饴糖一直往山顶走了去。   山顶,本来是只有一串都是树的空地,如今却盖了个房子,颇有点像是富家庄院。还未走进,便见一个穿着干净布衣的老妪拿着一把扫帚,对着一个正打算走出院门的男孩喊道:“少爷,你可别乱跑啊,若是出了点事,我可没法像老爷夫人交代!”   “刘婶,我就在外头,不会走远的。”说着,院门被推开,只见一个粉雕玉琢的娃娃跑了出来。   娃娃长得很好看,小披风披着,掩不住一身富贵。似是感觉到有人,孩子朝前看了去。饴糖站在树下,看见的是一双与记忆中十分熟悉的眸子。眼泪忍不住落下,她往前走了几步。   “你,是谁?”在她走到他面前时,小孩儿问道。   饴糖蹲下与他平视,在他的眼睛里再度看到自己的影子,饴糖真的很开心。   “我叫饴糖,来做你的娘子,可好?”   ☆、番外一   二更的鼓响起,静谧的街道尽头亮起了一盏灯,灯火柔和地罩着小小的面摊。面摊是由一间破旧的棚子随意搭建而成的,旧旧的油纸灯笼挂在棚子口,下方则摆放着一块木头招牌,招牌上刻着四个苍劲有力的字。   刘家汤面。   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伸过去,从筷笼里抽取了一双筷子。自打前段时间醒来,李寻欢的脑海里就一直不断掠过一个叫饴糖的少女的身影。他不知道那个是梦,还是真实,因为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的身上和他的身边发生了一桩桩始料未及的事。   比如,林诗音离开了龙啸云。   比如,上官金虹死了。   比如,上官金虹是他杀死的。   比如,林仙儿不再纠缠阿飞了。   比如,阿飞唤他父亲。   跟他一样陷入迷茫的还有阿飞,阿飞同他一样经历了些明明没做过,却真真切切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来了。”和煦清醇的嗓音在身后的脚步声靠近的那一刻起缓缓响起。   李寻欢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身后的人是谁。   来者是阿飞,他穿着件很干净的衣服,与以往不同,如今的阿飞看上去精神了许多。没有林仙儿,他好像活得比以往还要好。   阿飞看了眼背对着自己的李寻欢,慢慢地走过去,来到他对面坐下。   “老板,一碗汤面,多放辣。”朝正在拉细面的老板吆喝了一声。   老板轻嗳了一声答应着,取出一团面抛下锅去。老板姓刘,手势纯熟,专门大晚上的出来摆摊,给过路行人方便。   阿飞无言地看着李寻欢。   面很快熟了,沸水腾着将面翻滚着顶上水面。老板拿长筷子捞起丢进边上的大碗里,浇入早熬好的猪骨高汤,依次将葱姜蒜什么的丢进碗里,撒上一撮细盐,再浇上一大勺的炒酱浇头。   将两碗面端放进托盘,慢慢地走出去,把面放到李寻欢和阿飞的面前。   阿飞和李寻欢依然没有说话,只是互相看着对方。两人表情都有些发怔,然后过了半晌才终于渐渐露出一丝微笑。阿飞真的变了很多,他的容貌当然没有任何变化,他的眼睛还是很大,鼻子还是很挺,看起来要比过去更加英俊了些。曾经几度保持在脸上的呆板和平和消失,如今的阿飞才是真正的他。那双眼睛里咄咄逼人的神采,孤傲的神情和面上的坚韧都还在。   两人就这样面对面的瞧着,面对面的笑着。谁也没有移动,谁也没有说话,可两人的眼睛里却都渐渐发红,不知道又过去了多久,阿飞才缓缓道:“你是不是也在思索那段时间发生的事?”   李寻欢道:“这段时间,脑子里面一直在想那个叫饴糖的小姑娘。”那小姑娘明明是个小丫头,却偏偏是‘他’的妻子,在关外与‘他’成亲数载的妻子。   阿飞道:“饴糖,红绫……那些是真的,还是假的。”   李寻欢道:“上官金虹死了,龙啸云身败名裂,林仙儿下落不明……是真是假,似乎也没那么重要了。”   他们说话说得很慢,口齿清晰。就在这时,阿飞突然深吸一口气,伸手抽取一双筷子,低头吃起面来。吃了两口,阿飞满意地含糊说了句。“不错。”这家刘家汤面是真的不错,老板的煮面手艺好到没话说,而且价格公道,是真正的物美价廉。   [对不起,在这里,没有我。]那句话蓦地就冷不丁从脑海里蹦出来。   没有……是没有,在这里,没有饴糖,没有红绫,与她有关的一切都没有。在过去的十多年里,陪在他身边的只有铁传甲。孤寂,令人发狂的寂寞无论何时都在侵蚀着他。如果,他的身边真有那个叫饴糖的姑娘陪伴着,或许就不会孤单了。   脑海里的那段记忆,对他来说就是一场梦。   短暂的时光是李寻欢最快乐的时光,那是发自内心的快乐。   少女俏皮的模样,生气的模样,开心的模样……全是因李寻欢。不过,她的李寻欢不是他。   有点羡慕呢。   想到这里,忍不住想笑。摇了摇头,李寻欢低头,执起筷子吃起面来。他觉得自己在想下去就快得臆想症了。   吃完面,在摊子里小坐了好一会儿,待天明之时,李寻欢和阿飞方才离开。   他们离开之后,刘家汤面也收了起来。   本就是晚上开的店,天明了自然是要收摊的。   老板把锅盖压好,把火熄掉,把桌上的碗收掉,洗掉之后,就将刘家汤面这块招牌给收了起来。   此时,油纸灯笼里的火已经熄了。   这一路,李寻欢和阿飞是结伴而行的,他们去了郊外的长亭,在那里他们准备饯别。荒草凄凄,尘沙弥漫,长亭外的小道旁,李寻欢和阿飞正在酒后话别。先前准备的一小坛酒已一滴不漏地进了他们二人的肚子。   喝完酒,身子暖乎乎的,阿飞抬头看了看天,眯眼道:“你不打算告诉她吗?”阿飞口中的她是林诗音。   李寻欢道:“不需要了,她已有她的生活。”那样坚韧的林诗音已经多久没见过了,敢于反抗,在众目睽睽之下选择了自己往后该走的路。当年的小女孩,他曾经最爱的女孩长大了。   阿飞的眼睛凝视着李寻欢,半晌,笑道:“你说得没错,已经不需要了。”   这次饯别之后,也不知道何时再见。阿飞说他要去‘海上’看看,找找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他说的自然也不是真话,可李寻欢却没有阻拦他。因为阿飞有个扑朔迷离的身世,这个身世估计与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那些前辈名侠有着微妙的关系,阿飞此次远游海外,为的就是要去寻访他们,也说不定。   阿飞突然问道:“你准备去哪里?”   李寻欢笑了笑,道:“不知道,或许……是去塞外吧。”   阿飞怔了怔,道:“她和她不存在。”青云观那些人是存在的,但饴糖和红绫却是不存的,起码现在是这样。   李寻欢道:“人活着,总是要有希望和目标的。”他想去寻寻看,就算只是一个幻影,他也想去塞外看看,这世上是不是真有像饴糖那样不一样的小姑娘。   阿飞闭了闭眼,道:“你说得没错。”   李寻欢要去寻的是一个可能这一生都不一定寻得到的人。阿飞也明白他为何会突然执着。因为那样一个姑娘,任谁都会去执着。肯一心一意,将全部的心思都扑在对方身上的姑娘委实不多见。敢爱敢恨,胆大勇敢,将对方捧在心头的姑娘,他们还没见过呢。   阿飞勾了勾唇角,忽然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找你。”他笑着,瞧着李寻欢,又道:“我回来的时候,希望你比现在过得好。”   李寻欢道:“三年,未免长了些。”   阿飞道:“三年,真的不长。”   李寻欢顿了顿,道:“……的确不长。”   阿飞笑道:“若到时候……”没说下去,可李寻欢却是懂了,他也笑了起来,道:“到时候一定请你喝酒,这辈子我从未请过人喝的酒,而你也是这辈子未曾喝过的酒,如何?”   嘴角的笑意加深,阿飞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好。”他这样的笑容就像曾经凋零的木叶正重新开始新芽茁长。   阿飞离开了,一如他们初见时,徒步离开长亭,走在长长,甚至看不见尽头的小道上。他的步子很轻,面容坚毅,薄薄的唇抿成了一条线,他走得不快,一步一步的,身影渐渐隐没在远方缓缓西落的夕阳中。   收回目送的视线,李寻欢也离开了长亭。   走入林中,他的方向与阿飞是相反的。   李寻欢准备回小镇买辆马车离开,先去哪里,他还没想好。万里河山,锦绣繁华,十多年前他是怀着痛苦的心情远走他乡,而如今,换了一种心情,他想他是该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了。   林中枝叶摇曳,随风发出‘飒飒’声响,这附近有一座山,山势不高,却相当偏僻。徒步上山,李寻欢发现在这山的半山腰上坐落着一户小院。小院的主人是谁,做什么的,他都不想去知道,抬头往前远远看去,只见那户小院口有块牌子,牌子上刻着一个特别好看的‘缘’字。   李寻欢本该加快脚程回小镇的,可这片林子够大,不知不觉便落了夜幕。再走也不会有什么地方可以落脚,李寻欢在看到那户小院亮起灯火时,决定去那边碰碰运气,看小院主人肯不肯让他落脚一晚。   站在小院口,李寻欢发现这小院清幽别致,院中灯火明亮柔和,最靠里面有一块药圃,种植着各式草药。   李寻欢站在门口,突然间不知道该不该走进去。   这时,院子里头的竹屋门‘吱呀’一声被人从里打开,只见一名粉衫秀髻的小姑娘提着一盏灯从屋子里头走了出来。那小姑娘的样貌笼罩在大片阴影中看不真切,当她走近时,李寻欢怔住了。那是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容,与记忆中那个叫饴糖的小姑娘一模一样。   小姑娘脸上挂着甜甜笑靥,她来到李寻欢面前,看着他道:“是不是要落脚啊?大叔。”   李寻欢怔了怔,嘴唇微微颤了颤,问道:“敢问姑娘,芳名。”   小姑娘眼睛明亮,虽然奇怪李寻欢为什么会问她名字,但还是指着自己,笑嘻嘻地道:“我叫饴糖。大叔,你呢?”   李寻欢看着她,脑海里不经意掠过那段期间的种种,心头轻颤不已,他张了张嘴,好几次才发出声音,道:“在下李寻欢。”   “李寻欢?”歪了歪脑袋,不知为何,小姑娘觉得这名字叫起来有些严肃,该换个亲切点的。想了想,她认真地看着李寻欢,道:“李……寻欢?好像在哪里听过……唔,听着严肃了点,不如叫你小李子吧,大叔,可以吗?”   耳边忽然又响起那一声声的叫唤。   李寻欢唇角微微勾了勾,嗓音醇亮轻柔,道:“可以啊。”   ☆、番外二   李寻欢和饴糖终其一生都没有过属于自己孩子,原因出在哪里,饴糖心里很清楚。她,说得好听点是灵石,说得坦白点就是一块石头。听说过石头生孩子的吗?答案当然是没有了。   纵使饴糖是一块千年灵石,一个道行高深的灵物,充其量也就一块破石头。石头不可能孕育下一代的,就算她化为人形,长得多像一个人。   离开灵福馆之后,他们去了很多地方,大半个世界都快被走遍了。无论去哪里,无论遇上什么事,李寻欢和饴糖都没有分开过。   四十年匆匆一过,对饴糖来说,这不过是眨眼间,可对李寻欢来说,这已是他的一半人生。海风夹杂着海水的咸湿迎面吹来,粗粝的划过面颊,一点也不舒服。李寻欢坐在一把藤椅上,静静地看着前方平静的海面。   这里是他们最后落脚的地方,一间竹屋,一圈篱笆,简简单单。在这里,他们住了近三年的时间,远离红尘喧嚣,远离人世繁华,过着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生活。饴糖不会老,而李寻欢却是会老的。   时间真的很残忍,它在李寻欢的脸上、身上刻下了一条又一条痕迹。   如今这痕迹遍布全身。   挂在屋檐下,还未褪色的贝壳风铃在轻风中发出清脆的声音。篱笆内种植的花朵已有几朵在凋谢,一瓣又一瓣的花瓣落在泥土里。竹屋的大门敞开着,屋内正在沏茶的少女忍不住回头朝屋外看去。   饴糖紧紧抿着唇,黑色的瞳仁中带着一丝哀伤。   她爱的人,这一世将走到尽头,而她却无能为力。   顺应天命,这就是她和他的命。   相伴几十年,她是该知足了。   放下手中茶壶,饴糖拎起裙子往外走了去,来到李寻欢的身后,她弯腰从后抱住了他。李寻欢老了,一头墨发变成了无声气的苍白,曾经年轻英俊的脸庞布满了名为‘年老’的皱纹。   饴糖将自己的脸紧紧贴着李寻欢的面颊,柔声道:“累了吗?”   李寻欢轻笑道:“还好。”那声音不似过往醇亮,带着一丝沧桑和暗哑。   抬起手抚摸着饴糖鬓边的发,李寻欢道:“其实,你可以放开我的。”   双手搂紧李寻欢的脖子,饴糖一字一字道:“做梦!你死了,我也不放开!”   闭了闭眼,李寻欢眺望着远方,无声地笑了笑。   他也只是说说,李寻欢心里比谁都清楚,要让饴糖放手是不可能的。她陪在他身边几十年,无论发生什么事,她都不曾放开过她的手。既已抓住,就不会松手,这就是饴糖。   “小李子。”   “嗯?”   “你死了,我不会哭的。”她说,一字又一字的,咬字是那么清晰。   抚摸在她鬓边的那只苍老的手一顿,李寻欢放下手,轻轻道:“我知道。”她的饴糖那么坚强,怎么会哭呢?他的饴糖会来找他的,就算这一世,他的终结就在眼前。下一世,到下一世,饴糖还会来的,出现在他的面前,抓起他的手,将他牢牢握在手心,重新与他在一起。   松开搂着他脖颈的手,饴糖直起身子,来到他面前蹲下。低着头,看着他垂放在膝上的手,饴糖伸手轻轻抚上,指尖划过布满纹路的手背,微微颤抖着。   这就是老。   如果没有穿越来到这个世界,如果不是穿成了灵物,想来她也会经历这些。   人的生老病死,是最简单的循环。   这就是一个人的轮回。   “喝不喝酒?”住在这海边,与世隔绝的,饴糖差点忘了,再过些时日便是上元节。上元节,就近的镇上处处张灯结彩的,一派繁华似锦。   “好。”李寻欢最喜欢喝饴糖酿的酒了。   起身,进屋拿了两小坛酒出来。酒香四溢,远远就能闻到,自己一坛,李寻欢一坛,两人边看海景边喝酒。“过段时间,就要上元节了,可惜,我们远离尘世繁华,看不到处处都是张灯结彩的热闹了。”   “你要看的话,我陪你回去。”仰头喝了一小口,纵使白发苍苍,李寻欢依然只是李寻欢。   饴糖的目光幽幽地注视着前方,沉默了片刻,她轻声道:“都看了几十年,少看几年也是无妨的。”她喜欢现在的日子,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这是多少穿越者想要的生……好吧,或许有些穿越者想当救世主,开启玛丽苏后宫团也说不定。   拿起深色的酒坛子与李寻欢的酒坛子碰了碰,饴糖歪了歪头,接着道:“现在这样挺好的,美酒,美景,还有美人在旁,人生三大美,全齐了。”   李寻欢被她的话逗笑,低低笑道:“什么美人在旁?你身边就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满脸皱纹。”   饴糖道:“在我心里,这天下没有一个人能及你。”   李寻欢沉默着,眼底带着暖暖笑意。   仰头喝了口酒,饴糖轻吐口气,接着问道:“你恨我吗?”   “为什么那么问我?”   “因为我只能眼睁睁看着你一点一点地走向死亡……”   “这不是终结,不是吗?”比起饴糖的不安,李寻欢显得淡然多了。   年纪越是上长,所思所想就与年轻时大不相同。   清风拂过,勾人的酒香在空气中缓缓飘荡开来,四溢的味道似乎掩盖住了扑面迎来的海风腥味。   饴糖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喝着酒,李寻欢与她一样,两人沉默着看海喝酒。身后,竹屋屋檐下那一串的贝壳风铃在微风中缓缓晃动着,阳光由上而下,一丝一缕笼罩在他们身上,在地面上投下一条交叠在一起的黑色影子。   永宁镇,归宁客栈。   黑发中带着些许银丝的红绫站在院子里对身后头发只是灰白的阿飞道:“时间过得真快,你说,是不是?”   阿飞手里拿着一条夹袄的厚锻披风,四十年过去,岁月在他脸上并未刻上多少细痕,如果不笑的话,还真难看出他脸上的岁月痕迹。将披风披在红绫身上,阿飞轻轻道:“起风了,回屋歇息吧。”   “我想念饴糖和小李子了。”红绫站在圆形的石桌前,桌上放着宣纸和笔墨,她这一天都在画画,可无论怎么画,她都觉得自己没有画好。   阿飞笑了笑,道:“我也想父亲和母亲了。”自打沈曦和沈涟出世那天起到现在,他们已有三十五年没见过面了。“曦儿出世的时候,他们来过。涟儿出世的时候,他们也来过。如今,三十五年过去,他们却再也没有来过。”   归宁客栈是红绫开的,算是灵福馆的分店,里面的每一个摆设,每一个格局都与灵福馆的一模一样。为了她这分店的事,饴糖还特意让柳翁和柳小幺爷孙俩请过去坐镇呢。而且,为了躲避些不必要的麻烦事,白蕊和红玥她们偶尔会来她这边帮衬着打点一下。毕竟,在灵福馆长待着,也不是件好事。   人,会老。   而他们,却不会老。   “父亲和母亲不会有事的。”伸手揽住红绫的肩膀,阿飞知道她的忧虑。   挽着发髻的女人站在院门口迟迟不肯入内,她用手肘推了推边上的男人,道:“喂,你说,我娘是不是又想爷爷和奶奶了?”   挠了挠头,已年过三十的男人神情间还仿佛带着几分小姑娘的羞涩。“小曦,自打你和沈涟出世到现在,师父和师娘都离开三十五年没回来过。”   眯了眯眼,摩挲着下巴,沈曦撇了撇嘴巴,道:“叶开,你之前不是一直跟在爷爷和奶奶身边吗?为什么不让他们回来看看呢?我都很久很久没见过爷爷奶奶了,连他们长什么样,我现在都记不得!”   叶开道:“我哪那么多时间跟在师父和师娘身边啊?你逗我吗?我之前不是一直在忙乎着傅红雪的事嘛。”   沈曦翻了个白眼道:“忙乎傅红雪的事?傅红雪的事都多少年前的事了?还傅红雪呢!你估计是在忙乎丁灵琳的事吧。”   叶开:“……”好吧,她猜得太准了!   没有察觉到院门口两个小辈之间的谈话,红绫拿起桌上的宣纸,上面细细描摹着少女和青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画他们,时间久了,却也渐渐画不出他们当年的神采了。”说着,她轻叹一声,刚想接着说些什么,却不知道怎的眼前一片黑,手也倏地一松。   宣纸的画没有落地,而是随着微风吹到了前头的小池塘里。   水融上黑墨,很快将整张画都糊掉了。   红绫怔怔地看着水吞噬掉画上的少女和青年,心脏不知为何猛地一阵刺痛,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紧紧攥住了,让她疼得不能呼吸。垂在身侧的手微微颤抖,她看着那幅已经糊掉的画,终是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阿飞。”   “嗯?”   “我们回灵福馆吧。”   “好。”      ☆、番外三   又是一梦。   睁开眼,入目的是白花花的帐子。   坐起,看了看边上的空荡荡,饴糖忽然觉得好冷。   明明不怕冷热的她在这一刻却觉得冷,刺骨的冷,寒冰的冷,让她忍不住想将自己蜷缩成一个球。   手抚摸着边上的位置,饴糖怔了半晌,长叹一声。掀开被子,披上外衣,她穿上绛紫色的绣鞋摸着黑来到窗前将窗户给打开了。木质的窗户‘吱呀’一声被推开,浅黄的月光照入窗户内,在地上留下浅色的光晕。   自打李寻欢逝世到现在已过三十二年。   三十二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他们这类非人类来说,不过眨眼瞬间。   清源一直在找她,她离开灵福馆的这些年,清源一直在派青云观中的弟子寻她下落。饴糖知道清源找她无非是让她回去祭拜阿飞。六年前,阿飞逝世,一如当年的李寻欢一样,他的这一世终结。   大家都不知道,其实在阿飞逝世的那个晚上,她回去了。   怎么也是自己的孩子,看着长大的孩子,孩子要走了,做母亲的总是要回去送一程的,就算她这个母亲当得有多不称职。   阿飞走的那个晚上,月色迷离,星空璀璨。   她站在房门口,迟迟都没有进去。房门虚掩着,透过门缝看进去一片漆黑,红绫没在阿飞身边,这也是阿飞要求的,或许是不希望红绫将他死去的容颜记在心里吧。推开门进去,入目的就是一片黑,就算月光透入房中,也是暗得惊人。   阿飞躺坐在床上,曾经的少年已是迟暮的垂老之人,他穿着件干净的暗灰色袍子,灰底黑纹,这是他这个年纪该穿的。阿飞没有睡,只是靠坐在床头,似乎在等人。饴糖推门进入的时候,她就知道阿飞在等她。   饴糖站在床边,俯身轻唤道:“阿飞。”   她的声音很轻,很柔,又带了一丝颤意和隐忍。伸手抚上他的面颊,触及之处一片细纹。岁月的痕迹遍布他的面颊,就跟他的父亲李寻欢一样,细细的、深深的皱纹烙印在他曾经的面庞上。   阿飞坐在这里一个晚上了,他在等他的母亲回来,现在终于等到她了。时间真的很快,一晃几十年过去,他从曾经的小小幼童变成了如今的垂老之人。而她,他的母亲饴糖却如当年,年轻,美丽,充满着活力。   “母亲。”他开了口,声音很轻,也很低哑。“你来了,你总算是来了。”如果今晚,饴糖还是没来,恐怕他就再也见不到了。   他知道自己快死了,他强撑到现在就是为了见饴糖一面。   李寻欢死后的这三十二年里,她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所有人都找不到她,而这也是她的愿望。   就好像回光返照一般,阿飞抬起头看向饴糖,浑浊的目光中带着一丝清明。凝视着母亲秀丽的容颜,恍然间他又想起了自己的娘亲,他生母的容颜。饴糖跟白飞飞没有丝毫相似,都是母亲,却给他不同的温暖。有时候,阿飞会想,如果没有饴糖的出现,他的路或许就会像那个世界的阿飞一样。   阿飞庆幸自己遇到了饴糖和红绫。   母亲和爱人。   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有三个。   生母白飞飞,养母饴糖和爱人红绫。   他很幸运,真的。   想说的话有很多,可话到嘴边却又卡住了,看着饴糖的脸,阿飞突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轻叹一声,阿飞道:“三十二年,从父亲离开到现在过去了三十二年。时间,真的很快,对不对?”   饴糖轻声唤道:“阿飞。”   房里静悄悄的,什么声音都没有,黑暗中本该看不到对方的脸,可是阿飞却看得真切,饴糖亦是如此。房门口有声音,很轻,很细小,可两人却都没有在意。   红绫在两个子女的陪伴下站在房门口,眼泪倏地从眼眶里滑落。   沈曦和沈涟……她和阿飞的孩子。   跟饴糖比起来,红绫是幸运的,因为她有两个流着她与阿飞血液的孩子。这两个孩子继承着他们的血脉,永远的续存下去。   沈曦张嘴想问什么,却在触及到弟弟沈涟的目光时,选择了沉默。   “当年,如果不是红绫示意,你还会将我带离祠堂吗?”这个问题在阿飞心里存留太久,很早以前他就想问了。   如果说清源是饴糖该还的果,那他是什么?   闭了闭眼,饴糖如是答道:“不会。”当年的阿飞有一双倔强的眼睛,他们离开祠堂前,饴糖是有带阿飞离开的打算,可当她触及到阿飞那双眼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是带不走阿飞的。   “呵呵。”轻轻笑出声来,阿飞好像早知道会是这个答案。“果然啊,母亲。”饴糖不骗自己,从小到大,她都没有骗过他。   为人母,为□□,或许与寻常人家都不同,却做得相当不错。   “母亲,你是我的好母亲,也是父亲的好妻子。”   “阿飞,你记住了……”一眨不眨地盯着阿飞,饴糖用那双一如既往明亮的眼睛,认真道:“不管过程如何,结果都是最重要的。你是我和小李子的儿子,以前是,现在是,未来也是。”   阿飞的嘴角微勾起一抹笑,他的声音越来越轻道:“父亲不在了,往后……我也不在了,你就只剩下清源了……母亲,别在外四处漂泊了,回灵福馆,回归宁客栈,这两边都是你的家……曦儿和涟儿会孝顺你的……”   饴糖看着阿飞,定定地注视着她的孩子,有什么东西在眼眶里汇集,挂在眼角,正待落下。   那是她的眼泪。   “曦儿和涟儿还要照顾红绫呢。”   “你是他们的奶奶。”   “红绫还是他们的娘亲呢。”饴糖吸了吸鼻子,道:“清源已入仙道,凡尘俗世也该断了。我与他的果早在他成年的那一天就已经两清了……”   阿飞摇摇头,笑道:“清不了的,母亲。从你收养他的那天起,你与他的缘就已经结在一起了。世上,有很多人都是有缘无份,还有很多人都是有份无缘……你,我,清源还有父亲,我们都是有缘有份才会牵绊在一起的……这份牵绊就算我们死了,也不会被轻易斩断。你说,对不对?”   “阿飞。”饴糖扯了扯嘴角,想露出一抹笑容,最终还是无果,只能抿紧唇,道:“越来越聪明了。”   阿飞轻笑出声道:“我什么时候不聪明过?做你的儿子,哪能不聪明呢?”   饴糖嘴唇嗫嚅,想说什么还是沉默了。   阿飞道:“母亲,阿绫拜托你了。”说着,他面色似有些疲倦,动了动身子,他缓缓躺回床上,将只盖在双腿上的被子往上挪了挪,盖到胸膛处。缓缓地眨了下眼睛,他望着已经坐在床头的饴糖,半晌,才道:“这一生,好像有点不够,明明幸福了那么多年,却舍不得。”   最后,阿飞慢慢地闭上眼,唇角边溢出一丝轻叹,带着他短暂却又相对来说漫长的一生中的眷恋,轻声低喃道:“阿绫……”   饴糖仰起头看了看天花板,漆黑一片,明明什么都看不清,她却像是看到什么珍奇异宝一般,迟迟不肯低下头。   挂在眼角的透明液体还是滑落,与门外的低低呜咽声相呼应。   微弱的白光在饴糖的眼前流动,透明的只是一小团的白色光体缓缓从阿飞的身体里出来。那是阿飞的魂魄,小小的,温暖的魂魄在她肩头停留了小一会儿就飞出了房内。那是饴糖留不住,也不能留的属于阿飞的小小魂魄。   人的魂魄与其他六界都不相同。   人的魂魄是没有样貌和形体的,它们都是一团的白。   回应着远方的勾魂使者的呼唤,前往属于它们的地方。   只有在转生,过桥,喝孟婆汤前的那一刻,他们才会短暂的变回生前的模样。然而,当孟婆汤下肚之后,它们又将变回白白一团,前往轮回投胎转世。   下辈子,阿飞是男还是女,谁知道呢?   就连李寻欢的下辈子,她也不知道是男还是女。   若是女子,她将守在暗处伴她一生,让她此生安乐无忧。   若是男子,她将与他再续前缘,直至他的终结。   阿飞走的第二天,清源来了,还是跟个孩子一样,扑在阿飞的身上大哭着。自打清源修成筑基期后,他就不再哭泣了,虽性子活泼开朗,却也沉稳了许多。在饴糖的记忆中,清源成年之后就大哭过两次。一次是李寻欢逝世的时候,一次是阿飞逝世的时候。   阿飞说她是个好母亲,可饴糖自己心里明白,她并不是一个好母亲。   她的一生早在进入李园的那一刻就是李寻欢的了。   没有了李寻欢的世界,她也不要了。   说她冷酷也好,说她自私也好,饴糖……从最初本身开始就仅仅只是为了李寻欢而存在的。   李寻欢走后的这么多年,她不再与灵福馆的人有所联系,只有在故人逝去的那一天,她才会过去见上他们最后一面。   三十二年,何其的短暂。   与她的千年比起来,三十二年真的太短暂。   明明只是眨眼之间,可饴糖却忽然觉得三十二年好长。   寻找李寻欢的日子是那么煎熬,她有时候会想她真的找得到他吗?一世,两世,三世……人的一世是百年,可算起来,其实也没百年,人的一世不过几十年。这才是李寻欢的第一世离开,以后她将经历无数次他的离开,她是该像曾经的她那样,学会忍受孤独了。   “有点想你了呢,小李子……”   ☆、番外四   丝竹声幽幽,水流声叮咚。   月挂高空,此时已是城门紧闭的宵禁时间。   静谧的长街位于闹市的转角口,这条街笼统就六户人家。这六户人家皆是京里赫赫有名的贵胄大员。一辆暗色的马车一直往里驶着,当马车无声地驶近最靠里的一户人家的时候,巍巍大门突然打开了半扇,等马车里头的人下车进入方才关上。   这里只是一座府邸,里头花木簇簇,山水环绕,别有一番古韵。府内灯火明亮柔和,每隔几步都会有小厮候着提灯照路。一路往最里头走去,只见两个蓝衫秀髻的丫鬟迎候在别院最旮旯角落的饴竹轩的门外。   “姑娘可睡了?”   “还没。”   青年一袭月牙白的长袍,长发垂在背后,少许挽髻已玉簪固定着。听了丫鬟的话,他轻点下头,推门进去。屋里,灯光昏暗,一袭黄衣的少女扶靠在床头阖眼歇息着,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本书,书正松松地落在床边。   轻步来到床边,刚伸手去替她盖上毯子,少女就醒了。刷的睁开眼,黑色的瞳仁明亮地注视着面前的青年。“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饴糖。”   青年撩衣坐到床边,看着饴糖从床上爬了起来。“累了,就睡吧。”   摇摇头,饴糖正坐着,伸手用手背去探青年的额头。“怎么那么凉?是不是吹了风?”说着,就朝门口喊道:“碧玉,去厨房将姜茶端来。”   “是。”   伸手又去握住青年的双手,饴糖长叹了一声,道:“若是不喜,推了便是,何必去个不痛快呢?”面前的人是她爱的人的转世,纵使轮回,他也一点都没变。这一世,李寻欢名唤宋询,当朝刑部左侍郎。   这辈子,李寻欢依然没能逃脱当官的命运。   只不过,李寻欢却不再是探花郎,而是状元郎。   长得好看且文韬武略,满腹经纶,就是因为这样,当今的皇帝老儿才会大笔一挥,钦定了他为状元。   这辈子的李寻欢有个当大官的爹,却没有个体面的娘亲。这辈子的李寻欢的娘亲只不过是名穷苦人家的姑娘,偶遇李寻欢这辈子的爹,被看上了后,养在外头当了没名没分的小妾。这辈子的李寻欢的爹在家里一共就一个妻子,这位宋夫人是当今右丞相之女,长得貌美,文采惊艳,只可惜肚子不争气,总共给李寻欢这辈子的爹生了两个女儿。   在找到李寻欢,知晓他这辈子的身世后,饴糖真的很想问候老天爷。这种八点档狗血伦理剧的剧情怎么可以发生在她的小李子身上?好吧,就算她在心里问候了老天,可也只是问候,她斗不过老天→_→   饴糖寻到李寻欢的那一年,他恰好六岁。六岁,真的是个很可爱的年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那天,她出现得那么突然,她说的话也是那么突然,可李寻欢却一点也不害怕,反而朝她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听琴吗?”饴糖不是很擅长音律,琴不过是兜兜转转的那些年偶然学来的。   “好。”   “碧岚,拿琴来。”   守在门外的碧岚轻声道:“是。”   琴台设好,檀香氤氲,室内多燃了一盏灯,让本该昏暗的室内更加明亮。饴糖跳下床来到琴台前坐下,十指微挑,在琴弦上一拨,一缕琴音缓缓响起。宋询(之后都会写成李寻欢2333,请大家不要混乱),这一世的李寻欢朝饴糖看了去。   试音之后的曲调轻柔缓慢,仿若是淡淡的平稳叙谈,又似是叮咚作响的潺潺流水,虽平缓安然,却带着一丝茫然哀伤,勾起人心中无限酸楚和悲痛。心头不知不觉已如堤溃的洪水一般,只想好好哭一场。   李寻欢眼眶微热,透明的液体凝聚着,正谷欠脱眶而出。他还记得初次与饴糖见面的场景。秋季,满坡的黄枫叶,脚踩在枫叶上,就好似踩在软软的毯子上一般。饴糖一副少女打扮,穿着件不似这个朝代的齐腰襦裙,身披裘衣,微挽长发以一根银簪固定着。   她站在他面前,缓慢蹲下与他平视,在他的眼底彻底只有她的影子的时候,她缓缓开口了。[我叫饴糖,来做你娘子的,可好?]   一句话,十二个字,很简单明了。   那时,他虽是懵懂小儿,却也知何谓娘子。   而且,他一直觉得自己好像认识了饴糖很久很久。   他还记得当时他的答案。   [好啊。]   两个字,简单的两个字就让饴糖笑颜如花。   抬眼看向思绪飘远的李寻欢,饴糖十指轻按在弦上,一曲婉转直落,空留一室余音。刚起身,碧玉便端着一碗姜汤入内,将姜汤放在桌上,碧玉低着头走出房内。来到桌前,端起姜汤,饴糖轻声道:“来,喝碗姜汤驱驱寒。”   看着他,饴糖走过去将青瓷碗递到他唇边,道:“不烫了。”   张开嘴,姜汤辛辣中带点清甜,入口后便觉身子暖乎乎的。伸手已衣袖当绢帕来擦拭他的嘴角,饴糖朝外头又道:“为大人更衣沐浴。”   “是,姑娘。”碧岚碧玉在外头应了声。   静静地任由饴糖和碧岚碧玉俩丫头宽衣沐浴,水汽氤氲在室内,与檀香的香气融合,有点让人昏昏谷欠睡。   用浸了水的皂荚搓揉一番,待起了泡将那些皂液拨抹在李寻欢的发上,轻柔地替他洗着过长的乌发,而后又拿了条巾子,沾了些皂液搓揉着替他擦拭起后背来。   在李寻欢这一世的生母张玉娘逝世后,她就一直陪在他身边,从未离开过。六岁初见,十岁再遇,到如今他已二十五岁。时间真的很快,瞧,一晃眼曾经的稚稚小童已是身姿玉立的青年了。   以往,伺候他入浴的都是张玉娘,或是乳娘和丫鬟。   现在,伺候他入浴的倒是换成了她。   在上一世时,她也是经常伺候着的,谁让这些都是习惯呢?   “饴糖。”   “嗯?”   “大夫人让我娶她妹妹的女儿。”一句话,平淡冷静,不带丝毫感情。   擦拭后背的手一顿,很快她接着擦,道:“你可喜欢她?”   闭了闭眼,李寻欢冷笑一声,道:“除了你,我谁也不要。”他说,声音铿锵有力,这是他对饴糖的承诺,一世不变。   “不喜欢就拒绝了呗,难不成他们还能拿把刀架在你的脖子上,逼你不成?”   转过身来,水声哗啦,伸手握住饴糖的,李寻欢认真地看着她,道:“明日,我就去跟皇上说一声,让我辞官回乡。这官位谁想要谁要,我已厌了,倦了。”   “那离开后,我们去哪儿呢?”   “饴糖想去哪儿?”   “回那儿吧,梅落小筑本就是你爹送于你娘亲的,现在那里也是你的地方,我们回那儿,好不好?”游走万里千山好像还早了些,饴糖想先陪李寻欢回他这一世的故居,对他来说,那里才是他的家。   “好。”李寻欢点头应道。   轻笑一声,饴糖抽回自己的手,然后推了推李寻欢,道:“转过去,还没洗完呢。”说着,让李寻欢硬转回去,自己则继续替他擦背。   洗了好一会儿,饴糖拿起边上干净的巾子,道:“好了。”   洗完,李寻欢也毫不遮掩地从浴桶里站了起来,一身肌肤白皙光滑,身体线条结束,那双好看的眼睛带着一丝氤氲之气,配着被水汽蒸腾过的红润面颊,当真像是一副出水芙蓉的美人图。   “饴糖,以前……在没遇上我之前,你替谁洗过吗?”他一直想问,却始终没有问出口,如今,他还是忍不住问了。   “除了你,我没给过任何人洗澡。”饴糖给李寻欢洗了一辈子,加上这辈子,她除了李寻欢外,不会帮任何洗,哦,除了她自己外。“不对,我自己给自己洗也该算一个。”边说,边拿巾子给他一包,然后让李寻欢跨出浴桶。   裹着不大的巾子,李寻欢来到床前坐下,道:“饴糖,为什么你总是叫我小李子呢?我不姓李,名字中也没李字。”   “你不喜欢?”饴糖问道。   李寻欢摇了摇头,道:“没,我很喜欢你这样叫我,就好像上辈子你也是这么叫过我的。”李寻欢一直有种感觉,那就是自己认识饴糖已经很久了。她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都是那么熟悉,熟悉到李寻欢觉得她就是这样的。   替他换上丝质的睡衣,饴糖唤人进来将浴桶抬了出去。房里的水汽在房门打开的一瞬,散去了不少,饴糖用一条干的巾子擦拭着李寻欢的长发,道:“明儿个,你当真要去跟圣上说那么糟心的事?”   “大夫人不会善罢甘休的,不先下手为强,只能等着被强行赐婚了。”   “那就赶紧迅速地去辞官吧。”   “好。”李寻欢看了眼饴糖,嘴角挂起浅浅微笑。   这就是他喜欢的人,就算没有前世记忆,李寻欢也知道饴糖与他的缘分不简单,他们肯定牵连了一世才会有如今的再续前缘。   “饴糖。”   “嗯?”   “一定要一直待在我身边。”   “……好。”      ☆、番外五   辞官辞得非常不顺利。   当今圣上怎么也想不到才为官不过五载的李寻欢会选择辞官回乡。   当今圣上‘芳龄’二十五,与这一世的李寻欢同岁,也算是儿时玩伴。当今圣上能登上帝位,居功至伟的莫过于李寻欢。短短五年里,李寻欢已替他平荡了不少不满于他的老臣。   这么一个好兄弟在,当今圣上自是高枕无忧,可惜……就在今儿个早朝过后,还未等他去后宫给他的母后,当今太后请安,李寻欢已来找他辞官了。理由很简单,就是要回去陪他喜欢的姑娘隐居去。   听听,多么没出息的理由!!   当今圣上那是气得差点连鼻子和嘴巴都歪了!!   现在朝堂分为两派,一派都是向着他这个皇帝的,还有一派则是向着当朝右丞相,也就是他母亲的哥哥,他的好舅舅!这两派中,有几个属于两边都不站的中立派,他们脑子里想的全是国家,对于这样的臣子,小皇帝还是很欣慰的。如果那些个以右丞相为首的老臣们都那么想,他用得着天天跟这帮老家伙勾心斗角吗?   李寻欢的父亲宋昱便是右丞相这一派的,没办法,谁让他妻子宋夫人是右丞相之女王秀心呢!再者,当初若没有王熙的栽培,哪有宋昱如今的地位!宋昱这一生,财权亨通,就是子嗣少了点,身为正妻的王秀心善妒不说,肚子还顶不争气,偏生了两个女儿。两个女儿之后,她就再未给宋昱诞下过一儿半女了。   因此,李寻欢十年那年被宋昱带回府中的时候,王秀心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是她自己的肚子不争气再先!宋昱对王秀心的确很不错了,只是带回个小的,若是连大的也带回,估计王秀心现在已经将整个宋府都拆了!   “宋询,你,你当真要辞官回乡??”皇帝已经哭笑不得了。   “请皇上允了臣。”李寻欢不卑不亢地看着他的兄弟,他的天子。   与其他臣子不同,李寻欢与当今圣上相处的时候都是这般不卑不亢的,他是以平等的态度来对待这个以前跟他玩在一起的好兄弟,就算好兄弟现在是当今天子,他也不想去害怕他,而是和从前一样。   天子,高高在上,本就高处不胜寒了,何必再去因为他的身份而远离他呢?就算伴君如伴虎,可李寻欢还是很了解当今圣上的。   眼前的少年天子是个圣君,无论他做什么,他的前提都是为了这个天下。   抚额,皇帝揉了揉眉心,道:“你就非她不可?”   “这世上,能做我宋询妻子的只有饴糖。”他们是两世缘分,他如何能割舍这段来之不易。   李寻欢一直没有告诉饴糖,他是有记忆的,在过往的几年间,他迷迷糊糊一直在做一个关于李寻欢的梦。梦里的青年与他长得不一样,却有相同的气质,他叫李寻欢,是以前的探花郎,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小李飞刀。真的是很精彩的一生,却也是相当幸福的,因为青年的身边一直有饴糖在,无论何时,直至死去,她也陪伴在身旁。   “女子终归只是女子。”皇帝皱了皱眉,他不喜欢他的兄弟为了一个女人就做下如此草率的决定。   意思很明确,女人如衣服,何必为了个女人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呢?世上姑娘又不是全死绝了。   “皇上,饴糖乃是臣的命。”他可以什么都没有,但不能没饴糖。   皇帝凝视着李寻欢,蓦地,摇头道:“你……朕以前怎么就没看出你是个多情种子呢?”初认识到现在,皇帝还一直以为他是块不通男女之情的木头呢!   “臣这不是多情,而是臣只在乎她一人。”他六岁那年认识饴糖,之后两人相处一年,这一年里无人知晓饴糖的存在。之后,饴糖说她要去个地方,看看故人,这一走便是三年。十岁那年,母亲病逝,乳娘随后离开,整个梅落小筑就他一人,直到有一天,那个称之为爹的男人出现,说要带他回家。回家?回谁的家?年幼的他,在被带回所谓的‘家’时,心犹如堕入万丈冰渊,全身寒冰刺骨。   在那个时候,他才知道他的母亲是个连名分都没有的小妾,他不过是小妾生下的孩子,之所以会被父亲领回去,因为他是儿子,唯一的儿子。   可笑的理由,可笑的身份。   就是在那一年,饴糖回来了,出现在他面前,将他紧紧抱住,说陪伴他一生,再也不离开。   如今,十五年过去,她的确一直陪伴着他,从未离开。   饴糖跟别人不同,她不是人类,他一直是知道的,可那又如何?饴糖就是饴糖,他的饴糖而已。   “你来前,母后召我去她宫里坐坐,我猜该是为了你的婚事。”皇帝品了口茶,淡淡道:“没想到,我还没去母后那边坐坐,你倒是先过来辞官了。”说着,无奈地笑了起来。   “请皇上允了臣。”李寻欢躬身道。   眯了眯眼,皇帝觉得现在就放他兄弟离开,当真是太为难自己了。于是,皇帝拿起笔在黄色的圣旨上大笔一挥,亲赐了李寻欢和饴糖的婚事。   接过圣旨,李寻欢抑制不住地想抽嘴角,他当然知晓皇帝不肯放他辞官的理由了。如今,朝堂还有个右丞相在,若皇帝想要放手改革,须得有人帮衬着一起压制右丞相才行。这朝中,能够心无旁骛帮助皇帝的人也就他一个了。   “这样,你就没理由辞官了吧。”说着,皇帝还特别得意地勾了勾唇角。   李寻欢暗叹一声,除了接旨外好像也不能做什么了。   反正,皇帝都赐他跟饴糖的婚了,这样他的婚事也不得别人做主。暂时留个几年,先帮当今圣上解决一切麻烦也不无不可。   想到这里,李寻欢再次躬身感谢皇帝的赐婚。   皇帝赐完婚后又跟李寻欢闲聊了一会儿,约莫一炷香的时间,李寻欢离去,而皇帝也去后宫向他母后请安去了。果然,如皇帝之前所料,他家母后的确惦记着李寻欢的婚事。在知道他已给李寻欢赐婚,还是一个没什么身份的姑娘时,太后的心情那是十分的不愉快。不过,不愉快归不愉快,他婚都赐了,还能收回不成?再者,与其让李寻欢娶了王家的女人,不如让李寻欢娶个没身份的姑娘呢!   当今天子最讨厌的就是右丞相家的人,让他的好兄弟娶右丞相家的丫头,当然是一万个不愿意的。   太后心知婚已赐,收回是打皇帝的脸,自然不会让皇帝收回圣旨了。她旁侧敲击一番,希望皇帝在下一道圣旨,给李寻欢赐个正妻。皇帝听了他家母后的打算,心里冷笑了一番,面上却是面带微笑,沉吟了一番以其他理由给拒绝了。   在赐婚?李寻欢非得辞官不可!他太了解自家兄弟的性子,吃软不吃硬,若是他出尔反尔,那小子绝逼丢给他一封辞官信,携他家姑娘远走他乡,让他死也找不到!   抹了把脸,皇帝觉得今儿个跟他母后说话真是心累不已!   朝堂里那么多青年才俊,怎么一个两个的全盯上他兄弟呢!   得到赐婚,李寻欢兴高采烈的回府了。   他回府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去饴竹轩,将圣旨给饴糖看。饴糖以为他辞官成功了,没想到辞官倒是没辞成,倒是弄到了赐婚圣旨。挑挑眉,指了指上头的字,饴糖道:“你们皇帝老儿的字还得练练。”   李寻欢:“……”他替皇帝默哀,被他家饴糖嫌弃字不好看的,皇帝是第一人。   将圣旨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放下,饴糖起身来到李寻欢的面前,拉起他的双手,道:“如此,我就可以是你名正言顺的妻子了?”   李寻欢的眼睛一亮,道:“自是,我的妻子除了饴糖之外还有谁可胜任。”   碧岚和碧玉都是伺候饴糖的人,在旁听皇帝赐婚了她家大人和姑娘,心里头是高兴极了。   这下,她们家姑娘就是名正言顺的宋夫人了。   赐婚一事敲定,之后又是传遍了整个京里。谁都知道李寻欢被赐了婚,对象还是个没家世的平民姑娘。李寻欢做官五年,深得皇帝宠信,没想到皇帝竟会给他赐这么一个婚事,所有达官贵人们的脑洞不禁大开起来。   礼部仪制清吏司,正五品官员林瑞乃王秀心之妹王秀兰的丈夫。林瑞和王秀兰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女为长女,子为幼子。长女林清雅年芳十八,幼子林湛不过五岁。林清雅小时候就认识李寻欢,那时候她就一直知道自己将来是要嫁给李寻欢的,因为姑姑王秀心说过,她将来一定是要嫁给李寻欢的。没想到……如今却是在自打脸,成了京里的笑话。   李寻欢娶的人不是她。   涂着蔻丹的手指狠狠掐入掌心,林清雅怎肯甘心?她的外公是右丞相,她的爹是礼部仪制清吏司,她的爷爷是户部尚书,如此家事显赫的她竟会被个不知打哪跑出来的野丫头给比了下去。   当今圣上也真是的!怎肯给李寻欢赐个低贱的平民之女为妻呢?   与林清雅的不甘比起来,真正被打脸的还是王秀心,她一直信誓旦旦向自己的妹妹和侄女打包票说李寻欢的婚事她来做主的。可如今,这又算个什么事?   眯了眯眼,王秀心决定带林清雅,她的宝贝侄女去趟宋府,李寻欢现在的官邸,好好瞧瞧到底是个怎样的狐媚女子,竟会让圣上为他们赐婚?哼,论身份,这京里除却公主外,也没几家官宦子女比得上她家的女儿和她的侄女的,这不长眼的低贱女子竟敢横插一杠!   想到这里,王秀心便好生安抚了林清雅,并带着她和一票子人去了宋府,打算给饴糖一个下马威!   彼时,饴糖正在穿李寻欢早早就准备好给她试穿的婚服。   人生第二次成亲,这回还是嫁的,想想心里都有些小激动!!      ☆、番外六   宋府里外几乎是李寻欢自己手底下带出来的人,要不就是饴糖从灵福馆带过来的非人类。如果真要说实话的话,那就是整个宋府比皇宫还要固若金汤。伺候在饴糖身边的碧玉和碧岚是一个深埋于险峻山岭间的双生灵芝,她们俩被埋在底下,加之山势险峻,所埋之处无人采摘,因而得以好好修炼,成了如今的双生灵物。   她们俩姐妹全是灵福馆的人,后由饴糖从灵福馆借出。   宋府厨房里头的大娘大爷们也都是灵福馆内被借过来的厨子。   后院有几个侍卫是柳小幺和贾汕的后辈,其实也就是灵福馆的后辈,论年纪有几个都比柳小幺大了不知道几圈。   红嫁衣,金步摇,金凤冠……当新娘子的标配基本都被她穿戴在身上。拎着裙摆开心地跑出饴竹轩,想着给府里的大伙看看的饴糖兴冲冲地跑去了大厅。   此时,大厅里已然坐着王秀心和林清雅这对来者不善的姑侄俩。   携着一帮子人来到大厅,王秀心直接坐上了主位,就好像她才是这座宋府的主人似的。管家吕昕见王秀心堂而皇之地坐在主位上,眉峰稍稍皱起,以往他也就是从别人口中听过这位宋夫人的传闻,大多都是说她贤德淑良的,如今看来,外人是夸大了。   没规没矩。   王秀心穿着宝蓝色缎子的牡丹花襦裙,挽了个大髻,戴了镶有蓝宝石的金钗,华贵端正,一点也不失大家夫人的风范。   林清雅穿着浅蓝色缎子的蝶穿花丛的襦裙,袖口处和襟口都绣着漂亮的蝴蝶,挽着小髻,其他的长发顺直地垂在后背,戴了玉簪,典雅端庄。   饴糖不知道王秀心和林清雅会来,如果知道的话,恐怕李寻欢也不会出门了。蹦蹦跳跳地跑入大厅,刚叫出吕昕的名字,就在看到大厅里的陌生人时怔了怔。饴糖是见过王秀心的,至于林清雅倒是没多大印象。   王秀心和林清雅都未曾见过饴糖,整个京里除了宋府的人基本上无人见过饴糖。饴糖不会离开宋府,也很少出饴竹轩,就算她要走,基本也不会按着正常渠道大摇大摆地从宋府的大门口走出去。   见一少女穿着嫁衣凤冠的跑出来,王秀心和林清雅自是晓得对方身份了。她们俩用犀利地目光将饴糖上下打量了一番,蓦地,那王秀心冷笑一番道:“我还道是怎样的闺秀呢,不过是没身份的狐媚丫头。”   碧岚和碧玉小跑在饴糖身后,当她们俩追上来的时候,听到的便是王秀心这句侮辱她们家姑娘的话。俩丫头立马就拉长了脸,她们此时心里还不解打哪儿跑出来的神经病竟然敢跑到这里来诋毁她们家的姑娘?   吕昕也不悦地皱起了眉,不过身为宋府的管家他自不会当面与王秀心呛声。毕竟,王秀心还是李寻欢名义上的嫡母。   饴糖笑眯眯的,脸上并未有一丝不悦,双手在胸前一抱,她抬了抬下巴,姿态毫不落对方下风,道:“在没身份,我也是圣上钦赐的宋询夫人。”   林清雅面色一白,她最不能忍的就是这件事。   此时一个腰粗圆胖,眉心还有颗硕大黑痣的中年妇人跳出来,指着饴糖骂道:“你是什么身份,竟敢如此对我家夫人说话!”   饴糖低低笑道:“呵。真会狗仗人势呢。你又算个什么东西?主人都没说话,自己倒先跳了出来。记住了,这里可是宋询的府邸,不是你家宋夫人的府邸。在这里,我才是主子,而你们不过是客。”   淡淡一句话,王秀心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   饴糖没说错,这里毕竟是李寻欢的宋府,不是她王秀心的宋府。大大咧咧地坐上主位,怎么也是不妥的。放在膝上的手蜷成拳头,十指狠狠捏住衣裙,面色微冷,道:“宋询就是这么教导你同我这个母亲说话的?”   “那要看谁了,若真是母亲,我自不会如此说话。既非生母,我当然不需要太客气了。”如果王秀心待李寻欢真心,饴糖当然不会这般对她。十五年,自打李寻欢被宋昱带回宋府的这十五年间,她可都是看在眼里的。   像王秀心这样的女人,活该了这辈子只能给宋昱生女儿。   而且,王秀心那俩女儿也不是什么好货。   王秀心的脸刷地一白,这回可是比林清雅的还要白。林清雅是知道李寻欢身份的,当初宋昱带李寻欢回府的时候,李寻欢都十岁了,再者王秀心肚子不争气,一连两回都给宋昱生了女儿这件事,满城皆知。忽然带回来一个儿子,大家伙都是心知肚明。   “他连这个也告诉了你?”王秀心一直觉得李寻欢不会将自己生母之事告知旁人,哪知道眼前这个在她看起来不过卑劣的粗野丫头竟会知晓这件事。   “张玉娘为何会死,你心知肚明吧……宋大人该是知晓的,只不过没和你撕破脸罢了。说实话,你对我来说,不过如此,真要对付你,那就跟捏死只蚂蚁差不多。宋询这十五年来,不,应该是过去与你同住一个屋檐下的那十个年头,是他这辈子最糟糕的时光。你表面上是对他慈爱,背地里干了些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王秀心,我劝你最好别在打宋询的歪脑筋,就你边上的歪瓜裂枣还想配我家的宋询,省省吧。”   边上的歪瓜裂枣林清雅的面色从白到了青,小姑娘毕竟只是小姑娘,十八岁的年纪当真如花一般未历世事。林清雅一直觉得她是大家小姐,外面那些身份不如她的人在她面前总是自惭形秽的,哪知道饴糖却不是外头的普通姑娘,她说出来的话,她的态度比林清雅这个大家小姐还高高在上。   更何况,林清雅来这里是来给饴糖下马威的,顺便还想打她家小李子的主意,饴糖没撕了这两个人,只是不给好脸色算是客气了。   吕昕早知饴糖不是什么善茬,如今看来,他方才还真是白担心了。就饴糖姑娘的利嘴,想讨便宜?简直扯淡!   碧岚和碧玉在心里闷笑着,她们家姑娘就是厉害!!   林清雅已经坐不住了,在这么多人面丢了脸,她眼眶微红,提着裙子,泫然欲泣地起身跑出了大厅。她这一跑,随着过来的丫头们自是追了出去。   王秀心不愧是王秀心,就算如此,也未失态。在边上的中年妇人的搀扶下站起身,面色不好的她将饴糖认认真真地打量了一番,道:“你到底是谁?张玉娘之死,无人知晓,宋昱当年根本不可能去告诉宋询她娘真正死亡的原因。”   “那个乳娘是你的人吧。”   王秀心死死咬住嘴唇,不语。   “当时,你想毒死的人是两个,一个是张玉娘,一个是宋询。张玉娘产下宋询的时候,落下了病根,身子骨一向薄弱,那些毒,她根本承受不起,不过几年时光,她便香消玉殒了。只是,她死了,你还不解恨,你希望宋询也死了,可惜啊,天不遂你愿,宋询活了下来,而且还是活蹦乱跳的活了下来,并且被宋昱带入了府中。”   吕昕听了饴糖的话,心头一跳一跳的,自家主子的过往都被他和厅里的侍卫们听了去,他们真能见得了明天的太阳?与他们比起来,碧蓝碧玉冷静多了,她们虽很少在人间活着,但人类的那些个龌龊事迹,桦沬可没少跟她们普及过。   瞳孔猛地收缩,王秀心没想到这等秘事,饴糖竟会全部知晓。身子摇晃着,幸好有人搀扶着,不然她早跌坐在地上。“你,你怎么会知道那么多?”   饴糖笑了笑,踱步上前,来到王秀心面前,她压低声音,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呢?”   王秀心待不住了,她想饴糖竟然知晓这事,那李寻欢肯定也是知晓的。想到李寻欢这些年在官场的雷利手段,她全身都在打颤。现在,朝堂内外谁不知晓,皇帝最宠信的官员只有李寻欢,如果他想要找他们的茬……越想越后怕,此刻的王秀心似乎有点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李寻欢不再是当年的幼童,任她拿捏了。   在王秀心的心中,自是觉得饴糖今日所言所行皆是授李寻欢的意,谁也不会想到今日言行皆只是出自饴糖的一时兴起。   看着王秀心在旁人的搀扶下跌跌撞撞离开,饴糖来到前头的主位,拿起紧挨着主位的桌子上的一杯未动过的茶,淡淡道:“我啊真的很适合当个坏人。你说,对不对,小李子。”   这世上会这般称呼宋询为小李子的自然只有饴糖一人。   一个人慢慢地从角落的柱子后面走了出来,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早些时候离府办事的李寻欢。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袍子,宽袖未挽,只露出半截手指,长发以玉冠束起,白玉簪固定,颇有儒雅书生的风范。   走上前,他轻笑道:“饴糖只需要对着我当好人就够了,外人无须多在意。”   放下茶杯,饴糖侧过身看向李寻欢,道:“我把你那桃花给赶走,你不生气?”   “桃花在精,不在多。”   微微一笑,饴糖伸手将落在他肩头的花瓣拂去,道:“何须那般赶呢?你该知道入这宋府,想要欺负我,可没那么容易。”   “我知道。”可就算知道,还是担心着,所以才会匆匆赶回来。   饴糖道:“我好看吗?”   李寻欢轻笑道:“好看,饴糖将做我的娘子,自是好看的。”   饴糖身上还穿着刺目的艳红嫁衣,金冠步摇,红衣锦绣,好不艳丽。记忆中,她也是穿过这样的嫁衣的,那时候,她不是嫁,而是娶。上辈子,他是嫁给她的。   想到上辈子的那场婚礼,李寻欢低下头,凑到她面前,用鼻尖轻蹭了蹭她的,道:“这回,可算我扳回一次。”   “嗯?”   “你嫁我娶。”说罢,也不等饴糖反应,直起身子,转而看向不知何时背过身去看外头的吕昕。“吕昕,稍后慕府的慕大人要过来,你吩咐下去,让他们备些酒菜。”   “是。”没有回头,只是应了声马上离开了大厅。   主子秀恩爱,他可不想被闪瞎!   吩咐完,李寻欢带着笑容转身而去,袖袍微微摆动,倒有点江湖人士的潇洒自傲。   饴糖怔了半晌,回神时李寻欢早离开。   想到他那句话,饴糖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的小李子没忘记啊……就算轮回转世,曾经刻于灵魂的记忆还是一点点在复苏。   撇了撇嘴巴,低声咕哝道:“真是的,什么扳不扳的,反正我娶我嫁,你还不是我的人。”      ☆、番外七   林诗音将手头的衣服缝好放到了边上。   她的小云已经十八岁了,再过些年她就该当人家的婆婆和奶奶了。   一想到自己的未来将会子孙承欢膝下,心里头就有点高兴。   自从与龙啸云和离之后,她就带着龙小云回了李园。门口的牌匾从兴云庄变回了李园,大门前那两幅御笔亲书的门联依然在。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里是他的家,纵使多年前他已下落不明。   林诗音不奢望李寻欢能回来,这辈子,她和李寻欢错过太多,也和李寻欢失去太多。如今,她起码有龙小云在,可李寻欢却什么都没有了。起码,起码替他守下一样。这里是李寻欢的根,总有一天,他还是要回来一趟的。   至于什么时候,有可能是一年,有可能是两年,也有可能是几十年后。   无论何时,这里终有他的一席之地。   油灯微弱,林诗音起身将其吹灭,就着窗外微弱的月光,离开了冷香小筑。这里面的摆设从未变过,一如过去。   披着狐裘走在小院里,林诗音转转悠悠坐到园中的一座凉亭。亭里圆桌石凳,还放着一些酒菜。酒菜还热着,林诗音微怔,回头看去,只见自己的儿子也披着件狐裘站在她身后。   “娘。”龙小云长得像极了林诗音,尤其是脸的轮廓和那双眼。长相过于阴柔的少年穿着一袭月牙锦袍,身披狐裘,看着活脱脱是个富贵公子。他也的确是个富贵公子,不走江湖路,而是做起了生意。   龙小云的生意做的很好,家里的底子已算得上是丰厚殷实,如今这镇上谁人不知这位龙少爷呢?当年,上官金虹与龙啸云的结拜致使龙啸云身败名裂,自此下落不明。最开始的那几年,一些以往与龙啸云称兄道弟的家伙没少来找他们母子俩的麻烦,若非林诗音聪明,他也不是什么好人,那些家伙怎到后面就都不敢了呢?   现在,李园平静,就像一般人家那样,少了江湖纷争,多了一丝安宁。   这也是他母亲林诗音的向往。   “小云,怎的准备了酒菜呢?是有客要来吗?”林诗音的声音温柔而动听,她走过去,看着比自己高了大半个头的儿子。   “就算有客,也不会选在这里,是我自己备的,准备小酌一番。”拉过林诗音的手,龙小云微笑道。   多年过去,龙啸云到底去哪里了,龙小云不是没找过,而是无处寻找。他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可每个可能性似乎都是坏结果。想来想去,失踪是最好的了。失踪比死亡好,起码是一个希望,他还活着的希望。   “那娘陪你吧。”她也无聊,既然有酒有菜,那就由她陪他,聊聊天。他们娘俩已经很久没能像现在这样好好聊聊天了。   坐下,对月小酌,说真的,还颇有一番风味。   龙小云给林诗音和自己分别倒了一杯酒。   美酒醇香,冷月明亮,林诗音握着酒杯细细品了一口。“好酒,喝着身子也暖乎乎的。”   “娘。”喝了一口,将酒放下。   “嗯?”抬眼看向龙小云。   “你还怨爹吗?”当年,那些事过后,林诗音曾将李园紧闭,除了偶尔派人出去采买物品外,她和他几乎没出过李园。   兴云庄,李园,这个地方原本就是李寻欢的。   “那你还恨你的李大叔吗?”林诗音很聪明,龙小云是真的很像她,只可惜,龙小云没遗传到林诗音的善良和仁慈。   放在桌上的手微微一颤,龙小云眸中快速闪过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转瞬即逝,再细看时,脸上依然挂着那一抹淡笑。   “不恨了,都那么多年过去了,还恨他做什么呢?”龙小云说着,拿起酒杯抿了一口。“再说,李大叔现在身在何处,谁也不知。”   李寻欢和龙啸云一样都下落不明,还有那个叫阿飞的也不知在何处。不过,他已很少涉足武林,关于他们的名字的确甚少听到了。偶尔呢也会从一两个江湖人口中听到关于阿飞的事迹,可也只是听听,与他又有何干系?   林诗音被龙小云淡然的模样弄得心底不安,现在的他就像多年前的他,隐忍,隐瞒……充满了欺骗性。“小云,你是不是再骗娘?”   龙小云一怔,他放下酒杯,道:“娘,你就这般不信我?”唇角牵着笑,可笑意却没到达眼底。   “小云,你是个很聪明的孩子。”林诗音望向亭外。“我一直都知道,你恨着李大叔,就算过去了这些年,你还是在恨他。”   “是啊,我恨他夺去了我的一切。”龙小云的脸色冷了下来。“我如何不恨他?假如他不回来,爹也不会走上那条路。假如他不回来……”后面的话没说明,可他看向林诗音的眼神却足以说明了一切。   林诗音苦笑,她就知道他的儿子放不下,放不下她跟李寻欢的那一段情。“我跟他已经是过去了。”她跟李寻欢是不可能的了。“从我嫁给你爹的那一天起,我跟他就再无可能。小云,若有一天,他回来了,我跟他也是不可能。”   她的回答是如此坚毅,不带丝毫转圜。   龙小云微微挑眉,转了个话题,道:“爹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提到龙啸云,林诗音面色黯然。   那个男人,是她的丈夫,也是她的痛苦。   若没有猜忌,或许她真的能放开过去,好好的跟他在一起。可多年来,龙啸云一直在猜忌怀疑她,时不时还会讽刺她,这让她如何受得了?“小云,生活是两个人过的。如果一方并不想好好过,这日子根本过不下去。我试着去接受,可他却逼着我离他越来越远。”   “我知道。”双眉皱起,唇色略微有些转白。   “小云,你是个聪慧的孩子。其实,你早该知道我跟你父亲不可能像其他夫妻那般长长久久。”林诗音的目光柔和地落在龙小云的脸上,她说的话那么平静,就好像所言的人与她无关一样。“我跟你父亲是一条错路,可你却永远都是我最爱的孩子。”   “我对你来说不是错误吗?”   “不是。你对我来说是希望。”   闭了闭眼,龙小云深吸一口气,侧头看向了亭外。   今晚是个好天气,就算温度有些低,却不失个好夜色。   赏月,喝酒,聊天。   “娘。我有喜欢的姑娘了。”忽然,龙小云轻轻说道:“可惜,那姑娘不喜欢我,她有自己喜欢的人。我不想走娘和爹的路,所以我不会去强求。”说完,他不忘冷笑道:“况且……”他也不想去要一个心里没他的女人。   得到了,也不过是场空。   林诗音看着自己的儿子,眸光沉寂,面容苍白,可唇边却带着浅浅笑意。“我的小云果然长大了。”如果这孩子还是跟在龙啸云身边的话,哪会说出刚才这番话。不,或许是会说出来的,可绝对做不到。以前的龙小云学会了他爹的前面一套背里一套,完全的伪君子。   “哼,我当然长大了,我已经十八岁了。”龙小云勾了勾唇角道:“娘,过两天就要冬至了,我们是不是该?”   “饺子嘛,娘知道。”龙小云爱吃饺子,特别是她包的。“明儿个我让六婶去买些馅料,然后我们就包饺子吃。”   “好。”   这一晚,母子俩畅谈了几乎一个晚上。   待到天明之时,才各自回了房。   第二日,林诗音托府里的六婶外出去买了些包饺子的馅料,待龙小云起来的时候,林诗音和厨房里的六婶早就包了好多的饺子。   本来是准备着冬至吃的,没想到这一包就包了很多。   林诗音亲自下厨给龙小云煮了一碗热腾腾的饺子。   吃着林诗音煮的饺子,龙小云的脸上一直挂着浅浅微笑。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如今安稳的日子。做做生意,出去走走,远离江湖纷扰,过着只属于自己和母亲的宁静生活。   他想念着他的父亲,可想念不代表他愿意回到过去,过着当年的生活。   他习惯了现在,已经享受惯了安逸,他也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   想去过往种种,龙小云是后悔的。   如今,他没了功夫……好吧,其实是李寻欢废了他。没了功夫,不也是坏事。若是有了功夫,他或许活不到现在。到长大了,他才稍微明白当年李寻欢为何只是废了他,不是杀了他。   长大了,眼界也是不同的。   当年的他锋芒过甚,也太过危险了。   那些与他接触过的都是些不凡的人物,看出他的危险是种本能,就好像现在的他也可以看出谁危险,谁不危险是一个道理,这是直觉。   筷子不经意地敲了敲碗口,龙小云抬起头看向正在熬高汤的林诗音,道:“娘,我还要吃。”   “好。”   回头,林诗音鬓角因厨房热气而微湿,她用袖口擦了擦额角的汗水,朝她的儿子,这一生最重要的孩子微微一笑。      ☆、番外八   风声猎猎作响,窗户大敞着,伴着风灌入了大量的雪花。   白雪拿出巾子替李修文擦了擦嘴角,床上的人已经老得动不了了。时间真的过去好快,对白雪来说不过是眨眼间,可对李修文来说,这就是他的一辈子。这期间,李修文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有时候连她的名字都会叫错。   将巾子浸在热水里泡了泡,拿起拧干放到盆口。白雪替李修文重新盖了下被子后起身去关敞开的窗户。就在她快要关上的时候,李修文却突然说话了。“白雪,就让它敞着吧,我想看雪。”声音很轻,却足够白雪听到。   已经关上很多的窗户重新被推开,白雪回头看过去,只见李寻欢缓慢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的动作很缓慢,本就是年岁垂老,能够自己坐起来实属不易。李寻欢,李修文的弟弟过世不到五年,他也渐渐开始不行了。   白雪如今的模样同他一样,皱巴巴的一张橘子皮,唯一看出她还年轻的就只有那双眼,明亮的瞳仁透着年轻的活力。朝白雪伸出去一只手,李寻欢笑道:“过来陪我坐会儿吧。”   点了点头,白雪走过去来到床头边坐下。握住李修文那只布满皱纹的手,白雪真的有些心疼。当年看着出生的孩子长大了,变老了……她陪伴了他的一生,却终结不了他的死亡。这就是命,她和李修文的命。   注定了的,谁也改变不了。   手贴着白雪的脸,粗糙不似年轻时那般的光滑细腻,却带着令人眷恋的温暖。眼前的老妇,是他的妻子。“别在委屈自己,变回原来的模样吧。”李修文知晓白雪不一样是在她替他生下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时发现的。   当时,他是害怕的。   可害怕归害怕,在李修文的心里,白雪就是白雪,纵使是精怪,也绝不会伤他半分的。   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名叫李宣,长得像极了他,也像极了人。他们的孩子只有一点像白雪,就是后颈处的梅花胎记。明明是个男孩,却偏生了个姑娘般的胎记。李宣很聪明,也很爱读书,长大后也继承了他们李家的规矩,进京赶考去了。李宣就像是他的希望,也是李家的希望,在那一年中夺得了状元之名。   当时,他真的很高兴。   他和李寻欢没有完成的事,他的儿子成功了。   李家再也不是父子三探花了。   李宣五岁那年,李修文迎来了第一个女儿,也是李宣的妹妹,名叫李璇。   宣和璇,音同,字不同,这是白雪取的。   李修文也很喜欢白雪给他们的孩子所取的名字。   李宣为官成家后,李璇随后也嫁了她喜欢的人。两个孩子都有了归宿,他跟白雪也放心了不少。在朝为官了十多年后,他也辞了官职,带着白雪远离了京城的是是非非。他在辞官的那一天,多少有点明白李寻欢为何会早早选择辞官这条路。   在朝堂中,面对皇帝也好,面对同僚也好,总是在猜忌。   唯有回到家,面对白雪,他才真正放松过。   透明的液体似乎凝聚在眼眶中,等待着落下。手指抚过白雪的面颊,一点点地来到她的发鬓。看着她苍老的面容渐渐变回初见时的年轻模样,李修文笑了。   他的白雪还是那么美丽,一点都没变。   外面的雪下得好大,雪花片纷飞,大片大片的将整个小院裹上了素妆。   这样的大雪让李修文想起了初见白雪的时候。   那天,也像今天一样下着纷飞大雪,他因心结一直郁郁寡欢,纵使身肩官职,他也没怎么高兴过。父亲也好,他也好,最大的心愿就是中个状元。可惜,他的父亲,他和他的弟弟都只是一个探花,连个榜眼都不是。   若没有白雪,他或许走不出那道坎。   因为白雪,他活到了现在。   李修文张了张嘴,半晌,道:“白雪啊。”   “嗯?”   “我跟你,没过够。”他的一生太短了,短到不过是白雪的一瞬。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很早就清楚,原以为一生就够了,可直至如今,他才发现一生根本不够,他想生生世世甚至是永远都跟白雪在一起。   说着,眼泪啪嗒的从眼眶里夺目而出。   一颗两颗的像是断了线的珠子落在了身上。   “修文。”白雪轻声回道:“我也没过够。”可又能如何?生老病死这是一个人的常态,谁也改变不了。她违逆不过天,就连饴糖都做不到,何况是她呢?   猛地向前抱住李修文,白雪深吸一口气,道:“没事的,我会来找你的。”就像饴糖给李寻欢一个承诺一样,她也该给李修文一个来世承诺。   “好。”伸手回抱住她,李修文将自己的下巴垫在白雪的肩头,轻轻靠着。   他很累,也很想睡觉,可他不能,如果闭上眼,他就再也见不到白雪了。   白雪知他的命数已尽,今天就是他最后的时间了。身后阴风冽冽,那是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的风。白雪没回头,却知道再过不久,李修文的魂魄将从这具躯体离开,前往一个她无论如何也到不了的世界。   死亡国度,又被称为冥界。   那是亡者才能去的地方。   像他们这样的灵物是万万不可去冥界沾染死气的。   “白雪。”   “嗯?”声音里带着一丝哽咽。   “好好活下去。”他的声音很轻,轻到就像是一声呓语。慢慢的,李修文靠在白雪肩上的头越来越重,本来还抱着她的双手不知何时软软垂在了身侧。灵魂从这具苍老的躯体中离去,带着他漫长的一生。   白雪仰起头,眼泪从眼眶里坠落而出。她爱的人,她的丈夫离开她了,这一世。   李修文死后,所葬之所自然是李寻欢和李家二老所葬之处。他们就葬在比邻,真的很近。办完葬礼过后,白雪牵着自己的外孙女,李璇的女儿缓缓走在最前头。李修文死的这天,来了很多人,灵福馆的人几乎全来了,包括饴糖在内。饴糖没逗留很久,葬礼完后她便离开了。   白雪知她为何如此匆匆,不过是为了李寻欢的来世,就算找起来那么困难。   牵着外孙女的手,小小的女孩指着前方,道:“外婆,你看,腊梅花开了。”   顺着小小稚童所指往前看去,只见前方一株一株的腊梅树皆开了花。嫩黄色的小花,朵朵开着,特别好看。   “是啊,开了呢,真好看。”李璇之女名叫林茜,今年八岁。   白雪以前一直居住在李园,在李园还不是李园的时候,那里只是一片荒地。那时候,她就在那里了,一直都没离开,直到李修文的事件。白雪到目前为止,经历过少数的生离死别,不过身边的动植物却死去过很多,它们本身寿数就少,死亡和生存却异常迅速。   看着,漠视着,直到李园建起,直到她身边越来越热闹。   她的身边何时那么热闹的?白雪有些不记得了。依稀有印象的是打饴糖这座石雕被搬入李园起,她身边开始热闹起来。   饴糖的确跟别人不一样,也因为她,她不孤单了好久。   现在,她又剩一人了。   周围的同伴们,姐妹们再好,终究不是李修文,她的挚爱。   同伴们和姐妹们有他们的家,有他们自己的未来。而她的未来终究只能在寻找中度过,就像现在的饴糖一样。过不了多久,红绫也会跟她和饴糖一样,走上寻找的道路。她现在有点明白柳翁以前常说的,他们灵物什么都可以找,偏不能找人类。   因为人类的寿数于他们来说真的太短了。   一瞬间,一眨眼,人类的一生就过去了。   “外婆。”   “嗯?”   “外公去哪里了?”   “去天上了。”   “天上?是当神仙去了吗?”八岁的孩子真的很天真,更何况李璇夫妇两就她一个孩子。   “是啊。”白雪仰望天空,灰蒙蒙的,什么都看不清。   李修文的来世会是什么,连她自己也说不清。   人,皆有因果。   李修文也躲不过。   他今生的因,会给他带来来世的果。   前头,李璇在叫林茜的小名。小小的女孩见着自己的娘亲和爹爹自是马上松开白雪的手,往前头奔了过去。   “茜儿。”白雪看着女孩的身影,忽然轻唤了她的名字。   林茜停下脚步,回头看去,只见白雪冲她微微笑着。   那笑,直至很久以后,待林茜长大了在回想起来,才懂得其中的悲痛凄凉。   李修文的葬礼结束后,白雪就离开了她和李修文的家。那里到处都是她和李修文的回忆,她怕自己太痛,选择离开,选择远走。   白雪想过个几年,等她不再那么痛了,又或许等她寻到了李修文的来世,说不定她还会回来的。   那以后,林茜就再也没见过白雪。   就连李宣和李璇也再没见过他们的母亲。   父亲死后,他们的母亲似乎也跟着一起死了。   那个属于他们俩的小院,兄妹俩总会派人去收拾,他们想总有一天等白雪累了,一定还会回来的。   他们的娘亲不似寻常人,就算他们离世了,他们的娘亲也不会死。   很小的时候,他们就知道了。   李宣和李璇再次见到白雪,是在三十年后的一个春天。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   那天,天气特别好。   那时李宣和李璇恰好许久未见,约着一起见面聊聊天什么的。李宣当了半辈子的大官,到这年纪自然是想着好好享福的,他老了,官场的黑暗和皇帝的昏庸也让他一点点心寒。   李璇嫁人后一直跟她的丈夫很恩爱,如今就算上了年纪,依然脸颊泛光,透着一股子幸福。   茶馆内,喧嚣又安静。   坐在二楼的雅间,隔离着外头的喧嚣。   李璇和李宣靠窗坐着,两人一直在谈小时候的事,还有他们的父母。   “你说,娘去哪里了?”   “去找咱们爹了吧……”   “哥,你信来世?”   李宣喝了口茶,淡淡道:“信,当然信了,就咱们娘这个活例子在,还有什么可以不信的。”   “也是。”微微一笑,眼角余光仿佛瞥到了什么,她猛然往下看去,依稀看到一抹熟悉的背影。不过很快,又什么都看不见了,以为自己看错了,李璇自嘲般地笑道:“我啊,果然老了,这眼神也忒不好使了。”   李宣听罢,道:“你老?你哥我算什么?”   李璇扑哧笑出声来,眼神明亮,一如当年。   白雪站在对面的角落,隔着人潮去看对面茶楼里的李宣和李璇。   李宣和李璇都老了,尤其是李宣,发鬓泛白,跟李璇坐在一块儿,哪里像是兄妹,倒像是长了辈分的长辈。之前,她算算时间,觉着两孩子的年岁也大了,所以才会过来看看他们。   只是看那么一眼,并不是想和他们叙旧。   白雪怕她的孩子问起李修文。   寻寻觅觅几十年,她还是没找到。   来世哪能那么容易呢?   看到他们都好好的,白雪也安了心。   笑了笑,白雪转身将自己湮没在人潮中。   头顶阳光洒下,暖乎乎的令人想睡个好觉。   恍然间,白雪仿佛看到了年轻的李修文坐在院子里看书,还是孩子的李宣和李璇在院子里打闹着,奔跑着,笑着,而她端着点心缓缓走过来,没说话,但嘴角边却一直挂着浅浅微笑。   李修文朝她这边看过来,青色的袍子,墨色的长发,他笑起来暖暖的,就如阳光这般。他笑得那么好看,是她的记忆中永远也磨灭不了的烙印。      ☆、番外九   红绫再次遇上『阿飞』是个偶然。   她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会再次跨越平行时空来到曾经到过的地方。   这里不是她的世界,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包括『阿飞』。   自打她的阿飞离世不过八十年,红绫几乎踏遍了大江南北,偶尔跑累了也会回灵福馆小住个十天半个月。至于归宁客栈,她开的那家灵福馆的分店如今有她的子孙打理着,她也没什么可担心的。   来到这里,真的毫无预兆。   连红绫自己也未曾明白她为何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明明她与这里毫无牵连。   『阿飞』颇为惊讶出现在此处的红绫,这里是离沈家祠堂格外近的一处别院。一年前,他将此处买下后就暂居于此。『阿飞』没见过红绫,却是认识她的。记忆中与那个他相伴的少女就是眼前活生生站在他面前的红绫。   眯了眯眼,『阿飞』收起手中的铁剑,面色柔和地看向她,道:“红绫姑娘?”   红绫往后退了一步,听到这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眼眶里忍不住蓄起透明的液体。就算过去了八十年,她还是忘记不了阿飞。寻寻觅觅的这些年,贾汕,还有其他人都问她值得吗?说实话,到现在为止,她也不知道值不值得。   她跟阿飞的感情不似饴糖和李寻欢,他们之间是似水长流般的平平淡淡。阿飞离世的那个晚上,她一直在门外,在沈曦和沈涟的陪伴下听着阿飞和饴糖之间的最后谈话。饴糖自打李寻欢离世后,就少与他们来往,一开始她不明白,后来等阿飞离世了,她才稍微懂了些。   转过身,不去看这里的『阿飞』,她想平行世界真是奇妙,她的阿飞都已经离世八十年,可这里的『阿飞』却是这般年轻。离他们离开到现在不过最多十年吧。一想到阿飞,她胸口还是会刺痛的,透明液体悬挂在睫毛上,终是汇成泪珠落下。   『阿飞』没想到她会突然背过身去,怔愣了半晌,微苦笑道:“我是否哪里惹怒了姑娘?”   红绫摇了摇头,她真的好想她的阿飞。   时间越长,关于阿飞的记忆却是那么深刻。   红绫快四百岁了,在她漫长的岁月中,她开始学会一个人生活。在红绫有意识和记忆以来,她一直跟姐姐们在一起,后来李园建造,她们也未曾分开过。贾汕进来,饴糖进来……一个又一个的伙伴们加入,直到李寻欢离开李园,远走他乡,他们跟着一起跑去关外开灵福馆,也都没分开过。   曾以为他们会一直一直不分开,可李修文,李寻欢和阿飞却闯入他们的生活,将这份她曾以为的未来打破。   这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   月也或缺或圆。   世上没有完美这个词。   抬起手,以袖擦去脸上水渍,红绫深吸一口气,道:“打扰了。”说完,她抬起头,朝前头看去。   前面一片绿荫葱葱,这附近就是一片林子,枝叶环绕,百花齐开,在这么个地方住着,特别舒适宜人。春末的太阳,暖洋洋的照下,打在身上有点儿热,红绫却不在意,她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   去哪里都好,去什么地方都无所谓,她待不下去了。   就算身后的『阿飞』不是她的阿飞,看着也是会痛的。不是一个世界,根源却是一模一样的,他们都是阿飞。   『阿飞』见红绫快步离开,眉头微皱跟了上去,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想跟上去。   听到身后的脚步声,红绫没有立即回头,她只是用冷冽的声音说道:“请阁下不要继续跟了。”   阁下,这是多么陌生的字眼。   『阿飞』没有停下脚步,而是凌空飞跃起来,直至来到红绫的前头,他连忙转身看过去,投向对方两道审视的目光,且语调平稳地问道:“你在躲我。”看似问,实则却是肯定的。   红绫见着他的身影,脑海里又浮现起她的阿飞,心情颇为复杂。脸上泪痕已被衣袖擦干,一点痕迹未留,只是眼睛还红红的。红绫平稳着呼吸,却感觉喉间发紧,想说什么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阿飞』看着她道:“你没事吧?”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红绫就是他记忆里的少女。   她怎的会出现在这里?心有疑惑,却知不能细问。   红绫轻叹一声,道:“公子多虑了,红绫无事。”她的阿飞不在了,可这里的『阿飞』却实实在在的活着,真的让人心有不甘。   “他,好吗?”『阿飞』口中的他自然是指另外一个他。   红绫闭了闭眼,轻轻道:“他死了。”   『阿飞』一怔,半晌都没缓过神来。死了?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死了?怎么会?“你……”后面的话还未说出口,红绫却先打断掉。“他已过世八十年。”   眼睁得很大,『阿飞』听到这个数字时是有些傻眼的,八十年代表着什么?代表着一个人的两辈子。那个少年竟已过世那么多年。想到这里,阿飞的眉峰再次皱起,这次却不是因为那个阿飞,而是自己。   他这里才过了八年,可那个阿飞却实实在在的过去了八十年,翻了不知道几倍的数字。   现在的『阿飞』不似当年,离开林仙儿真的是一个幸运的选择,这些年来,他过得很好,武功境界也比以往高出许多。如今,他有了名声。如今,也有些人知晓了他的姓氏,知晓了他是谁的后人。可这些曾经他所向往的对现在的他来说就如镜中月水中花般可有可无。   八年前,上官金虹死后,他就启程去了海外寻找仙山。实际上,他是去寻他爹去的,意外的,他真的找到了他爹和他爹的妻子。   他爹的妻子是朱七七,名义上也是意义上的。   他从他爹的口中了解了许多事,也从他爹的朋友中了解了许多事。后在那里过了两年,他离开了。能够见到他爹真的很高兴,可他没打算在那里待一辈子。离开后,他回到中原去见了李寻欢,这是他与他的三年之约。   回来后,李寻欢就请他喝了酒。   这酒他没喝过,李寻欢也未曾请人喝过。   实实在在的喜酒。   李寻欢遇上了个有趣的姑娘,那姑娘跟李寻欢记忆中的姑娘一模一样,却不是一个人。那姑娘也叫饴糖,古灵精怪的,却非常喜欢李寻欢。看到李寻欢越来越年轻的面容,『阿飞』这心里头是替他高兴的。   喝完喜酒,与李寻欢和饴糖姑娘相处了几日后,他又启程离开。这次去的地方就多了些。人,这辈子总是要去很多地方的。世界那么大,他总不能做井底之蛙。这一走,便是四年。四年后在归来,他就在沈家祠堂的附近买下了这座别院。   别院偏离热闹的小镇,很安静。   他也特别喜欢这个地方。   这一住就是一年。   一年里他都习惯了他的这个家。   林仙儿去哪里了,他曾想过,可也只是想想,对林仙儿,他已经不抱希望了。以前,是因为爱,所以他束缚了自己。现在,不去爱了,也就不需要束缚自己了。   『阿飞』深吸一口气,道:“时间过去真快,这里才不过八年。”   红绫凝视着他的脸,目光有些呆滞。“八年……”才八年,她的世界过去那么久,这里才不过短短八年?如果她的那里也不过八年该多好啊。   “真好。”她接着低喃道。   红绫的模样让『阿飞』很不安,她现在的模样哪有当年的灵动。如今的红绫很是苍白,就算样貌依然如少女,可眼底却是沧桑百态。“你不是人。”   “你不是早知道了吗?”   『阿飞』的确早知道了,在那段记忆里,他就已经知道了。   那个阿飞喜欢上了一株红梅。   不是人,只是一株红梅灵物。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也想知道。”红绫说着,眼圈似又红了。   她晃晃多年,却重回曾经才不过一小段时光的故地,当真难以想象。   “这附近是沈家祠堂。”当年,她跟饴糖经过这里时,这地方还没有别院呢。   “是的。”没想到红绫会知晓沈家祠堂,『阿飞』有些发怔,不过怔过片刻,他又觉得没啥好惊讶的。那个人也是阿飞,既然是阿飞,红绫又怎会不知沈家祠堂呢?   “我是在沈家祠堂跟饴糖捡阿飞回去的。”想起过往,就好像发生在昨日。“那时候阿飞不过那么点大,七八岁的孩子,倔强得紧。我当时就在想啊,这孩子怎么就跟其他的凡人孩子不一样呢?明明那么小,却是个小大人。”   『阿飞』自是不晓得那段过往,毕竟他只是这里的『阿飞』。   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红绫叙述那段过往。   他知道红绫只是想找个人说说当年之事,而他,这里的『阿飞』很适合。   “能听我说说阿飞的事吗?”   『阿飞』点了点头。   红绫笑了笑,侧身朝一条小径走了去,小径两边开满了红的、黄的、白色的小花,特别好看。这位年岁快近四百岁高龄的红梅往前走着,宽大的袖袍和挽在手臂间的淡色披帛在风中翩然飞去,留给『阿飞』一个既落寞又哀伤的背影。   ☆、番外十   展云离开灵福馆没多久虚清就回了青云观闭关。这一闭便是二十年,待他出关的那一天,他的三个徒弟都在洞府外等他。清源长得很快,已是身姿挺拔,修长俊秀的青年。宁玄和宁和依然是当年的青年模样,一点变化都没有。   洞府外,风吹得急了些,周遭的树木花草皆被风吹得飒飒作响。   跨出洞府,一头墨发随之被吹起,飘扬在半空中。他出关了。在这闭关二十年,他终于来到外面。二十年,短短二十年,他的修为再未前进过半分。   “师父,你还好吧?”宁和就是个二缺,神经粗且大条,天天就是活蹦乱跳,没有半分心事。就因为这样的心境,虚清闭关的这二十年来,他从筑基突破至金丹。如今,他俨然是一位金丹初期的修士了。   走出去,还能横着走!   摇了摇头,虚清伸出手拍了拍跟自己差不多高的宁和,道:“不错,为师闭关二十年,你和玄儿、源儿都没懈怠。”   摸了摸鼻子,宁和不好意思地红了脸。   被师父夸奖,总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清源像个大孩子,小跑过去挽住虚清的手臂,就像小时候经常挽他爹和娘一样,笑嘻嘻道:“师父,师父,我现在已经跟二师兄一样,都是金丹初期呢!”   抚了抚清源的头,虚清笑道:“源儿真厉害。”那口吻就是在哄小孩子,虽然现在的清源已经不是孩子。看到曾经执着的人站在面前像个孩子一样,虚清的心境已不同以往。   三人将虚清迎回青云观,观内弟子长老们那叫一个开心,将虚清团团围住嘘寒问暖了一番才肯放他离开。观中一派欣欣向荣,倒是一点变化都没有,只不过迎入几个根骨奇佳的新弟子,很可爱,也很用功。看到他们,虚清仿佛看到了刚入青云观时的自己。   回到自己的房间,虚清就安静的一人坐在床上发呆。   闭关的二十年来,他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发呆。   展云离开的那年,他迷茫过,因为迷茫才会选择闭关。可闭关的效果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看他现在的修为就知道了。   脑海里不经意又划过展云离去的画面,玄衣青年站在沙漠中,对那个叫饴糖的少女说着话,两人都是难得一见的和平相处。若是换做以往,早跳起来对打一架了。   虚清到现在还清晰记得饴糖当时是那么问准备离开的展云的。   [不想继续跟他纠缠在一块儿了?]   [顺应天命。]   短短四个字,却昭示了他们即将天各一方的结局。   他们的确天各一方,自打那以后就不曾再见过一面。   他的过去一直在执着待他如子如徒弟的师兄,师兄使用逆转镜背负那样的命运是他不愿意承认的。他的师兄不该承受如此命运,他的师兄应该……应该什么?脑海里瞬间一片空白,这个时候,连他自己也不明白他的师兄应该如何。   现在,他的师兄还在,只不过他的师兄已不是师兄,而是他最小的弟子了。一点也不像当年沉稳冷静的师兄,完全就像另外一个人。可就算是另外一个人,他们的根源是一样的,同样的灵魂,同样的面貌,什么都一样的,除了身份。   早些年,他收那孩子为徒,看着待在身边越来越长的清源,他就越希望他的师兄回来。   而现在,他已经不想了。   师兄变成徒弟也没什么不好的,他还照样在他身边活着,不是吗?   那展云呢?展云又算什么呢?展云离开的前一个晚上,他去找过他。那时候,展云就已经有些变了。他们去了哪里,又发生了些什么,他完全不知道,就连清源不肯将他们的经历告诉他,不管他怎么问,都在打哈哈。   [你是不是打算一直执着下去?]   那句话至今他都没有回答。   因为他不知道如何回答。   [你当真对我毫不留恋?]   那天,他看着展云,静静地看着展云,与他发生的过往如同浮光掠影一般扫过脑海,一点一滴只留展云那时候看自己的眼神,深深印刻在心底。   是厌恶?还是其他……   那一刻,连虚清自己都分不清了。   胸腔里的那颗心在跳动,在刺痛。跳着跳着,却在触及到展云目光的那瞬间猛地揪紧,狠狠地,用力地,仿若心脏被捏爆一样的痛,连带呼吸都困难起来。他对展云,在一追一跑中,已经在意,却不想去承认。   将与他的一切狠狠斩断,就犹如灭门的恨。   掩埋在记忆的最深处,不去翻出来再看一遍,再回忆一遍。   时间过去越久,他就越发遗忘幼年时的自己。被带入青云观前,他是富家子弟,父亲是做生意的,母亲是书香世家的大家小姐。他们家一共三十五口,他的父母除了他之外,还有两个女儿,都是他的妹妹,小小的,特别可爱。当年的自己曾以为他的一辈子会那样,幸福安康到他的永远。可是……一切发生得太快,在他还来不及反应的时候,一切都变了。三十五口之家,除了他以外,全被杀死,家中财务尽被掠夺,若非家中老仆将他藏在稻草堆里,兴许他也死了。   那样的记忆一旦再回忆起来,就犹如火烧一般,令他全身都痛。   [我不想再与你有所瓜葛。]他记得,他也清晰听到自己说出了那样决绝的回答。   展云没生气,他似乎早知道他会如此回答。静静地看着他,就像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一般让他心虚和不安。   虚清以为他怎么也会跟他争辩几句,可那天他什么话都没说,只是不咸不淡地岔开了话题。   展云说他要离开了,展云说他要去很远的地方,展云……展云后面说了什么,他已不记得。就在展云说他要离开的时候,他的脑袋就已经一片空白。   这一次,展云真的不在停留下来。   深吸一口气,虚清看了眼自己的房间。二十年没回来,里头的摆设从未变过,可这一刻看着却又觉得陌生。他到底多久没好好看过自己房间了?好像自从师兄出事,自从与展云纠缠,自从去了灵福馆,他就没好好看过自己的房间了。   展云走的时候十分潇洒,嘴角微勾,一双桃花眼带着浅浅笑意,从饴糖的面前转身离开。衣袍一角随风飞起,慢悠悠地往前走,就好像只是路过灵福馆的普通旅客一般,不再有所留恋。   黄沙漫天,阳光刺目。   那身玄衣在沙漠中太显眼,就好像沙漠中的一抹山色,突兀缥缈,只一瞬便又悄然消失。   虚清的眸光渐渐暗淡下来,此时此刻,想起展云,他觉得对方就好似沙漠中的海市蜃楼,虚幻的假象。   或许,他就是自己的梦境,自己心中走不过去的那道坎。   房间里静得诡异,虚清起身,想去将窗户关上。多年的洞府闭关,他好像还不适应阳光的刺目。正关上窗户,背后却感受到一股灵力,回过头去看,只见那个刚才他还想着的人正站在他身后,双手抱在胸前,一副玩味的表情。   展云的嘴角微勾,挂着一丝戏谑,看着这样的他,虚清的眉头微微皱起。   “你为什么在这里?”眼底的错愕一闪而逝,随即又回到了最初的冷漠。   展云眯眼道:“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此刻的展云早已不是金丹期,虚清感觉得出来,他的修为又上了一层。   虚清道:“这里是青云观。”   展云笑道:“那又如何?谁让你在这里呢。”因为虚清在这里,所以他才会出现在这里。   虚清一愣,好似呆滞般的看着展云。   这样的展云,他真的很久未见。以为这一生不会再见,毕竟当初展云走得是那么决绝,不带一丝留恋。虚清以为展云放下了,虚清以为没有放下的是他自己,可现在又算怎么回事?   展云直直地看着虚清,道:“你在意我。”他很肯定。   虚清别过头,不想接触展云的目光。“你瞎说什么?我,我只是……”   “只是什么?”展云走过去,伸手拉住虚清,迫使他正视自己。   虚清想抽回自己的手,无奈展云握得紧,抽不掉只能无奈作罢的虚清长叹一声,道:“放手,不好吗?对你,对我都好,不是吗?”   “你都放不开,凭什么让我放开?你,在害怕些什么?”展云静静地看着他。   虚清在发怔,展云的话就好像一棒槌,狠狠敲击着他的内心。想忘却忘不了,想放开却又放不开?虚清明白自己一旦接受了展云,便再无回头的可能。   可……   心动了,要让它不动,好像有点困难。   已经看清自己,却在面对展云时还是难以面对。   “若我愿了,你可答应我一件事?”   眼睛一亮,展云笑道:“什么事我都答应……除了……”眸色凌冽,他咬牙道:“不要跟我说你还想在心中留一席之地给你师兄什么的。他现在是你徒弟,不是你的师兄,所以,你想都别想。”   虚清面上一热,道:“乱想什么!我的要求只是要你脱离魔道。”   “那好,现在我就脱离。”   “……你的转变真是……”话还未说完,嘴巴就被堵住。   这次与以往都不同,是虚清心甘情愿的。   被展云完全扑倒的时候,虚清有些懊恼,怎么到这一刻,他就从了呢?怎么也该……也该什么呢?这个估计只有他们俩自己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全部完结2333 新坑是快穿动漫综文,CP是奇犽,将在2016年1月1日元旦那天开坑,么么哒2333333333 其实这边还在纠结武林外史的,大致想了个大纲。。估计会在快穿文之后开,捂脸。。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